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安全事故。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罚款2万元处罚决定。关于省建设厅和市安全局作出行政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应当组织听证B、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可以当场作出罚款2万元决定C、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可以当场收缴2万元罚款D、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未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题目

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安全事故。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罚款2万元处罚决定。关于省建设厅和市安全局作出行政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应当组织听证
  • B、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可以当场作出罚款2万元决定
  • C、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可以当场收缴2万元罚款
  • D、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未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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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邓某原是K制药公司的技术主管,08年2月,邓某私自接受Y制药公司聘请担任其技术顾问。其后K公司得知此事,向邓某质问,邓某表示自愿退出Y公司,承诺5年内不再担任其他制药公司的技术人员或提供相关服务,否则将向K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09年,K公司发现邓某已是Y公司的副经理,且Y公司产品已采用K公司研发的配方。对于邓某与Y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邓某和Y公司均不构成竞业禁止义务

    B.邓某和Y公司共同行为构成竞业禁止义务

    C.Y公司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D.邓某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正确答案:D

  • 第2题:

    党员邓某在任某市市政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该局市政枢纽工程、市政综合楼等工程的建材供应及相关业务中谋取利益。邓某在办公室收受该公司总经理所送的公司股金人民币20万元。对邓某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

    A.邓某利用业余时间为该公司出谋划策,收受报酬,属于兼职取酬

    B.邓某为该公司谋取利益,收受20万元,构成受贿错误

    C.邓某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属于合法取得酬劳

    D.该公司送给邓某20万元,完全是出于对邓某帮助公司发展的感谢,邓某的行为不构成违纪


    正确答案:B

  • 第3题:

    邓某是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甲机构)的注册房地产经纪人,下列关于邓某与甲机构之间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邓某可以以甲机构的名义从事经纪活动
    B:邓某在执业活动中因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甲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C:在执业过程中委托人因过失给邓某造成损失,甲机构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请求
    D:邓某可以直接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等服务费用,由甲机构出具发票
    E:邓某可以与甲机构协商其应得的报酬

    答案:A,B,C,E
    解析:

  • 第4题:

    新世纪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邓某到亚泰公司担任技术测试员,某次亚泰公司派遣邓某到用户路某家测试新设备,邓某态度不好和路某发生口角,并将路某打伤。路某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本案的被告是亚泰公司
    B.本案的被告是邓某和亚泰公司
    C.本案的被告是邓某.亚泰公司和新世纪公司
    D.若路某起诉新世纪公司,新世纪公司和亚泰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E.若有其他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主动追加

    答案:A,D,E
    解析:
    本题考核必要共同诉讼。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由此可知,劳动者邓某不是当事人。所以选项B、C错误。

  • 第5题:

    党员邓某在任某市市政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该局市政枢纽工程、市政综合楼等工程的建材供应及相关业务中谋取利益。邓某在办公室收受该公司总经理所送的公司股金人民币20万元。对邓某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 A、邓某利用业余时间为该公司出谋划策,收受报酬,属于兼职取酬
    • B、邓某为该公司谋取利益,收受20万元,构成受贿错误
    • C、邓某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属于合法取得酬劳
    • D、该公司送给邓某20万元,完全是出于对邓某帮助公司发展的感谢,邓某的行为不构成违纪

    正确答案:B

  • 第6题:

    邓某发布虚假中奖短信,骗取6万元。袁某为邓某发布虚假短信提供“伪基站”设备,在公安机关调查时,袁某故意规避。经查,袁某1年前曾因电信网络诈骗被拘留10日。邓某被抓获后,邓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交待将骗取的6万元分给袁某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认定袁某明知邓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 B、袁某与邓某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 C、对袁某酌情从重处罚
    • D、对邓某可以从轻处罚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原告:邓某 被告:某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某区中队 邓某于1998年7月向某城郊某村申请建房,经同意在该村的地界上修建了一层二间20平方米的砖木结构平房做经营饮食场地。同年8月,某区土地管理局、某乡政府等有关人员在现场责令邓某予以拆除。事后,邓某未拆除。某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某区中队在无确定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违章建筑为邓的亲戚刘某所修,将有关处理决定下达刘某。1998年10月30日上午10时许,区城管中队带领民工十余人将邓某修建的两间平房强行拆除。在实施强行拆除时,又未通知邓某将屋内财产搬出,致使邓某部分合法财产受到损失。邓某于1998年12月1日向其所在地的区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某区城管中队的上述行为违法并赔偿经济损失9484元。 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正确答案:行政职权必须由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行政主体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使。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没有法律、法规授权和行政机关的委托而行使行政职权是非法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从而也不能作为适格被告,城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应通过立法予以明确。

  • 第8题:

    原告:邓某 被告:某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某区中队 邓某于1998年7月向某城郊某村申请建房,经同意在该村的地界上修建了一层二间20平方米的砖木结构平房做经营饮食场地。同年8月,某区土地管理局、某乡政府等有关人员在现场责令邓某予以拆除。事后,邓某未拆除。某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某区中队在无确定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违章建筑为邓的亲戚刘某所修,将有关处理决定下达刘某。1998年10月30日上午10时许,区城管中队带领民工十余人将邓某修建的两间平房强行拆除。在实施强行拆除时,又未通知邓某将屋内财产搬出,致使邓某部分合法财产受到损失。邓某于1998年12月1日向其所在地的区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某区城管中队的上述行为违法并赔偿经济损失9484元。 某区城管中队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为什么?


    正确答案: 某区城管中队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在大、中城市,为了城市管理的需要,一般都设有城市管理监察队伍。这支队伍是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授权,因而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他们所进行的处理或处罚,只能是受主管行政机关的委托,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其行为效力归属于委托的机关,由委托的行政机关对其行为负责,由其在行政诉讼中作被告

  • 第9题:

    判断题
    杨某为一化工厂的新进员工,公司在没有安排杨某进行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安排杨某进行特种作业,依据《安全生产法》,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邓某将《史记》加上注释后出版,贾某征得邓某同意将邓某的这一作品译成英文。关于此事,说法正确的有(  )。
    A

    邓某对《史记》注释本享有著作权

    B

    贾某对《史记》注释本的英文译本享有著作权

    C

    出版社出版贾某的这一作品,须征得贾某与邓某的同意

    D

    贾某有权禁止他人将邓某的该作品再次译成英文

    E

    邓某有权禁止他人再次对《史记》作注释


    正确答案: D,A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邓某将《史记》加上注释后出版,贾某征得邓某同意将邓某的这一作品译成英文。关于此事,说法正确的有(  )。[2017年真题]
    A

    邓某对《史记》注释本享有著作权

    B

    贾某对《史记》注释本的英文译本享有著作权

    C

    出版社出版贾某的这一作品,须征得贾某与邓某的同意

    D

    贾某有权禁止他人将邓某的该作品再次译成英文

    E

    邓某有权禁止他人再次对《史记》作注释


    正确答案: D,E
    解析:
    演绎作品又称“派生作品”,是指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再创作而产生的新作品,如改编作品、翻译作品注释作品、整理作品等。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作者享有。以出版等方式使用演绎作品时,若原作品尚未进入公有领域,使用者应向演绎作者和原作者支付报酬,但若对原作品的使用方式符合合理使用的要件,则不必支付任何报酬。本题中,邓某和贾某分别创造了《史记》的注释版本和译本,分别享有其注释本和译本的著作权;但《史记》已进入公有领域,但他们没有权利禁止他人对《史记》进行再创造。

  • 第12题:

    问答题
    被告人邓某以雇工为名,将来寻找工作的外地女青年胡某带至家中后,对其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胡某不从.并立即要走,邓某即对其殴打,用暴力手段将胡某强奸。为防止胡某逃跑,邓某用铁锁链锁住胡某双脚,把胡某关在自己住处达半个多月。其间多次时胡某进行奸淫。  问:(1)邓某犯一罪还是数罪?  (2)对邓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事故。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罚款三万元。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甲公司对某省建设厅的决定也不服.向同一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B.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罚款三万元的决定

    C.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前,应为甲公司组织听证

    D.因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违反一事不再罚要求。法院应判决撤销


    正确答案:AB
    [考点]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处罚程序
    [解析]合并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独立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根据《行诉解释》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一)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二)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如果甲公司对某省建设厅的决定也不服。向同一法院起诉的,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法院可以在开庭审理前决定合并审理。选项A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
    多选1.AB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s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据此.行政机关对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有在处以警告或1000元以下罚款时,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3万元的罚款决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选项B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昕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据此,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适用于三种情形:(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执照;(3)较大数额的罚款。但如果当事人对于这三类行政处罚决定没有申请听证的,行政机关没有主动组织听证的义务。此外,考生要特别注意对法条记忆的准确性,当事人对子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的有权要求听证,对于暂扣许可证的元权提出听证要求,因此选项C错误。如该选项改成“某省建设厅作出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前,甲公司要求听证的,应为甲公司组织听证”则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条确定了行政处罚法上“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是指“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而“再罚”是指“两次以上罚款”。本题中,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罚款3万元。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选项D错误。

  • 第14题:

    新世纪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邓某到亚泰公司担任技术测试员,某次亚泰公司派遣邓某到用户路某家测试新设备,邓某态度不好和路某发生口角,并将路某打伤。路某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本案的被告是亚泰公司
    B、本案的被告是邓某和亚泰公司
    C、本案的被告是邓某、亚泰公司和新世纪公司
    D、若路某起诉新世纪公司,新世纪公司和亚泰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E、若有其他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主动追加

    答案:A,D,E
    解析:
    本题考核必要共同诉讼。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由此可知,劳动者邓某不是当事人。所以选项B、C错误。

  • 第15题:

    邓某是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甲机构)的注册房地产经纪人,下列关于邓某与甲机构之间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真题)

    A.邓某可以以甲机构的名义从事经纪活动
    B.邓某在执业活动中因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甲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C.在执业过程中委托人因过失给邓某造成损失,甲机构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请求
    D.邓某可以直接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等服务费用,由甲机构出具发票
    E.邓某可以与甲机构协商其应得的报酬

    答案:A,B,C,E
    解析:
    D项,由于房地产经纪业务是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的,房地产经纪合同是由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因此,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等服务费用,并出具相应的发票。房地产经纪机构收取佣金后再按约定向具体承接和执行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支付相应的报酬,报酬的具体具体金额或分配比例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经纪人员协商约定。

  • 第16题:

    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安全事故。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罚款2万元处罚决定。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属于()

    • A、行政强制措施
    • B、行政强制执行
    • C、行政许可监督
    • D、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黄某,男,邓某,女,两人有通奸关系。一天,两人又在一起时被邓某丈夫发现,引起邓某丈夫与黄某发生争吵并进而双方互相斗殴,黄某把邓某丈夫打致重伤。此事发生后,单位里的人议论纷纷,邓某觉得无脸见人,于是服毒自杀,因及时被发现并送医院抢救,经治疗一段时间后邓某夫妻均相继出院。另,黄某此前欠着邓某夫妇五仟元人民币。当人民检察院对黄某故意伤害一案提起公诉时,邓某夫妇也向人民法院提出以下民事赔偿请求: (1)邓某丈夫的医疗费、误工费 (2)邓某的医疗费、误工费 (3)精神损害赔偿 (4)黄某所欠的五仟元债务 问:邓某夫妇的以上诉讼请求,哪些是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哪些不是?为什么?


    正确答案: (1)邓某丈夫的医疗费、误工费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因为这一费用是由被告人黄某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直接造成的,而且被害人也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前提起,因此,此项请求属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
    (2)邓某的医疗费、误工费,(3)精神损害赔偿,(4)黄某所欠邓某夫妇的五仟元债务均不属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因为第(2)项请求,邓某的医疗费、误工费不是由黄某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而第(3)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属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只包括物质损失。第(4)项请求,黄某所欠邓某夫妇的五仟元人民币,与本案黄某的犯罪行为无关。因此以上(2)、(3)、(4)项诉讼请求均不属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人民法院可以告知被害人,可以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第18题:

    某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事故。省建设厅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暂扣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公司处以罚款五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 定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 B、省建设厅能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决定前,无须告知该公司听证权利
    • C、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能适用 简易程序作出罚款五万元决 定
    • D、如该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则 处罚决定停止执行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杨某为一化工厂的新进员工,公司在没有安排杨某进行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安排杨某进行特种作业,依据《安全生产法》,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中国人邓某定居美国,但其国籍仍是中国国籍,后来,邓某在加拿大开设公司。当邓某于1999年在法国旅游期间,通过电传与中国某公司订立了服装买卖合同,后发生争议,中国公司在国内起诉。而邓某抗辩认为,根据美国法的规定,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那么,法院应适用()

    • A、美国法
    • B、法国法
    • C、加拿大法
    • D、中国法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问答题
    邓某与赵某宿仇颇深,邓某伺机报复赵某。一日,邓某得知赵某一人在家,便携匕首前往赵某家准备杀害赵某。邓某在去赵某家的途中,突然腹部疼痛难忍,于是返回自家。请分析:邓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还是犯罪预备?为什么?

    正确答案: 邓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邓某完成了杀害赵某的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在前往赵某家的途中,突然出现腹部疼痛这一出乎邓某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能实行杀害赵某的行为,使邓某的犯罪行为在实行之前停止下来,符合犯罪预备的特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A公司承建的某厂房工程,监理单位B公司。在施工中,A公司将附属施工项目发包给王某,6月25日为了赶工期,王某临时租用25T吊车将堆积高度8米,单块重量1.5T的混凝土试压块至上而下逐块向地面吊运。当日21时,吊车司机临时找来有特种设备指挥操作证的陈某、小工连某,在汽车大灯损坏一只的情况下开始吊运作业,在吊臂旋转时,吊起的试压块将高处吊索作业的陈某、连某二人碰落至地面,导致二人多处骨折。 现场勘验情况: 1.吊装作业前未编制吊装作业专项方案。 2.吊装作业现场A公司和B公司均无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无陈某、连某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下列属于A公司应当履行的安全职责是()
    A

    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B

    应当书面交底告知陈某、连某高处作业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C

    审查吊装方案,以及方案内的作业时间和作业环境

    D

    指定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中国人邓某定居美国,但其国籍仍是中国国籍,后来,邓某在加拿大开设公司。当邓某于1999年在法国旅游期间,通过电传与中国某公司订立了服装买卖合同,后发生争议,中国公司在国内起诉。而邓某抗辩认为,根据美国法的规定,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那么,法院应适用()
    A

    美国法

    B

    法国法

    C

    加拿大法

    D

    中国法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关于Y公司和邓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

    Y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B

    邓某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C

    Y公司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D

    邓某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B两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①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②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③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题中,邓某允许Y制药公司使用其掌握的K公司研发的配方的行为,属于擅自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Y制药公司明知该商业秘密来源违法而使用,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CD两项,《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本题中,邓某为K公司技术主管,属于知晓商业秘密的人员,并且双方签有保密协议,因此邓某应承担竞业禁止义务。Y公司不属于竞业禁止条款的适用对象,不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