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杜某认为甲公司不录用她就是就业歧视行为,杜某要维护自身权益,应该是(  )。A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D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投诉

题目
多选题
杜某认为甲公司不录用她就是就业歧视行为,杜某要维护自身权益,应该是(  )。
A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B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D

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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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杜某认为甲公司不录用她就是就业歧视行为,杜某要维护自身权益,应该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原告某法国公司认为被告某机械制造公司擅自将其“凯驰HD6/15C、型冷水高压清洗产品设计图”的美术作品从平面作品复制成立体产品并销售牟利,从而侵犯其对上述产品设计图享有的著作权。你认为

    A、杜某虽然透支了信用卡,但最终归还了欠款,属于犯罪中止

    B、杜某与银行之间只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杜某这种恶意透支信用卡,行为恶劣,就算已还清欠款,也不能考虑适用缓刑

    D、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参考答案:D

  • 第2题:

    杜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陈某、其妻李某和两个孩子杜甲、杜乙继承,当时李某已怀有身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3万元。胎儿出生后1天后不幸夭折,这3万元应如何处理?( )

    A.由李某继承

    B.由陈某继承

    C.由杜甲、杜乙继承

    D.由李某、陈某、杜甲、杜乙继承


    正确答案:A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本案中,胎儿出生前为胎儿保留的3万元遗产份额的归属实际上是不确定的。即如果胎儿正常出生,则该笔遗产归婴儿(胎儿出生后即成为婴儿)所有,若胎儿出生后死亡的,这3万元自然作为婴儿的遗产由他的继承人继承。若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那么胎儿便没有资格成为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这3万元遗产应由其他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1天后不幸夭折,李某作为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这3万元。故答案为A。

  • 第3题:

    孙某和李某一同前往甲公司应聘,并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考试,不久,李某收到了录用通知,孙某却未收到录用通知,孙某来到公司,公司人事部经理说:“你的培训经历、性别、身材不适合公司的工作,其他方面也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孙某认为公司不录用她是就业歧视,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诉,请求责令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李某收到录用通知后,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李某入职时,需将身份证交给公司作抵押;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若发现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李某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要求李某天天上班,每月休息1天。李某因得不到休息,口头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再到甲公司上班。李某觉得被甲公司克扣了工资,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下列甲公司招工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因孙某身材而不予录用
    B.甲公司因孙某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不予录用
    C.甲公司因孙某是女性而不予录用
    D.甲公司因孙某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而不予录用

    答案:B,D
    解析:
    在我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对用人单位的歧视行为进行禁止。A项,属于身材相貌歧视;C项,属于性别歧视。在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门依据试用期工作任务和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工作和业务技能的考核,符合要求的应予以留用。否则,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前3日通知,解除劳动关系。

  • 第4题:

    共用题干
    杜某与男友胡某一同前往甲公司应聘,报名后,他们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考试,不久,胡某收到了录取通知。杜某找到公司,公司人事部经理告诉她:“你学历太低,不适合公司工作,公司要求男职工高中以上、女职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你只有高中文化程度,而且其他方面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没有录用你。”杜某认为公司招工应当男女同等标准,公司不录用她是就业歧视行为,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责令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胡某被录用后,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胡某入职时,需将身份证交给公司已作抵押,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1年,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若发生胡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胡某工作一段时间后,以收入偏低为理由,口头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予以答复。过了10天,胡某不再到甲公司上班。胡某走后,甲公司生产受到影响。甲公司要求胡某回来上班,胡某拒绝。于是,甲公司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胡某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胡某赔偿损失。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下列甲公司招工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公司因杜某是未婚女性而不予录用
    B:甲公司因杜某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不予录用
    C:甲公司因杜某年满18周岁而不予录用
    D:甲公司因杜某是残疾人而不予录用

    答案:B
    解析: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选项A、C,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D,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违反《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A,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选项C,根据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胡某与公司订立的合同期限为3年,其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选项D,《劳动法》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5题:

    某省国有公司与某私营企业共同投资创办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张某被该国有公司委派到新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主管财会。新公司中的一高管人员杜某见张某几乎无人监督,就劝说张某一起侵占单位资金。杜某利用工作机会制作虚假的发票,让张某进行报销,共侵占资金30多万元,杜某分得20万元。后来,杜某利用自己报账的机会模仿张某的签名伙同私营企业派来的工作人员朱某从该公司骗取了10万元。下列选项中关于本案的处理正确的有:

    A.张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B.张某帮助杜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行为
    C.杜某伙同朱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行为
    D.对杜某应该认定构成两个职务侵占罪

    答案:B,C
    解析:
    张某显然符合《刑法》第93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是依据《关于审理贪污、职务浸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杜某是犯意的发起者。依据《刑法》第27条规定,杜某是主犯,所以本案中第一个行为应该按照杜某的身份定罪依据《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杜某构成职务侵占罪。故杜某、张某两人都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据《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故杜某伙同朱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因此,BC项正确。

  • 第6题:

    杜某与男友胡某一同前往甲公司应聘,报名后,他们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考试,不久,胡某收到了录取通知。杜某找到公司,公司人事部经理告诉她:“你学历太低,不适合公司工作,公司要求男职工高中以上、女职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你只有高中文化程度,而且其他方面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没有录用你。”杜某认为公司招工应当男女同等标准,公司不录用她是就业歧视行为,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责令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胡某被录用后,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胡某入职时,需将身份证交给公司以作抵押,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1年,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若发生胡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 胡某工作一段时间后,以收入偏低为理由,口头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予以答复。过了10天,胡某不再到甲公司上班。胡某走后,甲公司生产受到影响。甲公司要求胡某回来上班,胡某拒绝。 于是,甲公司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胡某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胡某赔偿损失。 杜某认为甲公司不录用她就是就业歧视行为,杜某要维护自身权益,应该是()

    • A、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 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C、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 D、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投诉

    正确答案:B

  • 第7题:

    杜某与男友胡某一同前往甲公司应聘,报名后,他们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考试,不久,胡某收到了录取通知。杜某找到公司,公司人事部经理告诉她:“你学历太低,不适合公司工作,公司要求男职工高中以上、女职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你只有高中文化程度,而且其他方面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没有录用你。”杜某认为公司招工应当男女同等标准,公司不录用她是就业歧视行为,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责令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胡某被录用后,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胡某入职时,需将身份证交给公司以作抵押,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1年,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若发生胡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 胡某工作一段时间后,以收入偏低为理由,口头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予以答复。过了10天,胡某不再到甲公司上班。胡某走后,甲公司生产受到影响。甲公司要求胡某回来上班,胡某拒绝。 于是,甲公司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胡某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胡某赔偿损失。 胡某与甲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是()

    • A、胡某入职时需要将身份证交给公司作抵押
    • B、胡某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 C、胡某与公司约定的试用期为1年
    • D、胡某与公司约定每3个月发放一次工资

    正确答案:A,C,D

  • 第8题:

    单选题
    王某是甲机械制造公司的总经理。王某的朋友杜某见甲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销路很好,就私下找到王某,希望能低价购买一批甲公司的产品,并塞给王某10万元,王某事后便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单价卖给杜某一批产品。王某见杜某的机械品销售公司业绩很好,便应聘成为杜某公司的经理,并采用低价购进甲公司产品、高价卖出的方式,个人获利50万元。2000年,杜某的公司欲到广州发展分公司,但资金不够,王某遂从甲公司拿出50万元借给杜某的公司,所得利息5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对王某的行为该如何处理,甲、乙、丙、丁四位同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其中不正确的是(  )。
    A

    甲说:“王某收受杜某的10万元构成职务受贿行为,应当没收上缴国家,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B

    乙说:“王某投资入股杜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禁止自我交易的义务,其所得利益50万元应当收归甲公司”

    C

    丙说:“王某挪用甲公司50万元借贷给杜某的公司,50万元应当退还甲公司,5万元利息也应收归甲公司”

    D

    丁说:“王某收受杜某的10万元构成职务受贿行为,但该10万元不应当上缴国家,应收归甲公司”


    正确答案: B
    解析:
    《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①挪用公司资金;②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③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④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⑤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⑥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⑦擅自披露公司秘密;⑧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该条规定了董事、高管的忠实义务。
    A项,本题中,王某收受杜某10万元,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违反上述规定,所得收入应归公司所有,但并未触犯刑法。
    B项,王某的行为构成上述法条第④项规定,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应当将收入归公司所有。
    CD两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第9题:

    多选题
    某小区一幢楼的楼顶居民杜某,买了房子不住人,而是放养了成群成群的鸽子,致使楼下的居民不敢开窗透风,否则就是满地鸽子毛和臭味,使其他居民无法正常生活。楼下居民可以采取的救济方式有()。
    A

    请求业主委员会出面制止杜某在楼顶放养鸽子

    B

    以杜某侵犯了其相邻权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

    C

    因为房子是杜某的,所以其他居民无权干涉杜某的行为

    D

    可以自行将杜某放养的鸽子放走

    E

    可以自行将杜某放养的鸽子宰杀


    正确答案: A,E
    解析: 本题考核相邻权。杜某放养鸽子的行为侵犯了楼下居民的相邻环境保护权。楼下居民可以请求杜某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该题针对“相邻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10题:

    多选题
    杜某认为自己救火受伤,应认定为工伤,裕华公司不同意认定杜某是工伤,由(  )承担举证责任。[2004年真题]
    A

    杜某

    B

    裕华公司

    C

    失火商场

    D

    消防部门参考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D,A
    解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第11题:

    司机杜某于某日驾驶载货汽车违章超速行驶,行至一下坡处时,将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带人的赵某、卢某撞倒。卢某当场死亡,赵某身受重伤。杜某赶紧将赵某送往医院抢救。在去医院的途中,杜某见四周无人,遂将赵某扔在僻静的桥下,自己仓皇逃走。后赵某由于失去抢救机会而死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杜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罪

    B.杜某的行为构成数罪: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

    C.杜某的行为构成数罪: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D.杜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一罪与数罪的标准。
    关于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我国刑法理论通说主张:凡是基于一个确定或概括的犯罪故意或过失,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就是一罪;基于数个犯罪故意或者过失,实施数个危害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是数罪。本题中,杜某因违章超速驾驶,是基于一个犯罪过失,实施一个致人重伤和死亡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交通肇事罪。后来,牡某将赵某弃之桥下致其死亡,杜某此时主观上有杀害赵某的间接故意,客观上有杀害行为(不作为),造成了赵某死亡的结果,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所以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本题中杜某应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而不包括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只是对杜某量刑时的一个考虑情节。

  • 第12题:

    杜某与某公司签订5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杜某与公司就如下事项达成协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

    B.如在试用期间杜某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C.公司若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提前15日通知杜某即可

    D.杜某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若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杜某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必须征得公司的同意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故选项C错误。根据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故选项D错误。

  • 第13题:

    孙某和李某一同前往甲公司应聘,并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考试,不久,李某收到了录用通知,孙某却未收到录用通知,孙某来到公司,公司人事部经理说:“你的培训经历、性别、身材不适合公司的工作,其他方面也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孙某认为公司不录用她是就业歧视,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诉,请求责令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李某收到录用通知后,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李某入职时,需将身份证交给公司作抵押;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若发现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李某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要求李某天天上班,每月休息1天。李某因得不到休息,口头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再到甲公司上班。李某觉得被甲公司克扣了工资,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孙某认为甲公司不录用她是就业歧视,孙某要维护自身权益,应依法(  )。

    A.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
    D.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投诉

    答案:B
    解析:
    《就业促进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14题:

    某小区一幢楼的楼顶居民杜某,买了房子不住人,而是放养了成群的鸽子,致使楼下的居民不敢开窗透风,否则就是满地鸽子毛和臭味,使其他居民无法正常生活。楼下居民可以采取的救济方式有( )。

    A、请求业主委员会出面制止杜某在楼顶放养鸽子
    B、以杜某侵犯了其相邻权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
    C、因为房子是杜某的,所以其他居民无权干涉杜某的行为
    D、可以自行将杜某放养的鸽子放走
    E、可以自行将杜某放养的鸽子宰杀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相邻权。杜某放养鸽子的行为侵犯了楼下居民的相邻环境保护权。楼下居民可以请求杜某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 第15题:

    杜某从4月开始参加赌博,至次年10月停止,12月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发现了杜某的违法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因杜某主动停止赌博,可以从轻处罚
    • B、赌博行为已经停止,所以不应当给予杜某处罚
    • C、公安机关应当对杜某予以处罚
    • D、杜某的行为已过追究时效

    正确答案:A,B,D

  • 第16题:

    杜某与男友胡某一同前往甲公司应聘,报名后,他们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考试,不久,胡某收到了录取通知。杜某找到公司,公司人事部经理告诉她:“你学历太低,不适合公司工作,公司要求男职工高中以上、女职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你只有高中文化程度,而且其他方面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没有录用你。”杜某认为公司招工应当男女同等标准,公司不录用她是就业歧视行为,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责令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胡某被录用后,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胡某入职时,需将身份证交给公司已作抵押,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1年,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若发生胡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胡某工作一段时间后,以收入偏低为理由,口头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予以答复。过了10天,胡某不再到甲公司上班。胡某走后,甲公司生产受到影响。甲公司要求胡某回来上班,胡某拒绝。于是,甲公司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胡某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胡某赔偿损失。 根据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下列甲公司招工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 A、甲公司因杜某是未婚女性而不予录用
    • B、甲公司因杜某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不予录用
    • C、甲公司因杜某年满18周岁而不予录用
    • D、甲公司因杜某是残疾人而不予录用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单选题
    杜某与男友胡某一同前往甲公司应聘,报名后,他们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考试,不久,胡某收到了录取通知。杜某找到公司,公司人事部经理告诉她:“你学历太低,不适合公司工作,公司要求男职工高中以上、女职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你只有高中文化程度,而且其他方面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没有录用你。”杜某认为公司招工应当男女同等标准,公司不录用她是就业歧视行为,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责令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胡某被录用后,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胡某入职时,需将身份证交给公司以作抵押,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1年,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若发生胡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 胡某工作一段时间后,以收入偏低为理由,口头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予以答复。过了10天,胡某不再到甲公司上班。胡某走后,甲公司生产受到影响。甲公司要求胡某回来上班,胡某拒绝。 于是,甲公司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胡某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胡某赔偿损失。 关于胡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胡某在试用期内应提前30日书面向公司提出劳动合同

    B

    胡某因收入偏低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C

    胡某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书面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D

    胡某因身份证抵押在公司而不得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2003年4月,杜某要去美国探亲。临行前,杜某将其松下21英寸彩电交由邻居李某保管,并称探亲归来时取回,在此期问,李某可使用该电视。李某收下电视机,并称请杜某放心。杜某走后半年,李某的妻子得了一场重病。为筹措医疗费用,李某将杜某的彩电以2500元的价格出卖给张某,并称彩电是其自己的。张某觉得价格比较合理,遂买下该彩电。 2004年5月,杜某从美国探亲归来,得知其彩电被李某卖给张某,使向张某追要。张某称,彩电是我从李某处买来的,我购买时认为彩电是李某的,你想要也得向李某要,并表示不能将彩电返还给杜某。杜某向李某要电视,李某称,彩电已经出卖了,只能向张某要电视机。在此情况下,杜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李某归还彩电。  问:该彩电的所有权应归谁?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杜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陈某、其妻李某和两个孩子杜甲、杜乙继承,当时李某已怀有身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3万元。胎儿出生后1天后不幸夭折,这3万元应如何处理?
    A

    由李某继承

    B

    由陈某继承

    C

    由杜甲、杜乙继承

    D

    由李某、陈某、杜甲、杜乙继承


    正确答案: 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