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题:
问答题
问题四:该书第二次印刷时,甲、乙、丙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各为多少元?请分别列出算式计算回答。
正确答案:
该书第二次印刷时,甲、乙、丙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分别为134.40元、80.64元、53.20元。具体算式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稿酬的个人所得税,按每个人从每个品种图书(或报刊发表的每篇文章)所取得的稿酬总收入为纳税基数计算征收。即某人因某一种图书出版(或某篇文章发表)而取得的稿酬,无论是一次性获得的还是分几次获得的,都要合并累计在一起计征个人所得税。甲、乙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收入均超过4000元,计算第二次需要缴纳的个税时只需按此次收入代入公式即可。而丙的收入第一次没超过4000元,经过两次收入超过4000元,其个税额需进行相减。则:
(1)甲的税额=本次稿酬总收入额×(1-20%)×20%×(1-30%)=1200×(1-20%)×20%×(1-30%)=134.40(元)。
或:1200×11.2%=134.40(元)。
(2)乙的税额=本次稿酬总收入额×(1-20%)×20%×(1-30%)=720×(1-20%)×20%×(1-30%)=80.64(元)。
或:720×11.2%=80.64(元)。
(3)丙的税额=(前次稿酬总收入额+本次稿酬总收入额)×(1-20%)×20%×(1-30%)-已纳税额=(3780+420)×(1-20%)×20%×(1-30%)-417.20=53.20(元)。
或:(3780+420)×11.2%-417.20=53.20(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