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邮寄、持有、携带和走私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的,应当依照《枪支管理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题目

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邮寄、持有、携带和走私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的,应当依照《枪支管理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相似考题
更多“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邮寄、持有、携带和走私具有杀伤力的”相关问题
  • 第1题:

    国家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判断对错


    答案:错

  • 第2题:

    根据《刑法》,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 第3题:

    简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区别。


    答案:
    解析: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犯罪对象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对象则仅限于枪支、弹药。(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一般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私自储存数量较大的枪支+弹药、爆炸物,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则二犯是不具备配枪资格而非法携带、持有枪支或者私自收藏少量枪支、弹药。(3)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主体则只限于自然人。

  • 第4题:

    下列哪些案件由治安部门负责管辖()

    • A、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
    • B、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案
    • C、丢失枪支不报案
    • D、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案(由治安管理部门在治安管理过程中发现的)

    正确答案:A,B,C,D

  • 第5题:

    下列案件属于治安部门为主管辖案件是()

    • A、爆炸案、投毒案、过失爆炸案、过失投毒案
    • B、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案
    • C、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

    正确答案:C

  • 第6题: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涉及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12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A、烟花爆竹产品
    • B、黑火药
    • C、烟火药
    • D、引火线

    正确答案:B,C

  • 第7题:

    根据《刑法》,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明知他人收买制毒物品是为非法运输、携带出境,仍向其提供或出售的,涉嫌()。

    • A、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 B、制造毒品罪
    • C、走私制毒物品罪
    • D、走私罪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刑法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等违法行为如何判罚?


    正确答案: 刑法第125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单位犯前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特征。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涉及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12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A

    烟花爆竹产品

    B

    黑火药

    C

    烟火药

    D

    引火线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根据《刑法》,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对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犯罪行为怎样处罚?


    参考答案:对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从重处罚。

  • 第14题:

    下列有关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该罪的对象为枪支、弹药、爆炸物

    B.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礼花的行为应以该罪论处

    C.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应以该罪论处

    D.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应以该罪论处


    正确答案:A
    解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犯罪对象为枪支、弹药、爆炸物,因而选项A正确。一般认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烟花爆竹等娱乐性物品的,不能成立该罪。因而选项BC不正确。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应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论处。

  • 第15题: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6题:

    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A、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
    • B、制造、运输、邮寄、出借、储存
    • C、制造、买卖、运输、储存、销毁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李某将购买的非法制造的枪支运输出边境,其行为构成()

    • A、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
    • B、走私枪支罪和非法买卖枪支罪
    • C、非法买卖枪支罪
    • D、非法运输枪支罪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如何界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贮存爆炸物品罪?


    正确答案: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发射药、黑火药1Kg以上,或烟火药3Kg以上、雷管30枚以上或导爆索30米以上。

  • 第19题:

    下列哪种犯罪是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 A、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 B、走私武器、弹药罪
    • C、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 D、伪造货币罪

    正确答案:A,B,C

  • 第20题:

    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邮寄、持有、携带和走私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的,应当依照()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 A、《枪支管理法》
    • B、《刑法》
    • C、《治安管理处罚法》
    • D、以上三项均为正确答案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判断题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李某将购买的非法制造的枪支运输出边境,其行为构成()
    A

    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

    B

    走私枪支罪和非法买卖枪支罪

    C

    非法买卖枪支罪

    D

    非法运输枪支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怎样区分本罪与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指违反国家管理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法律法规,擅自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规定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本罪与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界限
    1、主观上故意的内容不同。本罪在主观上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仍然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后罪主观上必须以非法销售为目的
    2、客观上的表现不同。本罪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行为,而后者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后者只是枪支
    4、犯罪主体不同。前者自然人和单位,后者只能是单位。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