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对公客户销户时未按规定交回重要空白凭证的作废交易时,应提交加盖单位公章或银行预留印鉴的正式公函,公函后附“未按规定交回未用重要空白凭证清单”,并声明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如无法附“未按规定交回未用重要空白凭证清单”的,应在公函中一并说明理由。
第1题:
办理单位客户主动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应填写《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注明销户原因。开户行审核后,下列()情况不能办理销户。
第2题:
客户凭证作废是指对公客户因注销账户、银行凭证改版或其他原因造成重要空白凭证不能使用或不再使用的,客户应交回所有未用的重要空白凭证,作废后凭证状态变为“外部作废”。
第3题:
客户销户时,对于客户未用空白凭证,柜员应做到()。
第4题:
客户销户时若遇将重要空白凭证丢失或未交回的情况需要求申购客户()。
第5题:
对因存款人原因导致无法收回的重要空白凭证,应由存款人出具正式公函,声明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存款人自行负责,并在公函中注明未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名称和号码,在系统中作()处理。
第6题:
客户销户时,对于客户未用重要空白凭证,柜员应做到()。
第7题:
关于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第8题:
审查客户所有未用空白凭证必须全部交回开户银行
如有未退回的,不需出具正式公函说明
对交回的未用空白凭证可事后再切角或打洞做作废标记
未用空白凭证应加盖“作废”戳记
第9题:
审查客户所有未用空白凭证必须全部交回开户银行
如有未退回的,不需出具正式公函说明
对交回的未用空白凭证可事后再切角或打洞做作废标记
未用空白凭证应加盖“作废”戳记
第10题:
清单上的凭证种类、号码与交回的凭证是否一致
凭证号码是否连续
是否为农行出售的重要空白凭证
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是否与客户领用记录相符,发生短缺的,必须追回
如客户确实无法缴回,须出具保证书,承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
如客户确实无法缴回做作废处理
第11题:
已交回所有未用空白重要凭证,抄列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签章
已提交正式公函
如无法附“未按规定交回未用重要空白凭证清单”的,客户已在公函中说明理由
客户在银行尚有扣罚款项未了结
有中国银行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应承付的托收承付凭证未了结
第12题:
变更账户户名
变更账户印鉴
挂失账户签章
账户撤销时不能交回未用空白重要凭证
第13题:
办理销户时,应审查客户所有未用空白凭证必须全部交回开户银行。如有未退回的,需出具正式公函说明。
第14题:
办理()业务时,申请单位提交的正式公函中必须要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单位客户自行负责”
第15题:
单位客户变更预留印鉴应交回所有已加盖原预留印鉴的空白重要凭证,并在公函中注明凭证的种类、数量、编号等信息,开户网点应当场切角作废。
第16题:
营业柜员在受理客户因凭证更新、销户等没用完的重要空白凭证交回时,填写凭证注销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预预留印鉴后,连同未用重要空白凭证交开户社做凭证注销手续。()
第17题:
对于单位客户销户未交回或遗失的空白重要凭证,应要求单位客户向开户行提交正式公函,注明空白重要凭证种类及号码,声明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负责。开户银行根据单位客户的正式公函进行空白重要凭证销号处理。
第18题:
重要空白凭证签发有误或其他原因作废时,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第19题:
关于收回旧式停用凭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第20题:
对
错
第21题:
变更账户户名
变更账户印鉴
挂失账户签章
账户撤销时不能交回未用空白重要凭证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空白重要凭证种类
空白重要凭证号码
声明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负责
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