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5月10日福建某市化通服装厂在25类服装上申请注册“苹果”商标,商标局经初步审定,予以公告,刊登在5月份的《商标公告》上。同年7月20日,美国A公司委托我国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出“苹果”“APPLE”的商标注册申请,请求核定使用的商品也为25类服装。商标局经审查,认为其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化通服装厂申请的商标相同,且都又用于服装上,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驳回A公司的注册申请。A公司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提出复审,其理由是:“苹果”“APPLE”是我公司服装上使用的商标,我公司于1992年3月10日就向美国的商标注册机构提出“APPLE”商标的注册申请,我公司决定同时也在中国大陆申请商标注册,我公司向中国申请的日期虽然晚于化通服装厂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但美国和中国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依据该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在申请日上享有优先权,我公司在中国的申请日期应按3月10日算,所以应获准注册的商标应是我公司申请的商标。问:《商标法》中有关优先权期限为几个月?()
第1题:
甲公司自2010年底在其生产的洗涤剂上使用X商标,并于2012年9月20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该商标用于其生产的洗涤剂上。乙公司自2011年底在其生产的洗涤剂上使用相同的X商标,并于2012年7月10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X商标用于其生产的洗涤剂上。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商标局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甲公司申请的商标
B、商标局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乙公司申请的商标
C、商标局应当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协商确定商标注册申请人
D、商标局应当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抽签确定商标注册申请人
第2题:
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了商标注册的申请,经商标局经初步审定,予以公告。后经他人对该商标申请所提出的商标异议被裁定不能成立,最后商标局核准注册了该商标。该商标的有效期应从( )起计算。
A.申请日
B.初步审定日
C.异议裁定日
D.核准注册日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甲食品厂将已经使用二年的“茂宇”文字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同日提出相同商标申请的还有乙服装厂,乙服装厂未使用过该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将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申请人是()
第9题:
1992年5月10日福建某市化通服装厂在25类服装上申请注册“苹果”商标,商标局经初步审定,予以公告,刊登在5月份的《商标公告》上。同年7月20日,美国A公司委托我国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出“苹果”“APPLE”的商标注册申请,请求核定使用的商品也为25类服装。商标局经审查,认为其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化通服装厂申请的商标相同,且都又用于服装上,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驳回A公司的注册申请。A公司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提出复审,其理由是:“苹果”“APPLE”是我公司服装上使用的商标,我公司于1992年3月10日就向美国的商标注册机构提出“APPLE”商标的注册申请,我公司决定同时也在中国大陆申请商标注册,我公司向中国申请的日期虽然晚于化通服装厂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但美国和中国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依据该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在申请日上享有优先权,我公司在中国的申请日期应按3月10日算,所以应获准注册的商标应是我公司申请的商标。问:假设A公司享有优先权并被核准注册“苹果”商标,其保护期从何时起计算?()
第10题:
1992年5月10日福建某市化通服装厂在25类服装上申请注册“苹果”商标,商标局经初步审定,予以公告,刊登在5月份的《商标公告》上。同年7月20日,美国A公司委托我国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出“苹果”“APPLE”的商标注册申请,请求核定使用的商品也为25类服装。商标局经审查,认为其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化通服装厂申请的商标相同,且都又用于服装上,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驳回A公司的注册申请。A公司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提出复审,其理由是:“苹果”“APPLE”是我公司服装上使用的商标,我公司于1992年3月10日就向美国的商标注册机构提出“APPLE”商标的注册申请,我公司决定同时也在中国大陆申请商标注册,我公司向中国申请的日期虽然晚于化通服装厂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但美国和中国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依据该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在申请日上享有优先权,我公司在中国的申请日期应按3月10日算,所以应获准注册的商标应是我公司申请的商标。问:本案中,A公司是否享有优先权?()
第11题:
顺达公司于2003年3月1日开始使用"兴盛"牌商标,旺通公司于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的商标。顺达公司和旺通公司均于2004年5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兴盛"商标的申请文件,但顺达公司的申请文件于5月8日寄至,旺通公司的文件于5月5日寄至。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第12题: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商标局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全部驳同,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商标局对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异议期满之目前,申请放弃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放弃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应当撤回原初步审定,终止审查程序,并重新公告
第13题:
恒通公司原是一家主要生产油炸土豆片、锅巴等小食品的乡镇企业,自1989年起企业就将“香脆”两字作为商标使用于土豆片、锅巴产品的包装上。几年来其产品销售量稳步增长,销售地区不断扩大。1995年3月,恒通公司遂决定将“香脆”商标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使用的商品仍为土豆片、锅巴等。
问题:
(1)“香脆”二字用作油炸土豆片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为什么?
(2)假设商标局以缺乏显著特征为理由驳回注册申请,恒通公司不服,它应在什么期间向何机构提出复审请求?
(3)假设商标复审机构维持商标局驳回申请决定,恒通公司仍不服,它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可以,应在什么期限内?
(4)假设商标局对“香脆”商标予以核准注册,该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范围如何?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案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
第20题:
甲公司欲在其生产的服装上使用“飞天”作为商标,到国家商标局调查后,发现乙公司已在服装类商品上注册了“飞天”商标。甲发现乙公司已经连续三年没有使用过该商标了,于是直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甲公司能够获得注册吗?
第21题:
洛阳市举行洛阳牡丹节,甲纺织厂设计了一种款式新颖的短衫,在牡丹节期间投放市场,销路很好。为了维护企业利益,该厂于1994年6月1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洛阳”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其申请注册期间,乙服装厂生产与甲厂样式完全相同的短衫,并使用了“洛阳”商标。甲厂即向工商部门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申请。1994年8月2日,商标局驳回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同时,乙厂了解甲厂没有取得商标注册,更无顾忌,继续进行生产。问:甲厂如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可以向谁提起?()
第22题:
甲公司在其一种商品上使用的商标,用了漫画家杨某的一幅漫画的图案,既没有征得杨某的同意,又未向其支付报酬。2003年5月12日,甲公司就该商品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2003年5月30日,商标局经初步审定后,公告该商标。至2003年8月30日,无人提出异议,商标局遂于2003年9月1日核准注册,发给甲公司以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第23题:
如果甲公司先于乙公司一天提出注册申请,但乙公司使用在先,则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并公告甲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
如果甲公司先于乙公司一天提出注册申请,但乙公司使用在先,则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并公告乙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
如果甲、乙两公司同一天提出注册申请,但乙公司使用在先,则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并公告乙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
如果甲、乙两公司同一天提出注册申请,且甲、乙公司均未使用该商标,则商标局可以直接通知甲、乙两公司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另一人的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