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和周某是古画收藏爱好者,两人约定互相交换各自的一副古画,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没有约定谁先履行,若贾某在自己未履行前,便要求周某先履行,则周某可以行使()。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请求撤销权

题目

贾某和周某是古画收藏爱好者,两人约定互相交换各自的一副古画,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没有约定谁先履行,若贾某在自己未履行前,便要求周某先履行,则周某可以行使()。

  • A、先履行抗辩权
  • B、同时履行抗辩权
  • C、不安抗辩权
  • D、请求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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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梁某和唐某凑钱向张某购买张某家传的古画,约定各付50%的价款,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哪种类型?( )

    A.约定之债

    B.特定之债

    C.单一之债

    D.按份之债


    正确答案:ABD
    「考点」债的分类
    「解析」根据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意定之债(又称约定之债)和法定之债。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而为决定的债。
    合同之债是典型的意定之债;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属于法定之债。本题中的古画买卖之债依梁某、张某、唐某的自由意思而发生,是意定之债,不是法定之债。
    A正确。根据债的标的物的属性可以将债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称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称为种类之债。
    本题中债的标的物是张某家传的古画,是特定物,因此本题中的债是特定之债,B正确。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单一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都仅为一人的债,多数人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均为两人以上或者其中一方主体为两人以上的债。本题中一方当事人为两人。
    因此是多数人之债,C错误。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人一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主体一方为多数,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对于当事人中一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当事人同样会发生效力。本题中梁某和唐某约定了债务份额,因此是按份之债,D正确。综上,本题应选项为ABD。

  • 第2题:

    张某给自己收藏的古画在甲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金额5万元,保险价值为8万元;不久张某又向乙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金额也是5万元。后家中失火,古画尽毁。张某请求甲乙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以下说法错误的是哪些?( ) A.张某重复保险,两份保险合同均无效,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B.应由乙保险公司支付5万元赔偿金后,再由甲保险公司支付3万元赔偿金 C.两份保险合同均有效,甲乙公司分别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张某5万元赔偿金 D.应由甲乙公司分别支付4万元赔偿金


    正确答案:ABC
    根据《保险法》第56条的规定,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可知只有D正确,不当选。ABC错误,当选。

  • 第3题:

    甲有一幅古画委托乙保管,因经济拮据,乙向丙借款并将该古画出质于丙。因乙无力还款,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对该古画乙无权出质

    B.对该古画乙有权出质

    C.对该古画丙享有质权

    D.对该古画丙不享有质权


    正确答案:AC

  • 第4题:

    吴某用假银元400枚购得陈某珍贵古画一幅藏于家中,2个月后吴某将古画卖给一港商获取巨额港币。吴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

    A.投机倒把罪

    B.诈骗罪

    C.走私罪

    D.诈骗罪和走私罪


    正确答案:B
    [答案] B。解析:吴某隐藏了银元系伪造的真相,使对方相信银元是真的,从而与人交易,是诈骗行为。选项B为正确答案。

  • 第5题:

    下列合同可以强制履行的是:( )
    A.歌星江某不愿履行演出合同
    B.田某与程某约定将其父生前遗作字画1幅以 5000元价格卖给程某,但当程某来取画时,田某已将 其卖给了另一善意第三人宋某,并交货付款完毕
    C.甲公司依协议向乙公司出售小麦千吨,但因价 格上涨而不愿履行
    D.郑某与张某约定把自己的1幅古画卖给张某, 后因房屋遭火灾古画被毁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的性质问题。依《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偾务或者履 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本题A选项 中,当亊人订立的合同为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债的标 的不适于强制履行;B选项中,债务人田某将字画一物 二卖,因宋某已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取得了字画的所 有权,程某要求强制履行在法律上巳不可能;选项D 中,合同标的物古画因灭失致使强制履行成为事实上 不可能。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6题:

    甲有一幅古画委托乙保管,因经济拮据,乙向丙借款并将该古画出质于丙。因乙无力还款,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对该古藏乙秃权出质
    B.对该古画乙有权出质
    C.对该古画丙享有质权
    D.对该古画丙不享有质权

    答案:A,C
    解析:

  • 第7题: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潘某(男)原系远亲关系,自幼相识,1984年4月确定恋爱关系,并于同年10月开始同居共同生活。1985年1月双方登记结婚,与潘某的父、母(王某)共同生活。7月生育一子潘晓。1984年4月,潘某由其父母、单位领导等送至上海市某精神病防治院诊治,被诊断为轻度精神病。李某知晓上述情况。结婚登记时,潘某的父母坚决反对。潘某单位在其要求出具结婚登记证明时,将潘某的病情告知了李某。李某坚持认为潘某的病婚后可以治愈,故要求潘某单位出具结婚证明。但婚后5年多的时间里,潘某一直病假,有一半以上时间在医院住院治疗,未能治愈。原告起诉及案件审理期间,被告尚在住院治疗。原告诉称:婚前虽然知道被告患有精神病,但自认为婚后可以痊愈,故与被告结婚。但婚后被告精神病久治不愈,故起诉坚决要求离婚,并提出子女由自己抚养,潘某祖上遗留的16张古画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应归自己所有。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王某辩称:原告既然婚前知道被告系精神病患者而与之结婚,现在又以被告患精神病为由起诉离婚,是不道德的,故坚决不同意原、被告离婚;并主张该古画是潘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理由是古画是潘某的父亲去世时留下的潘家祖传财产。李某不能对古画享有权利。但李某仍主张古画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对一半的古画享有权利。被告潘某祖上遗留的16张古画是否为潘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李某依法对多少张古画享有权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是潘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其中包括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本案中的16张古画是被告潘某的父亲去世时留下的,其母对一部分古画也享有继承权。李某依法可分得2张古画。16张古画是被告潘某的父亲和母亲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各8张,潘父死后,其所有的8张画由潘某和其母王某继承,各4张,被告潘某所得的4张为潘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可分得2张。

  • 第8题:

    下列哪一项是经保险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单中载明名称和金额,方可承保的财产:()

    • A、土地、矿井、矿坑、森林
    • B、文件、帐目、图表
    • C、货币、票证、有价证券
    • D、金银、珠宝、古书、古画

    正确答案:D

  • 第9题:

    甲向乙借钱并以一幅古画出质,乙为一古诗爱好者,在该古画的空白处题诗一首。因丙出版社要出版古画集,乙便将该幅古画拍成照片交由出版社出版,获得稿费1000元。对于上述行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乙对该古画的质权自甲与乙签订合同之日起设立
    • B、乙对该古画享有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
    • C、乙在该古画题诗的行为属于添附行为
    • D、乙有权将古画拍成照片交由出版社出版,并有权获得1000元的稿费

    正确答案:A,B,C,D

  • 第10题:

    多选题
    王某向丁某借款100万元,后无力清偿,遂提出以自己所有的一幅古画抵债,双方约定第二天交付。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双方约定以古画抵债,等同于签订了另一份买卖合同,原借款合同失效,王某只能以交付古画履行债务

    B

    双方交付古画的行为属于履行借款合同义务

    C

    王某有权在交付古画前反悔,提出继续以现金偿付借款本息方式履行债务

    D

    古画交付后,如果被鉴定为赝品,则王某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我国法律对以物抵债没有明确规定,在社会实践中的以物抵债是指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而消灭原有债务的法律行为。本题中,王某向丁某借款100万元,后借款到期无力清偿,提出以自己所有的一幅古画抵债,此情形为履行期限届至后约定的以物抵债,本质上属于代物清偿。代物清偿是指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原定给付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代物清偿的成立须具备4个条件:①必须有原债的关系存在;②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③他种给付必须与原定给付不同;④须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原给付。
    ABC三项,代物清偿为实践性行为,仅有抵债合意尚不足够,还须履行物权转移手续方成立。而且以物抵债的最终目的在于清偿债务,故只有现实提出和受领了物的给付,才构成债的清偿,原来的债的关系才会消灭。如果双方仅仅达成以物抵债的合意,但并未实际履行,则原定债的关系并不消灭,王某有权在交付古画前反悔,提出新的债务履行方式。
    D项,代物清偿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债务人应当承担清偿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 第11题:

    问答题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潘某(男)原系远亲关系,自幼相识,1984年4月确定恋爱关系,并于同年10月开始同居共同生活。1985年1月双方登记结婚,与潘某的父、母(王某)共同生活。7月生育一子潘晓。1984年4月,潘某由其父母、单位领导等送至上海市某精神病防治院诊治,被诊断为轻度精神病。李某知晓上述情况。结婚登记时,潘某的父母坚决反对。潘某单位在其要求出具结婚登记证明时,将潘某的病情告知了李某。李某坚持认为潘某的病婚后可以治愈,故要求潘某单位出具结婚证明。但婚后5年多的时间里,潘某一直病假,有一半以上时间在医院住院治疗,未能治愈。原告起诉及案件审理期间,被告尚在住院治疗。原告诉称:婚前虽然知道被告患有精神病,但自认为婚后可以痊愈,故与被告结婚。但婚后被告精神病久治不愈,故起诉坚决要求离婚,并提出子女由自己抚养,潘某祖上遗留的16张古画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应归自己所有。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王某辩称:原告既然婚前知道被告系精神病患者而与之结婚,现在又以被告患精神病为由起诉离婚,是不道德的,故坚决不同意原、被告离婚;并主张该古画是潘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理由是古画是潘某的父亲去世时留下的潘家祖传财产。李某不能对古画享有权利。但李某仍主张古画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对一半的古画享有权利。 试就本案情节,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被告潘某祖上遗留的16张古画是否为潘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李某依法对多少张古画享有权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是潘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其中包括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本案中的16张古画是被告潘某的父亲去世时留下的,其母对一部分古画也享有继承权。李某依法可分得2张古画。16张古画是被告潘某的父亲和母亲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各8张,潘父死后,其所有的8张画由潘某和其母王某继承,各4张,被告潘某所得的4张为潘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可分得2张。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一项是经保险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单中载明名称和金额,方可承保的财产:()
    A

    土地、矿井、矿坑、森林

    B

    文件、帐目、图表

    C

    货币、票证、有价证券

    D

    金银、珠宝、古书、古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被告潘某祖上遗留的16张古画是否为潘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李某依法对多少张古画享有权利?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不是潘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其中包括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本案中的16张古画是被告潘某的父亲去世时留下的,其母对一部分古画也享有继承权。李某依法可分得2张古画。16张古画是被告潘某的父亲和母亲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各8张,潘父死后,其所有的8张画由潘某和其母王某继承,各4张,被告潘某所得的4张为潘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可分得2张。


  • 第14题:

    设甲为筹办收藏品展览,急需用钱,遂于4月4日向乙借款50万元,以该古画质押于乙,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乙因外出,将古画托付朋友丙保管,丙也为甲之朋友。甲找到丙,表示借回古画用作展览,1日便返还,丙遂将古画交付甲。不料甲又于4月20日将该古画设质于不知情的丁,得借款50万元,借期5个月。10月,因甲家中失火,无力还款。

    请问:

    (1)乙丧失古画占有,其质权是否消灭?

    (2)丁是否能够取得质权?

    (3)古画拍卖所得为60万元,应如何分配?


    正确答案:
    (1)不消灭。乙将古画委托丙保管,丙将古画借于甲办展览,对甲又占有返还请求权,其丧失占有非基于乙的意思,故乙的质权并不消灭。
    (2)丁能够取得质权。甲为该古画的所有人,有权以该古画设质,丁依法取得古画的质权。
    (3)古画上存在两个质权,以何者优先,法无明文,依物权所具有的排他性,应依先成立的物权优于后成立的物权处理。因丁为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维护交易安全,应设例外,即善意第三人不知已有质权成立在先,依直接占有让与而设定质权时,后成立的质权,优于先成立的质权。故丁分得50万元,乙分得10万元。

  • 第15题:

    典权:是指支付一定典价,在一定期限内占有他人的不动产,从而取得使用、收益的权利。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关于典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孟某将古画抵押给林某获得2万现金,约定赎回期限为5年,在此5年期间林某对古画享有典权

    B.徐某将自己的房屋典当给吴某获得30万资金,约定3年内赎回。若徐某到期不能还款,则吴某对此房屋享有典权

    C.某公司将厂房抵押给银行,在到期未还清利息的情况下,银行对厂房不享有典权

    D.陈某租赁李某的房屋经营餐馆,两年共支付3万元,在租赁的两年期限内陈某对李某的房屋享有典权


    正确答案:C
    [答案] C[解析]典权的定义要点有:①支付一定典价;②一定期限内占有他人不动产;③取得使用、收益权。A项古画不是不动产,不符合要点②;B项错误,典权是在典当期间的一种使用收益权利,到期不能赎回则典权消失,此时吴某不享有对房屋的典权;D项租赁而不是典当,不符合要点①。只有C项是正确的。

  • 第16题:

    甲有一幅古画,将其交给乙保管。乙因做生意缺少资金,便打算将这幅古画卖给丙以筹集钱款。后来乙找到丙,并且与丙签订买卖古画合同,将该幅古画卖与丙。随后,乙便将该幅古画交给了丙。现在甲要求丙返还古画,并且已查明丙在购买该幅古画时明知乙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只是代替甲保管。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根据我国物权法,丙能取得古画的所有权
    B:根据我国物权法,丙不可以取得古画的所有权
    C:根据我国合同法,乙与丙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D:根据我国合同法,甲和乙都有权要求丙返还古画

    答案:A,C,D
    解析:
    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本案中,丙明知乙没有处分权而购买古画,主观上为恶意,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能取得古画的所有权,所以A项不正确,B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但是,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无权处分合同不再是效力待定而是完全有效。所以,本案中乙擅自将甲的画卖给丙,尽管是无权处分行为,但合同是有效的,故C项错误。因为乙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丙有权要求乙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乙无权要求丙返还古画。所以,甲有权要求丙返还古画,但乙不能要求丙返还古画,故D项错误。

  • 第17题:

    王某向丁某借款100万元,后无力清偿,遂提出以自己所有的一幅古画抵债,双方约定第二天交付。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双方约定以古画抵债,等同于签订了另一份买卖合同,原借款合同失效,王某只能以交付古画履行债务
    B、双方交付古画的行为属于履行借款合同义务
    C、王某有权在交付古画前反悔,提出继续以现金偿付借款本息方式履行债务
    D、古画交付后,如果被鉴定为赝品,则王某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规定,“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以债务人或经第三人同意的第三人所有的财产折价归债权人所有,用以清偿债务的行为。据此可知,王某与丁的约定为代物清偿协议,王某交付古画的行为属于履行借款合同义务,而并非意味着原借款合同失效。
    选项C正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在尚未办理物权转移手续前,债务人反悔不履行抵债协议,债权人要求继续履行抵债协议或要求确认所抵之物的所有权归自己的,人民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但经释明,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原债权债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据此可知,以物抵债协议为要物协议,须清偿人现实地为给付行为并经清偿受领人受领的,才发生以物抵债的效力。因此,王某在现实交付古画前可以反悔,而继续以现金方式履行借款义务。
    选项D正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后通过以物抵债协议取得了所抵之物的所有权,后要求债务人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据此可知,王某应对古画品质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第18题:

    甲将一幅古画寄存在乙处,乙死亡,该古画由乙的两个儿子丙、丁占有。丙、丁划为古画为其父所有,送权威机构鉴定该画价值为50万元,两人约定,该画归丙所有,丙付给丁25万元。丙是否能够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

    A.能够取得,因为丙、丁取得该古画是出于善意,且丙向丁支付了对价
    B.能够取得.因为丙取得该画与丁实施了法律行为
    C.不能取得,因为丙、丁未从乙处取得该画
    D.不能取得,因为丙、丁未善意占有该画

    答案:C
    解析:
    古画的所有权属于甲,则丙、丁不能通过继承方式获得古画的所有权,因为古画不属于乙的遗产。虽然丙支付了25万元,但仍不能取得所有权。

  • 第19题:

    古画品录


    正确答案: 南齐谢赫的主要理论著作,是我国第一部具有科学性,系统性的美术著作,该著作的品评体系开创了后世品评体系的先河,具有划时代意义。

  • 第20题:

    李某与王某约定,将各自收藏的一幅名画与对方交换,双方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但合同没有约定谁先履行。假定李某在自己未履行前,便要求王某履行,王某可以行使()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 B、先履行抗辩权
    • C、不安抗辩权
    • D、先诉抗辩权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在某文物展览会上,甲看上了乙的一件宋代古画,于是用巨款买下该画。甲乙二人签订买卖合同时约定,乙先借用该画,甲在展览会结束后才将画取走。之后乙又将该画高价卖给了善意不知情的丙,并且当场将画交给了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买卖合同中,乙已经实际交付了古画
    • B、甲没有取得该画所有权,因为没有实际交付
    • C、甲有权要求丙返还该古画
    • D、乙是有权处分人,丙不是根据善意取得制度而拥有该画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问答题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潘某(男)原系远亲关系,自幼相识,1984年4月确定恋爱关系,并于同年10月开始同居共同生活。1985年1月双方登记结婚,与潘某的父、母(王某)共同生活。7月生育一子潘晓。1984年4月,潘某由其父母、单位领导等送至上海市某精神病防治院诊治,被诊断为轻度精神病。李某知晓上述情况。结婚登记时,潘某的父母坚决反对。潘某单位在其要求出具结婚登记证明时,将潘某的病情告知了李某。李某坚持认为潘某的病婚后可以治愈,故要求潘某单位出具结婚证明。但婚后5年多的时间里,潘某一直病假,有一半以上时间在医院住院治疗,未能治愈。原告起诉及案件审理期间,被告尚在住院治疗。原告诉称:婚前虽然知道被告患有精神病,但自认为婚后可以痊愈,故与被告结婚。但婚后被告精神病久治不愈,故起诉坚决要求离婚,并提出子女由自己抚养,潘某祖上遗留的16张古画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应归自己所有。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王某辩称:原告既然婚前知道被告系精神病患者而与之结婚,现在又以被告患精神病为由起诉离婚,是不道德的,故坚决不同意原、被告离婚;并主张该古画是潘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理由是古画是潘某的父亲去世时留下的潘家祖传财产。李某不能对古画享有权利。但李某仍主张古画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对一半的古画享有权利。人民法院是否应判决原告李某与被告潘某离婚?为什么?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应判决原、被告离婚。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本案原告明知被告患有精神病而与之结婚,但被告婚后5年多未痊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法院应准予原、被告离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向乙借钱并以一幅古画出质,乙为一古诗爱好者,在该古画的空白处题诗一首。因丙出版社要出版古画集,乙便将该幅古画拍成照片交由出版社出版,获得稿费1000元。对于上述行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乙对该古画的质权自甲与乙签订合同之日起设立

    B

    乙对该古画享有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

    C

    乙在该古画题诗的行为属于添附行为

    D

    乙有权将古画拍成照片交由出版社出版,并有权获得1000元的稿费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A选项是错误的。因为动产质权的设立自交付之日起设立,而非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本题B选项是错误的。因为乙对该古画只享有动产质权不享有权利质权。本题C选项是错误的。在古画的空白处的题诗行为,破坏了古画的文物价值,侵害了古画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修改权。故该行为为侵权行为不为添附行为。本题D选项是错误的。因为质权人无权将古画翻拍并出版,其获利1000元构成不当得利。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