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
根据《外层空间条约》等法律文件,对各国从事外空,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的探索和利用必须遵守的原则有:(1)共同利益原则;(2)自由探索和利用原则;(3)不得据为己有原则(4)限制军事化原则;(5)援救宇航员原则;(6)承担国际责任原则;(7)登记国对其发射的空间物体具有管辖、控制和所有权原则;(8)保护外层空间环境原则;(9)国际合作原则。
第2题:
简述国家管辖海域的范围和法律地位.
1)内海:内海指领海基线内侧的全部海水,包括:海湾、海峡、海港、河口湾;领海基线与海岸之间的海域;被陆地所包围或通过狭窄水道连接海洋的海域。内海与陆地领土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国家对其享有完全的排他性的主权权利。
2)领海:领海指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的海域。国家对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行使主权权利。同时,外国商船有无害通过的权利。
3)毗邻区:毗邻区指毗邻领海并由沿海国家对若干事项行使必要管制的一定宽度的区域,其宽度从领海基线算起,不超过24海里。国家在毗邻区内只具有对某些特定事项的管辖权。即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惩罚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上述法律和规章的行为。
4)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指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的海域。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对一切自然资源,包括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的主权权利,以及对于人工岛、设施和结构物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的管辖权。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享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等自由。国家对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只有通过明文公告才能确立
5)大陆架:大陆架指大陆边缘被海水淹没的部分,呈一自陆向海自然延伸和缓倾的浅水平台,其范围自海岸低潮线起到洋底向海方向坡度迅速变陡处为止(宽度通常为200海里)。在大陆架内,国家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包括海床和底的油气、矿藏等非生物资源和定居种生物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
第3题:
简述外层空间活动必须遵守的原则
第4题:
确定外层空间法律地位的两个原则是什么?
第5题:
简述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简述毗连区的法律地位
A沿海国可在毗连区内行使对海关、财政、或卫生事项的管制权。B沿海国在毗连区的管制权包括: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其海关、财政、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上述法律和规章的行为。
第10题:
简答与论述外层空间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
第11题:
简述船舶概念和法律地位。
第12题:
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是两个性质不同的空间领域,这表明()。
第13题:
现代国际法认为()。
第14题:
国家主权可及于外层空间
外层空间适用国际法上的“先占”原则
外层空间属于全人类的共有物
外层空间属于“无主物”
第15题:
第16题:
外层空间是全人类为和平目的根据国际法自由开发的领域
所有国家均享有根据国际法探索和开发外层空间的自由
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是全人类的事务
外层空间的开发利用采取“先占”原则
任何国家不得通过占领、使用或任何其他方式对外空间提出主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