第13题:
问答题
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有哪些?
正确答案: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其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等特点。留置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具体包括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
(1)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
①债务的清偿期届满且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不履行到期债务,包括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瑕疵履行等各种形态。
②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③债权人合法占有动产。我国法律一直都不承认留置的对象包括不动产,所以,留置的客体限于动产。留置权的成立,要求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留置权取得的消极要件
①动产不是因侵权行为而被占有。否则,实际上会鼓励人们通过非法占有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②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的,不得留置。
③动产的留置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物权的取得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因此,法律规定不得留置的,不产生留置权。动产的留置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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