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甲向乙借款20万元,约定甲于2009年3月1日还本付息。丙提供保证,与乙约定在甲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由丙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丁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甲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乙于2009年11月1日起诉甲,获得生效判决后对甲强制执行,甲的财产不能清偿借款义务。现乙请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乙有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B乙无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C乙有权请求丁承担担保责任D乙无权请求丁承担担保责任

题目
多选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约定甲于2009年3月1日还本付息。丙提供保证,与乙约定在甲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由丙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丁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甲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乙于2009年11月1日起诉甲,获得生效判决后对甲强制执行,甲的财产不能清偿借款义务。现乙请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乙有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B

乙无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C

乙有权请求丁承担担保责任

D

乙无权请求丁承担担保责任


相似考题
更多“多选题甲向乙借款20万元,约定甲于2009年3月1日还本付息。丙提供保证,与乙约定在甲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由丙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丁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甲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乙于2009年11月1日起诉甲,获得生效判决后对甲强制执行,甲的财产不能清偿借款义务。现乙请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乙有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B乙无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C乙有权请求丁承担担保责任D乙无权请求丁承担担保责任”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借款期限为两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果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未约定担保范围。

    请回答:

    1、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丁应否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2、设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1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戊,丙、丁、戊未予回复。丙、丁、戊是否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3、设甲、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则丙、丁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承担多大的担保责任?


    参考答案:

    (1)甲乙为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因而,丙、丁的担保合同均无效。企业间的借贷合同为无效合同。
    (2)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本题中,还款期限推迟未经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就原合同约定的期间承担担保责任。
    (3)甲乙放弃了对丁的抵押担保物权,对丙的保证责任不生影响。依据《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而,放弃的第三人的物的担保,并不能免除丙的保证责任。丙仍然须对全部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 第2题:

    (一)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借款期限为两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果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设备(价值300万),未约定担保范围。

    71.设甲、乙之间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半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和戊,丙、丁、戊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

    A.丙、丁、戊均应承担担保责任

    B.丙、丁、戊均不承担担保责任

    C.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D.戊仍应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AD
    71.AD【解析】《担保法》解释第30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所以丙,丁仍然需要在原来的期限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 抵押权也消灭。所以选A、D两项。

  • 第3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约定甲于2009年3月1日还本付息,丙提供保证,与乙约定在甲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由丙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丁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甲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乙于2009年11月1日起诉甲,获得生效判决后对甲强制执行,甲的财产不能清偿借款义务。现乙请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有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B.乙无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C.乙有权请求丁承担担保责任
    D.乙无权请求丁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B,C
    解析:
    A.错误。《担保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故丙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据此,丙未与乙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应为2009年3月2日至2009年9月1日。债权人乙于2009年11月1日起诉,保证期间已经经过,保证人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故A选项错误而B正确。 C.正确,D.错误。乙申请对甲强制执行亦将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自强制执行无效果之日起重新起算2年。《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甲对乙的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尚未经过,乙有权对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 第4题:

    甲向乙借款500万元,丙提供了保证担保,丁提供了抵押担保。请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
    1.设该笔借款的资金是由乙从银行中套取而来并高利转贷给甲,且甲对此知情。甲到期无力还款,丙应否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2.设该笔借款的资金是由乙从银行中套取而来并高利转贷给甲,且甲对此知情。甲到期无力还款,丁应否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3.甲到期无力还款,乙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仅列丙为被告。若丙为一般保证人,法院应如何处理?若丙为连带保证人呢??
    4.甲到期无力还款,若乙在一审中请求甲偿还本金,在二审中新增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若乙不同意在二审中新增诉讼请求,法院应如何处理?若乙同意,法院应如何处理??
    5.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丙为某大学,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丙应否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6.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其还款期限为1998年12月1日。丙为某银行。现甲无力还款,乙要求甲还款未果,便于1999年8月5日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应否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7.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其还款期限为1998年12月1日。期满,乙便将甲、丙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还款,应否支持?为什么??
    8.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乙将自己对甲的合同债权转让于戊,且通知了甲、丙、丁。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于戊,戊能否要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9.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甲将自己对乙的合同债务转让于乙,且取得了乙的同意,并通知了丙、丁。到期,已无力偿还乙之债务,乙能否要求甲承担清偿责任?能否要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10.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甲、乙协商延长还款期限1年,且通知了丙、丁,丙、丁未予答复。到期,因甲无力还款,乙可否要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11.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甲到期无力还款,乙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主张物保优于人保,其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12.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甲到期无力还款,丁设置抵押的房屋被洪水冲走,且未投保,丙承担保证责任以后,可向谁主张追偿权?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借款合同为无效合同。根据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的原理,借款合同无效,则保证合同无效。 2.应承担民事责任。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担保人所承担民事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3.若丙为一般保证人,法院应当将债务人甲列为共同被告。若丙为连带保证人,法院应允许乙单独起诉丙。
    4.若乙不同意甲在二审中新增诉讼请求,法院可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甲另行提起诉讼。若乙同意甲新增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5.丙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丙不具备作为保证人的资格,依照《担保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6.丙不应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丙为乙所设定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依《担保法》的规定,对保证责任方式未有约定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该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7.应当支持。因为丙所为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可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8.可以。因为在债权让与的情况下,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故戊可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让与的情况下,主权利转移,从权利转移,抵押权为从权利,故戊可向丁主张抵押权。
    9.不能要求甲承担清偿责任。因为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原债务人脱离了债的关系,原债务人不对新债务人的清偿能力负保证义务。不能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债务转移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能对丁行使抵押权,因为除有相反约定外,抵押权不受债务转移的影响。
    10.丙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期限进行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间。乙、丙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6个月,债权人、债务人延长还款期限1年,已超过了6个月的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已过,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丁仍应承担担保责任,因为抵押权是为主债权而设定的,只有主债权消灭,抵押权才消灭。
    11.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在第三人提供物保的情况下,物保人和保证人不存在先后清偿债务的问题,债权人可向物保人或保证人请求清偿。只有在债务人提供物保的情况下,才存在物保先于人保的问题。
    12.向甲主张。因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取得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不能要求丁承担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因为抵押物灭失,抵押权消灭,丁不为抵押人。

  • 第5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借款数额为30万元。甲以自有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甲又请求丙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合同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如果两项担保对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为没有约定,丙不承担担保责任
    B.乙应当先要求丙以保证承担担保责任
    C.乙即可以先要求甲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先要求丙承担担保责任
    D.乙应当先要求甲以抵押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D
    解析: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求偿。

  • 第6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约定甲于2009年3月1日还本付息。丙提供保证,与乙约定在甲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由丙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丁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甲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乙于2009年11月1日起诉甲,获得生效判决后对甲强制执行,甲的财产不能清偿借款义务。现乙请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 B、乙无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 C、乙有权请求丁承担担保责任
    • D、乙无权请求丁承担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B,C

  • 第7题:

    甲向乙借款500万元,丙提供了保证担保,丁提供了抵押担保。请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甲,乙协商延长还款期限1年,且通知了丙、丁,丙、丁未予答复。到期,因甲无力还款,乙可否要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丙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期限进行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间。乙、丙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6个月,债权人、债务人延长还款期限1年,已超过了6个月的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已过,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丁仍应承担担保责任,因为抵押权是为主债权而设定的,只有主债权消灭,抵押权才消灭,即使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限的2年内,抵押权人仍可行使抵押权。

  • 第8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担200万元债务,于2009年3月1日到期。甲公司以自有的价值100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未约定保证方式,亦未约定保证期间。宗某以价值200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未约定丙公司、宗某承担担保责任的份额与顺序。假设:2009年1月1日,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对乙公司的200万元债务转让给丁公司承担,丙公司、宗某对此不知情。后丁公司不对乙公司履行到期的200万元债务。关于乙公司于2009年3月2日可以行使的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对甲公司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 B、乙公司无权对甲公司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 C、乙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 D、乙公司有权对宗某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正确答案:A

  • 第9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果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元),未约定担保范围。请回答下列题。设甲、乙之间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1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和戊,丙、丁、戊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 A、丙、丁、戊均应承担担保责任
    • B、丙、丁、戊均不承担担保责任
    • C、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 D、戊仍应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C,D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向乙借款200万以丙的房屋抵押,同时约请丁和戊为其提供保证,则()
    A

    丁和戊在丙提供的房屋抵押的范围外承担保证责任 

    B

    丁和戊可以各自与乙约定只承担10万的保证责任 

    C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乙可以直接向戊和丁任何一个要求承担200万的保证责任 

    D

    戊和丁可以与乙约定只有在甲不能清偿时才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担200万元债务,于2009年3月1日到期。甲公司以自有的价值100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未约定保证方式,亦未约定保证期间。宗某以价值200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未约定丙公司、宗某承担担保责任的份额与顺序。假设:甲公司不对乙公司履行到期的200万元债务。乙公司于2009年3月2日对甲公司的房屋行使抵押权清偿100万元后,因忙于他事,一直未对丙公司和宗某主张过权利。直到2009年12月1日,乙公司才请求丙公司、宗某承担担保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乙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

    B

    乙公司无权请求丙公司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

    C

    乙公司有权对宗某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D

    乙公司无权对宗某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向乙借款30万元,丙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在乙的要求下,甲又请求丁对甲和乙之间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到偿债期后,甲无力偿还。如果两项担保对担保责任均没有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乙可以要求丙承担30万元的担保责任

    B

    乙可以要求丁承担30万元的担保责任

    C

    乙只能要求丙和丁各承担15万元的担保责任

    D

    因为没有约定,丙和丁均不承担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责任。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第13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屋,,共有份额为5:3:2。三人约定房屋轮流居住。在乙居住期间,窗户玻璃掉下将行人丁砸伤。下列关于该案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按共有份额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B.丁有权请求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丁有权请求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CD
    B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特殊侵权,《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甲乙丙三人共有该所房屋,故三人应承担连带责任。答案为BCD。

  • 第14题: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丙提供保证时与乙约定,丙仅承担10万元的保证责任,丁提供保证时与乙约定,丁仅承担80万元的保证责任,丙丁均未就保证方式作出约定。此后,由于甲不履行到期债务,丁经乙请求承担了80万元的担保责任。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A.丙、丁的保证方式均未连带责任保证
    B.丙、丁属按份共同保证
    C.若甲履行到期债务,乙有权向丙或丁请求承担100万元保证责任
    D.丁承担80万元保证责任后,仅能向债务人乙追偿80万元,对丙无分担请求权

    答案:C
    解析:
    在保证关系中,保证人仅为一人的,为单独保证;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为共同保证。在共同保证中,保证人承担按份责任的为按份共同保证;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共同保证。需注意:按份共同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是就保证人之间的关系而言的。无论按份共同保证还是连带共同保证,保证人的保证方式既可为一般保证,亦可为连带责任保证。按份共同保证的效力是:保证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之间无内部关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追偿,无权请求其他保证人分担。(见《担保法解释》第19—21条规定) 因未约定保证方式,故丙、丁的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因丙、丁分别与债权人约定了各自承担保证责任的份额,故丙、丁属按份共同保证。若甲不履行到期债务, 乙仅有权请求丙承担10万元的保证责任,仅有权请求丁承担80万元的保证责任。丁承担80万元保证责任后,仅能向债务人追偿80万元,对丙无分担请求权。

  • 第15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丁提供10吨面纱,甲向乙支付价款,现丙提供给丁的面纱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当由丁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B:应当由甲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应当由丁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D:应当由甲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的合同的特殊之处在于该合同既是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又是利益第三人的合同。《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关于利益第三人的合同的规定。《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关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的规定。可以看出,无论何种情形,第三人并未成为合同当事人,故不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出现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时,都是合同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即应当由甲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因此,B项正确。

  • 第16题: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若甲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请求乙履行清偿义务以及丙、丁、戊承担保证责任,下列说法哪些正确?( )

    A.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事后无权要求甲返还
    B.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无权对乙进行追偿
    C.甲请求对戊的房屋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D.倘甲催告乙还款,乙在催款通知上签字,诉讼时效将因中断而重新起算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诉讼时效中。债务人、保证人、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本题中,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丙为保证人,戊为抵押人。根据《民法总则》第192条及《物权法》第202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届满后,乙主动清偿的不得请求返还;主债权诉讼时效已经届满,抵押权人请求受偿的法院不予保护。此外,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10条第1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本题答案为ACD。

  • 第17题: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下列关于丙、丁、戊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

    • A、甲可以在丙、丁、戊中任意选择一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 B、若甲要求丙、丁承担保证责任,丙、丁可主张先诉抗辩,要求甲先行使对戊的抵押权
    • C、若甲、戊之间的抵押被宣告无效,丙、丁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 D、若甲放弃对戊的抵押权,则丙、丁只对甲的30万元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A,C,D

  • 第18题:

    甲向乙借款500万元,丙提供了保证担保,丁提供了抵押担保。请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乙将自己对甲的合同债权转让于戊,且通知了甲、丙、丁。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于戊,戊能否要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可以。因为在债权让与的情况下,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故戊可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让与的情况下,主权利转移,从权利转移,抵押权为从权利,故戊可向丁主张抵押权。

  • 第19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担200万元债务,于2009年3月1日到期。甲公司以自有的价值100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未约定保证方式,亦未约定保证期间。宗某以价值200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未约定丙公司、宗某承担担保责任的份额与顺序。假设:甲公司不对乙公司履行到期的200万元债务。乙公司于2009年3月2日对甲公司的房屋行使抵押权清偿100万元后,因忙于他事,一直未对丙公司和宗某主张过权利。直到2009年12月1日,乙公司才请求丙公司、宗某承担担保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
    • B、乙公司无权请求丙公司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
    • C、乙公司有权对宗某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 D、乙公司无权对宗某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正确答案:B,C

  • 第20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果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元),未约定担保范围。请回答下列题。设甲、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丙、丁应否承担保证责任?()

    • A、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 B、丙、丁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 C、如甲、乙通知了丙、丁,则丙、丁应承担全部债务的保证责任
    • D、丙、丁仍应对布匹抵押价值以外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若甲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请求乙履行清偿义务以及丙、丁、戊承担保证责任,下列说法哪些正确?(  )
    A

    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事后无权要求甲返还

    B

    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无权对乙进行追偿

    C

    甲请求对戊的房屋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D

    若甲催告乙还款,乙在催款通知上签字,诉讼时效将因中断而重新起算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C两项,本题中,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丙为保证人,戊为抵押人。依照《民法总则》第192条第2款及《物权法》第202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届满后,乙主动清偿的不得请求返还;但因主债权诉讼时效已经届满,抵押权人请求受偿的法院不予保护
    B项,《诉讼时效规定》第21条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本案中,丙作为担保人未主张诉讼时效抗辩而清偿的,无权对主债务人乙进行追偿。
    D项,《诉讼时效规定》第10条第1项规定,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但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就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限已经届满,因此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第22题:

    问答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借款期限为两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果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未约定担保范围。 请回答: 1、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丁应否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2、设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1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戊,丙、丁、戊未予回复。丙、丁、戊是否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3、设甲、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则丙、丁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承担多大的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 (1)甲乙为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因而,丙、丁的担保合同均无效。企业间的借贷合同为无效合同。
    (2)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本题中,还款期限推迟未经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就原合同约定的期间承担担保责任。
    (3)甲乙放弃了对丁的抵押担保物权,对丙的保证责任不生影响。依据《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而,放弃的第三人的物的担保,并不能免除丙的保证责任。丙仍然须对全部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设甲、乙之间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1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和戊,丙、丁、戊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
    A

    丙、丁、戊均应承担担保责任

    B

    丙、丁、戊均不承担担保责任

    C

    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D

    戊仍应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经保证人的同意,否则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丙、丁作为保证人,甲、乙未经其同意推迟还款期限的,丙、丁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抵押权也消灭,抵押担保不因主合同变更而免除担保责任,戊作为抵押权担保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