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韩某,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接受被告人范某的委托担任范某的辩护人,韩某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其下列哪些行为是被法律允许的?(  )A为范某作无罪辩护B提出有利于范某的证据和主张C拒绝为范某继续辩护D帮助范某隐匿一些证据

题目
多选题
韩某,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接受被告人范某的委托担任范某的辩护人,韩某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其下列哪些行为是被法律允许的?(  )
A

为范某作无罪辩护

B

提出有利于范某的证据和主张

C

拒绝为范某继续辩护

D

帮助范某隐匿一些证据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BC三项,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我国《律师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在法定条件下,韩某是可以拒绝为范某继续辩护的。
D项,《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更多“韩某,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接受被告人范某的委托担任范某的辩护人,韩某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其下列哪些”相关问题
  • 第1题:

    第 30 题 韩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接受被告人范某的委托担任范某的辩护人,韩某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是被法律允许的?(  )

    A.为范某作无罪辩护

    B.提出有利于范某的证据和主张

    C.拒绝为范某继续辩护

    D.帮助范某隐匿一些证据


    正确答案:ABC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 第2题:

    某市法院审理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案,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赵某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合议庭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赵某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B.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C.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不应当同意,并宣布继续审理

    D.赵某另行委托辩护人的,自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


    正确答案:AD

  • 第3题:

    有关被告人拒绝律师为其辩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孙某涉嫌盗窃被起诉,委托两名辩护律师M和N为其辩护,在庭审过程中,孙某拒绝M律师继续为其辩护,并要求另行委托的,合议庭应当准许,但由于仍有一名辩护人。故庭审可以继续进行
    B.王某、肖某、陈某三人涉嫌抢劫被起诉至法院,三人均分别委托了一名辩护律师,在庭审过程中,肖某拒绝其委托的律师继续为其辩护,因此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择日再行审理
    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蔡某拒绝其委托的律师继续为其辩护。并另行委托了一名律师参与案件审理,根据法律规定,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第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
    D.程某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程某再次申请拒绝其委托的律师为其辩护,有一定理由的,合议庭仍然应当准许其申请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被告人拒绝辩护的问题。《刑诉解释》第254条第1款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所以A选项正确。第2款规定,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所以B选项错误。第3款规定,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师,由其自行辩护。第4款规定,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故D选项错误。《刑诉解释》第256条规定,依照前两条规定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所以C选项正确。

  • 第4题:

    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

      A.黄某

      B.袁某

      C.袁某的儿子

      D.小付的父亲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权提出回避的人员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本题中,黄某是辩护人,袁某是当事人,袁某的儿子属于诉讼代理人,小付的父亲属于法定代理人,都有权要求回避。

  • 第5题:

    律师赵某接受被告人马某的委托,作为其受贿、挪用公款案的辩护人,赵某接受委托后,认真地查阅丁卷宗,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最终,在法庭审理中,赵某为被告人马某作无罪辩护。请问律师赵某的作法是否正确?作为辩护人,其法律责任是什么?


    正确答案: 律师赵某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辩护人有权通过行使法律赋予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履行辩护人的责任,即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 第6题:

    在审理范某、周某抢劫杀人案中,律师马某作为周某的指定辩护人参加法庭审理,在法庭调查中,公诉人讯问周某是否实施了抢劫杀人行为,周某只是承认抢劫而不承认杀人,这时,其辩护律师站起来问马某:“我在看守所会见你时,体不是承认杀人了吗?怎么现在又不承认呢?请问律师马某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律师马某的做法不正确。因为马某是被告人周某的辩护人,其是周某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其在刑事诉讼中的唯一职能是辩护,绝对不能充当第二控诉人,去检举、揭发被告人。本案中马某的做法与其辩护人的诉讼地位不相符,也违背了法律规定的辩护人的责任和职能。

  • 第7题:

    单选题
    关于证人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某系李某故意杀人案的证人,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对张某的证言提出异议,张某应当出庭作证

    B

    胡某系李某故意杀人案案发时的巡逻警察,案发时目睹了李某持刀杀人后逃跑的过程。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对胡某的证言提出异议且法院认为其有必要出庭。则胡某应当出庭作证

    C

    王某对李某故意杀人案出具了鉴定意见,公诉人对该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且法院认为王某有必要出庭,但王某拒不出庭,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D

    证人石某系被告人李某的妻子,法院通知其到庭作证但其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正确答案: A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第193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A项,张某的证言若对案件定罪量刑无重大影响,则没有强制规定其出庭作证。
    C项,鉴定人拒绝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不必要强制到庭。
    D项,石某系被告人的配偶,不适用强制到庭的规定。

  • 第8题:

    单选题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王某(14周岁)委托了一名律师刘某作为辩护人,被害人李某(18周岁)委托他的一个朋友钱某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判阶段,如果发现某法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有权申请其回避的主体不包括:
    A

    王某

    B

    刘某

    C

    李某的父亲

    D

    钱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现年32岁的李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套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来委托辩护人,于是便指定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某担任李某的辩护人。李某也表示同意律师张某担任其辩护人,并办理了委托手续。  问:(1)检察机关是否有权指定辩护人?  (2)作为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辩护律师张某在起诉阶段应做的工作有哪些?  (3)需要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有哪些?本案中,在何种情形之下,才能为李某指定辩护人?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假设本案中范某、朱某和罗某都没有委托辩护人,其中范某的理由是经济困难,则人民法院( )

    A.可以给范某指定辩护人,也可以不指定

    B.不应当给朱某指定辩护人,因为其没有提出申请

    C.应当给罗某指定辩护人,因为其是未成年人

    D.应当分别给三人指定辩护人,因为三人都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查我国刑诉法关于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凶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凶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考生有可能根据第34条第1项的规定而选择A,但实际上,由于本案的特殊性,即三位被告人曾抢劫并致一人死亡,依法可能被判处死刑;而且罗某还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此,本案的正确答案应当是C和D,选择A和B都是迷惑项。

  • 第11题:

    韩某,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接受被告人范某的委托担任辩护人,韩某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其下列哪些行为是被法律允许的?( )

    A.为范某作无罪辩护
    B.提出有利于范某的证据和主张
    C.拒绝为范某继续辩护
    D.帮助范某隐匿一些证据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我国《律师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因此在法定条件下,韩某是可以拒绝为范某继续辩护的。

  • 第12题:

    被告人陈某因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陈某未委托辩护人,法院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孙某为其辩护。庭审过程中,陈某拒绝孙某为其辩护。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陈某拒绝孙某为其辩护后,只能自行辩护
    B.陈某拒绝孙某为其辩护要求法院另行指定或者另行委托的,合议庭应当准许
    C.陈某拒绝孙某后,法院为其另行指定钱律师担任辩护人,陈某再次拒绝钱律师为其辩护,法院准许,并记录在案。
    D.陈某再次拒绝钱律师为其辩护,法院不予准许


    答案:D
    解析:

  • 第13题:

    在刑事再审中,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 A、某盗窃案,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吴某加重刑罚
    • B、某杀人案,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了抗诉
    • C、某强奸案,原审被告人范某已经死亡
    • D、某故意伤害案,再审需要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A,B,D

  • 第14题:

    律师关某在一起盗窃案件侦查期间担任犯罪嫌疑人韩某的辩护人。在此期间,辩护人关某收集到的下列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的是()。

    • A、韩某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 B、韩某的年龄是15周岁的证据
    • C、韩某是精神病人的证据
    • D、韩某的犯罪动机

    正确答案:A,B,C

  • 第15题:

    多选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案,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赵某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合议庭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

    赵某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时,应当同意,并宣布休庭

    B

    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C

    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不应当同意,并宣布继续审理

    D

    赵某另行委托辩护人的,自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


    正确答案: A,D
    解析:
    《刑诉解释》第254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第256条规定,依据前两条规定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

  • 第16题:

    单选题
    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A

    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

    B

    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

    C

    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

    D

    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多选题
    在刑事再审中,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A

    某盗窃案,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吴某加重刑罚

    B

    某杀人案,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了抗诉

    C

    某强奸案,原审被告人范某已经死亡

    D

    某故意伤害案,再审需要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本题考查再审的审理。《刑诉解释》第383条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重点针对申诉、抗诉和决定再审的理由进行审理。必要时,应当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第384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对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因此本题应选A、B、D。

  • 第18题:

    多选题
    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  )[2015年真题]
    A

    黄某

    B

    袁某

    C

    袁某的儿子

    D

    小付的父亲


    正确答案: 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①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②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③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④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32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本题中,黄某是辩护人,袁某是自诉人(属于当事人之一),袁某的儿子是诉讼代理人,小付的父亲是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四个人均有权申请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