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欲向乙公司租用某大型机电一体化机械。对甲公司而言,此举的优点有()A、用少量资金获得机械而使现金存银行增加利息B、避免技术落后的风险C、激活存量资产,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企业设备效能D、可缩短企业建设时间,争取早日投产E、免受通货膨胀和利率波动的冲击

题目

甲公司欲向乙公司租用某大型机电一体化机械。对甲公司而言,此举的优点有()

  • A、用少量资金获得机械而使现金存银行增加利息
  • B、避免技术落后的风险
  • C、激活存量资产,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企业设备效能
  • D、可缩短企业建设时间,争取早日投产
  • E、免受通货膨胀和利率波动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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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乙公司才能提示付款,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告知丁公司,乙公司未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指示银行不得付款,况且甲公司未将汇票金额存入银行,银行不能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银行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付款

    B.丁公司如果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C.丁公司如果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约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甲公司有权抗辩

    D.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甲公司无权抗辩


    正确答案:BC
    【答案】B、C
    【详解】《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本题中如果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不能以自己和丁公司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B选项正确。如果丁公司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甲公司就可以以自己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C选项正确。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银行进行了承兑,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银行不能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A选项不正确。
    【相关考点梳理】票据抗辩的限制(抗辩切断制度) 所谓“抗辩切断”,是指即使出现可以抗辩的事由,但是票据债务人不得用来抗辩持票人。抗辩切断只是针对“对人的抗辩”,因为此种抗辩事由是针对特定的持票人而言,如果换了其他人合法持票则票据债务人不能抗辩。

  • 第2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乙公司才能提示付款,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告知丁公司,乙公司未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指示银行不得付款,况且甲公司未将汇票金额存入银行,银行不能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银行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付款
    B:丁公司如果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C:丁公司如果明知甲公司和丙公司的约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
    D: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答案:B,C
    解析:
    本题中如果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不能以自己和丁公司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B选项正确。如果丁公司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甲公司就可以以自己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C选项正确。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银行进行了承兑,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银行不能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A选项不正确。

  • 第3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乙公司才能提示付款,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告知丁公司,乙公司未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指示银行不得付款,况且甲公司未将汇票金额存入银行,银行不能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银行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付款
    B.丁公司如果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C.丁公司如果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约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甲公司有权抗辩
    D.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曱公司无权抗辩


    答案:B,C
    解析:
    B、C
    考点:票据抗辩、票据承兑
    讲解:《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者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本题中如果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不能以自己和丁公司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B选项正确。如果丁公司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甲公司就可以以自己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C选项正确。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银行进行了承兑,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银行不能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A选项不正确。

  • 第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钢材,双方合同中约定由丙公司向乙公司付款。当丙公司不支付乙公司货款时,应当由()承担违约责任。

    A、甲公司向乙公司
    B、乙公司自己
    C、丙公司向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向乙公司

    答案:A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合同履行的主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第5题:

    甲公司和乙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从甲指定的丙公司购买一台K06型彩印机,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供甲公司使用。丙公司履行的义务应包括( )。

    A、向乙公司交付彩印机
    B、向甲公司交付彩印机
    C、向乙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D、向甲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E、履行维修义务

    答案:B,D
    解析: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虽然出卖人是向出租人主张价金,但却需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包括履行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 第6题:

    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铁矿石,乙公司将之制作成钢坯。由于矿山资源渐渐枯竭,甲公司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由于丙公司尚欠甲公司很多钱,于是甲公司便想将其与乙公司间的合同所确定的义务转让给丙公司,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履行供应铁矿石的义务。如此一来,甲公司便不必继续向乙公司供应铁矿石,同时还可以收回对丙公司的债权。甲公司可以通过何种方式实现目的?()

    • A、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由丙公司承担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
    • B、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然后通知乙公司
    • C、在取得乙公司同意的前提下,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债务承担合同
    • D、直接由丙公司向乙公司供应铁矿石

    正确答案:C

  • 第7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去函表示,“甲公司生产的W型路由器,每台单价200元。如果需要请与甲公司联系。”乙公司回函,“乙公司愿向贵公司订购W型路由器500台,每台单价150元,如无异议,请于一个月内供货。”十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500台路由器,并要求乙公司按照每台200元的价格付款,乙公司拒收。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向乙公司的去函是要约
    • B、甲公司向乙公司的去函是要约邀请
    • C、乙公司向甲公司的回函是新要约
    • D、乙公司向甲公司的回函是承诺

    正确答案:A,C

  • 第8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欲出售一批钢材的要约,要求乙公司月底前承诺。甲公司的该要约可以在乙公司承诺之前撤销。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问答题
    2009年9月20日,市机械加工公司(位于A市甲区)与市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市机械加工公司在其住所地为市机电公司生产一套设备,设备款为500万元。2009年10月30日,经设备质量检验,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市机电公司支付了350万元设备款,还差150万元未付。市机械加工公司多次索要该笔货款,但市机电公司迟迟不予以答复。后该机电公司与市电子公司(位于A市丙区)合并成立市电子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为此,市机械加工公司又向市电子机电公司索要拖欠的设备款,遭拒绝。根据所给案情资料,回答以下问题:市机械加工公司向乙区法院提起诉讼,乙区法院依法受理后,市电子机电公司又向甲区法院提起诉讼。乙区法院和甲区法院对本案是否有管辖权?甲区法院对于市电子机电公司的起诉,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乙区法院和甲区法院对于本案均有管辖权,因为在本案中,乙区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而甲区法院则是约定的履行地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两个法院对该案均有管辖权。对于市电子机电公司的起诉,甲区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因为乙区法院作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件,故甲区法院不得重复受理案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公司和乙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从甲指定的丙公司购买一台K06型彩印机,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供甲公司使用。丙公司履行的义务应包括()。
    A

    向乙公司交付彩印机

    B

    向甲公司交付彩印机

    C

    向乙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D

    向甲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E

    履行维修义务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虽然出卖人是向出租人主张价金,但却需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包括履行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 第11题:

    多选题
    关于乙公司将其对甲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让与协议,自通知甲公司时生效

    B

    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让与协议,自通知甲公司时对甲公司发生效力

    C

    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债权,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丙公司主张

    D

    债权让与后,乙公司应对甲公司履行义务负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除外。第八十二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本案中债权转让协议是契约,是双方合意,因此在乙、丙公司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发生效力,对第三人甲公司来说,则是在获得通知后,才对甲发生效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权可以向丙公司主张。债权让与后,乙公司并不必然对甲公司履行义务负担保责任,除非乙丙公司在转让协定中已有约定。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A

    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C

    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D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第13题:

    甲地的甲公司与乙地的乙公司签订财产租赁合同,甲租用乙的推土机一辆,合同签订地在丙地。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地。但甲公司后来因业务改变,将推土机放在戊地使用。后来由于甲公司拒付租金,乙公司欲起诉,可以向()起诉。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E:戊地法院

    答案:A,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1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保证甲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向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自行将自己对乙公司的债务部分转让给丁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按照原保证合同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B:丙公司不再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丙公司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对转让部分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解析:
    《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29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将部分债务转让,丙公司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丙公司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仍应承担保证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

  • 第15题:

    甲、丙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甲公司向丙公司出售“宝来”轿车一辆,价值25万元。丙公司于办理过户登记后1个月内付款。现甲公司已经交付该车并协助办理了过户登记,为抵偿自己对乙公司所欠的25万元债务,其直接将对丙公司的该笔债权转让给了乙公司,并通知了丙公司。则:()

    A: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权可以向乙公司行使
    B: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抵销权可以向乙公司行使
    C: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权可以向丙公司行使
    D: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抵销权可以向丙公司行使

    答案:A,B
    解析:
    《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因此正确答案是A、B两项。

  • 第16题:

    甲公司欲开西门借用乙公司的道路通行,通过与乙公司协商,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使用费,乙公司允许甲公司的员工通行。由此,甲公司取得了()。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土地使用权
    D.土地所有权

    答案:B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19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甲公司欲借用乙公司的道路并签订合同,属于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为自己提高效益,即为地役权,故甲公司取得的是地役权。

  • 第17题:

    甲、乙公司之间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属于关联方交易的有( )。

    A.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为乙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B.甲.乙公司有相同控制方,甲公司经销乙公司的特许商品
    C.甲.乙公司共同控制丙公司,甲公司独家代理乙公司生产的产品
    D.甲公司对乙公司有重大影响,甲公司以市场价格向乙公司提供产品
    E.甲.乙公司有相同控制方,甲公司使用乙公司已注册的商标

    答案:A,B,D,E
    解析:
    选项C,合营企业的投资者之间,如果没有其他关联方关系,一般不视为关联方,因此之间的交易不属于关联方交易。

  • 第18题:

    甲玩具公司与乙外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公司出口一批玩具,乙外贸公司与外商丙签订玩具买卖合同。玩具交付后,丙没有支付货款,以致乙公司无法向甲公司交付货款。关于此案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披露丙
    • B、若乙公司向甲公司披露丙,甲公司因此可以行使介入权
    • C、若乙公司向甲公司披露丙,甲公司因此可以行使乙公司对丙的权利
    • D、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披露丙,也可以不向甲公司披露丙

    正确答案:A,B,C

  • 第19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 C、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正确答案:A,C

  • 第20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 C、在收到承诺前到达乙公司
    •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地的甲公司与乙地的乙公司签订财产租赁合同,甲租用乙的推土机一辆。合同签订地在丙地。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地。但甲公司后来因业务改变,将推土机放在戊地使用。后来由于甲公司拒付租金,乙公司欲起诉,可以向(  )起诉。
    A

    甲地法院

    B

    乙地法院

    C

    丙地法院

    D

    丁地法院

    E

    戊地法院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22题:

    多选题
    甲玩具公司与乙外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公司出口一批玩具,乙外贸公司与外商丙签订玩具买卖合同。玩具交付后,丙没有支付货款,以致乙公司无法向甲公司交付货款。关于此案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披露丙

    B

    若乙公司向甲公司披露丙,甲公司因此可以行使介入权

    C

    若乙公司向甲公司披露丙,甲公司因此可以行使乙公司对丙的权利

    D

    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披露丙,也可以不向甲公司披露丙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
    A

    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B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C

    在收到承诺前到达乙公司

    D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正确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