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郭雨倩与方松结婚多年未育,于1982年收养一子方宇(9岁)抚养成人。1993年方松患病去世,郭雨倩与方宇共同生活,后因关系不和分开单过。1996年郭雨倩因琐事与方守关系恶化,向法院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但在判决作出前郭雨倩突然脑溢血死亡。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A 判决解除收养关系B 判决维持收养关系C 中止诉讼D 终结诉讼

题目
单选题
郭雨倩与方松结婚多年未育,于1982年收养一子方宇(9岁)抚养成人。1993年方松患病去世,郭雨倩与方宇共同生活,后因关系不和分开单过。1996年郭雨倩因琐事与方守关系恶化,向法院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但在判决作出前郭雨倩突然脑溢血死亡。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
A

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B

判决维持收养关系

C

中止诉讼

D

终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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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孙倩夫妇与孙伟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参考答案:

    可以解除。在养子女成年以,解除收养须得收养人和送养人同意。双方在解除收养的问题上,意思表示完全一致,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还应征得本人同意。本案例中三个条件都满足,故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 第2题: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青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

    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

    A.李女士

    B.郑女士

    C.小强

    D.小倩


    正确答案:A

  • 第3题:

    陈宇(女)4岁时,其母与刘佳林再婚,陈宇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9年,继父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2005年刘佳林与陈宇的生母登记离婚。陈宇遂起诉与刘佳林解除继父女关系。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院应对陈宇与继父的关系作出是否准许解除的调解或判决

    B.在陈宇生母离婚前,陈宇与刘佳林既存在姻亲关系,也存在抚养关系

    C.陈宇与刘佳林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

    D.陈宇与刘佳林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自然终止;法院对陈宇的起诉可不予受理


    参考答案:D

  • 第4题:

    《全唐诗》和《乐府诗集》的编者分别是()。

    • A、宋代的郭茂倩和汉代的刘向
    • B、宋代的黄庭坚和汉代的刘向
    • C、清代的彭定求等和宋代的郭茂倩

    正确答案:C

  • 第5题:

    孙强(男)、刘芳(女)结婚后生育了两个儿子。孙强的姐姐孙倩因患有生殖系统疾病,婚后多年未育。孙倩和其丈夫非常喜欢孙强的小儿子孙伟(5周岁),他们与孙强、刘芳协商想收养孙伟,孙强夫妇考虑到孙倩经济条件较好而且是孩子的姑姑,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同意将孙伟送养给孙倩,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孙倩夫妇对孙伟疼爱有加,百般关爱,孙伟与生父母也时有往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孙伟很顽皮,不好管教。2008年的一天,因孙伟(12周岁)经常逃学的问题,孙倩夫妇同孙伟发生激烈争吵,孙伟一气之下便跑回亲生父母家,孙倩夫妇多次找到孙强家想让孙伟回家,但孙伟坚决不肯,并提出要断绝与养父母的关系。三个月后,孙强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遭到孙倩夫妇的拒绝。后经人调解,孙倩夫妇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要求孙强夫妇补偿他们几年间养育孙伟的抚育费用,孙强夫妇认为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于孙倩夫妇有虐待行为,因而不能付给他们抚育费。双方争执不下,孙倩夫妇起诉至法院。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孙倩夫妇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抚育费用,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正确答案: 可以。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本案例中不存在虐待、遗弃问题,故孙倩夫妇要求的补偿费用应该得到支持。

  • 第6题:

    田壮与自幼身患残疾的妻子艾晓庆有一子田立,时年3岁。田壮在1999年2月因 车祸死亡,其后艾晓庆生活无着落,经人介绍认识了方某,二人相处了丰年准备结婚,但 方某不愿意带田立共同生活。于是,在婚前,艾晓庆把自己无力抚养的田立送给了邻居收 养,并办理了收养手续。但田立的祖父母得知艾晓庆将孩子送给他人收养的情况后,强烈 反对,要求自己抚养。在遭到拒绝后,田立的祖父母向法院起诉。此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应判决解除原收养关系,确认田立由其祖父母抚养。《收养法》第18条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本案中,田立的祖父母有优先抚养田立的权利。

  • 第7题:

    郭茂倩《乐府诗集》将自汉至唐的乐府诗分为十二大类。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乐府诗集》作者的朝代与姓名()。

    • A、宋代,郭茂倩
    • B、唐代,殷璠
    • C、宋代,沈约
    • D、宋代,刘义庆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填空题
    宋代郭茂倩的(),是收集乐府歌辞最完备的一部总集。

    正确答案: 《乐府诗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方宇(女)四岁时,其生母与刘佳林再婚,方宇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9年,继父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1999年刘佳林与方宇的生母离婚。方宇遂起诉与刘佳林解除继父女关系。自关方宇与继父刘佳林之间关系的诸多看法中,正确的有:()
    A

    在方宇生母离婚前,方宇与刘佳林既存在姻亲关系,也存在抚养关系

    B

    方宇与刘佳林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自然终止;法院对方宇的起诉可以不予受理

    C

    方宇与刘佳林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

    D

    法院应当对方宇与继父关系作出是否准许解除的调解或判决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孙强(男)、刘芳(女)结婚后生育了两个儿子。孙强的姐姐孙倩因患有生殖系统疾病,婚后多年未育。孙倩和其丈夫非常喜欢孙强的小儿子孙伟(5周岁),他们与孙强、刘芳协商想收养孙伟,孙强夫妇考虑到孙倩经济条件较好而且是孩子的姑姑,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同意将孙伟送养给孙倩,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孙倩夫妇对孙伟疼爱有加,百般关爱,孙伟与生父母也时有往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孙伟很顽皮,不好管教。2008年的一天,因孙伟(12周岁)经常逃学的问题,孙倩夫妇同孙伟发生激烈争吵,孙伟一气之下便跑回亲生父母家,孙倩夫妇多次找到孙强家想让孙伟回家,但孙伟坚决不肯,并提出要断绝与养父母的关系。三个月后,孙强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遭到孙倩夫妇的拒绝。后经人调解,孙倩夫妇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要求孙强夫妇补偿他们几年间养育孙伟的抚育费用,孙强夫妇认为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于孙倩夫妇有虐待行为,因而不能付给他们抚育费。双方争执不下,孙倩夫妇起诉至法院。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孙倩夫妇与孙伟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正确答案: 可以解除。在养子女成年以,解除收养须得收养人和送养人同意。双方在解除收养的问题上,意思表示完全一致,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还应征得本人同意。本案例中三个条件都满足,故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填空题
    南朝民歌大部分保存在郭茂倩所编的()里。

    正确答案: 《乐府诗集·清商曲辞》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郭雨倩与方松结婚多年未育,于1982年收养一子方宇(9岁)抚养成人。1993年方松患病去世,郭雨倩与方宇共同生活,后因关系不和分开单过。1996年郭雨倩因琐事与方守关系恶化,向法院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但在判决作出前郭雨倩突然脑溢血死亡。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

    A.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B.判决维持收养关系

    C.中止诉讼

    D.终结诉讼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汉代人郭茂倩将上古至五代的乐章歌诗编辑成《乐府诗集》。()


    参考答案:错误

  • 第15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倩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19~22题。

    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A:李女士
    B:郑女士
    C:小强
    D:小倩

    答案:A
    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家庭成员与死者关系的远近,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李女士与张先生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子女对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享有继承权。


    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①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②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B项,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中的意思表示为准。

  • 第16题:

    《乐府诗集》由()所编。

    • A、刘向
    • B、郭茂倩
    • C、辛弃疾
    • D、王晶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陈宇(女)4岁时,其母与刘佳林再婚,陈宇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9年,继父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1998年刘佳林与陈宇的生母登记离婚。陈宇遂起诉与刘佳林解除继父女关系。有关陈宇与继父刘佳林之关系的诸多看法中,()看法是正确的。

    • A、陈宇与刘佳林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自然终止;法院对陈宇的起诉可不予受理
    • B、在陈宇生母离婚前,陈宇与刘佳林既存在姻亲关系,也存在抚养关系
    • C、陈宇与刘佳林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
    • D、法院应对陈宇与继父的关系作出是否准许解除的调解或判决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陈秦、齐艳夫妇均生于1955年,因膝下无子,想收养一个孩子。1992年,他们经 人介绍认识了郭川、赵莲夫妇。郭川夫妇有一子郭斌,年11岁。因为郭川的父亲得重 病,赵莲又突然得了重病,郭川无力照顾孩子,故与赵莲商议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1992 年7月,郭川夫妇与陈秦订立了书面收养协议,陈秦怕郭川夫妇反悔,就同二人去办理公 证。在办理公证时,公证员得知郭川未就此事征得其子郭斌的同意,未予办理公证。公证员的做法是否符合《收养法》的有关规定?


    正确答案:本案中,被收养人郭斌已11岁,因此,他与陈秦夫妇收养关系的成立,不仅需要他的生父母与收养人的合意,而且要征得他的同意。因此,公证员的做法符合《收养法》的有关规定。

  • 第19题:

    郭茂倩《()》将自汉至唐的乐府诗分为十二大类。


    正确答案:乐府诗集

  • 第20题:

    单选题
    《全唐诗》和《乐府诗集》的编者分别是()。
    A

    宋代的郭茂倩和汉代的刘向

    B

    宋代的黄庭坚和汉代的刘向

    C

    清代的彭定求等和宋代的郭茂倩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乐府诗集》由(    )编著。
    A

    班固

    B

    郭茂倩

    C

    张恒

    D

    鲍照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孙强(男)、刘芳(女)结婚后生育了两个儿子。孙强的姐姐孙倩因患有生殖系统疾病,婚后多年未育。孙倩和其丈夫非常喜欢孙强的小儿子孙伟(5周岁),他们与孙强、刘芳协商想收养孙伟,孙强夫妇考虑到孙倩经济条件较好而且是孩子的姑姑,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同意将孙伟送养给孙倩,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孙倩夫妇对孙伟疼爱有加,百般关爱,孙伟与生父母也时有往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孙伟很顽皮,不好管教。2008年的一天,因孙伟(12周岁)经常逃学的问题,孙倩夫妇同孙伟发生激烈争吵,孙伟一气之下便跑回亲生父母家,孙倩夫妇多次找到孙强家想让孙伟回家,但孙伟坚决不肯,并提出要断绝与养父母的关系。三个月后,孙强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遭到孙倩夫妇的拒绝。后经人调解,孙倩夫妇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要求孙强夫妇补偿他们几年间养育孙伟的抚育费用,孙强夫妇认为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于孙倩夫妇有虐待行为,因而不能付给他们抚育费。双方争执不下,孙倩夫妇起诉至法院。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孙倩夫妇与孙伟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2)孙倩夫妇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抚育费用,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甲乙结婚后多年没有生育,1993年夫妻二人收养了女儿丙,并办理了收养登记。收养女儿丙后,妻子甲怀孕于1996年生下了儿子丁。2000年,因夫妻感情不和甲乙协议离婚,甲抚养女儿丙,乙抚养儿子丁,双方各自承担抚养费用。2005年,乙与戊再婚,并与丁共同生活。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甲乙与丙是什么关系?何时成立?(2)丙与丁是什么关系?甲乙离婚对他们的关系有影响吗?(3)戊和丁是什么关系?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