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题下面的哪一项法律规范属于准用性规范?( )A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B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C公民享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D军队与特定部门的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由相应部门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题目
不定项题
下面的哪一项法律规范属于准用性规范?( )
A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B

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C

公民享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

D

军队与特定部门的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由相应部门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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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多选题
    西周根据时世的变化而因地制宜的刑法政策大致可分为三类,其中有()。
    A

    刑新国用轻典

    B

    刑平国用中典

    C

    刑小国用微典

    D

    刑乱国用重典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海运单和多式联运单据的说法中何者正确?
    A

    海运单不具有流通性,因而不可转让

    B

    海运单是承运人接受货物的收据

    C

    收货人提货时无须持有海运单,只需证明自己身份

    D

    多式联运单据具有货物权利凭证的性质和作用。只有单据的签发人承担全程责任时,才有可能作成可转让单据。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且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书面运输单证。海运单与提单一样,具有货物的收据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书面证明的作用。但海运单不是货物的物权凭证,收货人提货时无需凭海运单,只需证明身份。由于海运单不具有流通性不能转让,使其较之提单而言更加安全。
    多式联运单据是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货物的收据及凭其交货的凭证。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多式联运单据依发货人的选择可以作成可转让单据或不可转让单据,实践中,只有单据的签发人承担全程责任时,才有可能作成可转让单据。多式联运单据具有货物权利凭证的性质和作用。

  • 第3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聚众犯罪说法正确的是:()
    A

    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要求行为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B

    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要求行为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C

    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要求行为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

    D

    聚众斗殴罪是结果加重犯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本题考查聚众犯罪的具体适用。参见《刑法》第290条的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291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292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 第4题:

    判断题
    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只能采取保证金方式担保。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单选题
    乡政府根据张某的申请,依法向其发放《农村五保户证明书》和一定的救济金。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A

    发放《农村五保户证明书》和发放救济金的行为均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B

    发放救济金的行为属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C

    发放救济金的行为属于双方行政行为

    D

    发放《农村五保户证明书》的行为属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 C
    解析:
    AD两项,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给付,是政府提供必需的生存条件、防范生活风险和社会共同生活条件的行政义务。须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需要经过当事人的申请,行政机关才能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颁发有关证照对行政机关来说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从法定程序上讲,必须是公民先提出申请,发放救济金是政府保障张某生活风险的义务,属于行政给付行为;同时救济金和《农村五保户证明书》的发放都需要公民提出申请在先才能发放,属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B项,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不需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直接依职权采取具体行政行为。救济金是根据张某的申请下发,并非乡政府主动发放,不属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C项,双方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与相对人为达到不同的目的而互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政行为。救济金是通过公民申请,由政府作出发放或者不发放的决定,并非双方通过协商而订立的协议,不是双方行政行为。

  • 第6题:

    判断题
    春秋决狱是指在春天和秋天时对犯人进行审理的一项制度。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多选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A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学研究的自由

    B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艺术创作的自由

    C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出版著作的自由

    D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名词解释题
    三刺之法

    正确答案: 即遇到疑难案件,要听取朝廷大臣、百官及百姓的意见,再对案件作出决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王某因涉嫌抢劫被某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王某感到冤枉以自伤表示抗议。后经公安机关审查属于错拘,王某被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为确认文书。
    A

    拘留决定书

    B

    伤残鉴定书

    C

    释放证明书

    D

    其他证明错拘的文书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法典篇章体例的变化错误的是哪项?( )
    A

    《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共有六篇,其篇章、体例、结构都还比较简单

    B

    汉代制定的《九章律》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户律、兴律、厩律三篇

    C

    魏律在保留第一篇《刑名》的基础上,新增《法例》篇,丰富和扩大了法典“总则”的内容,使中国古代法典在篇章体例结构上更加规范化

    D

    北齐律确定了十二篇的法典体例,并首创了《名例律》的总则篇目


    正确答案: A
    解析: 战国时期,魏相李悝主持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即《法经》,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其体例、结构、内容都还比较简单。因此,A项正确,不选。《九章律》是汉朝最重要的一部法典,为汉律的核心,它以《法经》为基础,又增加了户、兴、厩三篇,故B项正确,不选。
    魏律是曹魏政权的基本法典,它改《具律》第六为《刑名》第一,突出了法典“总则”的性质与地位,并且使其名副其实。而晋律在保留第一篇《刑名》的基础上,新增《法例》篇,丰富和扩大了法典“总则”的内容,使中国古代法典在篇章体例结构上更加规范化,故C项答案不正确,当选。
    北齐律总结了《’法经》以来历代立法经验,在法典体例、篇章结构、律文内容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它确定了十二篇的法典体例,并把《刑名》和《法例》两篇合二为一,首创了《名例律》的总则篇目。此后的隋唐至明清各代,其法典的首篇均为《名例律》,故D项正确,不选。

  • 第11题:

    单选题
    戴某为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两年前,戴父在甲国定居,并获甲国国籍。2006年7月,戴父去世。根据有效遗嘱,戴某赴甲国继承了戴父在甲国的一座楼房。根据甲国法律,取得该不动产后,戴某可以获得甲国的国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于是戴某当时就在甲国填写了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戴某返回国内继续工作。针对以上事实,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戴某现在已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B

    戴某现在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

    C

    戴某现在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就应当得到批准

    D

    戴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中戴某的国籍状态,应适用中国《国籍法》的规定。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11条规定,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第1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A项,本题中戴某虽然出国继承财产并加入外国国籍,但其不符合《国籍法》中在国外定居的条件,因此不能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B项,依照《国籍法》,退出国籍需要申请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登报不是实现退籍的法律程序。
    CD两项,由于戴某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国籍法》,属于不得退出中国国籍的情况。

  • 第12题:

    单选题
    蒋某系某市国税局财务科的副科长,2008年利用经手管理该市税收统计的工作之计,采取不入账、少入账、修改财务会计报表等手段,从中截留国家税款50万元,将这些款项划到家人的银行账户,未使用便被检察机关逮捕。对于蒋某行为评价正确的是:()
    A

    因税款不是划到本人账户,蒋某不构成犯罪

    B

    构成贪污罪,但未使用,应当认定为未遂

    C

    构成贪污罪且既遂

    D

    如果侵占的手段行为构成其他犯罪,应当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单选题
    下列不属于行政诉讼证据的是( )。
    A

    书证、物证

    B

    视听资料

    C

    鉴定结论

    D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4题:

    填空题
    秦朝民间起诉,有公室告和()之分。

    正确答案: 非公室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5题:

    单选题
    在我国,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是郑国的()。
    A

    叔向

    B

    孔子

    C

    子产

    D

    邓驯撷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多选题
    张某对社会极度不满,积极煽动王某等人颠覆国家政权,但王某等人并未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关于张某的犯罪停止形态,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
    A

    王某等人尚未着手犯罪,张某构成犯罪预备

    B

    王某等人并未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张某属于教唆未遂

    C

    张某虽实施煽动行为,但王某等人并未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张某成立犯罪未遂

    D

    张某煽动王某等人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已实施完毕,成立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 C,D
    解析: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属行为犯。张某煽动王某等人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已经齐备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罪构成,故成立犯罪既遂。对于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成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实行犯,不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教唆犯。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宋死亡客商财产继承。

    正确答案: 宋朝商业贸易发达,客商居于他乡,死于异地,其财产的处理较为复杂。
    《宋刑统》新增“死商钱物”一门,准用唐及五代有关敕令规定:死商有父母、妻、子、兄弟、未嫁姊妹、未嫁女和亲侄等随行者,任其继承收管;无上述亲属相随,其钱物先由官府保管,待继承人确定后依数酬还;如无继承人,钱物充公。
    此外,客死在中国的外国商人的直系亲属,可认领其遗留的财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多选题
    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由甲市A区公安分局侦办,张某委托的辩护律师赵某指使他人将本案关键证人李某打成重伤。对于赵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以下可以办理的机关有:()
    A

    甲市公安局

    B

    甲市A区公安分局

    C

    甲市公安局指定的甲市B区公安分局

    D

    甲市公安局指定的甲市A区公安分局下辖某派出所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对辩护人的人身保障权。对于辩护人在履行辩护职责时涉嫌犯罪的,在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应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角度给予辩护人相应的人身保障。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故B错误。根据《六机关规定》第9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辩护人涉嫌犯罪,或者接受报案、控告、举报、有关机关的移送,依照侦查管辖分工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报请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上一级侦查机关指定其他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一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故A、C正确。不得指定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下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故D错误。

  • 第19题:

    单选题
    某甲是某名牌大学负责后勤的工作人员,利用负责为大学采购桌椅的职务之便,向其弟弟经营的公司大量购买劣质桌椅,价格高出一般市价的30%。致使该大学多支出50余万元。某甲也多次从其弟弟收受财物价值达5万余元。某甲的行为
    A

    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

    B

    构成受贿罪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C

    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D

    构成受贿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刑法第166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
    (1)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3)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构成亲友非法牟利罪。

  • 第20题:

    不定项题
    黄某与妻子分居后,认识了女青年张某并与之同居。后来黄某患肝癌晚期入院治疗。在住院期间,黄某立下书面遗嘱,拟把自己所有遗产遗赠给张某,并将遗嘱作了公证。黄某逝世后,张某根据遗书索要遗产,遭到黄某妻子拒绝。张某诉至法院。当地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认定黄某的遗赠行为无效。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
    A

    该判决表明原则可以直接作为规范标准用于审判

    B

    该判决体现出法律原则的裁判功能

    C

    该判决表明在原则和规则之间,应当优先适用原则

    D

    该判决体现出继承法与民法通则之间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


    正确答案: B
    解析: 只有在穷尽使用了规则并且仍然无法得到正义的结果时,才可能援引原则,因此C项不正确。

  • 第21题:

    多选题
    PGIS在信通部门自身业务管理方面,可能存在以下哪些方面的应用?()
    A

    各类公安通信线路与通信管孔资源的管理等。

    B

    公安视频监控头资源的建设与管理;基于电子地图,通过公安网电脑实时调用数字视频。

    C

    无线基站的建设;无线信号覆盖情况的分析等。

    D

    新的公安通信线路的敷设方案规划,确保路径最短,费用最省。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论述司法制度的功能。

    正确答案: ①解决纠纷功能:在司法制度中,以法院为中心的司法机关和相关司法机构的首要功能在于解决纠纷,无论从司法权设立的初衷和其运作的目的来分析,还是从其实际的运作状况来考察,司法机关都以解决纠纷为其中心工作。它存在和发展的作用与意义也在于解决人类社会产生的各种类型的纠纷。②保障功能:所谓保障功能,是指司法制度对公民的权利、自由以及各种广泛存在的社会关系的保护和促进作用。③惩罚功能:惩罚犯罪仍不失为现代司法的重要责任和功能。刑事犯罪作为一种冲击社会秩序、危害公民权利的严重社会现象必须得到抑制。而司法全作为国家权利的一个分支,必须承担对这种反社会行为进行惩罚的任务。因此,国家设置的司法机关必须依据法律,对各种刑事犯罪分子予以有效的乘法,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普通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④教育功能:所谓教育功能,是指司法制度所规范和调整的司法活动对公民所具有的教育、感化作用,它是司法制度所具有的不可忽略的显著功能。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经司法鉴定,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这句话包含对事实的法律认定

    B

    法院判决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但未体现评价作用

    C

    该案中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

    D

    “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是该案法官推理中的大前提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项,“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属于对客观事实的认定;“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这一判断是基于客观事实的法律认定。
    B项,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本案中,法院要先认定徐某的行为违法,才能继续对其作出判决。因此,该判决既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也体现了评价作用
    CD两项,法律人适用法律解决个案纠纷的过程,首先要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上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这实际上就是一个演绎推理过程。“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这一案件事实属于推理的小前提;法官判案所依据的刑事法律规范属于推理的大前提,而法官解决纠纷的过程即运用了演绎推理。

  • 第24题:

    单选题
    本级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案件的立案工作由该法院的()负责。
    A

    立案机构

    B

    赔偿办

    C

    赔偿委员会

    D

    审判委员会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