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金女士写作能力颇佳,在财经评论方面有独到见解。她被一家财经杂志社相中。杂志社愿意提供每月30000元的薪酬。金女士有三种选择:调入财经杂志社,获得工资、薪金;作为杂志特约评论员,获得劳务报酬;作为普通的投稿人,获得稿酬收入。下列关于金女士节税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A 金女士应选择调入杂志社,作为杂志社职工B 金女士应选择作为杂志特约评论员,获得劳务报酬C 金女士应选择作为普通的投稿人,获得稿酬收入D 三种选择的税负相同,因此无须采取节税措施

题目
单选题
金女士写作能力颇佳,在财经评论方面有独到见解。她被一家财经杂志社相中。杂志社愿意提供每月30000元的薪酬。金女士有三种选择:调入财经杂志社,获得工资、薪金;作为杂志特约评论员,获得劳务报酬;作为普通的投稿人,获得稿酬收入。下列关于金女士节税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A

金女士应选择调入杂志社,作为杂志社职工

B

金女士应选择作为杂志特约评论员,获得劳务报酬

C

金女士应选择作为普通的投稿人,获得稿酬收入

D

三种选择的税负相同,因此无须采取节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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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规定,在( )工作,可以作为认可的从业经验。

    Ⅰ.财经杂志社 Ⅱ.会计师事务所 Ⅲ.律师事务所 Ⅳ.金融机构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参考答案:C
    解析: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规定,在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其他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认可的机构从事的金融理财相关工作,可以作为认可的从业经验。

  • 第2题:

    共用题干
    金女士写作能力颇佳,在财经评论方面有独到见解。她被一家财经杂志社相中。杂志社愿意提供每月30000元的薪酬。金女士有三种选择:调入财经杂志社,获得工资、薪金;作为杂志特约评论员,获得劳务报酬;作为普通的投稿人,获得稿酬收入。根据案例回答34—37题。

    如果金女士选择作为普通投稿人,获得稿酬,那么她每月所得应纳所得税()元。
    A:3360
    B:4800
    C:5200
    D:5625

    答案:A
    解析:
    调入杂志社,作为杂志社员工,收入性质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3500)*25%-1005=5620(元)。


    根据劳务报酬所得加成征税采取超额累进办法,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即适用3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因此,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200(元)。


    稿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适用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因此,金女士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20%*(1-30%)=3360(元)。


    根据前面三题的计算结果可知,金女士的所得若按稿酬所得形式支付,其税负最轻,劳务报酬其次,工资、薪金税负最重。因此,为了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应该考虑作为普通的投稿人,获得稿酬收入。

  • 第3题:

    共用题干
    金女士写作能力颇佳,在财经评论方面有独到见解。她被一家财经杂志社相中。杂志社愿意提供每月30000元的薪酬。金女士有三种选择:调入财经杂志社,获得工资、薪金;作为杂志特约评论员,获得劳务报酬;作为普通的投稿人,获得稿酬收入。根据案例回答34—37题。

    如果金女士选择作为杂志特约评论员,获得劳务报酬,那么她每月所得应纳所得税()元。
    A:3360
    B:4800
    C:5200
    D:5625

    答案:C
    解析:
    调入杂志社,作为杂志社员工,收入性质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3500)*25%-1005=5620(元)。


    根据劳务报酬所得加成征税采取超额累进办法,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即适用3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因此,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200(元)。


    稿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适用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因此,金女士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20%*(1-30%)=3360(元)。


    根据前面三题的计算结果可知,金女士的所得若按稿酬所得形式支付,其税负最轻,劳务报酬其次,工资、薪金税负最重。因此,为了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应该考虑作为普通的投稿人,获得稿酬收入。

  • 第4题:

    某教授完成一篇论文,投稿给某杂志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杂志社有权对该论文进行修改
    B.杂志社可以在署名的情况下自行转投给其他杂志社
    C.杂志社可以对作品进行文字性修改、删节
    D.杂志社对作品的任何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答案:D
    解析:

  • 第5题:

    金女士写作能力颇佳,在财经评论方面有独到见解。她被一家财经杂志社相中。杂志社愿意提供每月30000元的薪酬。金女士有三种选择:调入财经杂志社,获得工资、薪金;作为杂志特约评论员,获得劳务报酬;作为普通的投稿人,获得稿酬收入。
    如果金女士选择作为普通投稿人,获得稿酬,那么她每月所得应纳所得税( )元。

    A.3360
    B.4800
    C.5200
    D.5625

    答案:A
    解析:
    个人的稿酬所得按次计算,对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因此,金女士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 X(1-20%)×20%×(1-30%)=3360(元)。

  • 第6题:

    1893年丽黎安·伍德女士在纽约的()成立服务中心,提供当地所需的各项护理服务。她是第一个使用()名称的人,她被称为()的开创人。


    正确答案:亨利街;公共卫生护理;现代公共卫生护理

  • 第7题:

    金女士写作能力颇佳,在财经评论方面有独到见解。她被一家财经杂志社相中。杂志社愿意提供每月30000元的薪酬。金女士有三种选择:调入财经杂志社,获得工资、薪金;作为杂志特约评论员,获得劳务报酬;作为普通的投稿人,获得稿酬收入。下列关于金女士节税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金女士应选择调入杂志社,作为杂志社职工
    • B、金女士应选择作为杂志特约评论员,获得劳务报酬
    • C、金女士应选择作为普通的投稿人,获得稿酬收入
    • D、三种选择的税负相同,因此无须采取节税措施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多选题
    如果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杂志社赔偿甲公司1万元,并登报进行赔礼道歉。杂志社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拒绝赔礼道歉。如果甲公司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2008年真题]
    A

    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于众,费用由杂志社承担

    B

    对杂志社负责人予以罚款、拘留

    C

    由杂志社支付迟延履行金

    D

    如果构成犯罪,可以追究杂志社负责人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11条规定,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6项的规定处理。
    BD两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项,《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 第9题:

    单选题
    如果郑女士每月初固定拿出一笔资金进行定投,则郑女士每月需投(  )元,方可弥补教育金缺口。(1分)
    A

    1925.31

    B

    1967.12

    C

    2179.54

    D

    2218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0题:

    不定项题
    如果金女士选择调入财经杂志社,那么每月所得应纳所得税()元。
    A

    3360

    B

    4800

    C

    5200

    D

    5620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1题:

    不定项题
    如果金女士选择作为杂志特约评论员,获得劳务报酬,那么她每月所得应纳所得税()元。
    A

    3360

    B

    4800

    C

    5200

    D

    5625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金女士写作能力颇佳,在财经评论方面有独到见解。她被一家财经杂志社相中。杂志社愿意提供每月30000元的薪酬。金女士有三种选择:调入财经杂志社,获得工资、薪金;作为杂志特约评论员,获得劳务报酬;作为普通的投稿人,获得稿酬收入。如果金女士选择作为杂志特约评论员,获得劳务报酬,那么她每月所得应纳所得税()元。
    A

    3360

    B

    4800

    C

    5200

    D

    5625


    正确答案: D
    解析: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即实际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故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x30%-2000=5200(元)。

  • 第13题:

    出版社欲出版一本《中国财经报告》,于1996年与乙杂志社联系,找到杂志社叶某,由叶某以杂志社的名义向出版社发出“许可使用函”,同意出版社使用杂志社已发行各期杂志中的文字与资料。 1996年11月出版社将杂志社已刊登过的30余篇文章,共涉及作者25人,汇集成书,出版《中国财经报告》,随后出版社向杂志社汇去稿酬,但始终未与各篇文章的作者联系。未经原作者许可,并且《中国财经报告》一书中对原文章有所修改,并有错误和遗漏现象。为此某杂志社与上述25位作者共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发行《中国财经报告》一书,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 问: 1.某杂志社与25位作者分别享有哪些权利? 2.叶某以杂志社名义出具的“许可使用函”是否有效? 3.出版社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如果是,侵犯了谁的权利?


    正确答案:
    (1)杂志社作为编辑作品的编辑人,对其编辑的杂志享有著作权和版式设计权;但其 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编辑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作品的作者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2)杂志社无权决定可单独使用作品的出版事宜,叶某出具的“许可使用函”,即使可视为杂志社的许可,也构成对原作者的侵权行为。 
    (3)出版社的行为构成对25位作者的出版权、修改权的侵害,应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第14题:

    赵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 )。
     

    A.冯女士
    B.赵金
    C.冯女士、赵金
    D.冯女士、赵金、冯宁、冯玉

    答案:D
    解析:

  • 第15题:

    清风杂志社因侵犯他人名誉权被一审法院判令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判决发生效力后,该杂志社既不上诉,又不履行生效判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于众,费用由该杂志社负担
    B:法院可以对该杂志社社长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C:法院应当直接强制杂志社执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保护当事人权利
    D:杂志社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答案:C
    解析:
    【考点】民事执行措施。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所以,A选项说法正确,不应当选。《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B选项的说法不符合题干要求,不当选。《执行规定》第60条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指定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履行。对于可以替代履行的行为,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他人完成,因完成上述行为发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对于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的行为,经教育,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妨害执行行为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某些行为的执行,法院不是必须强制义务人直接执行,对于可替代履行的义务,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委托相关单位执行,所支出的费用由责任人负担,所以C选项的说法错误,应当选。《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故清风杂志社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 第16题:

    金女士写作能力颇佳,在财经评论方面有独到见解。她被一家财经杂志社相中。杂志社愿意提供每月30000元的薪酬。金女士有三种选择:调入财经杂志社,获得工资、薪金;作为杂志特约评论员,获得劳务报酬;作为普通的投稿人,获得稿酬收入。
    如果金女士选择调入财经杂志社,那么每月所得应纳所得税( )元。

    A.3360
    B.4800
    C.5200
    D.5620

    答案:D
    解析:
    调入杂志社,作为杂志社员工,收入性质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其应纳个人所 得税=(30000-3500)×25%-1005=5620(元)。

  • 第17题:

    共用题干
    金先生的父亲在2008年1月因病去世,没有设立遗嘱,留有遗产:100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存款30万元。金先生在2007年离婚,自己有房屋一套,价值120万元,现金60万元,还有冰箱、彩电等家用电器若干。2008年10月,金先生与谭女士结婚。婚后,金先生的舅舅寄给他2万元,作为结婚的贺礼。2009年,经过对父亲遗产的分割,金先生取得了那套100平方米的住房。金先生是个作家,手中有历经几年创作的小说书稿一部,2008年3月,他与一家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合同,根据该合同,出版社要支付给金先生稿费20万元,但直到2010年,出版社才将这笔钱汇到金先生账户。2011年,在两人结婚纪念日的当天,金先生给妻子购买了一枚价值5000元的钻戒。2014年,金先生与谭女士的感情破裂,决定协议离婚,在拟订离婚协议时为了避免利益受损,两人聘请了一位理财规划师对夫妻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分析,并协助拟定离婚协议。

    金先生与谭女士协议离婚未成,谭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不包括()。
    A:金先生与其他女性同居
    B:金先生对谭女士实施家庭暴力
    C:金先生与谭女士已经分居一年
    D:金先生嗜赌成性,屡教不改

    答案:C
    解析:
    金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舅舅赠与的2万元结婚贺礼,因为赠与人未确定该财产只归金先生一方所有,因此该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
    金先生从父亲那里继承的100平方米的商品房,虽然是在婚姻关系期间实际取得的,但在金先生父亲去世时,他已经取得了对该遗产的所有权,也就是说从父亲去世,继承就开始,金先生已经取得了父亲遗产中属于自己所有的那一部分财产的所有权,因此,这套房子是金先生婚前所得的财产,为其个人财产,而不应当是夫妻共有财产。金先生所获得的20万元的稿费,虽然也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但与出版社签订合同发生在结婚之前,稿费的所有权也是在结婚前就取得了,因此,这20万元的稿费为金先生的个人财产。金先生婚前所有的房屋、冰箱等家庭生活用品,虽然双方在婚后共同使用,但其财产性质仍属于金先生个人所有,并不会因为婚姻的存续而转变为夫妻共有财产。金先生给谭女士的钻戒,虽然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但该财产为谭女士的专用生活用品,依法应当归谭女士个人所有。
    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协议离婚程序,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以维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并不要求进行公证,是否办理公证,夫妻双方可以自由决定。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第18题:

    方女士一家参加北京某旅行社组织的“澳大利亚凯恩斯9日精华游”。方女士的丈夫是长期在莫斯科工作的我国外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方女士一家在莫斯科向澳大利亚驻俄使馆递交签证申请并获得电子签证,并书面向旅行社确认其电子签证是否满足出团条件。在获得旅行社肯定答复后,方女士一家与旅行社签订了赴澳旅游合同。旅游团在上海出境时,该团其他团员顺利办理了出境手续,而方女士一家因其电子签证不符合规定,随团必须更换为贴纸型签证。方女士一家无法在当晚登机,只能在上海夜宿一晚。次日方女士一家更换了签证后,乘坐由旅行社为其改签的航班飞往澳大利亚。由于晚出境一天,方女士一家未能游览蓝山国家公园。简述该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正确答案: (1)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对出境旅游业务的各个环节、各项规定清楚掌握,并向旅游者作出必要、准确的提示。
    (2)本案中,方女士在签订旅游合同前,专门就电子签证事项向旅行社咨询,旅行社明确答复电子签证满足出境旅游要求。事实上却因电子签证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方女士一家延期出行,旅行社存在过错。
    (3)因更换签证产生的在上海的食宿费用及机票改签费用应当由旅行社承担,并且旅行社应根据合同约定退还方女士一家没有游览项目的有关费用。

  • 第19题:

    王某在某杂志社从事文字校对排版工作,在其与杂志社的劳动争议中,法院判决认定王某为非全日制用工,下列选项中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规定的是()

    • A、杂志社每月与王某结算一次工资
    • B、杂志社与王某约定了试用期
    • C、王某已经在该杂志社工作超过8年,每天工作时间5小时
    • D、王某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正确答案:A,B,C

  • 第20题:

    不定项题
    如果金女士选择作为普通投稿人,获得稿酬,那么她每月所得应纳所得税()元。
    A

    3360

    B

    4800

    C

    5200

    D

    5625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某教授完成一篇论文,投稿给某杂志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杂志社有权对该论文进行修改

    B

    杂志社可以在署名的情况下自行转投给其他杂志社

    C

    杂志社可以对作品进行文字性修改、删节

    D

    杂志社对作品的任何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金女士写作能力颇佳,在财经评论方面有独到见解。她被一家财经杂志社相中。杂志社愿意提供每月30000元的薪酬。金女士有三种选择:调入财经杂志社,获得工资、薪金;作为杂志特约评论员,获得劳务报酬;作为普通的投稿人,获得稿酬收入。如果金女士选择调入财经杂志社,那么每月所得应纳所得税()元。
    A

    3360

    B

    4800

    C

    5200

    D

    5620


    正确答案: D
    解析: 调入杂志社,作为杂志社员工,收入性质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3500)×25%-1005=5620(元)。

  • 第23题:

    不定项题
    下列关于金女士节税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A

    金女士应选择调入杂志社,作为杂志社职工

    B

    金女士应选择作为杂志特约评论员,获得劳务报酬

    C

    金女士应选择作为普通的投稿人,获得稿酬收入

    D

    三种选择的税负相同,因此无须采取节税措施


    正确答案: 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