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儿子状告父亲所立遗嘱不成立,因为其父亲有精神病,应判定其父的A 行为能力 B 责任能力 C 受审能力 D 作证能力 E 劳动能力

题目
单选题
儿子状告父亲所立遗嘱不成立,因为其父亲有精神病,应判定其父的
A

行为能力 

B

责任能力 

C

受审能力 

D

作证能力 

E

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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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选项中涉及的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是:( )

    A.甲为了获得其父在二环内的房产,在其父茶水中下毒,后其父被家中保姆送往医院急救,并未死亡
    B.乙为了独占其父亲的遗产,雇凶杀死了其哥哥大乙
    C.丙长期虐待其卧病在床的父亲,经社区法治教育后,丙感到无比后悔,尽心照顾其父并获得其父谅解
    D.丁为独占其父遗产,将其父拟定好的遗嘱销毁并伪造新遗嘱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同时,《继承法意见》第13条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故正确答案为C。

  • 第2题:

    张某是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常不孝顺,经常虐待其父亲,其父亲准备到法院起诉。张某听说后,就对其父亲讲:“我单位正准备提我当科长,你这一告我就完了”,于是其父亲放弃了起诉的念头。但是张某仍然不改,邻居劝说张某的父亲接着告,但张父还是替儿子着想,继续忍受,坚持不告。那么,对此应当如何办?

    A:转为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B:转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C:仍然是自诉案件,由张父的其他近亲属作自诉人
    D:如果张父不告,就不能提起刑事诉讼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5、204条。虐待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坚持不告不理的原则。

  • 第3题:

    某客户的父亲不幸去世,其父亲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父亲指定的()一次性领取。

    A:企业年金受托人
    B: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C:年金保管人
    D: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

    答案:B
    解析: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 第4题:

    下列判定错误的是()

    • A、男人是否色盲,与其父亲无关
    • B、父亲的色盲基因一定传给女儿
    • C、母亲的色盲基因可能传给儿子,也可能传给女儿
    • D、舅舅是色盲,外甥一定是色盲

    正确答案:D

  • 第5题:

    儿子状告父亲所立遗嘱不成立,原因是父亲有过精神病史,应判定其父的()

    • A、行为能力
    • B、责任能力
    • C、受审能力
    • D、作证能力
    • E、劳动能力

    正确答案:A

  • 第6题:

    正常情况下子女性染色体的来源应该是()

    • A、儿子的X染色体来自其父亲
    • B、儿子的Y染色体来自其父亲
    • C、女儿的一条X染色体来自其父亲
    • D、女儿的X染色体均来自其母亲

    正确答案:B,C

  • 第7题:

    英宗称其父亲为()

    • A、父皇
    • B、宗王
    • C、皇考
    • D、王父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小李怕其父亲作证后会遭他人报复,叫其父亲不要作证。小李构成妨害作证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老王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在死后给儿子小王继承,但不久后老王却将房子卖了。这种行为属于()。

    • A、遗嘱人可以通过自己的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行为,变更、撤销原来所立的遗嘱
    • B、遗嘱人直接将所立的遗嘱销毁或在所立的遗嘱上进行变更
    • C、遗嘱人另立遗嘱并在新的遗嘱中声明撤销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客户可以绑定其父亲的储蓄账户作为约定还款账户。()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1题:

    判断题
    精神病患者所立遗嘱,不管是发病前还是发病后所立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儿子状告父亲所立遗嘱不成立,原因是父亲有过精神病史,应判定其父的()
    A

    行为能力

    B

    责任能力

    C

    受审能力

    D

    作证能力

    E

    劳动能力


    正确答案: C
    解析: 遗产赠与属民事诉讼范畴,因此应该判断其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

  • 第13题:

    李某于2017年1月立下书面遗嘱,其死后遗产由三个儿子平分。2017年4月1日,李某去世。2017年4月2日,李某的大儿子知晓其父亲去世的消息和遗嘱的内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题中,继承从4月1日开始
    B.李某的大儿子在知晓其父去世后,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
    C.若大儿子还未通知其他继承人便不幸遭遇车祸去世,应当由大儿子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通知其他继承人
    D.若大儿子知晓遗嘱内容,故意藏匿遗嘱不通知其他继承人,则大儿子丧失继承权

    答案:A,B
    解析:
    《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故选项A正确。《继承法》第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故选项B正确。在选项C中,应当由被继承人李某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通知其他继承人,故选项C错误。在D选项中,丧失继承权的原因并没有藏匿遗嘱,故D选项错误。正确答案为AB。

  • 第14题: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方式有明示方式和推定方式两种,下列属于明示方式的是()。

    A:甲立有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且内容相抵触
    B:乙在遗嘱中把存款留给儿子,后将存款捐给红十字会
    C:丙烧毁自己所立的遗嘱
    D:丁声明自己之前所立的遗嘱作废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方式。推定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遗嘱变更、撤销的明示方式是指遗嘱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变更、撤销遗嘱。D选项属于明示方式。

  • 第15题:

    小晴今年5岁,其父亲患有精神病,母亲已经改嫁,小晴有一个已经出嫁的姐姐,小晴的祖父母身体健康且经济条件很好,那么小晴的监护人是其()。

    • A、父亲
    • B、母亲
    • C、祖父母
    • D、姐姐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精神病患者所立遗嘱,不管是发病前所立还是发病后所立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7题:

    儿子状告父亲所立遗嘱不成立,因为其父亲有精神病,应判定其父的

    • A、行为能力 
    • B、责任能力 
    • C、受审能力 
    • D、作证能力 
    • E、劳动能力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精神病患者所立遗嘱,不管是发病前还是发病后所立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亚力山大在其父亲的基础上,建立了著名的()方阵。


    正确答案:马其顿

  • 第20题: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符合转继承制度的是( )。

    • A、小刚在继承父亲的遗产后明确表示自己继承的这些遗产将归其女儿继承
    • B、李爷爷在刚刚决定由其大儿子继承遗产后大儿子意外死亡,只好改由二儿子继承
    • C、张军在其爷爷刚去世,其父亲刚接受这笔遗产时暗害了其父亲,从而继承了遗产
    • D、陈某在接受其丈夫留下的遗产后突然遭遇车祸身亡,因此其儿子依法继承了她的这一份遗产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下列哪些遗嘱因为见证人不符合条件而无效?()

    • A、袁某在病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10岁的孙女和一名护士在场
    • B、黄某外出旅游时遇难,立下录音遗嘱,有一名公证员在场
    • C、凌某有3个儿子,其遗嘱由其中一个儿子代书,由凌某的妻子作为见证人
    • D、孙某在牢狱中所立的口头遗嘱,其内容由3个服刑犯人证明

    正确答案:A,B,C

  • 第22题:

    判断题
    精神病患者所立遗嘱,不管是发病前所立还是发病后所立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老王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在死后给儿子小王继承,但不久后老王却将房子卖了。这种行为属于()。
    A

    遗嘱人可以通过自己的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行为,变更、撤销原来所立的遗嘱

    B

    遗嘱人直接将所立的遗嘱销毁或在所立的遗嘱上进行变更

    C

    遗嘱人另立遗嘱并在新的遗嘱中声明撤销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儿子状告父亲所立遗嘱不成立,因为其父亲有精神病,应判定其父的()
    A

    行为能力

    B

    责任能力

    C

    受审能力

    D

    作证能力

    E

    劳动能力


    正确答案: B
    解析: 遗产赠与属民事诉讼范畴,因此应该判断其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