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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先诉抗辩权不得行使的情况包括( )。

    A 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

    B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

    C 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上述权利

    D 主债务人的财产能够清偿

    E 与主债务并无连带关系的保证债务


    正确答案:ABC
    本题反映了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情况。债务人住所变更,无法先就主债务人财产进行赔偿,故无法行使。债务人已经破产中止执行程序了,先诉抗辩权没有实现的基础了。保证人书面放弃该权利自然无法实现。所谓先诉抗辩权,又称为检索抗辩权,是指当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时,保证人基于先诉抗辩权,可以拒绝债权人的请求,而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只有在主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以后仍不够清偿债务时,保证人才应就剩余部分的债务负责。在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的情况下,保证人所承担的只是补充责任,在主债务人有资产清偿其全部债务时,甚至保证人将不负责任。因此先诉抗辩权的存在,大大地减轻了保证人的责任,从而对鼓励担保、保障债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 第2题:

    工程变更的一般程序是:工程变更的提出一工程变更的批准一( )。

    A.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出一工程变更的执行

    B.工程变更责任分析一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出与执行

    C.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出及执行~工程变更责任分析与补偿要求

    D.工程变更责任分析与补偿要求一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出及执行


    正确答案:B

  • 第3题:

    追加投资变更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客户填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申请表”(一式两联,以下简称“业务申请表”,代1007),连同已签约的个人结算账户卡/折、原产品协议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柜员;
    (2)柜员审核原产品协议书和客户填写的业务申请表无误,确定为客户本人后,根据客户需求办理变更交易,输入相关信息,客户输入密码;
    (3)打印“理财类交易回执”,并将回执交客户签字确认;
    (4)柜员在“业务申请表”、“回执”上加盖章戳,将“业务申请表”、“回执”的客户联连同原产品协议书和已签约的个人结算账户卡/折、有效身份证件交还客户;
    (5)将“业务申请书”、“回执”的留存联专夹保管,日终上缴营业主管。

  • 第4题: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追加收入不包括()。

    • A、合同初始收入
    • B、合同变更收入
    • C、索赔收入、奖励形式追加的收入
    • D、调价补差

    正确答案:A

  • 第5题: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有()。

    • A、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 B、债务人下落不明
    • C、债务人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 D、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 E、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规定的权利的

    正确答案:A,B,C,D,E

  • 第6题:

    承包方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后,由工程师审查,一旦工程变更后超过了原设计标准与规模时,原设计与规划审查部门需要进行()。

    • A、审查批准
    • B、提出追加投资建议
    • C、提出追加工程量建议
    • D、提出追加工日建议
    • E、提出追加材料消耗量建议

    正确答案:A,B

  • 第7题:

    债务人无财产可执行,法院可以执行债务人子女名下的财产。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依据法律规定,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务法律关系()。

    • A、主体变更
    • B、内容变更
    • C、并不因此而变更
    • D、客体变更

    正确答案:C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扶养关系的发生、变更与终止。

    正确答案: (1)扶养关系的发生。扶养关系的发生是指在一定范围的亲属间扶养权利义务的成立。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扶养关系发生在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和兄弟姐妹之间。夫妻间扶养义务的发生以夫妻身份关系的确立和存续为条件。父母子女间扶养义务的发生以父母子女身份的取得为基础条件,父母子女身份依出生、收养、实际扶养等法律事实形成。祖孙间和兄弟姐妹间扶养义务的发生以身份关系的存在和符合法律规定为条件。其条件一是义务人有负担能力;二是权利人确实需要扶养;三是权利人的第一顺序扶养人已经死亡或者没有扶养能力。(2)扶养关系的变更。扶养关系的变更包括扶养义务人的变更、扶养程度的变更和扶养方式的变更。第一,扶养义务人的变更。如果仅有单一扶养义务人,在其生存期间且有扶养能力时就不存在扶养关系的变更问题。在有多数扶养义务人时,扶养义务人的变更通常发生在前位顺序义务人死亡或者丧失扶养能力而权利人仍然需要接受扶养的情况下。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配偶互负扶养义务,配偶一方死亡或者没有扶养能力的,子女应当承担扶养责任。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扶养能力,未成年人的有负担能力的兄姐、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应当承担扶养责任。第二,扶养程度的变更。扶养程度是指扶养义务人应给予扶养权利人扶养的水平和标准。扶养的程度受权利人实际需要和义务人的经济状况的制约。因此,权利人实际需求和义务人负担能力的变化,都可能导致扶养程度的变更。第三,扶养方式的变更。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同居和不同居的转换。即双方共同生活者可能由于某种原因而变为分居生活,反之亦然。第二种是具体扶养方法的改变,比如由提供直接劳务变为提供劳务费用。第三种是费用给付方式的变更,比如由月度给付变为年度给付,或者由年度给付变为月度给付等等。不管方式如何变更,扶养的基本内容是不变的。(3)扶养关系的终止,即扶养权利义务的消灭。扶养关系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因当事人的死亡而终止;二是因发生特定法律事实而终止。这些法律事实包括:第一,扶养关系主体双方之间特定身份关系解除。如夫妻离婚后,相互扶养的义务也随之终止;又如收养关系的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法律上的扶养权利义务也随之解除。第二,扶养关系主体双方之间权利义务解除。比如自然血亲之间的血缘关系无法消灭,但是扶养的权利义务可以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依法解除。第三,扶养义务人扶养能力的消失。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姐对未成年弟妹的扶养义务,条件之一就是被扶养人的父母“无力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扶养义务的条件之一是被扶养人的子女“无力赡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承包方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后,由工程师审查,一旦工程变更后超过了原设计标准与规模时,原设计与规划审查部门需要进行()。
    A

    审查批准

    B

    提出追加投资建议

    C

    提出追加工程量建议

    D

    提出追加工日建议

    E

    提出追加材料消耗量建议


    正确答案: E,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公司形式变更的特点与功能。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追加收入不包括()。
    A

    合同初始收入

    B

    合同变更收入

    C

    索赔收入、奖励形式追加的收入

    D

    调价补差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在保证 合同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对主合同价款进行了变更。如果这种变更减轻了债务人的债务,则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这种变更加重了债务人的债务,则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


    正确答案:√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变更主合同时,应当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根据《担保法解释》的最新规定,即使未经保证人同意,如果债务从100万元变更为80万元时,保证人仍应对80万元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务从100万元变更为120万元时,保证人应当对10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只是对增加的20万元不承担责任。

  • 第14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重整计划变更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债务人应严格执行重整计划,但因出现国家政策调整、法律修改变化等特殊情况,导致原重整计划无法执行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变更重整计划一次
    B.债权人会议决议同意变更重整计划的,应自决议通过之日起30日内提请人民法院批准
    C.债权人会议决议不同意变更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D.人民法院裁定同意变更重整计划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6个月内提出新的重整计划

    答案:B
    解析:
    选项B:债权人会议决议同意变更重整计划的,应自决议通过之日起10日内提请人民法院批准。

  • 第15题:

    采购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采购项目变更不必报批,如果发生终止、追加调整计划的应按计划编制程序报批。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6题:

    试述执行债务人的变更与追加。


    正确答案: (一)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其遗产被第三人无偿占有或者接收的,该第三人;
    (二)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的配偶;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与其配偶离婚,依法应承担债务的配偶;
    (三)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分立或者合并的,分立或者合并后存续的法人;
    (四)债务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变更姓名或者名称后的人;
    (五)作为债务人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其他组织不能清偿债务的,设立该组织的公民或者企业法人;
    (六)作为债务人的法人依法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的,其清算人或者负有清算义务,以及无偿占有或者接收其财产的第三人;
    (七)作为债务人的机关法人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其职权无国家机关行使的,撤销它的机关;
    (八)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依法转让的受让人;
    (九)债务人被另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为权利人的,该另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十)对被执行的企业法人投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投资人。

  • 第17题:

    债权转让是指()。

    • A、债的内容变更;
    • B、债权人变更;
    • C、债务人变更;
    • D、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变更。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试述我国扶养关系的发生、变更与终止。


    正确答案: (1)扶养关系的发生。扶养关系的发生是指在一定范围的亲属间扶养权利义务的成立。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扶养关系发生在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和兄弟姐妹之间。夫妻间扶养义务的发生以夫妻身份关系的确立和存续为条件。父母子女间扶养义务的发生以父母子女身份的取得为基础条件,父母子女身份依出生、收养、实际扶养等法律事实形成。祖孙间和兄弟姐妹间扶养义务的发生以身份关系的存在和符合法律规定为条件。其条件一是义务人有负担能力;二是权利人确实需要扶养;三是权利人的第一顺序扶养人已经死亡或者没有扶养能力。(2)扶养关系的变更。扶养关系的变更包括扶养义务人的变更、扶养程度的变更和扶养方式的变更。第一,扶养义务人的变更。如果仅有单一扶养义务人,在其生存期间且有扶养能力时就不存在扶养关系的变更问题。在有多数扶养义务人时,扶养义务人的变更通常发生在前位顺序义务人死亡或者丧失扶养能力而权利人仍然需要接受扶养的情况下。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配偶互负扶养义务,配偶一方死亡或者没有扶养能力的,子女应当承担扶养责任。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扶养能力,未成年人的有负担能力的兄姐、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应当承担扶养责任。第二,扶养程度的变更。扶养程度是指扶养义务人应给予扶养权利人扶养的水平和标准。扶养的程度受权利人实际需要和义务人的经济状况的制约。因此,权利人实际需求和义务人负担能力的变化,都可能导致扶养程度的变更。第三,扶养方式的变更。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同居和不同居的转换。即双方共同生活者可能由于某种原因而变为分居生活,反之亦然。第二种是具体扶养方法的改变,比如由提供直接劳务变为提供劳务费用。第三种是费用给付方式的变更,比如由月度给付变为年度给付,或者由年度给付变为月度给付等等。不管方式如何变更,扶养的基本内容是不变的。(3)扶养关系的终止,即扶养权利义务的消灭。扶养关系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因当事人的死亡而终止;二是因发生特定法律事实而终止。这些法律事实包括:第一,扶养关系主体双方之间特定身份关系解除。如夫妻离婚后,相互扶养的义务也随之终止;又如收养关系的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法律上的扶养权利义务也随之解除。第二,扶养关系主体双方之间权利义务解除。比如自然血亲之间的血缘关系无法消灭,但是扶养的权利义务可以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依法解除。第三,扶养义务人扶养能力的消失。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姐对未成年弟妹的扶养义务,条件之一就是被扶养人的父母“无力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扶养义务的条件之一是被扶养人的子女“无力赡养”。

  • 第19题:

    试述行政执行的手段与方法。


    正确答案:(一)行政干预(1)以国家权力为基础,强调垂直领导关系,下级服从上级的权威性(2)性质是指令性的,令行禁止,须无条件落实执行,具有强制效力
    (二)经济手段
    (三)法律手段
    (四)奖励与惩罚(1)公务员的奖惩(2)对管理相对人的奖惩
    (五)行政诱导

  • 第20题:

    问答题
    试述执行程序中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人的主要情形。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试述执行的概念及执行根据与条件。

    正确答案: 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到实现的活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债权转让是指()。
    A

    债的内容变更;

    B

    债权人变更;

    C

    债务人变更;

    D

    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变更。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柴油机气缸润滑采用带LCD执行器的气缸注油器,在突变负荷时其注油量为()。
    A

    基本注油量S与手柄B的追加量之和

    B

    基本注油量S与手柄A的追加量之和

    C

    基本注油量S与手柄A、B的追加量之和

    D

    手柄A、B的追加量之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