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下列()行为,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
第1题: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
第2题: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规定。
第3题: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第4题:
个人有下列哪些行为之一的,会被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5题: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非网络游戏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第6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单位有()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7题: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下列()行为,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
第8题:
利用明火照明
喝酒.打扑克牌
发现吸烟不予制止
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第9题:
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第10题:
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擅自出售QQ帐号
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
第11题: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第12题:
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擅自出售QQ帐号
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
第13题: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第14题: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
第15题: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应责令改正,并处()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16题:
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疏散设施并保持处于正常状态,严禁下列()等行为。
第17题:
个人有()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18题: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第19题:
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上网游戏或聊天
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
第20题: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
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的
未按时间规定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或者在保存期修改、删除登记记录备份的
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
第21题:
利用明火照明
喝酒、打扑克牌
发现吸烟不予制止
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第22题:
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第23题: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