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Ⅲ
Ⅱ.Ⅳ
Ⅰ.Ⅱ.Ⅲ.Ⅳ
Ⅰ.Ⅲ.Ⅳ
第1题: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或者其他传播媒体上发表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必须注明( )。
A.所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名称
B.个人真实姓名
C.联系电话
D.对投资风险作充分说明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或者其他传播媒体上发表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必须注明所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名称和个人真实姓名。
第6题:
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或者其他传播媒体上发表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必须() Ⅰ.注明所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名称 Ⅱ.注明所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地址 Ⅲ.注明个人真实姓名 Ⅳ.对投资风险做充分说明
第7题: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或者其他传播媒体上发表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必须()。
第8题:
注明所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名称
对投资收益作充分估计
用个人真实姓名
对投资风险作充分说明
第9题: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监会
地方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
第10题:
Ⅰ、Ⅲ、Ⅳ
Ⅱ、Ⅲ、Ⅳ
Ⅱ、Ⅲ
Ⅰ、Ⅱ、Ⅲ、Ⅳ
第11题:
Ⅰ.Ⅱ.Ⅲ
Ⅰ.Ⅱ.Ⅳ
Ⅱ.Ⅲ.Ⅳ
Ⅰ.Ⅱ.Ⅲ.Ⅳ
第12题:
①②③
①②④
①③④
①②③④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任何人未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是未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第18题: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或者其他传播媒体上发表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必须()。
第19题:
按照《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与报刊、电台、电视台合办或者协办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版面、节目或者与电信服务部门进行业务合作时,应当向()备案。
第20题: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可以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执业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就同一问题向不同客户提供的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可以不一致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逾期未提交年检报告或者经审核未通过年检的,不得继续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任何人未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是未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第21题:
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擅自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责令停止,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所得等值以下的罚款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文件、资料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执业的,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由中国证监会做出暂停或者撤销其业务资格的处罚
与报刊、电台、电视台合办或者协办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版面节目或者与电信服务部门进行业务合作时未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的,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22题:
②③
①②③
①②③④
①②
第23题:
①②
①②③
①②④
①②③④
第24题: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传真件必须注明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引用有关信息、资料时,应当注明出处和著作权人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信息为依据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或者其他传播媒体上发表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可使用笔名,并对投资风险作充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