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公安机关在预审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人翻供、狡辩,对审讯进行了全程录像。后来被告人果然在审判中翻供,说当初在公安机关承认有罪,是因为审讯中被刑讯逼供而违心认罪。公安机关为反驳被告人而将审讯时的录像带交给了法庭,在该种情况下,该录像带是()A 物证B 书证C 视听资料D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题目
单选题
公安机关在预审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人翻供、狡辩,对审讯进行了全程录像。后来被告人果然在审判中翻供,说当初在公安机关承认有罪,是因为审讯中被刑讯逼供而违心认罪。公安机关为反驳被告人而将审讯时的录像带交给了法庭,在该种情况下,该录像带是()
A

物证

B

书证

C

视听资料

D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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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刑事强制权是为了保证( )的顺利进行,由公安机关和其他专门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的强制权力。

    A.侦查

    B.刑事诉讼

    C.检察

    D.审判


    正确答案:B
    解析:刑事强制权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由公安机关和其他专门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采取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等方面的强制权力。

  • 第2题:

    共用题干

    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公诉案件时,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民法院应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情形的有:
    A: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B:被告人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C:被告人认罪但声称没有经济能力不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D: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答案:A,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其中的第(1)、(2)、(3)项对应了本题中ACD三项所述的内容,在这三种情况下,法庭都可以依法对案件进行延期审理。B项是《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而不是延期审理,所以不符合本题的题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应当按照撤诉处理。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当然可以作撤诉处理。故此,本题选项ABC均正确。
    刑事自诉案件不论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审理期限都不可能超过10个月。C选项直接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202、214条的规定。至于D项,《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而不是必须调解,故D项符合题意。
    《高检规则》第466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应当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1)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或者对主要犯罪事实有异议的;(6)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本题中,被告人要求适用普通程序,符合上述第三种情形,故正确选项是B。
    根据《刑诉解释》第298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1)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2)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3)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5)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据此,选项AD正确。
    根据《刑诉解释》第242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待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案件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不同,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第二,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第三,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可以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第四,时间是否计入审理期限不同。《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依照本法第198条第(2)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第200条第2款规定,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因此,本题中ABC的说法都是正确的,D的说法错误。

  • 第3题:

    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翻供,否认犯罪,并当庭拒绝律师为其进行有罪辩护。合议庭对此问题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
    B: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C: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D: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

    答案:A
    解析:
    【考点】拒绝辩护【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4条第1款、第2款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据此,A项正确,B项、D项错误。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45条第2款规定,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被告人拒绝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原因。理由正当的,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须另行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据此,C项中属于法律援助情形的,在查明原因、理由正当的情况下,法院仍然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故C错误。本题选A。

  • 第4题:

    公安机关在预审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人翻供、狡辩,对审讯进行了全程录像。后来被告人果然在审判中翻供,说当初在公安机关承认有罪,是因为审讯中被刑讯逼供而违心认罪。公安机关为反驳被告人而将审讯时的录像带交给了法庭,在该种情况下,该录像带是()

    • A、物证
    • B、书证
    • C、视听资料
    • D、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正确答案:C

  • 第5题:

    汉律把对被告人进行审讯和判决,分别叫()。

    • A、断狱
    • B、鞠狱
    • C、推事
    • D、审判
    • E、讯拷

    正确答案:A,B

  • 第6题:

    甲女欲报复乙男,于某天冲入乙男的商铺内持刀朝乙身体猛刺一刀,致乙重伤倒地,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对甲实施控制时甲持刀反抗,民警在制服甲的过程中致甲重伤,造成现场大量群众聚集,民警马上将情况报告县公安局。现场处置时民警从甲手上缴获作案刀具1把,并从甲随身携带的挎包内搜出毒品海洛因0.5克,匕首1把。侦查期间,甲因怀孕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执行机关对甲的通信实施监控,并对其采取电子监控。甲在监视居住期间翻供,称案发时是出于正当防卫才致乙受伤倒地的。甲的辩护律师丁,于侦查终结前到侦查机关提交了其对本案的书面意见,侦查人员以甲翻供为由不予接收。本案经侦查终结,侦查人员将案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未通知丁和甲。丁得知乙翻供的情况后,通过亲友关系找到本案的关键证人丙,告知其甲翻供的情况,要求丙按照甲翻供的情况作假证。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阶段,丙按照甲翻供的情况作了假证,使甲被判无罪。假如丙拒绝丁要其做假证的要求,可否以此为由获得公安机关对其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不能。上述专门性保护措施只是在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中,证人因在诉讼中作证而面临危险时才可适用,本案不属于上述情形。法律依据:《刑诉法》第六十二条。

  • 第7题:

    甲女欲报复乙男,于某天冲入乙男的商铺内持刀朝乙身体猛刺一刀,致乙重伤倒地,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对甲实施控制时甲持刀反抗,民警在制服甲的过程中致甲重伤,造成现场大量群众聚集,民警马上将情况报告县公安局。现场处置时民警从甲手上缴获作案刀具1把,并从甲随身携带的挎包内搜出毒品海洛因0.5克,匕首1把。侦查期间,甲因怀孕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执行机关对甲的通信实施监控,并对其采取电子监控。甲在监视居住期间翻供,称案发时是出于正当防卫才致乙受伤倒地的。甲的辩护律师丁,于侦查终结前到侦查机关提交了其对本案的书面意见,侦查人员以甲翻供为由不予接收。本案经侦查终结,侦查人员将案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未通知丁和甲。丁得知乙翻供的情况后,通过亲友关系找到本案的关键证人丙,告知其甲翻供的情况,要求丙按照甲翻供的情况作假证。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阶段,丙按照甲翻供的情况作了假证,使甲被判无罪。简述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从甲手上缴获的作案刀具及在其挎包内搜出的毒品海洛因、管制匕首?


    正确答案: 从甲手上缴获的作案刀具,与本案事实有关,属于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物证,应该作为刑事案件的物证予以扣押。从甲的挎包内搜出的毒品海洛因属于违禁品、管制匕首属于危险品,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收缴。法律依据:《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四十二条。

  • 第8题:

    北京市某区公安机关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为藏族人,不会讲汉语,公安机关为其配备了翻译。那么对该翻译人员的翻译费用,应当由谁支付()

    • A、公安机关
    • B、被告人
    • C、被告人的父母
    • D、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公安机关办理跨区域性刑事案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办案地公安机关跨区域调取犯罪被告人的户籍证明,必须调取原始户籍证明
    • B、办案地公安机关跨区域调取犯罪被告人的户籍证明,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信息化应用系统获取,加盖本地公安机关印章,并应当记载调取使用的电脑等相关信息
    • C、办案地公安机关跨区域调取犯罪被告人的户籍证明,调取时可以由一名办案人进行
    • D、办案地公安机关跨区域调取犯罪被告人的户籍证明,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信息化应用系统获取,加盖本地公安机关印章。无需记载调取使用的电脑等相关信息

    正确答案:A,C,D

  • 第10题:

    填空题
    汉代把对被告人进行审讯称为()。

    正确答案: 鞫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翻供,否认犯罪,并当庭拒绝律师为其进行有罪辩护。合议庭对此问题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

    B

    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C

    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D

    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B项,《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但是由于接受当事人委托,其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约束
    C项,《高法解释》第254条第4款规定,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属于法律援助的情形,第一次拒绝辩护应予准许,重新开庭后,再次拒绝的不予准许。
    D项,《高法解释》第254条第2款规定,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

  • 第12题:

    多选题
    汉律把对被告人进行审讯和判决,分别叫()。
    A

    断狱

    B

    鞠狱

    C

    推事

    D

    审判

    E

    讯拷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汉律把对被告人进行审讯和判决,分别叫()。

    A.断狱

    B.鞠狱

    C.推事

    D.审判

    E.讯拷


    参考答案:A, B

  • 第14题:

    公安机关在预审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人 翻供、狡辩,对审讯进行了全程录像。后来被告人果然 在审判中翻供,说当初在公安机关承认有罪,是因为审 讯中被刑讯逼供而违心认罪。公安机关为反驳被告人 而将审讯时的录像带交给了法庭,在该种情况下,该录像带是:( )
    A.物证 B.书证
    C.视听资料 D.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答案:D
    解析:
    。审讯过程中使用录音、录像手段将被告人的供述固定下来,虽然再现了讯问时的情况,但主要是 用犯罪嫌疑人的陈述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只不过是通过视听来表现的,其内容本质上仍是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故选D。

  • 第15题: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哪些情形,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 A、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
    • B、公诉人与辩护人意见严重分歧的
    • C、合议庭成员对案件有不同意见的
    • D、被告人翻供的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汉代把对被告人进行审讯称为()。


    正确答案:鞫狱

  • 第17题:

    中国刑法规定的一般自首,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 A、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
    • B、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C、主体是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告人
    • D、没有翻供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简要案情:2009年5月24日,胡某将刘某杀害后逃离现场。公安机关于同年6月3日6时对胡某执行拘传,在刑警大队的二楼讯问室。办案民警李某立即对胡某进行讯问。第一次讯问时,李某直接问胡某:“你是怎么杀害刘某的?”胡某拒不承认犯罪。李某就不让胡某吃饭和休息,并于6月3日13时至6月5日下午对胡某持续进行了讯问,迫使胡某交代了作案经过。6月5日晚,民警将犯罪嫌疑人胡某送到看守所羁押。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邱某接受胡某家属的委托,担任辩护人。胡某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翻供,拒不承认其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检察机关根据这一情况,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邱某便事先找到证人严某,引诱严某按照胡某翻供的情况作证。公安机关再次核查时,严某按照胡某翻供的情况作了假证。根据案情描述,公安机关在办理本案中,哪些做法是错误的?并简要分析。


    正确答案: 公安机关在办理本案中有以下几点错误:
    (1).讯问地点错误。因为讯问室不能设在二楼以上。
    (2).讯问犯罪嫌疑人仅一名侦查人员错误。讯问时应不得少于两名侦查人员。
    (3).民警李某直接问胡某:“你是怎么杀害刘某的?”错误。因为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再提出问题。
    (4).拘传从6月3日至6月5日错误,超过了12个小时。
    (5).审讯时不让犯罪嫌疑人休息、吃饭,继续进行讯问达48个小时,涉嫌刑讯逼供。
    (6).拘传犯罪嫌疑人不能送到看守所羁押。只有被拘留和逮捕的,才能送至看守所羁押。

  • 第19题:

    可以认定为自首的是()。

    • A、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对其全部犯罪行为认定为自首
    • B、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已被公安机关掌握罪行的
    • C、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
    • D、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

    正确答案:B,D

  • 第20题:

    在公诉案件中,()一般不负证明责任。

    • A、公安机关
    • B、检察机关
    • C、附带民事诉讼当人
    • D、被告人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如何对待被告人翻供?


    正确答案: 1、被告人翻供一般具有两重性:有的翻供确实是一种抗拒行为,有的翻供则是纠正原供述中某些虚假不实的内容,是行使辩护权的表现;2、对被告人反复变化的多次口供应作具体分析,而不能一概而论。总的原则是实事求是—“查证属实者信,查无实据者否”。

  • 第22题:

    单选题
    公安机关在预审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人翻供、狡辩,对审讯进行了全程录像。后来被告人果然在审判中翻供,说当初在公安机关承认有罪,是因为审讯中被刑讯逼供而违心认罪。公安机关为反驳被告人而将审讯时的录像带交给了法庭,在该种情况下,该录像带是()
    A

    物证

    B

    书证

    C

    视听资料

    D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正确答案: A
    解析: 已录音录像的方式将被告人的供述固定下来,虽还原的是讯问时的情况,但它证明的对象是侦查机关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事实,存在于诉讼之外,故为视听资料

  • 第23题:

    问答题
    如何对待被告人翻供?

    正确答案: 1、被告人翻供一般具有两重性:有的翻供确实是一种抗拒行为,有的翻供则是纠正原供述中某些虚假不实的内容,是行使辩护权的表现;2、对被告人反复变化的多次口供应作具体分析,而不能一概而论。总的原则是实事求是—“查证属实者信,查无实据者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哪些情形,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A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

    B

    公诉人与辩护人意见严重分歧的

    C

    合议庭成员对案件有不同意见的

    D

    被告人翻供的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