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郑某系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H市分公司职员,担任账务处理(含出纳)工作,具体负责该分公司收取、收发各办事处营业款、保证金,保管各种有价卡、库存现金等工作,任职期间,被告人郑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566.03万元归个人使用,全部用于赌博活动,尚有人民币549.14万元未能归还,其中,黄某帮助郑某将充值卡转为现金人民币9.85万元。 郑某为逃避查处,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人民币11.7万元非法占为己有,黄某明知郑某挪用公司资金无法归还怕被查处,还与其通谋再挪用公司资金以携带潜逃,并积

题目
问答题
郑某系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H市分公司职员,担任账务处理(含出纳)工作,具体负责该分公司收取、收发各办事处营业款、保证金,保管各种有价卡、库存现金等工作,任职期间,被告人郑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566.03万元归个人使用,全部用于赌博活动,尚有人民币549.14万元未能归还,其中,黄某帮助郑某将充值卡转为现金人民币9.85万元。 郑某为逃避查处,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人民币11.7万元非法占为己有,黄某明知郑某挪用公司资金无法归还怕被查处,还与其通谋再挪用公司资金以携带潜逃,并积极为其转移赃款、联系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 郑某、黄某与杨某(已判刑)合伙做庄,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六合彩特码"设局进行赌博活动,接受2名彩民投注4期计人民币8.65万元。另查明,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9日,属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请分析郑某和黄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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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是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因为在网络上参与“赌球”欠乙10万元,后甲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10万元公款还给乙,甲的行为属于()。

    A、挪用公款从事非法活动

    B、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

    C、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D、挪用资金


    正确答案:A

  • 第2题:

    郑某系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H市分公司职员,担任账务处理(含出纳)工作,具体负责该分公司收取、收发各办事处营业款、保证金,保管各种有价卡、库存现金等工作,任职期间,被告人郑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566.03万元归个人使用,全部用于赌博活动,尚有人民币549.14万元未能归还,其中,黄某帮助郑某将充值卡转为现金人民币9.85万元。

    郑某为逃避查处,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人民币11.7万元非法占为已有,黄某明知郑某挪用公司资金无法归还怕被查处,还与其通谋再挪用公司资金以携带潜逃,并积极为其转移赃款、联系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郑某、黄某与杨某(已判刑)合伙做庄,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六合彩”特码设局进行赌博活动,接受2名彩民投注4期计人民币8.65万元。另查明,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9日,属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正确答案:
    郑某、黄某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的主体。理由是:郑某所在的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H市移动分公司不属于国有企业,其主体身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H移动分公司作为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经济性质自然应与其母公司的经济性质相一致。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外商投资经营企业,虽然国有资产占有70%的股份,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精神,以及我国《公司法》规定,经济组织的性质应以其法人性质所决定而不能以国有资产所占比重所决定,即便国有资产占的比重很高,在其出资后已成为股份公司的法人财产,即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已经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因此,不能将国有控股企业与国有企业混为一体。本案中二被告人挪用及侵占的财产不属于国有企业财产,郑某也非受国有投资主体委派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不能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故本案应以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认定。

  • 第3题:

    张某是某服装公司的法人代表,与担任出纳职务的妹夫合谋将100万元公司资金挪用到股市炒股,并将盈利的20万元平分。张某的行为构成:
    A挪用公款罪
    B挪用资金罪
    C职务侵占罪
    D贪污罪


    答案:B
    解析:
    解析
    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题中张某属于普通主体,其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故正确答案为B。

  • 第4题:

    邓某原系某银行办公室主任,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49笔,共计人民币173850元,并将资金用于做生意、借贷他人等方面,至今尚未归还。邓某构成()。

    • A、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B、私分国有资产罪
    • C、违法运用资金罪
    • D、挪用资金罪

    正确答案:D

  • 第5题:

    某国有期货公司工作人员王某利用自己作为会计职务上的便利,将客户资金50万元擅自借给其朋友张某做买卖,结果张某生意亏损,无法还钱,王某的行为构成()。

    • A、挪用公款罪
    • B、挪用资金罪
    • C、徇私舞弊罪
    • D、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正确答案:A

  • 第6题:

    某县民政局工作人员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优抚金9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陈某的行为构成()

    • A、挪用特定款物罪
    • B、挪用公款罪
    • C、挪用资金罪
    • D、职务侵占罪

    正确答案:B

  • 第7题:

    某公司会计张某挪用本公司资金5万元用于个人炒股,则张某的行为涉嫌()

    • A、挪用公款罪
    • B、挪用资金罪
    • C、贪污罪
    • D、职务侵占罪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公安派出所所长郑某擅自将他人交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20万元出借给朋友甲旅游,借出2个月后郑某将钱如数归还。出借过程中,郑某未谋取个人利益。郑某出借保证金的事被媒体曝光后,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郑某的行为构成()。

    • A、挪用公款罪
    • B、滥用职权罪
    • C、玩忽职守罪
    • D、挪用资金罪

    正确答案:B

  • 第9题:

    银行员工李某,在外有入股公司,该公司因资金周转,急需一笔钱。2013年3月9日,李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银行资金3万元到公司账户用于经营,5月6日将该笔钱补回。请问()

    • A、3个月以内归还全部金额,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 B、未将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 C、虽未超过3个月,但用于营利活动,构成挪用资金罪
    • D、以上都不对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问答题
    郑某系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H市分公司职员,担任账务处理(含出纳)工作,具体负责该分公司收取、收发各办事处营业款、保证金,保管各种有价卡、库存现金等工作,任职期间,被告人郑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566.03万元归个人使用,全部用于赌博活动,尚有人民币549.14万元未能归还,其中,黄某帮助郑某将充值卡转为现金人民币9.85万元。 郑某为逃避查处,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人民币11.7万元非法占为己有,黄某明知郑某挪用公司资金无法归还怕被查处,还与其通谋再挪用公司资金以携带潜逃,并积极为其转移赃款、联系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 郑某、黄某与杨某(已判刑)合伙做庄,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六合彩特码"设局进行赌博活动,接受2名彩民投注4期计人民币8.65万元。另查明,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9日,属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请分析郑某和黄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正确答案: 郑某、黄某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的主体。理由是:郑某所在的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H市移动分公司不属于国有企业,其主体身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H移动分公司作为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经济性质自然应与其母公司的经济性质相一致。
    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外商投资经营企业,虽然国有资产占有70%的股份,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精神,以及我国《公司法》规定,经济组织的性质应以其法人性质所决定而不能以国有资产所占比重所决定,即便国有资产占的比重很高,在其出资后已成为股份公司的法人财产,即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已经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因此,不能将国有控股企业与国有企业混为一体。
    本案中二被告人挪用及侵占的财产不属于国有企业财产,郑某也非受国有投资主体委派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不能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故本案应以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认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行为的有(  )。
    A

    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

    B

    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C

    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D

    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并携款潜逃的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 第12题:

    单选题
    张某是某服装公司的法人代表,与担任出纳职务的妹夫合谋将100万元公司资金挪用到股市炒胶,并将盈利的20万元平分。张、某的行为构成________。
    A

    挪用公款罪

    B

    挪用资金罪

    C

    职务侵占罪

    D

    贪污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向某系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因其家庭住房紧张,急需一笔资金购房。于是向某就擅自动用公司的8万元资金用于个人购房。2个月后,向某从亲戚朋友处凑齐了8万元现金,即将款归还公司。向某的行为属于( )。

    A. 挪用资金罪

    B. 挪用公款罪

    C. 职务侵占罪

    D. 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共用题干

    下列哪种情形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A:某乡镇企业的会计卞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数额较大的资金,进行股票投资,但未超过3个月的
    B:某私营企业的经理于某利用其业务上的便利,挪用较大的公司资金进行赌博活动
    C:某“三资”公司的财务主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
    D:某国有公司的会计赵某挪用本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答案:D
    解析: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A、B、C三项中,“三资”公司的财务主管、乡镇企业的会计卞某以及私营企业的经理均是挪用资金罪的主体。D项中,国有公司的会计挪用本单位资金按挪用公款处理。
    A、B项,民政局副局长是国家工作人员。C项,扶贫款属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用构成本罪。D项,挪作私用构成挪用公款罪。
    依据《刑法》第177条的规定,A选项中林某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B选项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制作、出售、使用IC电话卡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注意使用或者购买并使用构成盗窃罪。C选项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蒋某的行为应数罪并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变造或者倒卖变造的邮票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的倒卖有价票证罪定罪处罚,而不是诈骗罪,因此D选项错误。
    依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263条的抢劫罪定罪处罚。所以甲抢了乙的背包,又对乙进行殴打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刑法》第23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甲对乙及另外两名女青年进行猥亵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本题C、D两项正确。
    A项,应认为只构成抢劫罪一罪。B项,甲某勒索乙某确有理由,虽有使用暴力行为,但与典型的抢劫罪有区别。C项,转化型抢劫罪。D项,构成抢劫枪支罪。
    夏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杀人罪,因为,绑架罪须客观上具有绑架行为和勒索行为,而本案中夏某无绑架行为,属于虚构使董某产生恐惧的事实而取得财物,属敲诈勒索罪,此外还构成故意杀人罪,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马某构成盗窃罪,不构成侵占罪,他并不是保管他人的财物,C选项正确。马某虽利用夏某的行为,但与夏某无意思联络,不成立间接正犯,D选项错误。
    选项A涉及诈骗罪中被骗者的处分能力问题,诈骗罪中,欺诈行为的对象不能是无辨别能力的幼儿、高度精神病人,由于诈骗罪必须欺骗具有处分财产权利和能力的人,使其“自愿交付”财物,因此被骗对象是具有辨别能力,能够处分财物的人。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盗窃罪的根本特征是“秘密窃取”财物,诈骗罪的根本特征是被害人由于行为人的欺骗而“自愿处分”财物。在盗窃中,行为人也会使用一些欺骗手段,但其目的不是让行为人自愿交出财物,而是分散行为人的注意力,以便窃取或者财物“调包”手段,使其秘密窃取的行为不被当场发现。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选项B中,甲是趁乙不注意,将一条金项链装入口袋,乙抓住甲的手时,甲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因此只能认定为盗窃罪。
    本题考查的是一个多次重复的考点:什么样的财产是侵占罪中的“遗忘(失)物”。只有行为人确实以为该物系他人遗忘(失)物,而且按照社会一般观念,也认为该物已经脱离所有人占有的才是“遗忘(失)物”。所以,在路边未上锁的他人的汽车、自行车、他人遗忘在办公室中的存折,都不属于“遗忘(失)物”,取得这些财物都构成盗窃罪。本案中,乙的房屋虽然垮塌了,但乙并未失去对自己垮塌房屋中财物的占有,甲也明知这些财物是乙所有,因此甲构成盗窃罪而不是侵占罪。甲的行为显然不构成抢夺罪,因为他不是公然抢夺财物。甲的行为也不是不当得利,而是犯罪。

  • 第15题:

    庞某系某国有公司的会计。2005年1月,利用自己代收公司货款的便利,将收取的货款10万元不入公司的账户,而私自存入自己在工商银行设立的个人账户。2005年3月,庞某得知富有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集资活动,资金回报率非常高,便将10万元公司货款取出参与富有有限责任公司的集资活动,同时将在工商银行存款期间所获得的3 000元利息占为己有。2005年5月庞某得知公司要进行货款收缴情况大检查,便利用自己管理公司员工工资的便利,又将公司员工工资15万元挪用填补10万元货款的空白,剩余5万元非法买卖外汇,从中获利2万元。
    问:(1)庞某构成何罪?
    (2)庞某构成的犯罪是否应当并罚?
    (3)庞某挪用资金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多少?
    (4)庞某将3 000元利息占为己有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庞某构成挪用公款罪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本案中,庞某系国有公司的会计,参与国有公司的管理工作,是国家工作人员。庞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自己的名义挪用国有公司的公款归其他单位使用,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由于挪用公款用于获取利息和集资活动,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又挪用公款从事非法买卖活动,属于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买卖外汇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本案中,庞某利用5万元公款非法买卖外汇,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所以,本案中应当对挪用公款罪和非法经营罪分别量刑后,然后数罪并罚。
    (3)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的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本案中,庞某先挪用公款10万元,后挪用公款15万元,后挪用的15万元用于还先前挪用的10万元,所以认定庞某挪用公款的数额应当是15万元。
    (4)庞某挪用10万元公款存人银行,其所获得的利息3000元,属于违法犯罪所得,该违法犯罪所得不能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但是作为违法犯罪所得,应当予以追缴。

  • 第16题:

    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5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冯某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 B、挪用公款罪
    • C、挪用资金罪
    • D、职务侵占罪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郑某系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H市分公司职员,担任账务处理(含出纳)工作,具体负责该分公司收取、收发各办事处营业款、保证金,保管各种有价卡、库存现金等工作,任职期间,被告人郑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566.03万元归个人使用,全部用于赌博活动,尚有人民币549.14万元未能归还,其中,黄某帮助郑某将充值卡转为现金人民币9.85万元。 郑某为逃避查处,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人民币11.7万元非法占为己有,黄某明知郑某挪用公司资金无法归还怕被查处,还与其通谋再挪用公司资金以携带潜逃,并积极为其转移赃款、联系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 郑某、黄某与杨某(已判刑)合伙做庄,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六合彩特码"设局进行赌博活动,接受2名彩民投注4期计人民币8.65万元。另查明,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9日,属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请分析郑某和黄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正确答案: 郑某、黄某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的主体。理由是:郑某所在的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H市移动分公司不属于国有企业,其主体身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H移动分公司作为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经济性质自然应与其母公司的经济性质相一致。
    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外商投资经营企业,虽然国有资产占有70%的股份,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精神,以及我国《公司法》规定,经济组织的性质应以其法人性质所决定而不能以国有资产所占比重所决定,即便国有资产占的比重很高,在其出资后已成为股份公司的法人财产,即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已经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因此,不能将国有控股企业与国有企业混为一体。
    本案中二被告人挪用及侵占的财产不属于国有企业财产,郑某也非受国有投资主体委派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不能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故本案应以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认定。

  • 第18题:

    某防洪抗汛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张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防汛款5万元给其妻子进行营利活动,张某的行为构成()。

    • A、职务侵占罪
    • B、挪用资金罪
    • C、挪用公款罪
    • D、挪用特定款物罪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下列人员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有()。

    • A、小康村村民小组的赵组长利用职务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5万元人民币占为己有
    • B、小张(不是A公司职员)与在A公司工作的同学相勾结,利用其同学的职务便利,共同将A公司的10万元货款非法占为己有
    • C、被国有公司委派到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从事公务的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公司货款8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 D、公司董事李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其他股东股权(价值6万元)

    正确答案:A,B,D

  • 第20题:

    下列对犯罪行为的认定正确的是()

    • A、张某入户盗窃将保险箱(价值5000元)损毁,偷走其中黄金首饰500克。张某成立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实行并罚
    • B、陈某将一半真币与一半假币拼接,制造2000张面额100元人民币。陈某成立变造货币罪
    • C、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黄某,利用职务便利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将骗取的5万元保险金据为己有。黄某构成保险诈骗罪
    • D、民警郑某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郑某构成挪用公款罪(超3个月)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王某为某银行(非国有)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将银行5万元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请问王某的行为()

    • A、贪污罪
    • B、职务侵占罪
    • C、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 D、挪用资金罪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某国有期货公司工作人员王某利用自己作为会计职务上的便利,将客户资金50万元擅自借给其朋友张某做买卖,结果张某生意亏损,无法还钱,王某的行为构成()。
    A

    挪用公款罪

    B

    挪用资金罪

    C

    徇私舞弊罪

    D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刑法》第272条第2款及第384条的规定,王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不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行为的是(  )。
    A

    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

    B

    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C

    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D

    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并携款潜逃的


    正确答案: B
    解析: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 第24题:

    单选题
    邓某原系某银行办公室主任,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49笔,共计人民币173850元,并将资金用于做生意、借贷他人等方面,至今尚未归还。邓某构成()。
    A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B

    私分国有资产罪

    C

    违法运用资金罪

    D

    挪用资金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