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公民甲与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
B.在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 借款
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E.未约定利息,视为无利息
第2题:
甲银行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后,甲银行依约发放了部分贷款,而乙企业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银行可以使的权利有( )。
A.停止发放后续贷款
B.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对乙企业进行罚款
根据《合同法》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必备条款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彧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下确答案是ABC。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计算题: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0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该案中的丙企业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第6题:
2011年6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80万元,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甲公司以其厂房作为抵押,价值100万元。2011年6月5日,双方为该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就此笔借款也提供了保证,但是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合同签订后,乙银行如约发放了贷款,但甲公司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归还借款本息。 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何时生效?说明理由。
第7题:
甲银行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后,甲银行依约发放了部分贷款。乙企业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则甲银行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第8题: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项。张某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顺序。 借款期限届满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借款。 乙银行经调查发现:(1)甲企业可供偿债的财产不足100万元; (2)在借款期间,甲企业将一台生产设备以市价40万元出卖给丙公司,并已交付; (3)甲企业另有一台生产设备,价值50万元,因操作失误而严重受损,1个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业未交付10万元维修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 查明情况后,乙银行于2011年8月20日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主张:借款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甲企业的抵押担保,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同日,乙银行分别向丙公司与丁公司主张,就丙公司所购买的生产设备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实现抵押权。丁公司则认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丁公司提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第9题:
16.67
250
500
2500
第10题:
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
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借款
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第11题:
甲公司应向乙银行返还本金450万元并以此为基数计算利息
乙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乙银行有权解除合同
甲公司提前还款的,应当按照1年的约定借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12题:
第13题:
甲银行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后,甲银行依约发放了部分贷款,而乙企业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银行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 A.停止发放后续贷款 B.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对乙企业进行罚款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甲与乙均为自然人。2016年6月1日,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甲在2016年8月1日前必须偿还全部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是否支付利息。2016年6月2日,乙将5万元交给了甲,但直到2016年9月1日,甲也没有还钱。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第18题:
公民甲与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第19题:
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双方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第20题: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项。张某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顺序。 借款期限届满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借款。 乙银行经调查发现:(1)甲企业可供偿债的财产不足100万元; (2)在借款期间,甲企业将一台生产设备以市价40万元出卖给丙公司,并已交付; (3)甲企业另有一台生产设备,价值50万元,因操作失误而严重受损,1个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业未交付10万元维修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 查明情况后,乙银行于2011年8月20日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主张:借款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甲企业的抵押担保,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同日,乙银行分别向丙公司与丁公司主张,就丙公司所购买的生产设备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实现抵押权。丁公司则认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乙银行是否有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简要说明理由。
第21题:
第22题:
停止发放后续贷款
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解除借款合同
对乙企业进行罚款
第23题:
第24题:
2年应付利息由乙预先在借款本金中一次扣除
借款年利率为6%
借款期限为2年
借款期满时甲一次偿还全部借款
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