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A 刑事诉讼价值观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B 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的因素形成的C 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D 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

题目
单选题
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刑事诉讼价值观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

B

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的因素形成的

C

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D

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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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

      B.通过刑事程序规范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是秩序价值的重要内容

      C.效益价值属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而不属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D.适用强制措施遵循比例原则是公正价值的应有之义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对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具有的效用和意义。刑事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效益诸项内容,其中每项内容又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涵。选项A、D说法正确。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刑事诉讼公正价值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实体公正既包括通过惩治犯罪实现社会正义,也包括对犯罪惩罚本身的公正性;程序公正是指程序本身符合特定的公正标准,如近、现代刑事诉讼理论所主张的裁判者中立,诉讼参与人尤其是当事人权利的充分保障,在法律关系上最大限度实现权利、义务的平等及在诉讼中各方当事人机会对等,强制措施的适用应当适度,等等。选项B说法正确。刑事诉讼秩序价值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是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即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以及预防社会秩序被犯罪所破坏;其二是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维护社会秩序不仅需要控制社会暴力冲突,还需要防止政府及其官员滥用权力而使社会成员没有安全保障。所以,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选项C说法错误。刑事诉讼秩序、公正、效益价值是通过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来实现的。一方面,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实现秩序、公正、效益价值,这称为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另一方面,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适用本身也在实现着秩序、公正、效益价值,这称为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 第2题:

    (2008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应用法学的有(  )。
    A.国际经济法学
    B.法社会学
    C.刑事诉讼法学
    D.刑法学


    答案:A,C,D
    解析:
    解析: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划分法学的分支学科。从认识论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前者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如法哲学、法的一般理论等;后者研究现实的国际和国内法律制度,包括法律的形式、内容以及法律的制定、实施、解释和适用的状况。法社会学属于理论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都属于应用法学。

  • 第3题:

    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刑事诉讼价值观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 
    • B、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的因素形成的 
    • C、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 D、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

    正确答案:C

  • 第4题:

    单选题
    在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中,下列哪一选项的方法最适合用于揭露地表线性构造?(  )[2013年真题]
    A

    钻探

    B

    探槽

    C

    探井

    D

    平洞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第8.0.4条第3款规定,地质测量点应充分利用天然和已有人工露头,当露头少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布置一定数量的探坑或探槽。探槽是在地质勘查或勘探工作中,为了揭露被覆盖的岩层或矿体,在地表挖掘的沟槽。探槽一般采用与岩层或矿层走向近似垂直的方向,长度可根据用途和地质情况决定。槽探断面形状一般呈梯形,槽底宽0.6米,通常要求槽底应深入基岩约0.3米。ACD三项均为揭露深层岩性和构造的勘探手段。

  • 第5题:

    单选题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

    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C

    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D

    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当事人主义诉讼将开始和推动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诉、辩护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我国不论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是在职权主义基础上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因素,自诉案件不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项,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中,控辩双方可能对罪名和量刑有异议,仍然存在控辩双方的对抗。
    C项,我国侦查阶段只有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两方参与,并无控辩审三方的构造。
    D项,我国审查起诉阶段只有检察院与犯罪嫌疑人这两方参与,只存在控辩关系

  • 第6题:

    单选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B

    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

    C

    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

    D

    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刑事诉讼职能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职责、具有的作用和功能。传统诉讼理论认为,刑事诉讼有三种基本职能,即控诉、辩护和审判。“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未体现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B项,直接原则是指法官必须与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直接审查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直接原则又可分为直接审理原则和直接采证原则。直接审理原则,又称在场原则,是指法官审理案件时,公诉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在场,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外,如果上述人员不在场,不得进行法庭审理,否则,审判活动无效。直接采证原则,是指法官对证据的调查必须亲自进行,不能由他人代为实施,而且必须当庭直接听证和直接查证,不得将未经当庭亲自听证和查证的证据加以采纳,不得以书面审查方式采信证据。“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
    C项,刑事审判的程序性是指审判活动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否则,可能导致审判活动无效并需要重新进行的法律后果。该表述未体现此程序性。
    D项,我国1997年、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使我国刑事审判模式具有了当事人主义的某些特征,学界一般称为控辩式。该表述未体现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

  • 第7题:

    单选题
    关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

    B

    当事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自行和解

    C

    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

    D

    只能由被害人亲自告诉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刑事诉讼法》第174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高法解释》第27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2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第283条第1款规定,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
    C项,《高法解释》第288条第1款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②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③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1条第1、2项的规定。
    D项,《高法解释》第260条规定,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 第8题:

    多选题
    关于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
    A

    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B

    追究犯罪的活动必须是有序的

    C

    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

    D

    效率越高,越有利于秩序的实现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BC三项,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包括两层含义:①外在性秩序价值。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即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以及预防社会秩序被犯罪所破坏,实现刑事诉讼的工具性价值。②内在性秩序价值。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刑事诉讼程序本身要遵守法定程序,实现刑事诉讼的程序公正。
    D项,诉讼效率对于秩序的及时实现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如果不适当地追求高效率处罚,而忽视程序的有序性和公正性,结果会造成处罚不公乃至大量冤狱,导致更尖锐的社会矛盾和更多新的犯罪,不仅损害了秩序和公正,而且也没有真正实现效益。因此,并非效率越高越有利于秩序的实现。

  • 第9题:

    多选题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主体,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故意毁坏财物案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证明主体

    B

    侵占案中提起反诉的被告人是证明主体

    C

    妨害公务案中就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的警察是证明主体

    D

    证明主体都是刑事诉讼主体


    正确答案: C,A
    解析:
    刑事诉讼证明的主体是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而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并非证明的主体。
    AB两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反诉人(即反诉中的自诉人)都是当事人,是证明主体
    C项,警察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不是证明主体。
    D项,刑事诉讼主体是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其中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专门机关和当事人是主要的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一般诉讼主体。证明主体包括公诉机关和当事人,都是刑事诉讼主体

  • 第10题:

    单选题
    关于对刑事诉讼价值的观点,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公安司法机关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能够体现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

    B

    刑事诉讼法影响刑事实体法的实现,这是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的表现

    C

    实体真实和正当程序是刑事诉讼的主要价值

    D

    在价值分类上来看,公正价值是刑事诉讼价值中的核心,属于独立价值,而效益和秩序价值保障刑法实施,属于工具价值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  )[2013年真题]
    A

    职权主义

    B

    当事人主义

    C

    纠问主义

    D

    混合主义


    正确答案: D
    解析:
    刑事审判模式是指控诉、辩护、审判三方在刑事审判程序中的诉讼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审判程序组合方式。现代刑事审判模式大体上分为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两种,前者主要实行于英美法系国家,后者主要实行于大陆法系国家。此外,还出现了兼采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审判模式优点的混合式审判模式。其中,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是指法官(陪审团)居于中立且被动的裁判者地位,法庭审判的进行由控方的举证和辩方的反驳共同推动和控制的一种审判模式。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有三个基本特征:①法官消极中立;②控辩双方积极主动和平等对抗;③控辩双方共同控制法庭审理的进程。因此,法官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的诉讼构造应当为当事人注意审判模式。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构造柱的说法,哪种是不正确的?(  )[2018年真题]
    A

    构造柱必须先砌墙后浇柱

    B

    构造柱应设置在震害较重,连接构造较薄弱和易于应力集中的部位

    C

    构造柱必须单独设基础

    D

    构造柱最小截面尺寸180mm×240mm


    正确答案: B
    解析: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第2.1.14条规定,在砌体房屋墙体的规定部位,按构造配筋,并按先砌墙后浇灌混凝土柱的施工顺序制成的混凝土柱。通常称为混凝土构造柱,简称构造柱,故A项正确。第10.2.5条规定,构造柱的最小截面可为180mm×240mm(墙厚190mm时为180mm×190mm)。故D项正确。第10.4.11条规定,过渡层应在底部框架柱、抗震墙边框柱、砌体抗震墙的构造柱或芯柱所对应处设置构造柱或芯柱,并宜上下贯通,故B项正确。构造柱是对墙体的一种加强措施,也可以说是墙体的一部分,是为了加强结构整体性和提高变形能力,在房屋中设置的钢筋混凝土竖向约束构件,不是承重受力构件,所以构造柱不单独设置柱基或扩大基础面积,故C项错误。

  • 第13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B、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
    D、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

    答案:B
    解析:
    “让审理者裁判”,其重大意义就在于打破过去司法权力运行的“行政化”、“层级化”状况,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与判分离”问题,实现“审与判相统一、相一致”,裁判者必须是审理者,必须要有“亲历性”。同时“让审理者裁判”,也明确无误要求还权给“审理者”,要让“审理者”而非任何其他人作出裁判,也就是要求审理者必须有权进行裁判,审理者必须要有独立地位、独立人格和充分的裁判权。

  • 第14题:

    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
    • B、通过刑事程序规范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是秩序价值的重要内容
    • C、效益价值属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而不属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 D、适用强制措施遵循比例原则是公正价值的应有之义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多选题
    关于刑事诉讼当事人中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撤回起诉、申请回避

    B

    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

    C

    申请复议、提起上诉

    D

    申请抗诉、提出申诉


    正确答案: D,B
    解析: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除享有诉讼参与人共有的诉讼权利以外,还享有以下诉讼权利:①申请复议权。对侵犯其合法权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惩罚犯罪,保护其合法权利。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②申诉权。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申诉。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责令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二是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三是对生效裁判的申诉。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的,有权提出申诉。③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自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④自诉权。如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侵犯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予追究的,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⑤申请抗诉权。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 第16题:

    单选题
    关于唐律中五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笞刑、羞辱刑、流放刑、经济刑、死刑

    B

    笞刑、徒刑、流放刑、株连刑、死刑

    C

    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

    D

    杖刑、徒刑、流刑、肉刑、死刑


    正确答案: D
    解析:
    唐律承用隋《开皇律》中所确立的笞、杖、徒、流、死五刑,作为基本的法定刑,其具体规格稍有不同。①笞刑,即用法定规格的荆条责打犯人的臀或腿,自10至50分为5等,每等加10,是五刑中最轻的一等,用于惩罚轻微或过失的犯罪行为。②杖刑,即用法定规格的“常行杖”击打犯人的臀、腿或背,自50至100分为5等,每等加10,稍重于笞刑。③徒刑,即在一定时期内剥夺犯人的人身自由并强迫其戴着钳或枷服劳役,自1年至3年分为5等,每等加半年,是一种兼具羞辱性和奴役性的惩罚劳动。④流刑,即将犯人遣送到指定的边远地区,强制其戴枷服劳役1年,且不准擅自迁回原籍的一种刑罚,自2000里至3000里分为三等,每等加500里,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较重的刑罚。妇女犯流罪的在原地服劳役3年。⑤死刑,即剥夺犯人生命的刑罚,是五刑中最重的一种,分为斩、绞两等,绞因得以保全遗体而稍轻于斩。

  • 第17题:

    单选题
    张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张某另有抢劫罪的重大嫌疑,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关于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报同级检察院批准

    B

    报同级检察院备案

    C

    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D

    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60条第1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56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公安机关依照上述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不需要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但应当报人民检察院备案,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监督。此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是同级人民检察院。本题中,公安机关只需报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即可。

  • 第18题:

    多选题
    关于“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各国宪法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

    B

    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与辩护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逮捕、搜查、扣押以及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

    C

    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保障了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和自由

    D

    宪法关于人权保障的条款,都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项,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在宪法条文中具有重要地位。这些体现法治主义的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了各国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
    B项,各国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中有关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羁押期限,辩护,侦查、审判的原则和程序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搜查、逮捕、扣押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
    C项,由于《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因而成为保障公民基本人权和自由的基石。
    D项,《宪法》的许多规定,一方面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另一方面要通过《刑事诉讼法》本身的实施来实现。

  • 第19题:

    单选题
    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5年真题]
    A

    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

    B

    通过刑事程序规范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是秩序价值的重要内容

    C

    效益价值属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而不属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D

    适用强制措施遵循比例原则是公正价值的应有之义


    正确答案: D
    解析:
    AD两项,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刑事诉讼公正价值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方面。程序公正,即过程公正,指程序本身符合特定的公正标准,如诉讼参与人尤其是当事人权利的充分保障,强制措施的适用应当适度等。比例原则(即相当性原则),指适用何种强制措施,应当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和涉嫌犯罪的轻重程度相适应。其体现了刑事诉讼价值中的程序公正原则,是公正价值的应有之义
    B项,刑事诉讼秩序价值包括两方面含义:①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即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及预防社会秩序被犯罪所破坏;②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行使刑事司法权,消除犯罪引起的社会混乱,保持社会秩序稳定并使社会在有序中发展,是国家及民众所追求的刑事程序的基本价值。
    C项,刑事诉讼秩序、公正、效益价值是通过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来实现的。刑事诉讼法具有保障刑法正确适用的工具价值,也有自己独立的价值。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结构、原则、制度、程序本身也在实现着秩序、公正、效益价值。

  • 第20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新奥法的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支护结构承受全部荷载

    B

    围岩只传递荷载

    C

    围岩不承受荷载

    D

    围岩与支护结构共同承受荷载


    正确答案: B
    解析:
    新奥法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发挥围岩本身具有的自承能力,即洞室开挖后,利用围岩的自稳能力及时进行以喷锚为主的初期支护,使之与围岩密贴,减小围岩松动范围,提高自承能力,使支护围岩联合受力共同作用。新奥法围岩不仅是载荷体,而且是承载结构;围岩承载圈和支护体组成巷道的统一体,是一个力学体系;巷道的开挖和支护都是为保持改善与提高围岩的自身支撑能力服务。

  • 第21题:

    单选题
    关于宪法实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2年真题]
    A

    宪法的遵守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形式

    B

    制度保障是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

    C

    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

    D

    宪法适用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


    正确答案: B
    解析: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是宪法制定颁布后的运行状态,也是宪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
    AD两项,宪法实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①宪法的执行。通常指国家代议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宪法内容的活动。要求这些机构在活动程序和活动方式上必须严格执行宪法的规定,也要求这些机构在组织其他国家机关、建立各种制度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宪法的规定。②宪法的适用。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贯彻落实宪法的活动。虽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宪法能否被司法机关作为审判活动的依据,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但宪法具有的一般法律属性,以及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司法实践表明,宪法适用不仅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法治国家加强宪政建设、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内容。③宪法的遵守。通常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宪法规定从事各种行为的活动。宪法的遵守通常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根据宪法享有并行使权力和权利;二是根据宪法承担并履行义务。
    C项,宪法解释是指特定主体依据一定的标准或原则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作的一种说明。宪法解释是宪法适用的必然环节和内在因素,因为有权机关必须先解释宪法规范的意义才能将之适用于具体事件,因此,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
    B项,制度保障是为宪法实施提供保障,而不是宪法实施的方式。

  • 第22题:

    单选题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

    B

    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

    C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

    D

    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高法解释》第272条规定,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B项,《高法解释》第241条第2项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C项,《高法解释》第243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7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241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
    D项,《高法解释》第181条第1款第4项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第3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的,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

  • 第23题:

    单选题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的排列,下列哪一选项的组合是正确的?(  )①宣读勘验笔录;②公诉人发表公诉词;③讯问被告人;④询问证人、鉴定人;⑤出示物证;⑥被告人最后陈述。[2008年真题]
    A

    ②③⑤④①⑥

    B

    ③④⑤①②⑥

    C

    ②④⑤①⑥③

    D

    ③④①⑤②⑥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200条的规定,法庭审理基本的顺序应为:①公诉人宣读起诉书;②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③讯问被告人;④询问证人、鉴定人;⑤出示物证;⑥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⑦法庭辩论(含公诉人发表公诉词);⑧被告人最后陈述;⑨评议、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