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司法制度特点概述。

题目

明代司法制度特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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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概述关键路线的特点。


    正确答案: (1)关键路线上的活动持续时间决定项目的工期,关键路径上所有活动的持续时间加起来就是项目的工期。(2)关键路径上的任何一个活动都是关键活动,其中任何一个活动的延误都会导致整个项目完成时间的延误。
    (3)关键路线是从始点到终点的项目路线中耗时最长的路线,因此想要缩短项目的工期,必须在关键路线上想办法,反之,若关键路线耗时延长,则整个项目的完工期就会延长。
    (4)关键路径的耗时是可以完成项目的最短时间量。
    (5)关键路径上的活动是总时差最小的活动。

  • 第2题:

    概述明代心学的主要发展阶段,代表人物及主要流派。


    正确答案: 明初在意识形态中,程朱理学仍占主导地位。到明代中叶,随着社会矛盾的发展,出现了王守仁的“心学”。王守仁即王阳明,官至南京兵部尚书,曾带兵镇压过农民起义,并提出了“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的著名论断。在哲学方面,他继承并发展了南宋陆九渊“心即理”的学说,认为理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站在主观唯心主义的立场上,反对程朱理学理在心外的命题。此外,他还在认识论上提出了“致良知”的主张。在王守仁之后,各地王门学者一时俱起,其中以王艮及泰州学派最为著名。王氏长期在小生产者中讲学,宣传王阳明的学说,并提出了“明哲保身论”。另一位著名的王门学者是李贽。李贽号卓吾,著有《焚书》、《藏书》等,在哲学上基本上与王阳明保持一致,但他反对封建正统思想,反对将“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王学在明代盛极一时,但由于“王学异端”的出现,使它失去了统治者的宠爱,到了清代,程朱理学重新抬头,形成所谓“宋学”。虽然当时也出现了一些“理学名臣”,并重刊了《性理大全》,但理学已经成为强弩之末,反理学的思想相当活跃。

  • 第3题:

    明朝在司法制度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厂卫干预司法。


    正确答案:正确

  • 第4题:

    明代司法制度特点有哪些?


    正确答案: (1)刑部取代大理寺成为审判机关,大理寺专掌案件复核。
    (2)重特大案件的"三司会审"和"九卿圆审制"。
    (3)地方省一级设专门掌管一省司法的提刑按察使司。
    (4)特务组织"厂卫"直接插手与行使审判权。

  • 第5题:

    明代司法制度特点概述。


    正确答案: (1)刑部取代大理寺成为审判机关,大理寺专掌案件复核。
    (2)重特大案件的"三司会审"和"九卿圆审制"。
    (3)地方省一级设专门掌管一省司法的提刑按察使司。
    (4)特务组织"厂卫"直接插手与行使审判权。

  • 第6题:

    概述秦汉时期的司法制度与司法审判程序。


    正确答案: 秦代九卿中,廷尉为中央掌司法的最高官员,其司法机构也称廷尉。秦时已形成从地方到中央的司法审理程序系统,地方基层的民事诉讼案件先由乡官啬夫受理,不能解决则上交县,县不能决送郡,郡不能决送中央廷尉,最后由廷尉审理后报呈皇帝裁决。汉代的司法制度中,皇帝拥有最高司法审判权,对重大案件有最后复审裁决权,大赦与特赦权也归皇帝掌握,中央司法机关沿秦制仍为廷尉,廷尉为中央最司法官,负责审理皇帝下达的案件。汉代的司法审判基本采用刑讯逼供制度,一般刑事案件地方一级司法机关可自行处理,死刑和重大疑难案件则需上报廷尉处理,并经皇帝批准,司法机构和司法官员的活动也要受监察机构和监察官的监督。

  • 第7题:

    明朝在司法制度上最突出的特点是()干预司法。


    正确答案:厂卫

  • 第8题:

    问答题
    明代司法制度特点概述。

    正确答案: (1)刑部取代大理寺成为审判机关,大理寺专掌案件复核。
    (2)重特大案件的"三司会审"和"九卿圆审制"。
    (3)地方省一级设专门掌管一省司法的提刑按察使司。
    (4)特务组织"厂卫"直接插手与行使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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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明代司法制度的变化。

    正确答案: (一)司法机关的变化
    中央司法机关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组成,合称“三法司”;
    地方建制为省、府(州)、县三级。于各州县及乡之里社设立申明亭;
    由于明朝采取了军户、民户分别治理的体制,军户的诉讼与司法管辖由专门的军事司法机关负责。
    (二)会官审录制度
    明朝审判制度较前朝有较大发展,突出表现在创设了一套会官审录制度,即对疑难、重大案件以及死刑复核案件进行会官复审,主要有三司会审与圆审、朝审、大审、热审。
    (三)厂卫干预司法:东西两厂及锦衣卫从事侦缉、监视活动,直接参与司法审判,自设特别法庭,使用法外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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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我国司法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 (1)保护人民的利益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核心;
    (2)机构设臵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和创新;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设臵基本上与政权建制相适应;
    (4)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分工协作,互相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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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概述秦汉时期的司法制度与司法审判程序。

    正确答案: 秦代九卿中,廷尉为中央掌司法的最高官员,其司法机构也称廷尉。秦时已形成从地方到中央的司法审理程序系统,地方基层的民事诉讼案件先由乡官啬夫受理,不能解决则上交县,县不能决送郡,郡不能决送中央廷尉,最后由廷尉审理后报呈皇帝裁决。汉代的司法制度中,皇帝拥有最高司法审判权,对重大案件有最后复审裁决权,大赦与特赦权也归皇帝掌握,中央司法机关沿秦制仍为廷尉,廷尉为中央最司法官,负责审理皇帝下达的案件。汉代的司法审判基本采用刑讯逼供制度,一般刑事案件地方一级司法机关可自行处理,死刑和重大疑难案件则需上报廷尉处理,并经皇帝批准,司法机构和司法官员的活动也要受监察机构和监察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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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北洋政府时期是中国近代司法制度发展的重要阶段。简述北洋政府司法制度的主要特点。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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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有什么特点?何谓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是什么?


    正确答案:(一)司法机关。边区设高等法院。各县设司法处或司法科。军队系统设立军法机关。抗日民主政权的审级制度基本上是二级二审制。抗日民主政权实行审检合一的原则。抗日民主政权司法机关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诉讼制度。为了保障边区人民的合法权利,抗日民主政权制定了诉讼条例,例《军民诉讼暂行条例》、《陪审制暂行办法》、《关于改进司法制度的决定》、《关于特种刑事案例审理程序之决定》等等。诉讼制度的主要原则是
    (1)简化诉讼程序,方便人民群众;
    (2)侦查、逮捕、审理权由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统一依法行使;
    (3)实事求是,调查研究;
    (4)严禁刑讯逼供,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诉讼制度有:人民陪审制度、公开审判制度、辩护制度、就地审判制度、巡回审判制度、群众公审制度、复核制度。
    马锡五审判方式。马锡五是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专员兼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他在审判工作中,创造了贯彻司法民主的审判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并不是一种特定的司法制度,介它集中体现了边区制度的民主性和公开性, 是边区革命司法制度的缩影。这一审判方式的特点是:
    (1)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2)停靠群众,正确判案;
    (3)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
    总之,马锡五审判方式集中为一点,就是"充分的群众观战"。
    (三)调解制度。制定了许多调解条例:《山东省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晋东西北村调解暂行办法》《晋察冀边区行政村调解工作条例》等。调解工作的任务, 是以加强人民内部团结,巩固农村统一战线,减免人民讼累,节约人力、财力,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生产发展。调解的范围是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调解的原则: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不是诉讼必须程序原则。调解的种类:民间调解、群众团体调解、政府调解、司法调解。
    (四)狱政制度。是从改选犯人这一根本目的出发,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建立的新民主主义的政狱政制度。各边区都设立了看守所和监狱。监狱工作原则是实行思想教育与劳动改选相结合的原则,禁止对犯人实行单纯的"报复"与"惩办"主义,监狱的一切设施都是为了教育改选犯人。监狱工作制度:日常管理制度、思想教育制度、劳动改选制度、鼓励自新制度。
    党鸿奎经验。党鸿奎是陕甘宁边区监狱的典狱长。他在监狱工作中积极贯彻思想教育与劳动改选相结合的原则,创造了丰富的经验:加强对犯人的思想教育、调动犯人的生产积极性和关心犯人的生活。

  • 第14题:

    简述中国奴隶社会司法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 司法不公;司法专断;国王假借天意行刑;具有不同于古代西方的司法习惯;初步形成某些司法制度和措施。

  • 第15题:

    简述明代司法制度的变化。


    正确答案: (一)司法机关的变化
    中央司法机关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组成,合称“三法司”;
    地方建制为省、府(州)、县三级。于各州县及乡之里社设立申明亭;
    由于明朝采取了军户、民户分别治理的体制,军户的诉讼与司法管辖由专门的军事司法机关负责。
    (二)会官审录制度
    明朝审判制度较前朝有较大发展,突出表现在创设了一套会官审录制度,即对疑难、重大案件以及死刑复核案件进行会官复审,主要有三司会审与圆审、朝审、大审、热审。
    (三)厂卫干预司法:东西两厂及锦衣卫从事侦缉、监视活动,直接参与司法审判,自设特别法庭,使用法外之刑。

  • 第16题:

    明代陆时雍在《诗镜总论》中指出:“调入初唐,时带六朝锦色”概述了()的倾向性特征。


    正确答案:初唐诗坛

  • 第17题:

    汉至魏晋南北朝司法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 汉武帝以后中央司法权逐渐分散,至魏晋南北朝开始进一步发展,形成了廷尉、尚书台、御史台三足鼎立的中央司法机构布局。

  • 第18题:

    明代司法制度总体特点是最大限度地保证皇帝的最高司法权。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中国奴隶社会司法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 司法不公;司法专断;国王假借天意行刑;具有不同于古代西方的司法习惯;初步形成某些司法制度和措施。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明代特务组织概述。

    正确答案: 明代有两大特务组织系统,一是锦衣卫,二是东厂和西厂。全称"锦衣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设立,原为护卫皇宫的亲军组织,掌管皇帝出入的仪仗,兼管刑狱,具有巡察和缉捕的权利。是宦官直接控制的特务组织。东厂设于成祖时期,由司礼太监充任提督直接控制指挥,权利在锦衣卫之上。西厂设于宪宗时期,由当时的太监汪直为提督,人员和权利超过东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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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概述秦汉时期的司法制度与司法审判程序是什么?

    正确答案: 秦代九卿中,廷尉为中央掌司法的最高官员,其司法机构也称廷尉。秦时已形成从地方到中央的司法审理程序系统,地方基层的民事诉讼案件先由乡官啬夫受理,不能解决则上交县,县不能决送郡,郡不能决送中央廷尉,最后由廷尉审理后报呈皇帝裁决。
    汉代的司法制度中,皇帝拥有最高司法审判权,对重大案件有最后复审裁决权,大赦与特赦权也归皇帝掌握,中央司法机关沿秦制仍为廷尉,廷尉为中央最司法官,负责审理皇帝下达的案件。汉代的司法审判基本采用刑讯逼供制度,一般刑事案件地方一级司法机关可自行处理,死刑和重大疑难案件则需上报廷尉处理,并经皇帝批准,司法机构和司法官员的活动也要受监察机构和监察官的监督。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明代司法制度特点有哪些?

    正确答案: (1)刑部取代大理寺成为审判机关,大理寺专掌案件复核。
    (2)重特大案件的"三司会审"和"九卿圆审制"。
    (3)地方省一级设专门掌管一省司法的提刑按察使司。
    (4)特务组织"厂卫"直接插手与行使审判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概述明代心学的主要发展阶段,代表人物及主要流派。

    正确答案: 明初在意识形态中,程朱理学仍占主导地位。到明代中叶,随着社会矛盾的发展,出现了王守仁的“心学”。王守仁即王阳明,官至南京兵部尚书,曾带兵镇压过农民起义,并提出了“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的著名论断。在哲学方面,他继承并发展了南宋陆九渊“心即理”的学说,认为理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站在主观唯心主义的立场上,反对程朱理学理在心外的命题。此外,他还在认识论上提出了“致良知”的主张。在王守仁之后,各地王门学者一时俱起,其中以王艮及泰州学派最为著名。王氏长期在小生产者中讲学,宣传王阳明的学说,并提出了“明哲保身论”。另一位著名的王门学者是李贽。李贽号卓吾,著有《焚书》、《藏书》等,在哲学上基本上与王阳明保持一致,但他反对封建正统思想,反对将“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王学在明代盛极一时,但由于“王学异端”的出现,使它失去了统治者的宠爱,到了清代,程朱理学重新抬头,形成所谓“宋学”。虽然当时也出现了一些“理学名臣”,并重刊了《性理大全》,但理学已经成为强弩之末,反理学的思想相当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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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4题:

    判断题
    明代司法制度总体特点是最大限度地保证皇帝的最高司法权。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