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第1题: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B、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C、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
D、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第2题: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参加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
B.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4人的,推选1~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C.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D.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机关与组织是共同被申请人
E.股份制企业的监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利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第3题: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复议申请人及复议代表人作了一些规定,下列说法中符合规定的有( )。
A.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为申请人
B.合伙组织以外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C.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该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D.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该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E.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有6人的,应当全部作为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应当以谁为申请人?由谁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
第7题:
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第8题:
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
第9题:
关于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说法不正确的是()
第10题:
关于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第11题:
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
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其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代表大会认为某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该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1至3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第12题: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较多时,应当推选1~10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必须是书面委托
第13题: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复议申请人及复议代表人作了一些规定,下面做法符合规定的是( )。
A.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为申请人
B.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有6人的,全部作为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C.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该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D.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该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第14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转移的情况是( )。
A.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B.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
C.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D.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甲行政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经其上级乙行政机关批准,对股份制企业丙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丙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企业合法权益,欲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第19题:
关于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第20题:
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主体的表述,正确的是()。
第21题:
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第22题:
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至多推选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合伙企业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应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第23题:
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
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为行政复议申请人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