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张某曾担任检察官8年,2010年12月辞职到某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11年4月,他担任一起刑事案件一审和上诉审的辩护人,由于谙熟刑事诉讼法,他从程序上的辩护意见被二审人民法院采纳,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律师张某得到了刑事被告委托人的高度评价,但事后,他的行为却受到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处罚,这是因为:()A 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规定B 违反了刑法关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C 司法行政机关滥用处罚权D 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题目
单选题
张某曾担任检察官8年,2010年12月辞职到某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11年4月,他担任一起刑事案件一审和上诉审的辩护人,由于谙熟刑事诉讼法,他从程序上的辩护意见被二审人民法院采纳,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律师张某得到了刑事被告委托人的高度评价,但事后,他的行为却受到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处罚,这是因为:()
A

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规定

B

违反了刑法关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C

司法行政机关滥用处罚权

D

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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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法官齐某从A县法院辞职后,在其妻洪某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从业。关于齐某与洪某的辩护人资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齐某不得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B、齐某和洪某不得分别担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C、齐某和洪某不得同时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D、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刑诉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选项A)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选项D)本题中,齐某已经辞职不再担任法官,所以其妻子洪某可以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选项B.C错误,《律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据此可知,不同被告人之间虽然其地位、作用、因果关系等认定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此消彼长、相互制衡的情况,但是各被告人之间利益不是根本对立的,各自之间不属于《律师法》规定的利益冲突主体。

  • 第2题:

    ★★ 某曾担任检察官8年,2003年12月辞职到某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04年4月,他担任一起刑事案件一审和上诉审的辩护人,由于谙熟刑事诉讼法,他从程序上的辩护意见被二审人民法院采纳,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律师张某得到了刑事被告委托人的高度评价,但事后,他的行为却受到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处罚,这是因为、()
    A.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规定
    B.违反了刑法关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C.司法行政机关滥用处罚权
    D.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答案:A
    解析:

  • 第3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与刘某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宏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蔡某担任甲公司代理人,但李某与刘某是母子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不得担任甲公司代理人
    B、李某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C、经甲公司书面同意,蔡某可以继续担任甲公司代理人
    D、律师事务所不得与甲公司维持委托关系

    答案:A,B,C
    解析:
    《律师法》第5条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律师法》第7条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故应选A、C。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故A项说法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故B项说法错误。该法第7条规定,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该法第8条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该法第9条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故C项正确,D项错误。故选A、C。


    根据《公证法》第23条的规定,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四)私自出具公证书;(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所以A、B、C、D四个选项都符合题意。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0年。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知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68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涉及当事人之间或者当事人与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内容有争议的,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其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B项中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公证书的内容的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根据该法第62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之外的公证员进行复查。复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应当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审批。可知C项是错误的。同样根据该法第61条的规定,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与当事人提起公证书复查的起算时间不太相同,要注意区别,故D项也不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B、C、D项。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5条规定,公证员不得从事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利用媒体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贬损他人,排斥同行,为自己招揽业务;(二)以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三)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的特殊关系进行业务垄断;(四)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A、B、C、D四个选项均当选。


    根据《法官法》第7条的规定,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法官法》第32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贪污受贿;……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项。


    李某与刘某是母子关系。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故A项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49条规定:“办理委托事务的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或利益冲突的,不得承办该业务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故B项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据此,蔡某继续担任甲公司代理人必须得到甲公司的同意。该条第2款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委托人决定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当事人已经知悉存在利益冲突的基本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明确同意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据此,甲公司的同意应当是书面的,故系可以继续保持,故D项C项正确。若甲公司决定维持委托关系的,该关错误。


    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条例分则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处分:……(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16条规定,法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B项正确。根据该法第27条规定,法官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C项错误。根据该法第33条规定,法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案件,或者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D项正确。


    赵某是离任的法官。A、D项,显然是可以从事的,不选。《法官法》第17条第1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据此,若离任法官在离任后2年内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是允许的。故B项不选。根据该条第2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只要是原任职法院,离任后永远不得承办。故本题应选C项。


    依《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的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故A、B选项应选。依《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6条的规定,法官退休后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故C项应选。D选项中庭长要求合议庭对某一案件进行重新合议是庭长正常履行职权的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项。

  • 第4题:

    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法院、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6题:

    下列人员中哪个不能担任仲裁员()

    • A、那某,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 B、葛某,曾担任审判员8年
    • C、田某,曾担任公务员10年
    • D、钮某,从事律师工作9年

    正确答案:C

  • 第7题:

    下列哪些人员不得担任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 A、小王,曾被开除公职
    • B、张某,曾被警告处分过
    • C、刘某,刚刚年满二十二周岁
    • D、韩某,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正确答案:A,C,D

  • 第8题:

    何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 A、何某与其妻(审判员)一起审理某案件
    • B、何某之外甥女被确定为助理审判员
    • C、何某的弟弟(律师)担任何某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 D、何某辞职后即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单选题
    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2015年真题]
    A

    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

    B

    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

    C

    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

    D

    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28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代理诉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偏远地区只有一律师事务所的除外。本题中,赵律师可以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但赵律师与钱律师共事于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分别担任李某和王某的辩护人。
    B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题述案件为刑事自诉案件,因此不在风险代理收费范围之内。
    C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9条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第20条规定,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因此,办案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可以由律师与委托人进行协商,由委托人预付,最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D项,《律师法》第5条第1款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②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③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1;④品行良好。本题中,实习律师尚未取得执业资格,不能以律师身份出庭辩护。

  • 第10题:

    单选题
    张某曾担任检察官8年,2010年12月辞职到某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11年4月,他担任一起刑事案件一审和上诉审的辩护人,由于谙熟刑事诉讼法,他从程序上的辩护意见被二审人民法院采纳,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律师张某得到了刑事被告委托人的高度评价,但事后,他的行为却受到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处罚,这是因为:()
    A

    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规定

    B

    违反了刑法关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C

    司法行政机关滥用处罚权

    D

    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律师职业道德。

  • 第11题:

    单选题
    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A

    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

    B

    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

    C

    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

    D

    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鲁某与洪某共同犯罪,洪某在逃。沈律师为鲁某担任辩护人。案件判决生效三年后,洪某被抓获并被起诉。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洪某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沈律师不得担任洪某辩护人

    B

    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C

    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沈某辩护人

    D

    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第2款规定,1名辩护人不得为2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不得为2名以上的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本题中,鲁某、洪某属于共同犯罪,但是洪某在逃,鲁某案件判决3年后洪某方归案,鲁某洪某之间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因此沈律师担任鲁某辩护人后不得再为洪某辩护。

  • 第13题:

    依据《检察官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王某,天津大学法学本科毕业,在律师事务所做全职律师满2年,可以担任辽宁省人民 检察院检察官
    B.李某,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在企业从事法务工作满1年,可以担任北京市人民检察 院检察官
    C.张某是重庆市检察院的助理检察员,对他的任免由检察委员会决定
    D.刘检察官因职务过失受到警告处分,该警告处分不影响其继续担任检察官一职


    答案:D
    解析:
    《检察官法》第10条规定:“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五)身体 健康;(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 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 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 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王某必须从事法 律工作满3年才能担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故A项错误。李某必须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才能担任北 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故B项错误。《检察官法》第1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的助理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 任免。”故C项错误。《检察官法》第11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可见,警告处分不属于任职禁止条件。故D项正确。

  • 第14题:

    鲁某与洪某共同犯罪,洪某在逃。沈律师为鲁某担任辩护人。案件判决生效三年后,洪某被抓获并被起诉。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洪某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沈律师不得担任洪某辩护人
    B: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C: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答案:A
    解析:
    【考点】辩护制度【详解】根据《六机关规定》第4条第2款规定,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不得为两名以上的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本题中,鲁某与洪某系同案犯。虽然因洪某在逃未能将其与鲁某同案处理,但是两人作为共同犯罪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性,沈律师仍不得担任洪某的辩护人。本题选A。

  • 第15题: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律师杨军受个体户李某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诉讼。一审判决公布后,杨军认为裁判结果不公平,明显偏袒对方,不利于其委托人李某。在上诉期间,他没有征求李某的意见,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律师杨军的上诉有效吗?


    正确答案: 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委托人追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律师法》第27条规定: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杨军律师没有委托人李某委托代为上诉的授权委托,就代为上诉,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如果当事人李某也要求上诉并重新签订要求代为上诉的《授权委托书》,等于追认了杨军律师的行为,则上诉有效,否则上诉行为无效。

  • 第16题:

    吴某是某基层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吴某与其妻(同在一个审判庭的审判员)一起审理一个棘手的刑事案件
    • B、吴某的外甥女被确定为同一法院的助理审判员
    • C、吴某之弟(律师)担任该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 D、吴某辞职后马上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下列哪些人可以担任仲裁员?()

    • A、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7年的人
    • B、在法院工作了10年的审判员
    • C、某高校的法律系教授
    • D、法学硕士

    正确答案:B,C

  • 第18题:

    关于法律职业人员的从业限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曾因交通肇事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担任公证员
    • B、曾因重大责任事故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担任律师
    • C、曾因违纪受过撤职处分的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 D、因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引咎辞职的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当事人张某因民事纠纷涉诉,现欲委托A律师事务所印律师担任其委托代理人,则张某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对象是()

    • A、印律师
    • B、A律师事务所
    • C、A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 D、律师协会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人可以担任仲裁员?()
    A

    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7年的人

    B

    在法院工作了10年的审判员

    C

    某高校的法律系教授

    D

    法学硕士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何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何某与其妻(同一法院的审判员)一起审理某件棘手的刑事案件

    B

    何某的外甥女被确定为同一法院的助理审判员

    C

    何某之弟(律师)担任何某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D

    何某辞职后以律师的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法官的回避。

  • 第22题:

    单选题
    关于法律职业人员的从业限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曾因交通肇事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担任公证员

    B

    曾因重大责任事故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担任律师

    C

    曾因违纪受过撤职处分的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D

    因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引咎辞职的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公证员等法律职业的从业限制。

  • 第23题:

    问答题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律师杨军受个体户李某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诉讼。一审判决公布后,杨军认为裁判结果不公平,明显偏袒对方,不利于其委托人李某。在上诉期间,他没有征求李某的意见,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律师杨军的上诉有效吗?

    正确答案: 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委托人追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律师法》第27条规定: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杨军律师没有委托人李某委托代为上诉的授权委托,就代为上诉,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如果当事人李某也要求上诉并重新签订要求代为上诉的《授权委托书》,等于追认了杨军律师的行为,则上诉有效,否则上诉行为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法官齐某从A县法院辞职后,在其妻洪某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从业。关于齐某与洪某的辩护人资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齐某不得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B

    齐某和洪某不得分别担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C

    齐某和洪某不得同时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D

    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高法解释》第36条规定,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AD两项,一般情况下,齐某不得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是齐某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洪某虽然是齐某的配偶,但齐某已经辞职,其身份已经不是法院工作人员,因此,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B项,《高法解释》第38条第2款规定,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
    C项,《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12作为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