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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票据上记载论述不正确的是()。

    • A、法律上规定票据上必须记载,如果不记载,票据或票据行为将因此而无效的记载事项是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 B、法律上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但当事人记载时可以产生票据效力的记载事项为任意记载事项
    • C、法律规定不得在票据上记载,一旦记载将使票据或票据行为无效的记载事项为不得记载事项
    • D、虽然在票据上记载,但不具有票据效力的记载事项为任意记载事项

    正确答案:D

  • 第2题:

    企业对已办理贴现的票据在法律上不再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

  • 第3题:

    简述票据贴现贷款的特点。


    正确答案: (一)以持票人为直接贷款对象。
    (二)以票据承兑人的信誉为还款保证。
    (三)债权债务关系随票据的转移而转移。
    (四)以票据的剩余期限作为贷款的期限。
    (五)实行预收利息的方法。

  • 第4题:

    票据是一种无因债权证券,这里的因是指()

    • A、 产生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的原因
    • B、 票据产生的原因
    • C、 票据转让的原因
    • D、 发行票据在法律上无效或有瑕疵的原因

    正确答案:A

  • 第5题:

    简述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正确答案: 《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诉讼,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全体公民同等适用,不存在任何例外,也不准搞任何特权或歧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第6题:

    简述票据关系的特点。


    正确答案: (1)票据关系主要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
    (2)票据关系由票据法调整
    (3)票据关系以金钱债权为内容
    (4)票据关系内容具有多重性和义务承担者的多数性

  • 第7题:

    根据我国《票据法》地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地,所附条件()。(票据法第33条)

    • A、在条件成就时有票据上地效力
    • B、不具有票据上地权力
    • C、不管条件是否成就,均具有法律上地效力
    • D、在承兑前有法律效力,承兑后无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B

  • 第8题:

    问答题
    请简述国家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在法律上有何要求?

    正确答案: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票据在法律上的特点。

    正确答案: 票据在法律上的特点如下:
    (1)票据得以迅速、简便的方式进行转让;
    (2)票据本身与其基础关系相分离;
    (3)强调保护善意第三人;
    (4)票据是一种要式的证券;
    (5)票据是一种文义证券。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票据贴现贷款的特点。

    正确答案: (一)以持票人为直接贷款对象。
    (二)以票据承兑人的信誉为还款保证。
    (三)债权债务关系随票据的转移而转移。
    (四)以票据的剩余期限作为贷款的期限。
    (五)实行预收利息的方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这里的“因”是指()
    A

    产生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的原因

    B

    票据产生的原因

    C

    票据转让的原因

    D

    发行票据在法律上无效或有瑕疵的原因


    正确答案: A
    解析: 无因是票据的特征之一,这里的因是指产生嫖妓权利和义务的原因

  • 第12题:

    单选题
    票据是一种无因债权证券,这里的“因”是指()。
    A

    产生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的原因

    B

    票据产生的原因

    C

    票据转让的原因

    D

    发行票据在法律上无效或有瑕疵的原因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法律上对票据权利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 第14题:

    简述法律上的承认产生的法律效果。


    正确答案:⑴两国关系正常化,双方可以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
    ⑵双方可以缔结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条约或协定;
    ⑶承认被承认国的法律法令的效力和司法管辖权及行政管辖权;
    ⑷承认被承认国取得在承认国法院进行诉讼的权利及其本身或国家财产的司法豁免权;
    ⑸一国一旦承认了被承认国政府,就撤销了对被承认国前政府的承认;
    ⑹承认具有溯及的效果,即对新国家或新政府的承认,其效力可追溯到新国家或新政府成立之时。

  • 第15题:

    简述票据在法律上的特点。


    正确答案: 票据在法律上的特点如下:
    (1)票据得以迅速、简便的方式进行转让;
    (2)票据本身与其基础关系相分离;
    (3)强调保护善意第三人;
    (4)票据是一种要式的证券;
    (5)票据是一种文义证券。

  • 第16题:

    简述亲属在我国法律上的分类。


    正确答案: 以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为依据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
    第一,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互为配偶。配偶在亲属关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独特的作用,它是其他亲属关系的源泉和桥梁。
    第二,血亲。血亲指相互之间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
    第三,姻亲。是指以婚姻为中介形成的亲属关系,但配偶本身除外。包括血亲的配偶,长辈直系血亲除外;配偶的血亲,配偶的晚辈直系血亲除外;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 第17题: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

    • A、在条件成就时有票据上的效力
    • B、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 C、不管条件是否成就,均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 D、在承兑前有法律效力,在承兑后无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这里的“因”是指()

    • A、产生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的原因
    • B、票据产生的原因
    • C、票据转让的原因
    • D、发行票据在法律上无效或有瑕疵的原因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判断题
    企业对已办理贴现的票据在法律上不再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法律上对票据权利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亲属在我国法律上的分类。

    正确答案: 以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为依据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
    第一,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互为配偶。配偶在亲属关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独特的作用,它是其他亲属关系的源泉和桥梁。
    第二,血亲。血亲指相互之间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
    第三,姻亲。是指以婚姻为中介形成的亲属关系,但配偶本身除外。包括血亲的配偶,长辈直系血亲除外;配偶的血亲,配偶的晚辈直系血亲除外;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票据变造的特点。

    正确答案: (1)变造系针对载于票面之事项
    (2)变造系无变更权人所为
    (3)变造并非针对签章
    (4)变造之票据仍然有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学校在法律上的定义、特征和地位。

    正确答案:
    学校是一种高度专门化的社会组织手段和人才培养方式,是教育法调整的重要对象,是享有一定权力并承担一定义务的社会组织。
    (1)学校的法律定义
    法律上的学校,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的教育机构,其中既包括学制系统以内的以实施学历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如幼儿园、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或完全中学、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的学院、大学、具有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等,又包括各种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如各种职业与技术培训机构、培训中心以及实施扫盲教育、文化补习教育、继续教育、社会文化教育的各种机构等。
    (2)学校的法律特征
    学校的基本职能是利用一定的教育教学设施和选定的环境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因此它有别于其他社会组织。这些特点归结到法律上来说,就是要确立教育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性质,也就是教育的公共性原则。在规定任何一种行为方式时,都应考虑学校所担负的公共职能。学校教育的公共性原则决定了学校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①教育的公共性原则表明教育是非营利性事业,学校是非营利性机构。
    ②教育的公共性原则表明学校教育必须与宗教分离。
    ③教育的公共性原则还涉及教学语言和课程设置等一系列问题。
    (3)学校的法律地位
    学校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与它所处的内外环境构成了一系列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可以分为如下两类:
    ①教育行政关系,这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对学校教育机构行使国家权力,进行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发生的关系,是一种以命令与服从为内容,以隶属性为基本特征的纵向型法律关系,这类关系主要受行政法调整。
    ②教育民事关系,这是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教育机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是一种以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为内容,以平等有偿为基本特征的横向型关系。
    ③学校教育机构在活动时,根据条件和性质的不同,可以具有两种主体资格。当其参与行政法律关系,取得行政上的权利和承担行政上的义务时,它就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当其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时,它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依据票据的法律上的分类为标准,可以将票据关系分为
    A

    汇票关系

    B

    出票关系

    C

    本票关系

    D

    支票关系

    E

    背书关系


    正确答案: E,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