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乙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乙忘记携带身份证,便借用老乡甲的身份证以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乙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甲保管银行卡。数月后,甲持该卡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取出1万余元现金,拒不退还。甲的行为构成()。A、信用卡诈骗罪B、诈骗罪C、盗窃罪D、侵占罪

题目

乙(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乙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乙忘记携带身份证,便借用老乡甲的身份证以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乙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甲保管银行卡。数月后,甲持该卡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取出1万余元现金,拒不退还。甲的行为构成()。

  • A、信用卡诈骗罪
  • B、诈骗罪
  • C、盗窃罪
  • D、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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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1~4题: 为购买原材料,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3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35万元。经乙银行审查同意,由甲公司的常年客户丙公司作保证人,为甲公司的贷款本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公司同时要求甲公司提供反担保。2007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银行当即按合同规定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2007年8月20日,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延期两个月偿还贷款,乙银行表示同意,但甲公司和乙银行都未将此事告知丙公司。延期期限届满后,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法偿还乙银行贷款,乙银行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可以要求甲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方式是( )。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反担保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据此可知,选项ABC正确。

  • 第2题:

    代发工资单位办理代发工资时应向银行提供哪些信息()。

    A、姓名

    B、代发金额

    C、年龄

    D、银行账号或卡号


    参考答案:ABD

  • 第3题:

    王某是甲商业银行的信贷人员,王某的丈夫李某在乙公司任总经理,乙公司向甲银行申请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贷款
    B.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信用贷款
    C.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担保贷款
    D.甲银行可以自由向乙公司发放贷款

    答案:B
    解析:
    考查商业银行关系人的贷款规则。法律依据为《商业银行法》第40条。题中乙公司和甲银行构成关系人,故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信用贷款。

  • 第4题:

    2010年5月16日,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一份50万元的贷款合同,乙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人,丙企业在贷款合同的担保人栏目中加盖了企业的印章。现甲企业逾期没有还款,下列对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错误的是()。

    A.乙银行有权要求甲企业对50万元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B.乙银行有权要求丙企业对5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C.乙银行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后,才可要求丙企业承担责任
    D.乙银行有权要求甲企业对3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丙企业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
    2019版教材P30页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 第5题:

    甲盗窃了乙的借记卡和身份证,记下了借记卡的卡号后将借记卡偷偷放回原处。甲随后持乙的身份证冒充乙向银行挂失,由于甲能提供乙的借记卡的卡号和姓名与密码,银行工作人员信以为真,但甲没有让银行工作人员补办借记卡而是将卡中的现金5万元转入自己的卡中,对于甲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

    • A、构成盗窃罪
    • B、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C、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 D、构成侵占罪

    正确答案:A,C,D

  • 第6题:

    甲向乙借3000元,乙要求提供抵押。甲将自己工资卡(招商银行借记卡,内无余额)交给乙,约定在下次发工资前甲还钱并取回工资卡。后甲因外出未能及时还钱。乙通过多次尝试,试出工资卡密码,遂在甲单位发工资的第二天将卡内9000余元全部消费。乙的行为构成()

    • A、侵占罪
    • B、信用卡诈骗罪
    • C、诈骗罪
    • D、盗窃罪

    正确答案:B

  • 第7题:

    下列针对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工资单功能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企业电子工资单发布以卡号为主关键字发放工资明细
    • B、企业网上银行提供的电子工资单格式对每个企业来说都是固定的
    • C、电子工资单发布成功后,后台同步按工资单明细进行企业基本户资金转个人卡的工资发放操作
    • D、电子工资单的发布,无需企业使用证书进行签名确认

    正确答案:A

  • 第8题:

    问答题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一份,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在甲公司的要求下,丙公司于10月14日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一份,约定丙公司以15间厂房为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万元提供担保。10月15日,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50万元贷款后,丙公司与乙银行一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为此,乙银行以甲公司及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若在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贷款后,丙公司拒绝办理抵押登记,丙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担保法》第41条、42条的规定,丙公司以厂房设定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倘若丙公司拒绝办理登记,那么乙银行与丙公司所订立的抵押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生效。但抵押合同不生效不等于抵押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法理,抵押权的设定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丙公司与乙银行订立抵押合同后,乙银行正是基于对丙公司的信赖,才将款项贷给甲公司的,而丙公司拒不履行办理抵押登记的积极义务,显然违背了诚实信用这一原则。《担保法解释》第56条第2款明文规定:“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本案中丙公司拒绝办理抵押登记,则应由甲公司向乙银行偿还50万元贷款及利息,而由丙公司在15间厂房价值范围内对甲公司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甲银行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后,甲银行依约发放了部分贷款,而乙企业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银行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2008年真题]
    A

    停止发放后续贷款

    B

    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C

    解除借款合同

    D

    对乙企业进行罚款


    正确答案: D,C
    解析:
    《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
    A

    甲7周岁,智力超群,是少年大学生

    B

    乙16周岁,辍学打工,独立生活

    C

    丙已婚,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

    丁25周岁,是先天性的肢体残疾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乙(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乙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乙忘带身份证,借用老乡甲的身份证以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乙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甲保管银行卡。数月后,甲持该卡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取出1万余元现金,拒不退还。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犯罪( )
    A

    信用卡诈骗罪 

    B

    诈骗罪 

    C

    盗窃罪(间接正犯) 

    D

    侵占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农民进城打工,遇用人单位(老板)不愿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怎么办?

    正确答案: 在农民蜂拥进城打工,劳务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有些用人单位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主(老板),往往会找各种借口拒绝与打工者签订劳务合同;而打工的农民朋友呢?找份工作不容易,那还有什么权利给老板讲条件、要求老板订合同呢,那么是不是不签劳动合同老板就可以不承担责任,而打工者就毫无办法了呢?不是的。只要打工的朋友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你的合法权益照样能得到维护和实现:
    (1)加强法律学习。平时要注意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积累:一要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劳动法及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二要多看收听电视、广播新闻及报刊上有关宣传、普及法律方面的节目和文章,如中央一台的《今日说法》,二台的《经济与法》,贵州台的《社会方圆》、黔南台的《十二说法》等法制节目,对农民朋友学法用法就很有启发和帮助,并能不断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从而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学习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就会懂得即使在老板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要发生了劳资、劳保、工伤等劳动纠纷,自己的合法权益照样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3月27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应当受理。”就属于这种情况。也就是说,虽然用人单位末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照样要支付劳动工资,出了工伤事故照样要承担赔偿责任。
    (2)提高防范意识。为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打工期间就要多个心眼,平时要注意收集、保存有关证据,以便万一发生劳动争议时能运用证据来为自己说话。如在劳动工资方面:平时就要注意收集考勤表、工资表、民工名册及老板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等有关材料;如遇工伤,就要注意收集、保存病历、医疗发票、住院手续、评残资料等证据材料。掌握了这些材料,一旦发生劳资或工伤等劳动争议,这些材料就将成为劳动仲裁和诉讼中用得上的有力证据,为你打赢官司打下坚实的基础。
    (3)记住求偿时效。求偿时效十分重要。仲裁也好、诉讼也好,过了求偿时效,即使你有理,也不可能胜诉。我国《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同时,我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第31条还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上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仲裁和起诉时效十分重要,一旦发生了劳动争议,提醒打工的农民朋友千万别忘记这些重要的时效规定。否则,有理(3)记住求偿时效。求偿时效十分重要。仲裁也好、诉讼也好,过了求偿时效,即使你有理,也不可能胜诉。我国《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同时,我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第31条还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上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仲裁和起诉时效十分重要,一旦发生了劳动争议,提醒打工的农民朋友千万别忘记这些重要的时效规定。否则,有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银行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后,甲银行依约发放了部分贷款,而乙企业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银行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 A.停止发放后续贷款 B.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对乙企业进行罚款


    正确答案:ABC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正确答案是ABC。

  • 第14题:

    村民甲,16周岁,孤儿,靠打零工为生,生活困难;村民乙,60周岁,老伴早年去世,生活困难,独子常年在外打工;村民丙,65周岁,孤身一人,无生活来源;村民丁,50周岁,重度残疾,无儿无女,与残疾妻子相依为命,夫妻均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4人中符合享受特困供养条件的是( )。

    A.甲、乙
    B.丙、丁
    C.甲、丙
    D.乙、丁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特困供养人员的定义。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定义为特困人员。原来的农村五保供养人员也属于特困人员。村民甲已满16周岁,靠打零工生活,不符合特困供养人员。村民乙有独子,独子在外打工,独子有能力进行赡养,不符合特困人员。村民丙孤身一人,无生活来源,符合特困人员。村民丁重度残疾,其妻也是残疾人士,夫妻均无劳动能力,也无儿女,符合特困人员。故选B项。(考点:特困供养人员的定义)

  • 第15题:

    关于甲施工企业与其员工乙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要求乙加班,乙可以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B.在试用期内,乙可以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C.甲违章指挥危害乙人身安全的,乙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D.甲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给乙工资,乙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133页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第16题:

    农民进城打工,遇用人单位(老板)不愿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怎么办?


    正确答案: 在农民蜂拥进城打工,劳务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有些用人单位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主(老板),往往会找各种借口拒绝与打工者签订劳务合同;而打工的农民朋友呢?找份工作不容易,那还有什么权利给老板讲条件、要求老板订合同呢,那么是不是不签劳动合同老板就可以不承担责任,而打工者就毫无办法了呢?不是的。只要打工的朋友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你的合法权益照样能得到维护和实现:
    (1)加强法律学习。平时要注意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积累:一要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劳动法及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二要多看收听电视、广播新闻及报刊上有关宣传、普及法律方面的节目和文章,如中央一台的《今日说法》,二台的《经济与法》,贵州台的《社会方圆》、黔南台的《十二说法》等法制节目,对农民朋友学法用法就很有启发和帮助,并能不断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从而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学习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就会懂得即使在老板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要发生了劳资、劳保、工伤等劳动纠纷,自己的合法权益照样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3月27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应当受理。”就属于这种情况。也就是说,虽然用人单位末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照样要支付劳动工资,出了工伤事故照样要承担赔偿责任。
    (2)提高防范意识。为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打工期间就要多个心眼,平时要注意收集、保存有关证据,以便万一发生劳动争议时能运用证据来为自己说话。如在劳动工资方面:平时就要注意收集考勤表、工资表、民工名册及老板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等有关材料;如遇工伤,就要注意收集、保存病历、医疗发票、住院手续、评残资料等证据材料。掌握了这些材料,一旦发生劳资或工伤等劳动争议,这些材料就将成为劳动仲裁和诉讼中用得上的有力证据,为你打赢官司打下坚实的基础。
    (3)记住求偿时效。求偿时效十分重要。仲裁也好、诉讼也好,过了求偿时效,即使你有理,也不可能胜诉。我国《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同时,我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第31条还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上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仲裁和起诉时效十分重要,一旦发生了劳动争议,提醒打工的农民朋友千万别忘记这些重要的时效规定。否则,有理(3)记住求偿时效。求偿时效十分重要。仲裁也好、诉讼也好,过了求偿时效,即使你有理,也不可能胜诉。我国《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同时,我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第31条还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上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仲裁和起诉时效十分重要,一旦发生了劳动争议,提醒打工的农民朋友千万别忘记这些重要的时效规定。否则,有理

  • 第17题:

    乙(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乙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乙忘记携带身份证,便借用老乡甲的身份证以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乙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甲保管银行卡。数月后,甲持该卡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取出1万余元现金,拒不退还。甲的行为构成()。

    • A、信用卡诈骗罪
    • B、诈骗罪
    • C、盗窃罪
    • D、侵占罪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甲,17周岁,将派出所民警乙的儿子打致轻伤,乙侦办此案。甲及其父母有权要求乙回避。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甲向银行借款,乙提供一般保证担保,如果到期某甲没有偿还,则银行可以()

    • A、直接要求某乙偿还
    • B、必须先对某甲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某甲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如果仍不能清偿债务,才可以要求某乙偿还,否则某乙可以拒绝
    • C、同时要求甲、乙偿还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多选题
    代发工资单位办理代发工资时应向银行提供哪些信息()
    A

    姓名

    B

    代发金额

    C

    年龄

    D

    银行账号或卡号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王某是甲商业银行的信贷人员,王某的丈夫李某在乙公司任总经理,乙公司向甲银行申请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贷款

    B

    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信用贷款

    C

    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担保贷款

    D

    甲银行可以自由向乙公司发放贷款


    正确答案: C
    解析:
    《商业银行法》第40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①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②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 第22题:

    单选题
    王某是甲商业银行的信贷人员,王某的丈夫李某在乙公司任总经理,乙公司向甲银行申请贷款,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贷款

    B

    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信用贷款

    C

    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担保贷款

    D

    甲银行可以自由向乙公司发放贷款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真题]
    A

    16周岁的甲唆使14周岁的乙抢劫成立共同犯罪

    B

    16周岁的甲与14周岁的乙共同盗窃巨额财物成立共同犯罪

    C

    16周岁的甲提供毒药帮助14周岁的乙将丙杀死成立共同犯罪

    D

    16周岁的甲指使14周岁的乙贩毒成立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包括单位犯罪主体)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作为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各自都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而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第24题:

    单选题
    甲向银行借款,乙提供一般保证担保,如果到期某甲没有偿还,则银行可以()
    A

    直接要求某乙偿还

    B

    必须先对某甲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某甲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如果仍不能清偿债务,才可以要求某乙偿还,否则某乙可以拒绝

    C

    同时要求甲、乙偿还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