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关于减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A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的犯罪分子B 对一名服刑犯人的减刑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有损原判决的权威性C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时间可能超过十五年D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的罪犯的减刑,需要报请高级法院核准

题目
单选题
关于减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的犯罪分子

B

对一名服刑犯人的减刑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有损原判决的权威性

C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时间可能超过十五年

D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的罪犯的减刑,需要报请高级法院核准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根据《刑法》第78条第1款的规定,减刑的适用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对死缓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不属于《刑法》第78条规定的基本减刑制度。
B项,《刑法》没有限制减刑的次数,只要符合减刑条件,可以多次减刑。
C项,《刑法》第78条第2款第2项规定,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20年以上22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时间可能超过15年。
D项,《刑法》第79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刑事诉讼法》第250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49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1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更多“关于减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减刑的限度条件,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判处管制的,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3个月
    B.判处拘役的,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1/2
    C.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10年
    D.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25年

    答案:B
    解析:
    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对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所谓实际执行的刑期,是指判决执行后犯罪分子实际服刑的时间。如果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期应当计入实际执行的刑期之内。

  • 第2题:

    关于犯罪分子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B.抢劫案件
    C.抢夺案件
    D.投放虚假危险物质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适用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 第3题:

    共用题干
    根据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而涉及相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请回答第92—93题。

    关于犯罪分子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绑架案件
    B:抢劫案件
    C:爆炸案件
    D:有组织的暴力性案件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死刑缓期执行的限制减刑【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之规定:根据刑法第50条第2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故选项A、B、C、D均为正确答案。
    【考点】死刑缓期执行的限制减刑【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对被告人限制减刑。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 第4题:

    关于减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减刑包括刑种的变更
    • B、减刑包括在不变更刑种的前提下,刑期的减少
    • C、减刑等于改判
    • D、减刑分为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两种情况

    正确答案:C

  • 第5题:

    关于减刑的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决定
    • B、执行机关应当向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 C、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 D、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正确答案:C,D

  • 第6题:

    不定项题
    关于减刑的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决定

    B

    执行机关应当向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C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单选题
    关于唐律中五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笞刑、羞辱刑、流放刑、经济刑、死刑

    B

    笞刑、徒刑、流放刑、株连刑、死刑

    C

    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

    D

    杖刑、徒刑、流刑、肉刑、死刑


    正确答案: D
    解析:
    唐律承用隋《开皇律》中所确立的笞、杖、徒、流、死五刑,作为基本的法定刑,其具体规格稍有不同。①笞刑,即用法定规格的荆条责打犯人的臀或腿,自10至50分为5等,每等加10,是五刑中最轻的一等,用于惩罚轻微或过失的犯罪行为。②杖刑,即用法定规格的“常行杖”击打犯人的臀、腿或背,自50至100分为5等,每等加10,稍重于笞刑。③徒刑,即在一定时期内剥夺犯人的人身自由并强迫其戴着钳或枷服劳役,自1年至3年分为5等,每等加半年,是一种兼具羞辱性和奴役性的惩罚劳动。④流刑,即将犯人遣送到指定的边远地区,强制其戴枷服劳役1年,且不准擅自迁回原籍的一种刑罚,自2000里至3000里分为三等,每等加500里,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较重的刑罚。妇女犯流罪的在原地服劳役3年。⑤死刑,即剥夺犯人生命的刑罚,是五刑中最重的一种,分为斩、绞两等,绞因得以保全遗体而稍轻于斩。

  • 第8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新奥法的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支护结构承受全部荷载

    B

    围岩只传递荷载

    C

    围岩不承受荷载

    D

    围岩与支护结构共同承受荷载


    正确答案: B
    解析:
    新奥法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发挥围岩本身具有的自承能力,即洞室开挖后,利用围岩的自稳能力及时进行以喷锚为主的初期支护,使之与围岩密贴,减小围岩松动范围,提高自承能力,使支护围岩联合受力共同作用。新奥法围岩不仅是载荷体,而且是承载结构;围岩承载圈和支护体组成巷道的统一体,是一个力学体系;巷道的开挖和支护都是为保持改善与提高围岩的自身支撑能力服务。

  • 第9题:

    多选题
    在刘某办理出资手续后,关于汽车所有权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

    乙公司

    B

    张某

    C

    刘某

    D

    丁公司


    正确答案: B,C
    解析:
    《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180条第1款第4项、第6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张某作为汽车所有人,将汽车赠与刘某,刘某是善意第三人,因此该项抵押不得对抗刘某,即在张某完成交付后,刘某取得汽车所有权。后来刘某将汽车作为出资设立丁公司,汽车成为丁公司的法人财产,刘某由此取得丁公司的股权,丁公司取得汽车所有权。

  • 第10题:

    单选题
    关于我国1982年《宪法》的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这部宪法只有正文

    B

    这部宪法由序言和正文构成

    C

    这部宪法由序言、正文和附则构成

    D

    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规定在这部宪法的附则中


    正确答案: C
    解析:
    我国1982年《宪法》分为序言正文两部分,没有附则。正文部分包括:第1章总纲,第2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3章国家机构,第4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累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对累犯和犯罪集团的积极参加者,不适用缓刑

    B

    对累犯,如假释后对所居住的社区无不良影响的,法院可决定假释

    C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累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法院可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D

    犯恐怖活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第12年又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成立累犯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根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但是对于犯罪集团的积极参加者未作此限制
    B项,根据《刑法》第81条第3款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C项,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4条第2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D项,《刑法》第66条规定了特别累犯,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甲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高级法院作出裁定

    B

    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法院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

    C

    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丙的假释,可书面审理,但必须提讯丙

    D

    丁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丁的减刑,可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1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1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B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6条第1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应当开庭审理。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及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参加庭审。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通知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证人,公示期间提出不同意见的人,以及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其他人员参加庭审。本题中,乙作为举报人,应当参与该案减刑的开庭审理。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院书面审理减刑案件,可以提讯被报请减刑罪犯;书面审理假释案件,应当提讯被报请假释罪犯。根据第6条第5项的规定,职务犯罪的减刑、假释应当开庭审理,不能书面审理。本题中,若丙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其所犯受贿罪为职务犯罪,对丙的假释则不得书面审理。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10条规定,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由审判长主持,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①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实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基本情况;②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检察人员、执行机关代表及其他庭审参加人;③执行机关代表宣读减刑、假释建议书,并说明主要理由;④检察人员发表检察意见;⑤法庭对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以及其他影响减刑、假释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⑥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作最后陈述;⑦审判长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并宣布休庭评议。减刑案件不得委托律师到庭发表意见

  • 第13题:

    关于减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

    A.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的犯罪分子
    B.对一名服刑犯人的减刑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有损原判决的权威性
    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时间可能超过十五年
    D.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的罪犯的减刑,需要报请高级法院核准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减刑。 A项,依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适用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注意的是,对死缓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虽然实质上减轻了刑罚,但有其特殊性,不属于《刑法》第78条规定的基本减刑制度。A选项描述中少了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故A项错误。
    B项,刑法没有限制减刑的次数,只要符合减刑条件,就可以多次减刑。故B项错误。
    C项,依据《刑法》第78条第2款的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所以“实际执行时间可能超过十五年的”说法正确。故C项正确。
    D项,对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的罪犯的减刑,需要由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书,然后由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裁定,而不是“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故D项错误。

  • 第14题: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及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参加庭审
    B.开庭审理应当在罪犯刑罚执行场所或者终审法院进行
    C.人民法院作出减刑、假释裁定后,应当在五日内送达报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
    D.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通过互联网依法向社会公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减刑、假释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 7 条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及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参加庭审。”由此可见,是“应当”通知,而非“可以通知”,故,选项 A 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 8 条规定:“开庭审理应当在罪犯刑罚执行场所或者人民法院确定的场所进行。”并非是在罪犯刑罚执行场所或者终审法院进行,故,选项 B 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 18 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减刑、假释裁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达报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由此可见,是“七日”,而非“五日”。故,选项 C 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 19条规定:“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通过互联网依法向社会公布。”故,选项 D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是 D。

  • 第15题:

    (2005年真题)使罪犯在有关人士帮助、监督、辅导下能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减少该罪犯再次犯罪的几率。下列选项中较能体现这一观念的制度是(  )。
    A.缓刑
    B.管制
    C.假释
    D.减刑


    答案:C
    解析:
    解析: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减刑是指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 第16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量刑制度的是()。

    • A、减刑
    • B、缓刑
    • C、假释
    • D、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C,D

  • 第17题:

    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了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制度,关于犯罪分子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 B、爆炸案件
    • C、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案件
    • D、虚开发票案件
    • E、绑架案件

    正确答案:B,E

  • 第18题:

    单选题
    关于减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减刑包括刑种的变更

    B

    减刑包括在不变更刑种的前提下,刑期的减少

    C

    减刑等于改判

    D

    减刑分为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两种情况


    正确答案: C
    解析: 减刑分为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两种,而且减刑包括刑种的变更和在不变更刑种的前提下刑期的减少。但减刑不等于改判,改判是指原判决有错误,撤销原判决而重新作出判决。减刑并不改变原判决,而是在肯定原判决的基础上,基于法定原因将原判决的刑罚予以减轻,故选C。

  • 第19题:

    单选题
    关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

    B

    当事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自行和解

    C

    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

    D

    只能由被害人亲自告诉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刑事诉讼法》第174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高法解释》第27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2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第283条第1款规定,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
    C项,《高法解释》第288条第1款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②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③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1条第1、2项的规定。
    D项,《高法解释》第260条规定,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 第20题:

    单选题
    关于宪法实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2年真题]
    A

    宪法的遵守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形式

    B

    制度保障是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

    C

    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

    D

    宪法适用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


    正确答案: B
    解析: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是宪法制定颁布后的运行状态,也是宪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
    AD两项,宪法实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①宪法的执行。通常指国家代议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宪法内容的活动。要求这些机构在活动程序和活动方式上必须严格执行宪法的规定,也要求这些机构在组织其他国家机关、建立各种制度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宪法的规定。②宪法的适用。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贯彻落实宪法的活动。虽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宪法能否被司法机关作为审判活动的依据,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但宪法具有的一般法律属性,以及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司法实践表明,宪法适用不仅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法治国家加强宪政建设、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内容。③宪法的遵守。通常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宪法规定从事各种行为的活动。宪法的遵守通常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根据宪法享有并行使权力和权利;二是根据宪法承担并履行义务。
    C项,宪法解释是指特定主体依据一定的标准或原则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作的一种说明。宪法解释是宪法适用的必然环节和内在因素,因为有权机关必须先解释宪法规范的意义才能将之适用于具体事件,因此,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
    B项,制度保障是为宪法实施提供保障,而不是宪法实施的方式。

  • 第21题:

    多选题
    关于减刑、假释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3年真题]
    A

    对所有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均可减刑

    B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被执行之日起计算

    C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减刑要件,不能减刑

    D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不得撤销假释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刑法》第78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该项缺少“在执行期间”的要件。
    B项,《刑法》第80条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的规定,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这些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78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因此,缓刑犯满足特殊条件时,也可以适用减刑。
    D项,《刑法》第86条第1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所以,假释撤销与否的关键是新罪是否在假释期间实施。

  • 第22题:

    单选题
    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关于这一制度的法理基础,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起诉便宜主义

    B

    起诉法定主义

    C

    公诉垄断主义

    D

    私人诉追主义


    正确答案: B
    解析:
    AB两项,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刑事公诉案件是否必须向审判机关起诉,存在两种不同的原则:一是起诉法定主义或起诉合法主义,即只要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公安机关就必须起诉,不享有自由裁量的权力,且不论情节;二是起诉便宜主义或起诉合理主义,即被告人的行为在具备起诉条件时,是否起诉,由检察官根据被告人及其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刑事政策等因素自由裁量。本题中,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属于起诉法定主义。
    CD两项,公诉垄断主义,即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害人自诉;私人诉追主义则将刑事案件的起诉权归于私人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犯罪分子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

    绑架案件

    B

    抢劫案件

    C

    爆炸案件

    D

    有组织的暴力性案件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死缓限制减刑的规定》第1条规定,根据《刑法》第50条第2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