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原值
房屋计税余值
房屋净值
房屋现值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纳税人经营用房屋的计税依据是()。
第4题:
下列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第5题: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依据为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进口旧车凡纳税人能出具有效证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计税价格
纳税人受赠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一律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相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底盘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
第6题: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按照选矿比折算原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按照折算率折算原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按精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开采并销售原矿的,将原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换算为精矿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开采并销售原矿的,按原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第7题: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依据为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进口旧车凡纳税人能出具有效证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计税价格
对于已使用未完税的免税车辆,免税条件消失后,纳税人依照规定,重新办理纳税申报时,申报当日的日期视同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日期
底盘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
第8题:
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车辆购置税)
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第9题:
房屋原值
房屋净值
市场价格
计税余值
第10题: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依据为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进口旧车凡纳税人能出具有效证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计税价格
纳税人受赠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一律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相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底盘(车架)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
第11题:
房屋原值
房屋计税余值
房屋净值
房屋现值
第12题:
计税依据为自用房屋的房产原值
计税依据为全部原值
全年应纳税额为7.68万元
全年应纳税额为19.2万元
第13题:
第14题:
纳税人经营自用房屋的计税依据为()。
A房产现值
B房产原值
C房产净值
D原值一次扣除10%-30%后的余值
第15题:
纳税人经营用房的计税依据为()。
第16题:
纳税人经营自用的房屋缴纳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
第17题:
纳税人自产天然气用于福利,以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对外销售原煤,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以自产原盐加工精盐后销售,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自产自用铁矿石加工精矿石后销售,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开采黑色金属矿原矿并销售,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第18题:
房产现值
房产原值
房产净值
原值一次扣除10%-30%后的余值
第19题:
房屋的原值
房屋净值
房屋重置价值
房屋计税余值
第20题: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按照选矿比折算原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按照折算率折算原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按精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开采并销售原矿的,将原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换算为精矿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第21题:
纳税人自产天然气用于福利,以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对外销售原煤,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自产自用铁矿石加工精矿石后销售,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关联单位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第22题: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含增值税款)
进口旧车凡纳税人能出具有效证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计税价格
纳税人受赠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一律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相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第23题:
底盘(车架)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凡纳税人能出具有效证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计税价格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依据为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
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第24题: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含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为组成计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纳税人能够提供有效证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计税价格
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一律按同类型车辆的最新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接受捐赠自用的应税车辆,按照购置该型号车辆的价格确认,不能取得购置价格的,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