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贾某和章某在乙直辖市投毒杀害外国人倪某,案发后潜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公安机关对贾某通缉的,应当报请甲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B、乙市公安局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发布通缉令C、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后,如贾某在丙公安派出所辖区被抓获,丙公安派出所可以凭通缉令直接将贾某送当地看守所羁押D、该案因涉及外国人,应当由地级市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题目

甲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贾某和章某在乙直辖市投毒杀害外国人倪某,案发后潜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公安机关对贾某通缉的,应当报请甲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
  • B、乙市公安局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发布通缉令
  • C、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后,如贾某在丙公安派出所辖区被抓获,丙公安派出所可以凭通缉令直接将贾某送当地看守所羁押
  • D、该案因涉及外国人,应当由地级市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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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某,在他当选为代表1年后,迁入乙县居住,他应( )。

    A.享有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到届满

    B.自然转任乙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C.按正常工作调动手续转任乙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被终止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41条第1项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终止。故D项正确。

  • 第2题: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

    A.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一个13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处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正确答案:AB
    【考点】共同犯罪的认定
    【解析】共犯的认定十分重要,是否成立共犯最重要之点是共同的故意,尤其是二人虽然共同作案但是彼此故意的内容不同的,不认为是共犯。这种问题是肯定要考的,因为这直接涉及到罪责的差别。在抢劫的情况下尤其重要,如:甲乙丙入户盗窃,甲乙进去了,丙留在外面,结果甲乙二人使用了暴力从而转化为抢劫,但丙仍然是盗窃,两者差别很大。下面我们讨论具体问题。A根据“部分行为共同责任”原则,共同犯罪中,一人放弃犯罪,未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不影响共犯的成立。B中甲与其夫构成共犯,这里还涉及到特殊主体的理解问题,强奸一般认为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主体应该是男性,没有这种身份的妇女教唆、帮助那人强奸妇女同样也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C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这种情况在理论上认为属于间接正犯或间接实行犯,间接共犯有两个结论一是利用者和被利用者不构成共犯,二是利用者不认为是教唆犯,而认为是实行犯。当然这种说法不一定符合我国的实际,因为在我国教唆犯具有独立的犯罪性,但参与命题的学者特别是留日的学者受这种说法的影响很大,他们是这样认为的,我们暂时就这样掌握。同理,如教唆不满14岁的人去杀人、抢劫,虽然表现为教唆的方式但是他们不是共犯,因为对方主体不够资格,属于把他人的行为当作工具利用的情况。
    D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帮助他人毁灭罪证属于事后帮助,类似于替盗窃罪犯、抢劫罪犯、贪污罪犯窝赃、销赃,替毒品犯罪分子窝藏毒品、毒赃,窝藏、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这一系列行为都属于事后帮助行为。事后帮助行为,第一不属于共犯;第二,如果法律将之规定为犯罪的(如帮助毁灭证据、窝赃、销赃罪),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定为单独犯罪就可以了;第三,事后帮助行为如果是事前通谋的以共犯论,这是共犯经常涉及的焦点问题,要加以注意;第四,甲杀了人后又指使乙去毁灭证据,甲本人是否构成毁灭证据罪?甲本身不构成毁灭证据罪,因为行为人本人犯一个罪行时,实施相应的掩盖罪责的行为或者窝赃、销赃的行为,是主罪(盗窃、杀人罪)的后续行为,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对他人来说是事后帮助行为,但对于行为人来说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单独成罪,作为主罪(杀人、盗窃)的一个部分来考虑即可。换言之,杀人之后毁尸的、盗窃之后销赃的,在定杀人、盗窃罪时已经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没有单独定罪的必要。

  • 第3题:

    贵州省甲县副县长贾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大量的贿赂,帮助一些企业逃脱质检,导致本县的重大支柱产业——建材行业的质量下降,产品滞销,甲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某也与此事有牵连.在甲县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324名正式代表中有25名代表书面联名向甲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于贾某和陈某的罢免案.对此,下列选项中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 )

    A.甲县人大开会期间,只有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才可以提出罢免案

    B.25名代表提出的罢免案无法启动对贾某的罢免程序

    C.在合法罢免程序下,陈某并不属于可被罢免人员之列

    D.罢免案需要经列席代表过半数通过


    正确答案:B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甲县人大开会期间,有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和1/10以上(在本题中,即是33名代表)代表可以提出罢免案,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A-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6条规定,副县长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检察院检察长是合法罢免程序下人大的罢免对象,所以C项错误,不能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符组织法》第38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随时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的罢免必须由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原选区选民的过半数通过。依此,D项是错误的,罢免案需要经金体代表过半数通过,而不是“列席代表”。实际上,人大制度上并无“列席代表”一说,只有“代表”和“列席人员”之分。

  • 第4题:

    甲某意图杀害乙某,在乙某的牛奶中投放安眠药,但因为使用的安眠药没有达到致死量,所以仅导致乙某深度熟睡。甲某误以为乙某已经死亡,将“尸体”装入麻袋投入河中,致乙溺死,甲构成:( )A.故意杀人罪未遂B.故意杀人罪既遂C.过失致人死亡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重罪处罚 D.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
    因果关系错误是指行为人实现了所希望的结果,但是导致结果发生的因果关系发展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期的发展进程不一致,因果关系错误不影响既遂成立。甲误认为乙已经死了,而将乙投入河中,致使乙被溺死属于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不影响对死亡结果承担责任。故B项正确。

  • 第5题: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A: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甲某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15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手中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答案:A,B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详解:A项是共同犯罪,乙虽未去也成立杀人既遂;B项中甲某作为帮助犯与其丈夫成立共犯;C项乙拿自家东西难以认定为盗窃,不成立共犯;D项丙是事后帮助行为,不构成共犯。

  • 第6题:

    某甲为杀害某乙,放火烧乙在田间护庄稼睡觉的茅棚,致乙被烧死,则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后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某甲投毒杀害某乙,在某乙服了毒药后,某甲幡然悔悟,主动给某乙服用解毒药物,使之脱离了危险。 某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对其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犯罪结果的发生;另一种是虽然已经实施完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是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此案中属于第二种。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第8题:

    刘某在某直辖市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该直辖市公安局负责核发工作。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张某是甲市乙县的人大代表,对张某提请批准逮捕的许可机关是()。

    • A、乙县公安机关
    • B、乙县人民检察院
    • C、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主席团
    • D、甲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甲某欲害死刚出生的女儿,偷偷将喂养女儿的奶粉中加入毒药,并告诉其妻子乙某要及时喂女儿奶粉,乙某不知甲某在奶粉中投毒,喂奶粉时发现女婴不吃,还强行让女儿多吃几口,后女儿被毒死。甲某和乙某构成共同犯罪
    • B、甲某将仇人丁某杀害,并将尸体肢解,用塑料编织袋打包。对乙某谎称是毒品,托其运至×市,并声称事成后必有重酬。乙某按吩咐打出租车将该塑料编织袋打成包裹运至×市,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 C、甲发现某商店失火后,立即到商店进行抢劫,到时发现乙也在失火地点窃取商品,两人没有说话,各自窃取完商品后,各自离开。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 D、甲某邀另外二人将仇人李某强行带到田间,共同殴打李某,致其昏迷。之后,甲某提出剥光李某衣服,其他二人未表示反对。看着甲某将李某衣服扒得只剩下衬衣,然后一同离去。当时气温为零下3度,李某被冻死。甲某和另外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A,B,C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A

    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

    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

    甲某唆使一个15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向乙某收买。

    D

    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拾得贾某戒指(价值2万元)后告知贾某,如果不给5000元酬谢费就不返还,但贾某拒绝支付报酬,甲拿着戒指逃跑,甲成立敲诈勒索罪

    B

    孙某盗窃了乙的电脑(价值5000元),被乙发现。乙追回电脑,并以揭发孙某的犯罪行为相威胁,取得孙某手机(价值5000元),乙成立敲诈勒索罪

    C

    丙窃取他人车牌(价值1200元)后随即告知对方,如果交付1500元即返还车牌,成立盗窃罪与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

    D

    丁因为个人恩怨将刘某杀害后,另起歹意,又以刘某被绑架为由,向其亲属索要钱财,否则将会撕票,丁成立绑架罪,属于“在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甲拾得戒指后告知贾某,如果不给5000元酬谢费就不返还,此时不成立犯罪,而当其后来不归还,拿着财物逃跑时,就成立侵占罪
    B项,乙以揭发孙某的犯罪行为相威胁,取得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孙某的物品,成立敲诈勒索罪。单纯使被害人产生困惑的行为,不成立敲诈勒索罪。
    C项,丙窃取他人车牌后告知对方,如果交付1500元即返还车牌的,只成立盗窃罪。后行为和销赃行为具有相似性。
    D项,丁存在两个犯意、两个行为,其杀害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后面以刘某被绑架为由向其亲属索要钱财,不成立绑架罪,而成立敲诈勒索罪

  • 第13题:

    下列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的有:( )

    A.甲某将乙某3岁的儿子绑架,并向其勒索人民币10万元。乙某立即报警,警方经过侦查,很快将甲某抓获并救出人质。甲某并未取得赎金

    B.甲某因急性肠炎住院治疗,乙某以探望为名,给甲某送去了注射了毒药的盒装饮料。医生嘱咐甲某的肠炎不适合饮用奶制品饮料,甲某便将饮料丢弃了。乙某回家后经过左右思量觉得风险太大,便打电话告诉甲某饮料过期了,千万不要喝

    C.甲某欲贩卖一批毒品,公安机关采用侦查手段与其接洽,并约定交货地点。甲某如约前往,在交付毒品的过程中被当场抓获

    D.甲某和乙某一同出差到外地,住在同一家宾馆中。甲某欲杀死乙某,趁夜深人静潜入乙某房间,用木棒猛打乙某的头部,以为乙某死了,便欲逃走,忽听乙某喊自己的名字,看到乙满脸是血,甲某不愿下手再打了,便未再实施杀害行为


    正确答案:BCD
    【考点】犯罪未遂的认定
    【解析】绑架罪为行为犯,一旦实施便构成既遂。C属于侦查陷阱,甲某构成贩卖毒品罪未遂。

  • 第14题:

    甲某将祖传的珍贵文物卖给外国人乙某,贾某的行为()。

    A.构成犯罪

    B.应以窃运珍贵文物出口罪论处

    C.应以走私罪论处

    D.应以投机倒把罪论处


    正确答案:AB
    A项正确,《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项正确,《关于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一)项规定,走私珍贵文物(含一、二、三级)出口,以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罪论处。 C项正确,所谓走私文物罪,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海关法规和文物保护法规,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行为。其客观表现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国边境。本题没有提到逃避海关监管等事项,C项不符合题意。 D项错误,投机倒把罪,顾名思义即是以买空卖空、囤积居奇、套购转卖等手段牟取暴利的犯罪。“投机倒把”一词产生于计划经济色彩浓重的七八十年代。投机倒把罪现已废除,而且与“文物保护”没有关联。故正确答案为AB。

  • 第15题:

    甲某为了杀害乙某,在乙某宿舍的热水瓶中投放了毒药。与乙某同宿舍的丙某倒水喝,中毒死亡。甲某对丙某的死亡结果属于:()。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下列情形中成立共同犯罪的选项是:

    A.甲乙二人在生产作业时不小心造成火灾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甲某指使自己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一个15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处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正确答案:B
    [考点]共同犯罪
    [答案及解析] B。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过失犯不成立共同犯罪,A项不是共犯。B项中甲与其夫构成共犯,这里还涉及特殊主体的理解问题,强奸一般认为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主体应该是男性,没有这种身份的妇女教唆、帮助他人强奸妇女同样也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C项,一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利用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构成共同犯罪,C项不是共犯。D项,根据刑法基本理论,帮助犯属于从犯,应当和主犯定同样的罪名,适用同一法条定罪量刑,但是我国刑法分则将一些帮助犯分离出来,单独定罪。D项丙根据《刑法》第307条第2款规定,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故其不成立共犯。

  • 第17题: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想象竞合犯?

    A:甲某为了偷取石油,将输油管砸坏,窃取了大量的石油,引起了火灾,涉嫌盗窃罪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B:甲某伪造身份证件用于诈骗,并且骗取了数额较大的财物,涉嫌伪造身份证罪和诈骗罪
    C:甲某为了强奸乙某,强行闯入乙某的住宅,然后将乙某强奸,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强奸罪
    D:甲某将乙某绑架作为人质,向乙父母索要巨额赎金未成,将乙某杀害,涉嫌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

    答案:A
    解析:
    B属于典型的牵连犯;C是典型的吸收犯;D属于法定的一罪处罚或包容一罪的情形。

  • 第18题:

    某有温甲、温乙、温丙、温丁共四个儿子,下列()没有丧失了继承权。

    • A、温甲不尽赡养义务,并经常虐待温某,曾将温某打成脑震荡
    • B、温乙故意杀害温某
    • C、温丙为争夺遗产而杀害温甲
    • D、温丁篡改遗嘱,将全部遗产归自己所有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选出的代表组成。

    •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 C、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军队
    • D、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华侨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某甲欲杀害某乙,在持刀猛砍某乙头部数刀后,感到后悔,立即又将某乙送到医院抢救,但某乙因失血过多死亡,某甲属于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甲县公安机关在依法对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执行拘留时,发现张某为甲县乙乡的人大代表,应当()。

    • A、暂缓执行
    • B、报请甲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
    • C、在执行后立即报告乙乡的人民代表大会
    • D、报请乙乡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某,在他当选为代表一年后,迁入乙县居住,他应()。

    • A、享有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到届满
    • B、自然转任乙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C、按正常工作调动手续转任乙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D、被终止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正确答案:D

  • 第23题:

    单选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选出的代表组成。
    A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B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C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军队

    D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华侨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