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在办理继承登记前,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B.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B、甲出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C、甲可以出租该房屋

题目

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在办理继承登记前,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B.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 B、甲出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 C、甲可以出租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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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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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关于甲、乙、丙三方的关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B.乙对房屋的占有是合法占有

    C.乙可以诉请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丙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B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A的说法错误。乙是基于甲的意思表示而占有该房屋的,其占有是合法占有,B的说法正确。债是具有相容性的,因此,一个标的物上可以同时存在几个债权债务关系,甲享有继承房屋的所有权,且已经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的情况下,甲有权与丙签订买卖合同,虽然,甲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但是,每个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因此,C的说法错误。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其和丙签订合同出卖自己的房屋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丙因此取得房屋的所有权,D的说法错误。因此,选择B项。

  • 第2题:

    甲的父亲去世,甲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后又签订买卖合同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丙受胁迫将房屋出卖给戊,丙完成了移转登记。戊向银行借款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已将房产证交付给银行。在卖给丙之前,关于甲、乙的关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可以请求甲继续履行合同
    B.在甲未将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前,不得转让物权给乙
    C.乙可以出租房屋并获得租金
    D.乙要承担房屋的风险


    答案:A,B,C,D
    解析:

  • 第3题:

    甲的父亲去世,甲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后又签订买卖合同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丙受胁迫将房屋出卖给戊,丙完成了移转登记。戊向银行借款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已将房产证交付给银行。在甲将房屋卖给丙后,关于甲、乙、丙三方的关系,下列选择正确的是?
    A.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B.丙不可以请求乙返还房屋,因为乙属于有权占有
    C.甲丙的合同侵害乙的利益,乙可以诉请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丙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 第4题:

    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继承;物权变动;占有【详解】《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按该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办理登记为要件,乙虽然取得房屋的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仍然归甲所有,但是乙基于所有权人甲交付行为取得占有,为合法、有权占有,所以,A选项正确。《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甲死亡,丙即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但丙继承的是甲的权利,其权利范围不可能超越于甲,其在继受甲的权利之时,亦继受了甲的义务,所以乙可以对丙主张有权占有,并可要求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以,B选项正确。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属于有权处分,同时,丙与丁又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丁即取得房屋所有权。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因乙的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其可以对丁主张有权占有;但同时丁也可以基于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所以,C、D选项正确。但值得探究的是,对于C项,因为乙对于房屋所有权人丁,无任何占有房屋的正当性依据,所以乙对丁并不构成有权占有。如果其构成有权占有,即享有占有该房屋的合法依据及权利,何以丁又可请求其返还房屋?

  • 第5题:

    甲的父亲去世,甲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后又签订买卖合同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丙受胁迫将房屋出卖给戊,丙完成了移转登记。戊向银行借款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已将房产证交付给银行。关于丙、戊以及银行的关系,正确的表述是?
    A.交付房产证是房屋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
    B.在被丙撤销前,丙戊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
    C.对于戊而言,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
    D.银行可以主张抵押权,因为构成善意取得


    答案:A,C
    解析:

  • 第6题:

    甲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借款10万元,进行了抵押登记,约定于2011年7月1日还款。2011年3月1日,甲病逝,其唯一的继承人小甲继承了该房屋。小甲欲将该房屋出卖于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自继承开始后,小甲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B.小甲欲出卖该房屋,应当首先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
    C.乙有权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D.小甲转让该房屋应当经过乙的同意


    答案:A,B,C,D
    解析:
    《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A项正确。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28条至第30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小甲欲出卖该房屋,应当首先办理登记,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因此,B项正确。《担保法解释》第68条规定,抵押物依法被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因此,本题中,乙就房屋所享有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其有权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因此,C项正确。《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小甲转让该房屋应当经过乙的同意。因此,D项正确。

  • 第7题:

    甲的父亲去世,甲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后又签订买卖合同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丙受胁迫将房屋出卖给戊,丙完成了移转登记。戊向银行借款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已将房产证交付给银行。下列关于甲、丁之间买卖合同的何种表述是错误?
    A.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 B.合同因自始履行不能而无效
    C.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 D.如果合同被撤销,则甲应向丁承担缔约过错责任


    答案:B
    解析:

  • 第8题:

    甲向乙出售房屋并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应在一年内分期支付完毕价款;甲先将房屋交付乙使用,一年后转移所有权。房屋交付后,双方前往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了预告登记。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
    B.若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丙,则甲、丙的买卖合同无效
    C.若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抵押给丁,该抵押行为不能发生物权效力
    D.若甲因为乙没有按期支付价款而依法解除合同,则预告登记失效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核不动产登记。(1)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题中,由于双方没有办理正式的登记,因此乙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选项A错误;(2)预告登记的作用在于使得权利人擅自处分不动产时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而对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因此甲丙签订的买卖合同还是有效的,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3)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的,预告登记失效,选项D正确。

  • 第9题:

    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 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 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 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 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 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 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 拒,由此引发纠纷。

    2017年2月3日,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属于( )。

    A.已经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权
    B.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已经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E.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B,C
    解析:
    继承属于继受取得。甲因继承而取得房屋,无需办理登记即 可取得所有权,但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 第10题:

    2015年4月2日,甲与乙约定:甲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乙,房价60万元。乙支付房屋价款,甲随后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乙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15年5月20日出租给丙,租期为2年。2015年5月29日,甲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甲继承。小甲于2015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丁,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 关于小甲和丁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 B、小甲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丁
    • C、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
    • D、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该房屋登记资料

    正确答案:B,C,D

  • 第11题:

    多选题
    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关于甲、乙、丙三方的关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B

    乙对房屋的占有是合法占有

    C

    乙可以诉请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

    丙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

    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二)

    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旋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请回答94-96题。

    94.在办理继承登记前,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B.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甲出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D.甲可以出租该房屋


    正确答案:ACD

  • 第14题:

    共用题干
    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旋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请回答94-96题。

    在办理继承登记前,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B: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甲出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D:甲可以出租该房屋

    答案:A,C,D
    解析:
    【考点】物权的公示【详解】《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A选项正确。甲基于法律规定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具有物权效力,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B选项错误。《物权法》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本题中甲出卖的房屋为不动产,不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C选项正确。甲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出租房屋,因此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CD。
    【考点】登记及其法律效果【详解】《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因此A选项错误。本题中,乙对房屋的占有是基于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乙占有房屋有合法依据,为合法占有,因此B选项正确。《物权法》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本题中丙已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取得所有权,乙无权请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考点】所有权【详解】《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本题中,丁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该房屋所有权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转移于戊所有,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根据是否基于原权利人的所有权与意志,所有权取得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指以原所有权人的意志为依据,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原所有权人那里取得财产所有权。本题中,戊通过房屋买卖合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 第15题:

    2015年4月2日,甲将一套自有房屋出卖给乙,乙支付了房款,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使用。乙将房屋出租给丙,租期3年。后甲去世,仅有一继承人丁。丁继承房屋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后,将该房屋出卖给戊,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甲、乙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登记,因此合同尚未生效
    B.丁将房屋出卖给戊属无权处分
    C.戊因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D.戊可以要求丙返还房屋

    答案:A,B,C,D
    解析:
    《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办理登记并非合同生效的要件,因此A选项错误,当选;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丁是甲的唯一继承人。《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丁因继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将房屋出卖给戊属于有权处分。故B选项错误,当选。因丁是有权处分,则戊不可能是善意取得。C选项错误,当选。《物权法》第34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若丙是有权占有,则戊无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若丙无权占有,则戊有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丙根据租赁合同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戊并无返还原物请求权。D选项错误,当选。

  • 第16题:

    甲的父亲去世,甲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后又签订买卖合同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丙受胁迫将房屋出卖给戊,丙完成了移转登记。戊向银行借款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已将房产证交付给银行。就甲继承房屋的当时而言,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B.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甲未办理登记,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甲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A,D
    解析:

  • 第17题:

    共用题干
    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旋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请回答94-96题。

    关于戊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戊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B:戊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C:戊原始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戊继受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A,D
    解析:
    【考点】物权的公示【详解】《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A选项正确。甲基于法律规定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具有物权效力,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B选项错误。《物权法》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本题中甲出卖的房屋为不动产,不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C选项正确。甲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出租房屋,因此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CD。
    【考点】登记及其法律效果【详解】《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因此A选项错误。本题中,乙对房屋的占有是基于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乙占有房屋有合法依据,为合法占有,因此B选项正确。《物权法》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本题中丙已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取得所有权,乙无权请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考点】所有权【详解】《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本题中,丁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该房屋所有权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转移于戊所有,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根据是否基于原权利人的所有权与意志,所有权取得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指以原所有权人的意志为依据,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原所有权人那里取得财产所有权。本题中,戊通过房屋买卖合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 第18题:

    2015年4月2日,甲将一套自有房屋出卖给乙,乙支付了房款,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使用。乙将房屋出租给丙,租期3年。后甲去世,仅有一继承人丁。丁继承房屋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后,将该房屋出卖给戊,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甲、乙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登记,因此合同尚未生效
    B、丁将房屋出卖给戊属无权处分
    C、戊因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D、戊可以要求丙返还房屋

    答案:A,B,C,D
    解析:
    《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办理登记并非合同生效的要件,因此A选项错误,当选;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丁是甲的唯一继承人。《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丁因继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将房屋出卖给戊属于有权处分。故B选项错误,当选。因丁是有权处分,则戊不可能是善意取得。C选项错误,当选。《物权法》第34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若丙是有权占有,则戊无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若丙无权占有,则戊有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丙根据租赁合同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戊并无返还原物请求权。D选项错误,当选。

  • 第19题:

    共用题干
    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旋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请回答94-96题。

    关于甲、乙、丙三方的关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B:乙对房屋的占有是合法占有
    C:乙可以诉请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丙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B,D
    解析:
    【考点】物权的公示【详解】《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A选项正确。甲基于法律规定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具有物权效力,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B选项错误。《物权法》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本题中甲出卖的房屋为不动产,不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C选项正确。甲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出租房屋,因此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CD。
    【考点】登记及其法律效果【详解】《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因此A选项错误。本题中,乙对房屋的占有是基于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乙占有房屋有合法依据,为合法占有,因此B选项正确。《物权法》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本题中丙已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取得所有权,乙无权请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考点】所有权【详解】《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本题中,丁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该房屋所有权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转移于戊所有,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根据是否基于原权利人的所有权与意志,所有权取得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指以原所有权人的意志为依据,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原所有权人那里取得财产所有权。本题中,戊通过房屋买卖合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 第20题:

    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


    2017年2月3日,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属于()。

    A.已经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权
    B.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已经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E.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B,C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继承取得属于继受取得。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甲因继承而取得房屋,无需办理登记即可取得所有权,但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E错误,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 第21题:

    甲建造房屋,由乙继承,乙出卖给丙,后丙将该房屋设定抵押给丁。关于物权变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建造房屋需要登记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B.乙继承甲的房屋无需登记即可取得物权
    C.乙出卖房屋给丙之前,须进行登记
    D.丙把房屋抵押给丁,抵押权需进行登记才生效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变动公示、公信原则。甲建造房屋系基于事实行为取得,无须登记即可取得物权。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选项B说法正确。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依照继承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所以选项C说法正确。以不动产进行抵押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才产生公示公信效力。所以选项D说法正确。

  • 第22题:

    多选题
    在办理继承登记前,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08年真题]
    A

    甲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B

    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

    甲出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D

    甲可以出租该房屋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物权法》第9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本题中,甲系因继承而取得房屋所有权,且该房屋所有权自继承开始时即生效力,无需登记
    B项,甲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该行为已发生物权效力,当然可以对抗第三人。
    C项,根据《物权法》第31条的规定,非依法律行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甲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取得房屋所有权时无需登记,但处分房屋时,应依法办理登记,否则不发生物权效力。
    D项,《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处分房屋并取得收益。

  • 第23题:

    多选题
    甲父去世时留有一套商品房,甲为唯一继承人。甲父去世不久,甲因急需用钱,遂将该房屋出卖给好友乙,并答应待将房屋过户给自己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乙交付了房款,甲将房屋交给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后甲因做生意亏损,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谎称房屋仅出租给乙,并将房屋过户给了丙。丙去找乙要求交房时与乙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乙

    B

    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丙

    C

    甲与丙所签订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

    D

    甲与乙所签订合同为有效合同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本题涉及房屋所有权变动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9条规定,甲父去世,甲为唯一继承人,无须登记即取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故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给他人,D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31条的规定,由于乙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其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甲仍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与丙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亦为有效合同,C选项错误。因丙办理了过户手续,故其为房屋所有权人,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