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根据?()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某日期前条件不变等待甲公司的答复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题目
多选题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根据?()
A

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

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C

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某日期前条件不变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

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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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个要约,要约中写道:“本要约在两个月内承诺有限。”乙公司收到要约后没有立即承诺,也没有为未来可能成立的这个合同作准备。一个月后,乙公司突然收到甲公司的电报,告知将要约撤销。此时,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有效地撤销了要约,从此可不受该要约的拘束;

    B、甲公司不得撤销该要约,要约仍然有效;

    C、要约已被撤销,但甲公司应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

    D、甲公司不得撤销该要约,但可撤回


    参考答案:B

  • 第2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C:在收到承诺前到达乙公司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答案:A
    解析: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第3题: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下列理由中,可以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证据有( )。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答案:A,C,D
    解析:
    选项B:缺少“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的前提条件。@##

  • 第4题:

    甲、乙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一批设备,甲公司支付相应款项,现在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履行合同,并赔偿相应违约金,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主张合同已经生效,应当将该事实证明到高度可能性标准
    B.乙公司主张合同尚未生效,应当将该事实证明到高度可能性标准
    C.乙公司主张合同已经履行,应当将该事实证明到高度可能性标准
    D.乙公司以合同存在欺诈事实而主张撤销合同,应当将受到欺诈的事实证明到高度可能性标准

    答案:A,C
    解析:
    证明标准以证明责任为基础,是指承担证明责任的人应当提供证据将待证事实证明到何种程度才能卸去举证责任(才不会因为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而承担不利后果),使法官形成相应心证,确认其主张的事实存在。值得注意的是,证明标准是承担证明责任的人为履行证明责任而提供证据需要将待证事实证明到的一种程度;不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根本无需提供证据,自然谈不上证明标准的问题,其提供反证的目的仅仅是动摇法官对待证事实产生的内心确信,使待证事实达不到相应的标准而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而已。如原告主张侵权法律关系存在,被告提出相反主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原告对侵权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其证明标准为高度可能性,原告应当将侵权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证明到高度可能性时才能卸去举证责任,法官应当认定侵权事实存在;而被告对侵权法律关系的存在不承担证明责任,无需提供证据,当然,为了反驳对方主张,被告有权提出反证证明侵权事实的不存在,但是此时并不要求被告将侵权事实不存在证明到高度可能性的标准,其提供反证的目的仅仅是阻碍原告达到相应的证明标准,阻碍法官形成内心确信,即其提供反证仅仅需要使得侵权法律关系的存在处于事实不清、真伪不明的状态,原告主张的侵权事实自然不能得到认定,将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的不利后果。故:  1.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本证需要达到相应证明标准,方能卸去证明责任,其主张的事实将会得到法庭采信,否则将承担证明责任的不利后果;2.不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反证无需达到相应证明标准,其提供反证的目的仅仅在于阻碍对方达到相应证明标准,从而使得案件事实处于事实不清、真伪不明的状态,对方自然将承担证明责任的不利后果。综上所述,分析证明标准,首先应当分析本案证明责任的分配,只有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才需要将待证事实证明到高度可能性(特殊情况下需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标准),不承担证明责任的人则无需达到该标准。对于合同关系是否成立、生效的事实,应当由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同时,对该事实的证明应当达到高度可能性的证明标准,所以表述A正确;同时,主张合同关系不成立或者未生效的当事人无需承担证明责任,自然无需将合同关系不成立或者未生效的事实证明到所谓的高度可能性标准,表述B错误。对于合同是否履行的事实应当由主张合同已经履行的一方承担证明责任,同时,对该事实的证明应当达到高度可能性的证明标准,所以C选项正确。对于合同的解除、变更、撤销事实的证明,应当由主张解除、变更、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存在解除、变更、撤销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即被告因受到欺诈而主张解除合同应当对受到欺诈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同时应当将该事实证明到相应证明标准。同时,根据《民诉解释》的规定,对于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以及口头遗嘱、赠与事实的证明标准应当适用特殊的证明标准——排除合理怀疑,而不是高度可能性的一般标准,所以D表述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C。

  • 第5题: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销销。在甲公司可以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下能成立的根据?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答案:A,C,D
    解析:
    《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本条表明要约可以撤销。本题应适用的法律依据,除前引《合同法》第18条,主要是其第19条之规定。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本题中,A、C项可视为第19条第(1)项规定的两种情形,可以支持甲公司的主张。B项,我们认为并不符合第19条第(2)项的要求,因为该项规定要求:“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与“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条件同时具备,使产生要约不得撤销之法律后果,B项不能支持甲公司的主张。D项,依《合同法》第18条之规定,乙公司发出的撤销要约的通知于甲公司发出承诺的通知后到达,故乙公司撤销要约亦不能成立。

  • 第6题:

    甲公司于8月2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卖给乙公司一台机器设备,甲公司要求乙公司10天内答复。甲公司的要约于8月5日到达乙公司。8月3日,甲公司又给乙公司去信,称该机器设备现本*公司需要使用,不能出售,请乙公司原谅。第二封信于8月6日到达。乙公司8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公司的要约条件,该回信8月10日到达,甲公司拒绝交货。请根据已知条件,选择下列正确的选项()

    •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要约已被撤销
    • 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要约没有被撤销
    • C、甲、乙之间的合同于8月10日承诺到达时成立
    • D、甲、乙之间的合同于8月7日承诺发生时成立
    • E、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此乙只能追究甲的缔约过失责任,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B,C

  • 第7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欲出售一批钢材的要约,要求乙公司月底前承诺。甲公司的该要约可以在乙公司承诺之前撤销。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要约明确指明乙公司如欲接受应在2017年8月1日前回复;乙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通过丙快递公司发出承诺,但由于丙公司快递员投递失误,承诺于2017年8月10日方送达甲公司;此时,甲公司已将要约所述货物全部出售给丁公司,无货供给乙公司,但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乙公司久等无货,于2017年9月15日派人催货,甲公司以乙公司的承诺迟到为由予以拒绝,乙公司不服。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合同已经生效,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B、合同已经生效,但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C、合同尚未生效,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 D、合同尚未生效,但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所受损失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可以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证据有(  )。
    A

    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

    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C

    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

    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正确答案: D,B
    解析:
    B项,缺少“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的前提条件。

  • 第10题:

    多选题
    关于甲公司的回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
    A

    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合同提出了异议

    B

    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成立

    C

    乙公司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构成违约

    D

    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不安抗辩权拒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甲公司回函“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即为对乙公司解除合同提出的异议。
    B项,本题中,甲乙两公司约定了合同的解除权。因约定解除事项成就,乙公司享有约定解除权,且乙公司的解除通知已经到达甲公司,乙公司的解除有效,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因此甲公司的异议不成立。
    C项,《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一时性合同,乙解除合同的行为具有溯及力,甲、乙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乙不再负有向甲支付尾款的义务。
    D项,根据《合同法》第68条和第69条,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乙公司支付尾款的义务是在甲公司转让股权之后,其是后履行义务的一方,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已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下列理由中,可以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证据有()。
    A

    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

    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C

    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

    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选项B:缺少“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的前提条件。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了要约撤销。可以被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成立的根据是(  )。[2005年真题]
    A

    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

    B

    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并在甲公司承诺前将撤销要约的通知送达甲公司

    C

    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

    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正确答案: C
    解析:
    《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 第13题:

    关于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价目表其实就是向乙公司发出要约

    B.乙公司主动联系甲公司购买计算器的行为实质上是向甲公司发出要约

    C.乙公司主动跟甲公司联系表示要购买计算器,双方的合同关系就已经成立

    D.乙公司要求购买计算器时,甲公司必须按照价目表上的价格卖给乙公司,不能提高价格,否则构成违约

    E.乙公司要求购买计算器时,甲公司可以拒绝卖给乙公司


    正确答案:BE
    [答案要点]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的价目表为要约邀请;乙公司主动联系甲公司是向甲公司的要约行为;乙公司主动联系甲公司属于要约行为,双方合同关系并未形成;因为乙公司主动联系甲公司属于要约行为,甲公司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是否可以提高价格属于甲公司的权利。故选项BE说法正确。

  • 第14题:

    甲公司的一批货物交给乙公司仓储。乙公司因急缺资金,便擅自将该批货物出卖给丙公司并交付,丙公司支付了全部价款。后来丙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供的质检报告是伪造的,并且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之标准,遂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买卖合同并主张相互返还财产。法院经审理,判决撤销合同并判决双方相互返还财产。判决生效后,因为乙公司无力偿还货款,丙公司未退还货物。此时,甲公司发现货物已经被乙公司无权处分,主张受让人丙返还货物。丙则主张自己对于货物构成善意取得。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3题:

    A.甲可以向乙主张违约责任
    B.甲可以向乙主张侵权责任
    C.在合同撤销后,甲可以通过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主张丙返还货物
    D.在合同撤销之后,在乙没有退还货款的情形下,丙可以基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向乙退还货物

    答案:A,B,D
    解析:
    甲将货物交付给乙保管,形成仓储合同关系,乙未经甲的授权而处分甲的财产,首先构成违约,甲可以主张乙承担违约责任。在丙构成善意取得的情况下,甲的所有权因无权处分被侵害,乙的行为同时侵犯了甲的所有权,所以甲可以向乙主张侵权责任,故AB正确。在合同被撤销之后,因为不是受让人欺诈,因此不影响丙构成善意取得,在撤销之后,获得货物的权利已不是丙的目的,但是其可依据善意取得对抗甲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故C错误。在法院判决撤销乙、丙之间的合同之后,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此时,丙应退还货物,乙应返还价款。这种相互返还的义务没有先后的履行顺序,原则上应当同时履行,在乙没有返还价款的情况下,丙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不予退还货物,故D正确。

  • 第15题: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 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 在甲公司可以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 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根据?( )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 接到要约后即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 的通知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要约的撤销问题。依据《合同 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 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 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故本题正确选 项为ACD。

  • 第16题: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 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 在甲公司可以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 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根据?( )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 接到要约后即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 的通知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要约的撤销问题。依据〈合同 法》笫1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 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 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故本题正 确选项为ACD。

  • 第17题:

    在一起合同纠纷中,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不能成立的是()。

    •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 C、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 C、在收到承诺前到达乙公司
    •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公司可以提出的下述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的行为不能成立的依据()

    •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 E、乙公司在甲公司收到要约后才发出撤销要约的通知

    正确答案:A,C,D

  • 第21题:

    单选题
    在一起合同纠纷中,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不能成立的是()。
    A

    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

    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C

    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

    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正确答案: B
    解析: B项,根据《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缺少"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的前提条件。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下列理由中,可以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证据有(  )。
    A

    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

    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C

    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

    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下列情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②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B项,缺少“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的前提条件。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A

    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C

    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D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根据?()
    A

    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

    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C

    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某日期前条件不变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

    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