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将其持有的一张由某仓储公司签发的仓单合法转让给了乙,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甲只需要将仓单交付给乙即可B 不仅需要在仓单上背书,还需要将仓单交付给乙C 受让仓单后,乙成为仓单所载仓储物的所有权人D 乙可向仓储公司提出检查仓单所载仓储物

题目
单选题
甲将其持有的一张由某仓储公司签发的仓单合法转让给了乙,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甲只需要将仓单交付给乙即可

B

不仅需要在仓单上背书,还需要将仓单交付给乙

C

受让仓单后,乙成为仓单所载仓储物的所有权人

D

乙可向仓储公司提出检查仓单所载仓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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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甲将其持有的一张由某仓储公司签发的仓单合法转让给了乙,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关于公司债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将其持有的喜乐电子公司的债券转让给乙,价格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B.甲将自己的记名公司债券背书转让给乙

    C.甲将其无记名公司债券转让给乙,交付即生效

    D.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甲在一定期间必须将债券转换为股票


    正确答案:ABC

  • 第2题:

    张某伪造了甲公司的签章签发了一张支票并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应当对丙公司负票据责任的是()。

    A、张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张某、甲公司、乙公司


    答案:C

  • 第3题:

    甲将其持有的一张由某仓储公司签发的仓单合法转让给了乙,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只需要将仓单交付给乙即可

    B.不仅需要在仓单上背书,还需要将仓单交付给乙

    C.受让仓单后,乙成为仓单所载仓储物的所有权人

    D.乙可向仓储公司提出检查仓单所载仓储物


    参考答案:A
    解析:仓单为要式证券,要式证券的转让一般为要式行为,甲需要背书并交付仓单,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仓单的背书转让还需要有保管人的签字或盖章。

  • 第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A:甲公司
    B:丙银行
    C:丁公司
    D:张某

    答案:A
    解析:
    【考点】追索权。详解:《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张某将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被拒绝付款的,乙公司作为背书人不能对其后手行使追索权,因此乙公司不能对丁公司和张某行使追索权,当然丙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不能向丙银行行使追索权,所以只能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 第5题:

    2016年1月,甲仓储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大豆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6年1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人民币,违约金为仓储费的10%,如果履行中发生争议在A仲裁机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即开始清理仓库,同年1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大豆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验货入库并向乙公司交付仓单。同年11月10日,仓储期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未提取;2017年1月乙公司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2017年2月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乙公司仍未提取。4月丙公司持乙公司质押的仓单向甲公司提货,在收货验收时发现大豆有霉变情况。丙公司与甲公司产生纠纷,协商未果,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乙公司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正确的分析是( )。查看材料

    A.乙公司有权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
    B.乙公司应赔偿丙公司大豆霉变的损失
    C.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提出赔偿
    D.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质押仓单的行为无效’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仓单的效力相关内容。A选项,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可以将仓单质押,故正确;BD选项,首先根据D选项内容和资料信息,可知保管人并不知道存货人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存货人有权将仓单转让和质押,但如需转让仓单,需经过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样存货人以仓单出质的,应当与质权人(丙公司)签订质押合同,在仓单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将仓单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产生效力。因为一旦债务人不能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前履行债务,质权人就享有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因此,如果没有存货人(出质人)在仓单上背书和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质权人不能提取仓储物,可知该次质押不能成立,既然不能成立,首先不涉及乙公司赔偿丙公司大豆霉变的损失,因为此次质押无效,即大豆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丙公司,所以不涉及乙公司应赔偿丙公司大豆霉变额损失,而乙公司应当承担的是丙公司的债务责任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担保质押,故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C选项,根据前述分析,此次质押无效,所以无权向甲公司提出赔偿,故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D选项。

  • 第6题:

    共用题干
    2012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玉米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即开始清理仓库。2012年10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玉米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仓单。2012年11月10日,仓储期间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不予提取;11月15日,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仍不予提取。甲乙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仓单的说法,正确的有()。
    A:存货人拥有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B: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拥有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C: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
    D:仓单不属于物权证券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仓单的效力。仓单具有以下效力:存货人凭仓单领取仓储物的效力;转移仓储物的效力;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所以答案选ABC选项。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它是物权凭证,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
    本题考查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的内容。质押是担保方式之一,仓储合同的存货人或者仓单的持有人可以以仓单质押。以载明提货日期的仓单出质的,仓单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提货,并与出质人即存货人或原仓单持有人协议将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本题考查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本题材料中甲公司为保管人,乙公司为存货人。当合同约定的仓储时间届满时,保管人有权要求存货人按期提取货物,若存货人延迟提取仓储物,保管人有权收取延迟提取时间的费用,所以C选项正确;保管人在履行了催告义务后,存货人仍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提取仓储物,所以AB选项正确。存货人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存货人应承担提存仓储物的费用,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应该是乙公司承担提存费用。
    本题考考存货人应履行的义务。存货人如果因延迟提取,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考查合同争议的解决。由材料中的“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可知,采取的是申请仲裁的方式。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从材料中可知,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所以ACD选项错误。

  • 第7题:

    甲将其持有的一张由某仓储公司签发的仓单合法转让给了乙,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只需要将仓单交付给乙即可
    • B、不仅需要在仓单上背书,还需要将仓单交付给乙
    • C、受让仓单后,乙成为仓单所载仓储物的所有权人
    • D、乙可向仓储公司提出检查仓单所载仓储物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张某伪造了甲公司地签章签发了-张支票并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应当对丙公司负票据责任地是( )。(票据法第37条)

    • A、张某
    • B、甲公司
    • C、乙公司
    • D、张某、甲公司、乙公司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单选题
    甲装饰公司将部分工程剩余材料储存在乙的仓库。由于缺乏流动资金,甲将这部分材料出售给了丙,把仓单背书后交予丙,并在事后通知了乙。在仓储期满2个月后,丙持这份仓单提货,则此仓储合同及履行的下列情形中错误的是()。
    A

    乙公司可以拒绝交货

    B

    乙可以加收仓储费

    C

    甲有转让提取材料的权利

    D

    乙加收仓储费后将材料交给丙


    正确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387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乙未在甲背书后的仓单上签字或盖章,因而将材料交给丙的做法错误。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普通支票支付乙公司的货款。签发时甲公司记载了票据金额未记载收款人名称。乙公司收到支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公司用于支付下一年度的房租。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该支票无效

    B

    背书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背书转让无效

    C

    该支票只能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D

    甲公司签发支票时可以记载付款日期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乙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无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B

    甲不得将其出资转让给乙

    C

    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D

    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经全体股东的2/3以上同意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第12题:

    单选题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日期为2005年10月30日,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张某于2005年9月1日因车祸死亡,张某的妻子陈某是张某的合法继承人,陈某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后向银行提示付款,但要证明自己取得汇票的途径

    B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付款日期为2005年4月10日,乙公司工作人员将汇票丢失,乙公司于2005年4月1日通知银行挂失止付时,银行告知已向持票人付款,银行应向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汇票到期日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向丙公司支付了汇票金额,甲公司和乙公司对丙公司的保证责任、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保证责任均解除

    D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承兑,乙公司于汇票到期日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告知乙公司由于接到央行指示,都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乙公司3日后再提示付款,银行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票据法》第31条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本题中,陈某因继承取得汇票,陈某依法举证后,享有汇票权利。
    B项,《票据法》第58条规定,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由付款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据此,付款行在汇票到期日前付款,给失票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项,《票据法》第60条规定,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D项,《票据法》第54条规定,持票人依照前条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

  • 第13题:

    张某伪造甲公司的签章签发了一张支票并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应当对丙公司负票据责任的是( )。

    A.张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张某、甲公司、乙公司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甲公司的会计吴某伪造甲公司的签章向乙公司出具定日付款汇票一张以支付货款,付款人为丙公司.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以偿还欠款.丁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蒋某以支付房租.根据上述案情,请问: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由于吴某伪造了甲公司的签章,该汇票无效,蒋某因此不享有票据权利

    B.该汇票有效,由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该汇票有效,由吴某、乙公司和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D.该汇票有效,吴某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汇票,甲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委托收款”字样和被背书人张某的名字,并签章,将支票背书给张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无权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
    B:乙公司有权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
    C:张某无权将汇票背书转让
    D:乙公司不对张某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C,D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10条和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可知,除了法律规定的税收、继承、赠与这三种情况之外,票据的取得必须支付对价和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否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本案中,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其行为既无对价,又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因此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乙虽然不知本票系甲拾得,但由于其是根据赠与行为无偿取得该票据,因此乙享有的票据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即甲的权利,甲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当然也不享有,所以银行可以拒绝乙所提出的付款请求。
    《票据法》第35条第1款规定了委任背书,也称委托收款背书。委任背书,是指以委托他人代替自己行使票据权利、收取票据金额为目的而为的背书。委任背书不是票据权利的转让,而是一种以背书形式进行的委托。本题中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该限制是指不得转让背书,委任背书不是转让背书,因此乙公司有权将汇票背书给张某,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35条的规定,张某不能再将汇票转让,所以C选项正确。委任背书的被背书人不是票据权利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不存在保证关系,本题中乙公司不对张某承担保证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根据《票据法》第46、47条的规定,丙公司和丁公司在汇票承兑前签章,没有记载被保证人,因此出票人是被保证人,所以A选项正确。没有记载保证日期,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所以D选项正确。虽然丙公司和丁公司在保证签章时附有条件,但是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因此丙公司和丁公司对被保证人承担的仍然是保证责任,它们之间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BC选项不正确。
    A选项中支票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支票无效,付款行未尽审查义务向持票人支付支票金额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因此付款行应向受有损失的出票人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票据法》第15条规定,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付款人应当暂停向一切人支付,不能向持票人支付j也不能向失票人支付,因此B选项不正确。依《票据法》第105条,C选项中乙公司挂失前付款人已经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而且银行在审验票据的过程中没有玩忽职守,因此失票人无权要求付款人承担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中虽然是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的过失未将停止支付通知书送达付款行,付款行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没有过失,因此付款行不承担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16题:

    2016年1月,甲仓储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大豆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6年1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人民币,违约金为仓储费的10%,如果履行中发生争议在A仲裁机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即开始清理仓库,同年1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大豆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验货入库并向乙公司交付仓单。同年11月10日,仓储期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未提取;2017年1月乙公司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2017年2月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乙公司仍未提取。4月丙公司持乙公司质押的仓单向甲公司提货,在收货验收时发现大豆有霉变情况。丙公司与甲公司产生纠纷,协商未果,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关于仓单的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存货人拥有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B.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拥有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C.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
    D.仓单完全等同于仓储保管合同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仓单的效力。仓单的效力包括:(1)存货人凭仓单领取仓储物的效力;(2)移转仓储物的效力;(3)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故选ABC。D选项,仓单不是仓储合同,仓单只能作为仓储合同的凭证,故错误。

  • 第17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乙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表述的是()。

    A、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无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B、甲不得将其出资转让给乙
    C、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D、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经全体股东的2/3以上同意

    答案:A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仅涉及公司内部股权结构,因此公司法在原则上并不对其加以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是,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18题:

    张某伪造甲公司的签章签发了一张支票并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应当对丙公司负票据责任的是()。

    • A、张某
    • B、甲公司
    • C、乙公司
    • D、张某、甲公司、乙公司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向丙银行贴现,丙银行工作人员不慎将汇票遗失,王某拾得后,伪造了丙银行的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下列关于票据权利的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是继受取得
    • B、丙银行是原始取得
    • C、王某是继受取得
    • D、丁公司是原始取得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单选题
    张某伪造甲公司的签章签发了一张支票并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应当对丙公司负票据责任的是()。
    A

    张某

    B

    甲公司

    C

    乙公司

    D

    张某、甲公司、乙公司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支票,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该支票销毁,并向乙公司重新签发了一张支票,乙公司会计持原支票到付款行提示付款,银行工作人员与乙公司会计相熟,未认真审查支票,即按支票的大写金额支付了支票金额,甲公司有权要求银行赔偿自己的损失

    B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工作人员将汇票遗失,乙公司通知银行挂失止付,银行向乙公司支付了汇票金额,银行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C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工作人员将汇票遗失,张某拾得汇票后在汇票上伪造了乙公司的签章,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王某,王某持汇票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工作人员经认真审验,未发现乙公司背书转让给张某的签章系伪造,遂将汇票金额支付给王某,乙公司通知银行挂失止付时发现汇票金额已经被支付,乙公司无权要求银行承担责任

    D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支票,乙公司工作人员将支票遗失,乙公司向付款行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乙公司将申请公示催告的证明提供给付款行,3日期满的12日内,付款行未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书,张某持挂失的支票提示付款,银行工作人员经仔细审验,未发现支票上有伪造签章,遂向张某支付了支票金额,后来查明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的疏忽,没有向银行发出停止支付通知书,张某系拾得支票后在支票上伪造了乙公司的签章,银行应向乙公司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支票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支票无效,付款行未尽审查义务向持票人支付支票金额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因此付款行应向受有损失的出票人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项,《票据法》第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付款人应当暂停向一切人支付,不能向持票人支付,也不能向失票人支付。
    C项,《票据法》第105条规定,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金融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票据的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乙公司挂失前付款人已经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而且银行在审验票据的过程中没有玩忽职守,因此失票人无权要求付款人承担责任
    D项,虽然是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的过失未将停止支付通知书送达付款行,付款行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没有过失,因此付款行不承担责任

  • 第22题:

    多选题
    以下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
    A

    张某签发了一张支票给王某,王某将支票背书转让给孙某,张某患有精神病,实际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享有票据权利吗

    B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财会人员由于疏忽,将乙公司的名称写错,甲公司修改了错误,并在修改处签章,汇票有效吗

    C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的付款行的名称有错误,甲公司修改了错误,并在修改处签章,汇票有效吗

    D

    某银行签发了一张银行本票,本票上的出票日期错误,银行修改了出票日期,并在修改处签章,本票有效吗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票据法》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本题中,签章无效,但支票有效,孙某享有票据权利
    BCD三项,《票据法》第9条第2款规定,票据金额、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因此,收款人名称错误,日期错误,票据无效。而汇票上付款人的名称错误,不是法定不得更改事项,出票人可以修改并签章。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伪造了甲公司的签章签发了一张支票并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应当对丙公司负票据责任的是()。
    A

    张某

    B

    甲公司

    C

    乙公司

    D

    张某、甲公司、乙公司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合同,将一批钢材储存在乙公司的仓库里,乙公司给甲公司出具了仓单,甲公司将该仓单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取得该仓单后即成为(  )。[2007年真题]
    A

    存货人

    B

    仓单持有人

    C

    仓储合同受让人

    D

    货物受领人


    正确答案: C,A
    解析:
    《合同法》第387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仓单的转让只是将提取仓储物的权利转让,即合同向第三人履行。仓单受让人因此成为仓单持有人,但并没有成为仓储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存货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