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
4月10日
4月28日
5月30日
第1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于3月10日签发一张同城转账支票给乙公司用于支付货款。乙公司于3月12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随后,甲、乙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则付款银行可以以甲乙间的买卖合同已解除为由拒绝向丙公司付款。(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A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B公司销售货物,双方于2017年3月18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于4月28日向A公司预付货款。但A公司在4月10日就收到B公司的预付货款;A公司于5月30日发出货物。按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A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为()。
第8题: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10万元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9万元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8万元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5万元
第9题: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双方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时
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双方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时
买卖合同无效时
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时
第10题:
买卖合同不生效,乙公司不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买卖合同效力待定,甲公司交付定金后,买卖合同才生效
买卖合同生效,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但是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定金
买卖合同生效,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定金和货款
第11题:
甲公司应继续履行债务
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债务
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甲公司可以终止履行债务
第12题:
第1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应于2006年9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货物,乙公司应予9月8日向甲公司交付货款。8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并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9月1日届至,甲公司( )。
A.须按约定交付货物,但可以请求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B.须交付货物,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C.须按约定交付货物,如乙公司不付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D.有权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乙公司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制度。《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正确答案是D.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同时双方约定甲公司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货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是:()
第19题:
票据关系
票据原因关系
票据预约关系
票据资金关系
第20题:
2015年6月1日
2015年6月30日
2015年7月4日
乙公司接到丙公司的付款时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
3月18日
4月10日
4月28日
5月30日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