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质通”业务中,质押登记的登记期限应至少设立为从登记之日起至授信债权到期日后()年(即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时)止。
第1题: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权、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出质人和债权人应当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为【】
A.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B.双方签字之日
C.进行权利登记之日
D.主管机关批准之日
第2题:
第3题:
应收账款质押中,质权人应根据主债权履行期限合理确定登记期限,登记期限最短为()。
第4题:
电报障碍通知登记薄的保管期限是()年。
第5题:
质权人自行确定登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登记期限界满,质押登记失效。
第6题: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信息必须包括()。
第7题:
有关合同订立、抵质押登记、保险办理的具体要求,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第8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质权人应自该情形产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第9题:
授信额度获得批准后,经办社应先签署有关必要的法律文件,如授信协议、授信不可撤销担保书、授信抵押合同和授信质押合同等,办妥相关担保、抵(质)押登记等手续,并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中锁定额度、期限等相关信息,授信额度即可开始启用。
第10题:
主债权金额
质权人和出质人的基本信息
应收账款的描述
登记期限
第11题:
3个月
6个月
1个月
2个月
第12题:
工商局
银行
商标局
其他机构
第13题:
第14题:
“财质通”业务中,授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第15题:
债券付息时,以下能够收到本期利息的情况有()。
第16题: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17题:
交通银行与担保人订立最高额保证(抵押/质押)合同,应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最高额来控制对授信客户提供的授信总额,即交通银行贷款或其他授信业务到期后的()之和不应超过在最高额保证(抵押/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最高额。
第18题:
根据《公司授信业务操作规范指导书(3.1版)》规定,授信项下业务到期日均不得超过授信合同到期日后()个月,且单笔业务期限不得超过审批授信期限。
第19题:
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应自该情形产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第20题:
质权人自行确定登记期限,登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登记期限界满,质押登记失效。
第21题:
主债权消灭
质权实现
质权人放弃登记载明的应收账款之上的全部质权
其他导致所登记权利消灭的情形
第22题:
合同中约定之日
登记之日
登记之日后一日
合同签订之日
第23题:
抵质押登记时间或质物交付银行占有的时间外不得晚于抵质押贷款的实际发放时间
登记部门要求明确登记期限的,登记届满期限原则上不得早于授信到期期限,如登记部门明确要求的登记期限短于授信期限,经办行(机构)应及时办理展期登记或在确保银行原有抵质押顺位不变的前提下,重新办理登记
登记好后经办行(机构)应采用双人方式及时从登记部门领取他项权利证书或其他登记证明,并进行现场核查真实性
对个人类贷款,经办行(机构)可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办理,但必须由经办行(机构)到登记部门领取他项权利证书或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