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发现打砸多辆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何某神情呆滞,精神恍惚。经鉴定,何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关于公安机关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A 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B 撤销案件,将何某交付其亲属并要求其积极治疗C 移送强制医疗机构对何某进行诊断评估D 何某的亲属没有能力承担监护责任的,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题目
单选题
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发现打砸多辆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何某神情呆滞,精神恍惚。经鉴定,何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关于公安机关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B

撤销案件,将何某交付其亲属并要求其积极治疗

C

移送强制医疗机构对何某进行诊断评估

D

何某的亲属没有能力承担监护责任的,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相似考题
更多“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发现打砸多辆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何某神情呆滞,精神恍惚。经鉴定,何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相关问题
  • 第1题: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请回答第(1)~(2)题。

    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查看材料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法院
    D.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

    答案:B,C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主体。《刑事诉讼法》第303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可见,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能够直接启动强制医疗的审理程序;公安机关没有申请权,只有建议权。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至于是否需要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向法院移送案件,需要检察院审查后确定。故B、C选项正确,A、D选项错误。本题选BC。

  • 第2题: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请回答题。(2012年)

    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查看材料

    A.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
    B.鉴于刘某自愿放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只通知了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法院认为刘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对刘某作出强制医疗的裁定
    D.本案受害人不服法院对刘某强制医疗裁定,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

    答案:B,C,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强制医疗程序的决定程序和救济程序。《刑事诉讼法》第30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据此,A选项做法正确,不选。该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据此,B选项做法错误,当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刘某指派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第30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据此,C选项做法错误,当选;人民法院应当使用决定而不是裁定这一法律文书。《刑事诉讼法》第305条第2款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据此,不能向检察院申请,应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D项错误,当选。本题选BCD。

  • 第3题:

    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市发生的3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人陈述。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根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某在2010年3月19日参与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 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4份书面材料:(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前后,何某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何某未离开C市;(2)2010年4月5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3)C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开C市;(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C市。 (法庭审判)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辩护人提出,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被告人供述系通过刑讯逼供取得,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要求法庭调查。公诉人反驳,被告人受伤系因抓捕时3人有逃跑和反抗行为造成,与讯问无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庭认为,辩护人意见没有足够根据,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法庭调查中,根据朱某供述,认定尤某为策划、指挥者,系主犯。审理中,何某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证明何某没有作案时间的4份书面材料。法庭认为,公诉方提供的有罪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何某在案发时没有来过A市,且材料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纳。 最后,法院采纳在侦查中朱某、尤某的供述笔录、被害人陈述、报案材料、监控录像作为定案根据,认定尤某、朱某、何某构成盗窃罪(尤某为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5年和3年。 如何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法院认定何某辩护人提供的4份书面材料不具有关联性是否适当?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的依据主要是:第一,该证据是否用来证明本案的争点问题,与案件证明对象之间是否存在客观联系;第二,该证据是否能够起到证明的作用,即是否具有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
    (2)不适当。因为这些材料与案件证明对象之间存在客观联系,指向何某是否有罪的争点问题;另外,这些材料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能够实际起到使指控的犯罪事实更无可能的证明作用。

  • 第4题:

    某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吴某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案件,立即释放吴某。()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公安机关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何某,不正确的陈述是()

    • A、应当立即将何某送看守所
    • B、逮捕何某后48小时以内,通知何某的家属
    • C、逮捕后24小时以内,对何某进行讯问
    • D、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何某释放证明

    正确答案:B

  • 第6题: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 A、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案发时间正在工厂上班的证人证言
    • B、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刚刚年满14周岁
    • C、犯罪嫌疑人吕某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 D、犯罪嫌疑人小何罪刑轻微

    正确答案:A,B,C

  • 第7题: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辩护律师何某在案件侦查阶段来到公安机关要求查阅、摘抄、复制关于自己的委托人何某涉嫌犯罪的案卷材料,公安机关应当准许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市发生的3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人陈述。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根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某在2010年3月19日参与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 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4份书面材料:(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前后,何某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何某未离开C市;(2)2010年4月5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3)C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开C市;(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C市。 (法庭审判)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辩护人提出,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被告人供述系通过刑讯逼供取得,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要求法庭调查。公诉人反驳,被告人受伤系因抓捕时3人有逃跑和反抗行为造成,与讯问无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庭认为,辩护人意见没有足够根据,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法庭调查中,根据朱某供述,认定尤某为策划、指挥者,系主犯。审理中,何某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证明何某没有作案时间的4份书面材料。法庭认为,公诉方提供的有罪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何某在案发时没有来过A市,且材料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纳。 最后,法院采纳在侦查中朱某、尤某的供述笔录、被害人陈述、报案材料、监控录像作为定案根据,认定尤某、朱某、何某构成盗窃罪(尤某为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5年和3年。 现有证据能否证明何某构成犯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认定有罪,必须证据确实充分。法庭认定何某犯罪的证据中,朱某、尤某在侦查中的供述笔录尚未排除刑讯逼供可能;被害人陈述笔录和车辆被盗时的报案材料只能证明车辆被盗,不能证明谁是盗车者;监控录像只证明朱某、尤某实施了其中一起犯罪;何某辩护人提供的犯罪时何某不在现场的4份证据,法庭没有查明其真伪。因此,现有证据没有排除何某没有犯罪的可能性,不能得出唯一的结论,认定何某犯罪的证据不确实充分。

  • 第10题:

    判断题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案件可以适用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的是:()
    A

    张某因盗窃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B

    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无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C

    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存在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D

    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犯罪过程中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4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的规定,只有C符合适用条件。

  • 第12题:

    判断题
    对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过侦查,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的同时,还需制作撤销案件通知书。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请回答题。

    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查看材料

    A.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
    B.鉴于刘某自愿放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只通知了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法院认为刘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对刘某作出强制医疗的裁定
    D.本案受害人不服法院对刘某强制医疗裁定,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

    答案:B,C,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强制医疗程序的决定程序和救济程序。《刑事诉讼法》第30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据此,A选项做法正确,不选。该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据此,B选项做法错误,当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刘某指派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第30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据此,C选项做法错误,当选;人民法院应当使用决定而不是裁定这一法律文书。《刑事诉讼法》第305条第2款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据此,不能向检察院申请,应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D项错误,当选。本题选BCD。

  • 第14题:

    下列案件可以适用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的是:

    A:张某因盗窃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B: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无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
    C: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存在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
    D: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犯罪过程中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4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的规定,只有C符合适用条件。

  • 第15题:

    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在审查中发现张某精神异常,即委托法定鉴定部门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张某患有精神病,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即释放张某。张某的监护人以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张某刑事拘留错误为由,要求某县公安局给予国家赔偿。张某是否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无权利。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因患精神病而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 第16题:

    简要案情:2010年4月27日凌晨,黄某、覃某、曾某、何某、李某乘坐一辆白色面包车窜到X市X镇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缆线,黄某负责开车和看风,何某、李某负责将电缆线剪断,覃某和曾某负责将剪下的电缆线拉进面包车。何某、李某共剪下电缆线十三条(价值19776元人民币),造成附近街道电力供应中断8小时、经济损失6646元。后黄某等人将电缆线卖给张某,张某明知电缆线是盗来的仍予以收购。在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张某的父母指控张某有虐待罪行。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决定对该案也立案侦查。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与黄某等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张某虐待行为立案侦查的做法是否正确?请阐述理由。


    正确答案: 张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张某与黄某等人不构成共同犯罪。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张某虐待行为立案侦查的做法是错误的。虐待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

  • 第17题:

    在侦查过程中,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要经侦查机关批准的案件是()

    • A、防某犯罪间谍罪
    • B、何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C、未成年人小刚抢劫案件
    • D、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何某是犯罪嫌疑人贺某的辩护律师,在案件侦查终结前,何某向侦查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贺某是精神病患者,不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证据。对何某的这一意见,侦查机关可以根据情况进行核实,并记录在案。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犯罪嫌疑人夏某因用水果刀将王某扎成重伤被甲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在侦查期间,夏某的家人提出夏某患有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甲县公安局决定聘请专门知识的人对夏某进行精神病鉴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进行鉴定应当经甲县公安局长批准,制作鉴定聘请书,并将鉴定意见告知夏某、王某
    • B、若鉴定夏某为精神病人,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夏某予以强制医疗
    • C、因对水果刀上的指纹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应当对夏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D、在法院一审时,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可以强制其出庭作证

    正确答案:B,D

  • 第20题:

    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市发生的3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人陈述。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根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某在2010年3月19日参与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 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4份书面材料:(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前后,何某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何某未离开C市;(2)2010年4月5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3)C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开C市;(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C市。 (法庭审判)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辩护人提出,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被告人供述系通过刑讯逼供取得,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要求法庭调查。公诉人反驳,被告人受伤系因抓捕时3人有逃跑和反抗行为造成,与讯问无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庭认为,辩护人意见没有足够根据,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法庭调查中,根据朱某供述,认定尤某为策划、指挥者,系主犯。审理中,何某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证明何某没有作案时间的4份书面材料。法庭认为,公诉方提供的有罪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何某在案发时没有来过A市,且材料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纳。 最后,法院采纳在侦查中朱某、尤某的供述笔录、被害人陈述、报案材料、监控录像作为定案根据,认定尤某、朱某、何某构成盗窃罪(尤某为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5年和3年。 法院对于辩护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正确。因为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庭应当启动对证据是否为非法取得的调查程序。本案被告人均称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辩护人提出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并有一定证据支持,法院在公诉人没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不做调查即采纳公诉人的解释,是不正确的。

  • 第21题:

    犯罪嫌疑人何某,女,56岁,某县某乡农民。2000年5月间因装神弄鬼、哄骗钱财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但是拘留后公安机关发现何某患有严重的肺气肿病,经医院检查病情属实,需要马上隔离治疗。公安机关决定对其进行取保候审,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何某的侄子刘某,两年前被人民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3年,可以做何某的保证人,发现何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他人,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义务
    • B、何某的丈夫孙某,没有固定工作,以在村里捡破烂为生,可以做何某的保证人,负有监督何某遵守规定的义务
    • C、何某的表哥钟某,3年前因盗窃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并在当地监狱服刑了1年,可以做何某的保证人,发现何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义务
    • D、何某的表弟张某,在一场车祸中被撞伤,导致双目失明,可以做何某的保证人,负有缴纳保证金的义务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多选题
    张某家住甲市乙区,系乙区基层法院法官,某日在甲市丙区王某的出租车内,向李某行贿10万元。侦查机关对此事进行侦查时,对王某的出租车进行扣押。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还收到赵某控告张某侵占其三万元、吴某控告其重婚罪。 关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经检察院申请或法院决定,都可以启动强制医疗程序

    B

    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

    强制医疗程序属于特殊程序,经过法庭调查后即可做出决定

    D

    被申请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做出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市发生的3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人陈述。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根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某在2010年3月19日参与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 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4份书面材料:(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前后,何某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何某未离开C市;(2)2010年4月5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3)C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开C市;(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C市。 (法庭审判)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辩护人提出,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被告人供述系通过刑讯逼供取得,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要求法庭调查。公诉人反驳,被告人受伤系因抓捕时3人有逃跑和反抗行为造成,与讯问无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庭认为,辩护人意见没有足够根据,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法庭调查中,根据朱某供述,认定尤某为策划、指挥者,系主犯。审理中,何某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证明何某没有作案时间的4份书面材料。法庭认为,公诉方提供的有罪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何某在案发时没有来过A市,且材料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纳。 最后,法院采纳在侦查中朱某、尤某的供述笔录、被害人陈述、报案材料、监控录像作为定案根据,认定尤某、朱某、何某构成盗窃罪(尤某为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5年和3年。 如法院对证据合法性有疑问,应当如何进行调查?

    正确答案: 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庭应进行如下调查:
    (1)应要求公诉人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
    (2)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公诉人应提请法庭通知本案讯问人员出庭作证。
    (3)公诉人当庭不能举证的,可以建议延期审理。
    (4)控辩双方可以就被告人供述的合法性进行质证、辩论。
    (5)对被告人供述的合法性,如果公诉人不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或者已提供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该供述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在审查中发现张某精神异常,即委托法定鉴定部门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张某患有精神病,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即释放张某。张某的监护人以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张某刑事拘留错误为由,要求某县公安局给予国家赔偿。张某是否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 无权利。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因患精神病而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