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乙双方约定:若至2013年3月30日甲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这一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称为()A 附延缓期限的行为B 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C 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D 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题目
单选题
甲乙双方约定:若至2013年3月30日甲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这一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称为()
A

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

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

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

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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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甲乙双方约定:若至2013年3月30日甲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这一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制”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双方约定:若至今年8月30日甲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这一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称为( )。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正确答案:C
    解析:题干中,“至今年8月30日甲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是未来不可确定的事实,故为条件而非期限。由于约定的是若条件成立,则租赁关系生效,故该条件为延缓条件。而该条件是以甲公司的建筑设备有富余的发生为内容,为肯定条件。故此题中的民事法律行为是附肯定延缓条件的行为。

  • 第2题:

    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厂房,但乙方提出一个条件是若到年底自己的新厂房已经盖好,则将公司的旧厂房出租给甲。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否定的生效条件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

    C.附肯定的生效条件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


    正确答案:C
    「考点」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类型
    「解析」注意的是,"延缓条件",亦称"停止条件",在合同法中则被称为"生效条件"

  • 第3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甲、乙两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6个月后甲公司有空闲的建筑施工设备,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1年

    B.甲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在2年之内犯罪,则将自己的遗产赠给朋友乙

    C.丙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不再数度虐待自己,就将遗产留给他

    D.A与B约定:如果A采矿不发生重大事故,则矿石买卖合同生效


    正确答案:ABD
    解析:考查要点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者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而言,对于法定抵销、撤销、解除、行使选择权的行为、票据行为、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德的(这主要包括结婚、离婚、收养或者终止收养、接受继承或者抛弃继承、对非婚生子女的承认与否认)等,都不能附条件。本题中,A项和D项符合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为应选项。违法的不能作为所附条件,但如果以不违法作为所附停止条件的,应当认定为有效。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法律中明确规定对某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予以限制的法定条件,不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规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将被剥夺继承权,否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C项表述的情形限制了法定继承的适用,故不能认定为附条件,因此,排除C项。

  • 第4题: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______。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不同的标准,条件可分为不同的种类。按条件的作用,可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的作用在于使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法律效力;解除条件的作用则在于使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终止。按条件的内容,可分为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以约定事实发生为条件内容的是肯定条件;以约定事实不发生为条件内容的是否定条件。据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 C。

  • 第5题: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正确答案:C
    所谓附肯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所附条件成就。在本题中,即年底设备有富余。所谓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待条件成就时,该行为发生效力,即年底设备有富余,双方约定的租赁才发生效力。附肯定条件和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相结合,即为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 第6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和乙约定,如果乙考上重点大学,甲则资助其上大学期间的一切费用
    B.甲和乙约定,若北京再下雨,甲将其雨伞送给乙
    C.甲和乙约定,若乙打丙一顿,甲则将其财产的一半赠与乙
    D.甲和乙约定,若乙交付的货物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件,甲则给付约定的价款

    答案:A
    解析:
    B项中北京下雨是一个必定会发生的事实,不具有条件的“不确定性”特征,不是附条件而是附期限。C项中约定的条件违背社会公德,该行为无效。D项中的条件属于法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必须是当事人设定”的要求,不能对法律行为产生影响。

  • 第7题:

    (2005年真题)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协议约定:如果甲之子在一年内出国,则甲将房租给乙居住。这一民事法律行为(  )。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B,C
    解析: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表现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未生效条件成就,该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条件不成就,则一直不生效。附解除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表现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并生效,条件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解除;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一直有效。

  • 第8题:

    乙公司经招标获得了甲公司的一幢楼房的承建权,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施工工期期限内,乙公司还未施工,甲公司将工程项目做了重大调整(工程建筑面积由10000平方米变为1000平方米,造价由1000万变为100万),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只是约定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因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请问:乙公司索赔的范围有哪些?


    正确答案:按照比较规范的做法,甲、乙双方应该对一些可以预见的违约行为的违约责任的承担作出明确的约定。问题中的甲、乙双方并没有对甲方将工程项目进行调整所造成乙方的损失,如何承担作出明确约定,我只能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比较原则性地来地分析乙方可以向甲方索赔的范围。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乙方可以向甲方索赔的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结合问题所述的情况,应该包括乙方为履行原来的工程项目和调整后的工程项目比所额外支付的费用,如在机械租赁、建筑材料准备方面,由于项目调整,建筑面积变小,导致有些机械和建筑材料用不上的损失。还应该包括项目调整前与调整后乙方的预期利润的差额。

  • 第9题:

    甲和乙签订一份租房协议,约定如果甲之子在一年内出国,则甲将房租给乙居住。关于该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未成立,也未生效
    • B、已成立,但未生效
    • C、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D、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B,C

  • 第10题:

    甲、乙双方约定:若至今年8月30日甲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这一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称为()。

    •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甲公司将其商铺出租给乙公司开办超市,租期12年,甲公司负责在租期开始前完成消防验收。租期开始后不久,商铺屋顶漏水,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修复,甲公司一直拖延不予修复,乙公司只得自行修复。不久,当地消防局向乙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商铺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责令乙公司停止使用并罚款3万元。至此,乙公司方知甲公司商铺并未完成消防验收且该商铺主体建筑材料不符合消防要求,除非重建否则无法达到消防验收标准,乙公司要求与甲公司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乙公司修复屋顶的费用及赔偿各项损失。《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长达12年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租期12年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半年。在房屋租赁期内,乙公司将该房屋转租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后,表示异议。下列表述正确是( )。
    A

    乙公司可以在租期内将该楼转租丙公司,但不得改变原租赁用途

    B

    乙公司可以在租期内将该楼转租给丙公司

    C

    甲公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D

    乙公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租赁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第13题: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正确答案:C
    解析:在做本题时,首先要确定合同中所附要求属于条件还是期限。虽然这一要求中出现了“年底”这一期限,但其实质内容是“设备有富余”,因此这一要求是条件,而非期限。由于所附条件是使合同的生效时间推迟至年底,而且是一个肯定性的陈述,因此属于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ABD是错误的,只有C是正确答案。

  • 第14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和乙约定,若甲与其妻离婚,乙则将其财产的一半赠与甲

    B.甲和乙约定,若甲交付的货物合乎法定及合同约定的条件,乙则给付约定的价款

    C.甲和乙约定,若甲考上大学,乙则资助其上大学所需的一切费用

    D.甲和乙约定,若当地再下雨,甲将其雨伞借给乙使用


    正确答案:C
    「考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A中的条件违背社会公德,该行为无效;B中的条件是法定条件,未对法律行为作出变更。D项中下雨具有必然性,不属于不确定的事实,实为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 第15题:

    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协议约定:如果甲之子在一年内出国,则甲将房租给乙居住。这一民事法律行为( )。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BCD
    BCD解析:一般地,双方当事人意思达成一致,合同成立。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因此该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但该民事法律行为附生效条件(甲之子出国),并附生效期限(一年内)。在生效条件成就和生效期限到达前,该行为自然不生效。故本题答案为BCD。

  • 第1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如果到今年12月20日甲公司生产的产品有1/3未销售完,甲公司则以5折优惠价全部售给乙公司。这种民事行为属于()。

    A.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消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积极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积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D

  • 第17题:

    (2014年)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给乙宝马车一辆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雪,则甲将其滑雪板租给乙
    C.甲、乙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乙将承租的房屋退还给甲
    D.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答案:D
    解析:
    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是可能发生的。选项ABC中所述事实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选项D所述事实必然能到来。

  • 第18题:

    甲、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回国,甲将终止与乙之间的委托合同,在甲的儿子没有回国之前,则该约定属于(  )。

    A.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一直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D
    解析: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表现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未生效,条件成就,该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条件不成就,则一直不生效。附解除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表现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并生效,条件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解除;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一直有效。

  • 第19题: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给乙公司建筑工程设备,但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答案:C
    解析:
    本题题干的表述中不存在否定性的用语,因此不是附否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的发生是不确定的,而期限是必然到来的,因此不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更谈不上是附延缓期限的行为。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在于使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效力,即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时暂不生效,而当所附条件成就时才引起民事法律行为之法律效力的产生。附解除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则在于使民事法律行为解除效力,即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时即行生效,而当所附条件成就时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解除。

  • 第20题:

    下列哪项不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A、甲乙两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3个月后甲公司有空闲的建筑施工设备,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
    • B、甲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在2年之内犯罪,则将自己的遗产遗赠给朋友乙
    • C、丙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不故意杀害自己,就将遗产留给他
    • D、A矿场与B公司的约定如果矿山开采不发生重大事故,则矿石买卖合同生效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厂房,但乙方提出一个条件是:若到年底自己的新厂房已经盖好,则将公司的旧厂房出租给甲。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否定的生效条件
    •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
    • C、附肯定的生效条件
    •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

    正确答案:C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如果到今年12月20日甲公司生产的产品有1/3未销售完,甲公司则以5折优惠价全部售给乙公司。这种民事行为属于()。
    A

    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B

    附消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

    附积极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

    附积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