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第三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更多“国家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中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应受到什么处罚?”相关问题
  • 第1题:

    陈某因打架斗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处罚,陈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行为
    B.违法行为
    C.违纪行为
    D.违章行为

    答案:B
    解析:
    陈某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故正确答案为B。

  • 第2题:

    国家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应当给予处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A、滥用职权
    • B、忠于职守
    • C、徇私舞弊
    • D、玩忽职守

    正确答案:A,C,D

  • 第3题:

    对于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哪些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什么处罚?谁来处罚?


    正确答案: 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业属于危险行业,近年来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大多发生在生产环节,生产环节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关键。如2005年11月份,全国共发生烟花爆竹伤亡事故7起,死亡26人,其中非法生产6起、死亡23人。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烟花爆竹生产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关于生产范围、技术标准、产品原料和包装等方面的规定。如果生产企业有下列违反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则应当受到惩罚: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的;生产工序或者生产作业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雇佣未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危险工序作业的;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或者使用的原料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用量限制的;使用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的;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或者未在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下面对上述6种行为分别进行解释。
    (一)关于处罚的行为
    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了6种应受处罚的行为:
    1.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同,所需要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也不相同。按照烟花爆竹产品的药量及危险性,国家标准将烟花爆竹分为四级,其中A级产品(适于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在特定条件下燃放的产品)对生产的安全性要求最高,只有具备相应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的企业才可生产相应种类的烟花爆竹。在生产企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证明其生产能力和生产范围的有关材料,经批准后,企业方可在核定的产品种类范围内进行生产。如果生产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属于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生产活动的违法行为,还属于超能力生产,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因此,本条例明确禁止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超越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
    2.生产工序或者生产作业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均属于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危险物品,为了保障安全,在生产过程中,其生产工序和生产作业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在此,应当明确以下两点:首先,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的生产工序或者生产作业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指其关于生产工序和生产作业的要求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符合国家的有关强制性要求;如果其生产工序或生产作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则是值得鼓励的行为,不在本项规定之列。其次,只要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的生产工序或者生产作业的全部或者一部分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就可依据本项规定予以处罚,并非指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的生产工序或者生产作业的全部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才能够根据本项予以处罚。
    3.雇佣未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危险工序作业的。在生产环节中,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工序属于危险工序。加强对危险工序的规范和管理,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至关重要。首先是要加强对从事危险工序作业的人的管理。关于烟花爆竹生产环节危险工序的作业,我国已有相应的标准规范。但是,再好的规范也需要人来操作,如果操作的人员不具备必要的素质,那么规范形同虚设,起不到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的作用。因此,本条例规定,对于雇佣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从事危险工序作业的,应当给予处罚。
    该规定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1)从事危险工序作业人员未经专业技术培训的;
    (2)从事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不合格的;
    (3)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被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雇佣从事危险工序作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据此,本条例规定,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规定从事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是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如果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在明知有关人员未通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考试的情况下仍录用其从事危险工序作业,则说明其明知故犯,存在违反行政法规的故意,置生产安全于不顾,对其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4.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或者使用的原料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用量限制的。作为易燃易爆产品,烟花爆竹对生产原料的质量和用量有着较严格的要求,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如果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原料不符合国家标准,其后果一是烟花爆竹的质量没有保证,二是不能起到防范事故、保障安全的作用。劣质的烟花爆竹一旦出现意外,将会对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严重侵害。如果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用量限制,将会降低烟花爆竹的稳定性,使烟花爆竹的爆炸性增强,也会使原先针对设定药量的烟花爆竹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失去对称性;而且烟花爆竹的药量不同,对搬运和储存的要求也不同,如果有关人员仍然按照原定药量的烟花爆竹采用相应的搬运和储存方式,极易引发事故。对上述两种行为进行处罚,并非仅仅因为原料的质量或用量违反了国家标准,而主要是因为一旦实施了上述行为,就必然会对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危害,这是本条例规定的主
    要着眼点。因此,本条例规定对于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或者使用的原料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用量限制的,应当予以处罚。
    5.使用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的。烟花爆竹是通过燃烧或爆炸体现效果的,如果不让其燃烧或爆炸,那么它就丧失了存在的意义。因此,在生产烟花爆竹时,应当有针对性地采用能够达到这一效果的物质。但是,选用有关物质既要能够达到燃烧或者爆炸的效果,又必须使其燃烧或爆炸处于可控状态,只有能够按照使用者的意愿在特定的时间和场所燃烧或者爆炸,烟花爆竹才能恰当地体现其价值,否则,就会给社会带来灾难。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在选用生产原料时就要注意相关物质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如果过于敏感,可控性差,那么就不能用来生产烟花爆竹。如果生产者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的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那么这些产品就会给社会造成危害,对此应当予以处罚。《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规定:“产品禁止使用砷化合物、汞化合物、铅化合物、没食子酸、苦味酸、镁粉(含镁合金粉除外)、六氯代苯、磷等。硫化锑不得与氯酸盐配伍。烟花产品禁止使用氯酸盐(烟雾类除外)。爆竹产品单发装药量在005克以上,禁止使用氯酸盐作爆响剂的成分。”如果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采用上述物质生产烟花爆竹,就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6.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或者未在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国家标准对烟花爆竹产品标准燃放说明有统一要求,企业必须遵守。燃放说明应包括使用方法和场所、注意事项等,摩擦类产品应注明“不许拆开”字样。如果企业未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或者虽然在产品上标注了燃放说明,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产品包装上印制警告性安全用语或图案标记,警示语主体应不小于四号字并加框,对比色度要清晰。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在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应当给予处罚。
    (二)关于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针对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违法行为性质的程度差异,本条例规定了三个幅度的处罚措施:
    1.罚款。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如果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就应当依法给予罚款处罚。但是,考虑到其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低,处罚的力度也应与此相适应。为此,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如果生产企业在其违法行为已被发现,并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下,逾期仍不改正,就说明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有必要采取进一步的针对性处罚措施。为此,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逾期不改正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生产企业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履行。
    3.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是行政机关撤销许可相对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的资格和权利,终止其继续从事该项许可活动的处罚形式。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得以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资质,只有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才可以从事烟花爆竹生产,若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因此,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与否对于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至关重要。如果生产企业违法行为的情节比较严重,处以罚款和责令停产停业尚不足以制止其违法行为的,可认为是“情节严重”,也就可以采取进一步的处罚措施。不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安全生产规定,且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采用上述两种处罚方式仍不足以制止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说明其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相当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出于安全考虑,有必要终止该企业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资质。为此,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较大数额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要求听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听证。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不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听证的费用。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什么是“较大数额罚款”,目前我国并没有统一规定。公安部、人民银行、国家林业局、国家版权局、上海市、天津市、贵州省等有关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分别规定了本*部门和地方在进行罚款时可启动听证程序的具体数额,对于公民规定的数额相对较低,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数额相对较高。例如,《公安部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的通知》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的规定是,对个人处以2千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千元以上罚款的;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的,在做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在具体执行中,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有关部门和地方可按照本*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关于较大数额的规定,决定是否启动听证程序。

  • 第4题:

    什么是宗教事务管理“两项制度”?


    正确答案: “两项制度”是指各级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是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做好宗教工作的有效措施,是同爱国宗教人士深交朋友,实现党同爱国宗教人士在政治上团结合作的重要途径。

  • 第5题:

    在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时,当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后,民警应视其人身危险程度,选择是否停止使用警械。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和田地区宗教事务管理“六不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正确答案: 1、不准宣传“圣战”;
    2、不准煽动民族仇视;
    3、不准散布分裂祖国统一、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
    4、不准兜售煽动民族仇视、鼓吹“圣战”、宗教极端思想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5、不准利用社会热点问题干预行政事务;
    6、不准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跨区从事宗教活动。

  • 第7题:

    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应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与教育、文化、科技等管理部门成立联合机构,专门从事省会城市青少年宗教事务的管理、指导和研究工作。()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受到制裁和惩罚,这体现了法律的强制作用。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公务员滥用职权是()。

    • A、正常行为
    • B、违法行为
    • C、犯罪行为
    • D、要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

    正确答案:B,D

  • 第10题:

    问答题
    总部员工、保卫工作管理人员和保安队员在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现场应采取什么措施?

    正确答案: 有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将行为人立即扭送公安机关的责任。
    违法犯罪行为被制止后,不得对行为人实施殴打、侮辱、关押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宗教事务管理两项制度是什么?

    正确答案: 两项制度是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是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做好宗教工作的有效措施,是同爱国宗教人士深交朋友、实现党同爱国宗教人士在政治上团结合作的重要途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侵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什么处罚?

    正确答案: 第39条:侵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应当给予处分的,依法给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A、行政处分
    • B、处分
    • C、党内处分
    • D、经济处分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受到制裁和惩罚,这体现了法律的什么作用?()

    • A、强制作用
    • B、指引作用
    • C、教育作用
    • D、预测作用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如何进行处罚?


    正确答案: 在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负有主要职责,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如果其工作人员存在职务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一)关于处罚的行为
    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非法地行使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或者超越其职权实施的不法行为。玩忽职守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工作草率马虎,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徇私舞弊是指为了贪图钱财、袒护亲友、照顾关系或者其他私情私利而违背事实和法律处理公务的行为。一般来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公共安全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未经行政许可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或从事焰火晚会的燃放活动不予查处的;
    4.利用办理行政许可收取钱物的;
    5.为烟花爆竹购买单位指定烟花爆竹的销售单位、运输单位的;
    6.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
    7.向被监管单位摊派索取财物谋取非法利益的;
    8.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公务员及其近亲属违反规定经营或者变相经营烟花爆竹的;
    9.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此外,在确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公共安全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的有关行为是否属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时,还可参照以下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七十八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二)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四)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五)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八)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二)关于应受处罚的人员
    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处罚对象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质检部门、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作为负有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质检部门、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应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一旦有关人员具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就应当依据其危害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关于处罚的种类
    1.关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所采取的,是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如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质检部门、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有上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有关工作人员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行政处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行政处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行政处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行政处分的执行。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行政处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机关因错误的行政处分对公务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2.关于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质检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负责烟花竹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非法地行使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或者超越其职权实施有关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至于滥用职权的目的是什么,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的行为,并导致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其行为和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即行为人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理应恪尽职守、尽心尽力,在履行公职中时刻保持必要注意,但行为人却持一种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心态,对自己玩忽职守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玩忽职守的行为,并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此外,按照刑法规定,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应当加重处罚。

  • 第16题:

    侵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什么处罚?


    正确答案: 第39条:侵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17题:

    律师在受到警告处罚后1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警告处罚的情形,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

  • 第18题:

    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未被行政机关发现,在两年后,行政机关发现此违法行为,违法人也应受到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受到制裁和惩罚。这体现了法律的()作用。


    正确答案:强制

  • 第20题:

    总部员工、保卫工作管理人员和保安队员在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现场应采取什么措施?


    正确答案: 有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将行为人立即扭送公安机关的责任。
    违法犯罪行为被制止后,不得对行为人实施殴打、侮辱、关押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 第21题:

    在机场控制区内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或刑事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2题:

    多选题
    国家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应当给予处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

    滥用职权

    B

    忠于职守

    C

    徇私舞弊

    D

    玩忽职守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国家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中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应受到什么处罚?

    正确答案: 第三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