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布。
第1题:
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属于加重处罚的行为。
第2题:
招标人故意隐匿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或者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导致审计、评估结果失真,以及未经审计、评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布。
第3题:
招标人转让方未按规定落实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非法转移债权或者逃避债务清偿责任的,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布。
第4题:
投标人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竞得的,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布。
第5题:
招标人向他人透露潜在投标人、竞买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底价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布。
第6题:
投标人采取欺诈、隐瞒等手段影响转让方的选择和产权转让合同签订的,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布。
第7题: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规定,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行为属于联合惩戒的对象。
第8题:
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标或虚假恶意投诉的,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布。
第9题:
招标人为他人出借、转让或涂改资格证书的,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布。
第10题:
投标人通过转让或出租、出借资质方式进行投标、竞买的,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布。
第11题: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如何理解供应商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14题:
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竞买人的,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布。
第15题:
招标人的与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方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布。
第16题: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规定,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行为属于联合惩戒的对象。
第17题:
投标人向招标人、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布。
第18题: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竞买或与招标人、采购人、转让人、委托人串通投标的,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布。
第19题:
招标人与交易活动其他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应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布。
第20题:
投标人在招标、投标、竞买过程中与招标人、采购人、竞买人进行协商谈判的,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布。
第21题:
招标人收受回扣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布。
第22题:
招标人的非法干预评标(评审)专家的评标活动的,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布。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