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申请的申请人仍可以采用纸件形式提交答复意见
申请人因正当理由难以在指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提出不超过2个月的延期请求
直接提交给审查员的答复文件不视为正式答复,不具备法律效力
申请人有两个以上且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的,提交答复意见时可以仅由代表人签字
第1题:
法国FR、西班牙ES、奥地利AT
欧洲专利局EP、英国UK、韩国KR
澳大利亚AU、瑞士CH、俄罗斯联邦RU
日本JP、瑞典SE、世界知识产权组织IB
第2题:
该公司应当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并缴纳相应费用
该申请被撤回后,不能作为任何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基础
该公司撤回该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撤回专利申请的生效日为撤回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
第3题:
对
错
第4题:
专利标识既可以标注在专利产品上,也可以标识在专利产品的包装上
只需标注“专利产品仿冒必究”,而没有必要标注专利号等相关信息
只需标注专利号,而没有必要标明专利类别,因为专利类别可以从专利号中获知
专利标识的标注不符合规定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5题:
对
错
第6题:
权利要求概括的技术方案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
如果独立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从属权利要求也必然能得到支持
只要将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拷贝到说明书中,就可以克服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缺陷
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
第7题:
首先向当事人所在地的具有受理权属纠纷管辖权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关请求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首先向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所在地的具有受理权属纠纷管辖权的知识产权局请求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以意见陈述书向专利局提出中止程序要求,说明原因
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提出中止程序请求,并附具知识产权管理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受理文件
第8题:
对
错
第9题:
李某对该小说的上述英文译本享有著作权
杨某对该小说的上述评论享有著作权
张某对上述改编的电视剧本享有著作权
赵某对上述小说的序不享有著作权
第10题:
发明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分案申请
第11题:
该申请自2012年2月7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为自2011年2月20日起三年
如果该项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则其保护期限自2012年2月7日起算
2011年2月20日以前公开的相关技术属于该发明专利申请的现有技术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近似的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近似,但经该组织同意的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的
同“红十字”的名称近似的
第14题: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都应当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都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第15题:
未使用中文的
请求书中缺少发明人的
专利申请类别无法确定的
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的
第16题: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并侵犯知识产权的,按照侵权货物处理
知识产权备案情况发生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发生改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在海关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为侵权货物之前,知识产权权利人撤回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的,海关应当放行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
对被没收的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收购意愿的进口假冒商标货物,在清除货物上的商标标识后海关即可允许其进入商业渠道
第17题:
原告应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太平居委会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将太平居委会列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人民法院应判决维持规划局的批准决定
第18题:
占有
收益
处分
使用
第19题:
2012年4月1日
2016年4月3日
2017年4月1日
2019年4月5日
第20题:
对
错
第21题:
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在衬衫商品上使用与甲公司“百合”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文字作为商标
丙公司将“百合”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衬衫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丁公司购入甲公司生产的“百合”牌衬衫后,未经甲公司同意将商标更换为“茉莉”并将该更换商标的衬衫商品又投入市场销售
戊公司伪造甲公司的“百合”注册商标标识,但并未将该伪造标识与衬衫商品结合投入市场销售
第22题: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侵害名誉权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23题:
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由黄某享有
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由李某享有
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由黄某和李某共同享有
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由李某享有,黄某可以无偿使用
第24题:
刘某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刘某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刘某申请再审的,应当在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刘某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停止原判决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