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蒙格斯原是法国人,后取得德国国籍,在比利时有住所,他在我国境内死亡并在我国遗留了一笔动产,该人无继承人,也无遗嘱,该动产()A 归我国国家所有B 归德国国家所有C 归法国国家所有D 归比利时国家所有

题目
单选题
蒙格斯原是法国人,后取得德国国籍,在比利时有住所,他在我国境内死亡并在我国遗留了一笔动产,该人无继承人,也无遗嘱,该动产()
A

归我国国家所有

B

归德国国家所有

C

归法国国家所有

D

归比利时国家所有


相似考题
更多“蒙格斯原是法国人,后取得德国国籍,在比利时有住所,他在我国境内死亡并在我国遗留了一笔动产,该人无继承人,也无遗嘱,该动产”相关问题
  • 第1题:

    多选题
    孙某早年与妻子吕某离婚,儿子小强随吕某生活。小强15岁时,其祖父去世,孙某让小强参加葬礼。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吕某阻挡,未参加葬礼。从此,孙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吕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孙某承担抚养费。在法庭上,孙某提出不承担抚养费的理由是,小强不参加祖父葬礼属不孝之举,天理难容。法院没有采纳孙某的理由,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决吕某和小强胜诉。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

    B

    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不考虑某些道德观念

    C

    法的适用过程完全排除道德判断

    D

    法对人们的行为的评价作用应表现为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B两项,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甚至浑然一体。而近现代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而非完全重合,高于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在立法时可不予考虑。
    C项,法与道德都属社会规范,法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道德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法与道德在内容上存在相互渗透的密切联系,在法的适用过程中可以纳入一定的道德判断。
    D项,评价作用,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这里,行为的对象是他人。在现代社会,法律已经成为评价人的行为的基本标准。

  • 第2题:

    多选题
    据《晋书•刑法志》记载,东汉时私人解释法律的有()。
    A

    叔孙通

    B

    郭令卿

    C

    马融

    D

    郑玄

    E

    李理


    正确答案: C,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3题:

    名词解释题
    参夷之诛

    正确答案: 秦朝时期的一种株连亲属的刑罚,即夷三族,就是对犯罪者本人和与其有特定亲属关系的三族亲属一并连坐处死,"三族"一说是是父母、兄弟、妻子,一说是父族、母族、妻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4题:

    多选题
    某市住房公积金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王某和其他几位领导将该公司账中1000万元的公积金以单位的名义分给公司的几位领导。后王某良心发现,写信给反贪局供述自己盗卖机器的行为但并没有主动到案,后被抓获归案。对王某的行为评价正确的是:(  )
    A

    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B

    构成贪污罪

    C

    公积金属于国有财产

    D

    朱某写信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投案自首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B两项,私分国有财产行为必须体现单位集体意志,并且单位大部分人员都获得所分财物,本案是典型的贪污行为。
    C项,《刑法》第91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①国有财产;②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③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可见公积金属于国有财产。
    D项,成立自首要求如实供述自动投案,王某只是写信不符合自首要求。

  • 第5题:

    多选题
    税务机关干部某甲向个体工商户某乙征税,某乙要求减免,某甲不同意,某乙便对其妻说:“你长得漂亮,你去找某甲,不惜一切手段把减免税这件事办成。”某乙之妻便找到某甲,与某甲发生了性关系。几天后,某甲仍要求某乙纳税,某乙便说:“五天之内你要么批准我的免税申请,要么拿一万块钱出来,否则我就到公安机关报案。”五天后,某甲前来催缴税款,某乙便向当地公安机关控告某甲强奸其妻。某乙的行为构成( )
    A

    行贿罪

    B

    引诱卖淫罪

    C

    敲诈勒索罪

    D

    诬告陷害罪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性贿赂不是行贿罪的犯罪手段,乙的目的也不是引诱妇女卖淫。

  • 第6题:

    单选题
    某地方性法规规定,企业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的,必须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某企业认为该规定与劳动法相抵触,有权作下列何种处理?
    A

    向全国人大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B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C

    向国务院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D

    向省人大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单选题
    2002年,甲乙两村发生用地争议,某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2008年12月,甲村一村民向某县政府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该村民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B

    因会议纪要形成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故不受《条例》规范

    C

    因会议纪要不属于政府信息,某县政府可以不予公开

    D

    如某县政府提供有关信息,可以向该村民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BC两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进行限制,也没有以时间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划分标准,所以不管是在条例实施前的信息还是条例实施后的信息,政府对外文件还是内部文件如会议纪要等,都属于按规定可以公开的信息。该会议纪要属于政府信息应当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D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说明】司法部原答案为AD,因法律变动,现答案为A。

  • 第8题:

    多选题
    下列对宪法的"法治"原则理解正确的有:()
    A

    法治原则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国家权力如何运行的问题

    B

    按法治原则,法律在社会中应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C

    我国《宪法》中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在我国实行法治原则的根本保障

    D

    依法治国是法治原则在实践中的主要体现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法治"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国家权力的运行必须按法律规定进行,一方面,国家权力的范围应由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国家权力必须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运行。而且,法律本身在社会中应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即权力由法律而生,权力受法律制约,而不是相反。所以AB项正确,CD项是法治原则的题中之义,不难理解。

  • 第9题:

    多选题
    刘某因故意伤害案被提起公诉,其同学郭某曾在法学院读过法律,但未取得律师资格证,刘某遂委托郭某作为其辩护人。郭某在诉讼程序中,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
    A

    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同刘某会见和通信

    B

    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C

    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有关证据

    D

    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同意,并经被害人同意,可以向其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B项,《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C项,《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有关证据
    D项,《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非律师辩护人无此项权利

  • 第10题:

    单选题
    中国古代“刑起于兵”,“内行刀锯,外用甲兵”之语出自()。
    A

    《商君书·画策》

    B

    《周礼·秋官》

    C

    《尚书·吕刑》

    D

    《左传·昭公六年》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在全国人口信息查询中“?”代表()。
    A

    多字

    B

    单字

    C

    空格

    D

    句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张三的行为构成:(  )
    A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B

    故意杀人罪

    C

    违法发放贷款罪

    D

    窝藏罪


    正确答案: C,B
    解析:
    张三只需对其范围内的犯罪承担责任,李四的故意杀人行为在其任务外,故不负责任。张三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领,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张三向李四提供流亡财物行为构成窝藏罪

  • 第13题:

    名词解释题
    僭(jian)越

    正确答案: 又称逾制。规定凡是属于皇帝御用的车马乘舆、服饰器皿等,任何人不得僭用,否则治以重罪。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4题:

    单选题
    请通过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管理库查出一名叫李守新,绰号“黑子”的户籍地为()
    A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B

    陕西省铜川市耀县;

    C

    安徽省安庆市;

    D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5题:

    多选题
    公民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或者对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对同一当事人作出限制人身自由和对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则案件的管辖法院为( )。
    A

    被告住所地法院

    B

    原告住所地法院

    C

    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D

    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法院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

  • 第16题:

    填空题
    西周的“三不去”指“有所娶无所归”,“()”,“先贫贱后富贵”。

    正确答案: 与更三年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名词解释题
    审判权独立

    正确答案: 审判权独立行使原则是指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组织法、诉讼法均明确规定了这一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多选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对人大代表的罢免与补选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人大代表由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罢免

    B

    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区参选选民的过半数通过

    C

    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委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D

    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实行差额补选


    正确答案: C,D
    解析: B项错误,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通过。D项错误,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故选AC项。

  • 第19题:

    单选题
    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应当做到及时高效。这里的及时高效不包括( )
    A

    提高时间效率

    B

    提高物质效率

    C

    提高制度的科学性

    D

    克服执法者的随意性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不定项题
    王某到超市购买了一台多功能保健器械,回家后才发现只有一种功能,王某向商家提出质疑,超市回答说:"产品是工厂起的名,说明书不明确是工厂的事,没有质量问题,本店概不负责。"隔了几日,王某妻子刘某到超市购物,出来时,保安怀疑她手中的小包,要求打开检查,被刘拒绝,双方发生争执,保安一时火起,打了刘一拳,致使刘轻微脑震荡,住院一星期,花去医药费2000元。事后,超市以门口已贴有"概不许带包人内,违者应接受检查"的警示为理由,拒绝承担责任。 超市门口贴的警示具有( )
    A

    民事效力 

    B

    行政效力 

    C

    合同效力 

    D

    无效


    正确答案: B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超市的警示是违法的,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是无效的。

  • 第21题:

    单选题
    张某系中医医师,合法开设门诊,为牙痛患者袁某诊断后便开了中药清胃散二副。因在此之前被告人张某错将有毒的草乌装入放玄参的药斗内,在配药时将草乌当作玄参配给了袁某。袁喝了一副中药后,即出现严重中毒症状。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5时40分死亡。对张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

    构成医疗事故罪

    C

    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D

    构成销售劣药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公民安娜认为,其州议会颁布的关于禁止黑人进入白人学校学习的法律违反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根据美国法律,安娜应该向下列哪一法院起诉?
    A

    联邦最高法院

    B

    位于亚特兰大的联邦地区法院

    C

    佐治亚州地区法院

    D

    联邦权利申诉法院


    正确答案: C
    解析: 美国有两套法院组织系统:联邦法院组织系统和州法院组织系统。联邦法院系统包括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和联邦地区法院。联邦法院负责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因为安娜认为佐治亚州颁布的法律违反宪法,因此她应该到联邦法院起诉,而针对州议会的法律的诉讼,要到联邦地方法院起诉。所以本题应该选B项。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检察官的刑事责任和纪律责任关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

    刑事责任与纪律责任的关系实质上是检察官因其行为构成犯罪,受到刑罚处罚后,是否应当给予纪律处分和给予何种纪律处分的问题

    B

    李检察官因在一起故意杀人罪的公诉中受贿财物而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对他同时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C

    王检察官因为故意伤害罪而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刑罚,那么对他不能给予开除处分

    D

    刘检察官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依法被免予刑事处罚的,那么对他可不予开除,而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即可


    正确答案: A
    解析: 检察官的纪律责任是指检察官违反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和检察工作纪律应当承受的纪律处分,检察官的刑事责任是指检察官因职务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注意的是,检察官违法犯罪受到刑罚处罚和劳动教养、治安管理处罚的,不能免除纪律责任,即要承担“双重责任”。所以选项A和B的说法是正确的。 另外,根据《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规定,检察官凡因犯罪而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都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故意犯罪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同样给予开除处分。 过失犯罪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本人政治上、工作上一贯表现较好,能认真检讨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不予开除,但必须给予撤职处分。 C项中检察官因故意犯罪而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所以应当予以开除,所以C项错误。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也规定,被免于刑事处罚的,给与降级或撤职处分,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 第24题:

    多选题
    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有一笔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甲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并附随单据,交由中国银行某省分行通过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向乙公司收款。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
    A

    中国银行某省分行是托收行,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为代收行

    B

    中国银行某省分行与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之间是委托关系

    C

    如果中国银行伦敦分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甲公司可以直接对其起诉

    D

    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与乙公司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本案中,中国银行某省分行是托收行,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为代收行。根据《托收统一规则》,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如果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时,委托人并不能直接对代收行起诉。委托人只能通过托收行追究代收行的责任。故C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