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新疆某农学院的一位年轻人郝天护给时任中科院力学研究所所长钱学森写信,指出其新近发表的一篇关于土动力学的一个方程的推导有误。当时钱学森在力学界已是绝对权威,但收到来信后,不仅亲笔回信,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更鼓励郝天护将自己的观点写成文章,并推荐发表在《力学学报》上。该案例最突出地反应了一名合格的学者应具备的()。A、诚信品行B、严谨作风C、科学方法D、责任意识

题目

1964年,新疆某农学院的一位年轻人郝天护给时任中科院力学研究所所长钱学森写信,指出其新近发表的一篇关于土动力学的一个方程的推导有误。当时钱学森在力学界已是绝对权威,但收到来信后,不仅亲笔回信,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更鼓励郝天护将自己的观点写成文章,并推荐发表在《力学学报》上。该案例最突出地反应了一名合格的学者应具备的()。

  • A、诚信品行
  • B、严谨作风
  • C、科学方法
  • D、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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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叶某创作《星光灿烂》词曲并发表于音乐杂志,郝某在个人举办的赈灾义演中演唱该歌曲,南极熊唱片公司录制并发行郝某的演唱会唱片,星星电台购买该唱片并播放了该歌曲。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郝某演唱《星光灿烂》应征得叶某同意并支付报酬
    B:南极熊唱片公司录制该歌曲应当征得郝某同意并支付报酬
    C:星星电台播放该歌曲应征得郝某同意
    D:星星电台播放该歌曲应征得南极熊唱片公司同意

    答案:A,B
    解析:
    【考点】合理使用;邻接权【详解】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在本题中郝某举办的赈灾义演仅是不向表演者付酬,但是要向听众、观众收费的,故“义演”并非第22条规定的“免费表演”,因此郝某表演《星光灿烂》应经过著作权人叶某的同意并支付报酬,选项A正确。《著作权法》第38条第1款第四项规定,表演者有权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因此南极熊唱片公司录制郝某的表演应经过郝某同意并支付报酬,选项B正确。《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据此,星星电台购买已经出版的歌曲并播放,不须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故选项CD错误。

  • 第2题:

    甲、乙、丙合作撰写了 1篇文章,署名甲、乙、 丙。甲提出将文章发表在某大学学报上,乙和丙提出 反对意见。对此事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以该学报发表过批评他作品的文章为由反 对发表,甲不能将该文章发表
    B.丙以该文章的观点不成熟、需要继续修改为由 反对发表,甲不能将该文章发表
    C.只有乙和丙不提出任何反对意见,甲才能将该 文章交学报发表
    D.甲为第一作者,可以单独决定文章是否发表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合作作品的权利行使问题。合作 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者共同享有,合作者行使著作权 应以协商一致为基础,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 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著作杈,故本题选B。

  • 第3题:

    踏实严谨的工作习惯是科研活动的基本要求。在科研工作中,每一个实验过程、每一条实验记录、每一个实验结果都来不得半点马虎,都需要科研人员如实记录,仔细整理,认真分析,得出结论。这种品质属于科研工作者应具备的()。

    • A、严谨作风
    • B、诚信品行
    • C、责任意识
    • D、科学方法

    正确答案:A

  • 第4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正规出版活动的是()。

    • A、研究员李某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物价涨跌原理》一文
    • B、大学教师王某在参与编辑的学报上发表自己的一篇论文
    • C、编辑张某把自己的作品印了5000册,以每册20元的价格卖出
    • D、公司职员郭某购得新加坡出版的《天地》一书,将其自费印刷500册,分送亲友

    正确答案:B

  • 第5题:

    著名学者钱三强指出,“虽然科学没有国界,科学家却是有祖国的。”毋庸置疑,每位科研工作者都应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这不仅要求我们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造福人类为研究的最终目标,还要求我们对科学研究的社会影响负责。这种品质属于科研工作者应具备的()。

    • A、严谨作风
    • B、诚信品行
    • C、责任意识
    • D、科学方法

    正确答案:C

  • 第6题:

    皖西学院生命与化学系副教授邱某,2008年利用专业能力,以化学合成的方法研制出固体和液体冰毒共计11947.22克。经鉴定,其中含毒品成分2363.88克。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邱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反面教材提醒我们,作为一名合格的学者应该具备()。

    • A、诚信品行
    • B、严谨作风
    • C、科学方法
    • D、责任意识

    正确答案:D

  • 第7题:

    钱学森作为一位杰出的科学家,在应用力学、喷气推进与航天技术、工程控制论、物理力学、系统工程等领域都具有开拓性的贡献。钱学森在总结自己的人生经验时指出:“我近三十年来一直在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并总是试图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我的工作。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智慧的源泉。”钱学森把科学研究与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相结合并取得了重大的成果,体现了《生活与哲学》的什么道理?请加以简要说明。


    正确答案: ①具体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具体科学的进步推动着哲学的发展。离开具体科学知识,哲学就会干涸和枯萎。
    ②哲学为具体科学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缺乏科学世界观和方法指导,就会在研究中失去正确的方向。钱学森把科学研究与哲学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取得了丰硕的科技成果。

  • 第8题:

    李某自学英语多年,经常做笔译练习。李某同事赵某常在报刊上发表一些文章。李某为了提高翻译水平,常将见到的文章顺手拿过来做翻译练习。一次李某将赵某在报纸上发表的一篇文章进行翻译。赵某见到李某翻译自己的文章,便提出李某这样做未经自己许可,是侵犯自己的著作权。李某辩称:自己只是做翻译练习,并不打算发表,但赵某坚持认为李某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并要求李某今后不得再翻译自己的作品。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李某是否侵犯了赵某的著作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李某没有侵犯赵某的著作权。
    赵某对自己撰写的文章依《著作权法》第2条,第9条,第11条享有著作权。一般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作品。但是《著作权法》为了有利于文化传播,对著作权人的权利作了一些限制,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合理使用制度。其中一项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属于合理使用。结合本案来看,法律规定的3个条件李某都符合。其一,必须是为了个人目的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非单位、集体或多人的使用目的,李某为提高自己的翻译水平而使用赵某的文章属于此类;其二,必须是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否则,即使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目的也属侵权,赵某的文章刊登在报纸上属已发表作品,李某用来练习符合规定;其三,必须尊重著作权人除使用、获得报酬外的其他权利,李某只是利用赵某的文章做翻译练习,无发表的打算,也未擅自行使其他权利,符合这一条件。所以,李某并未侵犯赵某的著作权。

  • 第9题:

    单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正规出版活动的是(    )。
    A

    研究员李某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物价涨跌原理》一文

    B

    大学教师王某在参与编辑的学报上发表自己的一篇论文

    C

    编辑张某把自己的作品印了5 000册,以每册20元的价格卖出

    D

    公司职员郭某购得新加坡出版的《天地》一书,将其自费印刷500册,分送亲友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李某向某期刊投稿但未被采用,后来李某在某网站上发现了自己的文章,但文章中自己的署名被网站删除了,张某将该文章下载后供自己学习使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该期刊未经李某许可擅自将李某的文章公布在网站上,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

    B

    网站应该向李某支付报酬,并应该在文章中给李某署名

    C

    张某应该向李某支付报酬,并承担侵权责任

    D

    张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李某已经发表的作品,不构成侵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李某因患“易性癖”做了变性手术。某晨报记者郝某经李某同意对其作了采访,并为李某拍了照片。后来郝某将采访后写的文章以李某的真实姓名发表在该晨报上,并配发了为李某拍摄的照片。文章见报后,郝某又将此文投到某杂志发表。此文在李某工作所在地引起轰动,李某承受不了来自各方面的舆论压力,被迫离开了该地。李某向法院起诉,称郝某文章的两次发表是对其个人隐私的大曝光,使其无法工作生活,侵害了他的名誉权。 郝某答辩称:文章所涉及的情节和事实都是真实的,谈不上侵犯名誉权。 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形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认定郝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 郝某的看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郝某的看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 上述三段沦推理是有效的,但三段论推理的大前提即郝某答辩隐含的前提,只是郝某的看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门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捍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形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一种方式。所谓隐私,是指他人所不愿公开的真实情况。囚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有些宣扬他人真实情况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从逻辑上说,郝某的看法属于全称否定命题:凡是宣扬他人真实情况的行为都不构成名誉侵权。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特称肯定命题:有些宣扬他人真实情况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在直言命题的对当关系中,这两个命题具有矛盾关系,它们不可同真也不可同假。因此,郝某的看法与法律的有关规定是相互矛盾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属于剽窃他人作品行为的是    (    )
    A

    王某将刘某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

    B

    王某将刘某创作的情节故事,经加工后以改头换面的形式用自己的名义发表

    C

    王某长期利用自然科学知识、地理知识等素材进行创作,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

    D

    王某根据他人的观点、方法进行创作,以自己的名义发表

    E

    王某将刘某曾经对他讲述的一段经历作为自己小说中的一段情节,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


    正确答案: D,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乙、丙合作撰写了一篇文章,署名甲、乙、丙。甲提出将文章发表在某大学学报上,乙和丙提出反对意见。对此事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以该学报发表过批评他作品的文章为由反对发表,甲不能将该文章发表
    B:丙以该文章的观点不成熟。需要继续修改为由反对发表,甲不能将该文章发表
    C:只有乙和丙不提出任何反对意见,甲才能将该文章交学报发表
    D:甲为第一作者,可以单独决定文章是否发表

    答案:B
    解析: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选项A,乙以该学报发表过批评他作品的文章为由反对发表并非正当理由。B项,丙以该文章的观点不成熟,需要继续修改为由反对发表,是正当理由,甲不能将该文章发表。C项,根据“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并非只有乙和丙不提出任何反对意见,甲才能将该文章交学报发表,所以该选项错误。D项,因该作品为合作作品,甲不可以单独决定文章是否发表,所以该选项错误。

  • 第14题:

    2016年张某准备出卖自己的房屋。郝某表示愿意购买,双方于2017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刘某也听说了张某卖房的事,找到张某要求将房子卖给他,并许诺多出1万元。张某碍于刘某是熟人,就另行与刘某订立了合同,并办理了房屋过户。郝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判(  )。

    A.房屋归郝某,张某向刘某承担违约责任
    B.房屋归刘某,张某向郝某承担违约责任
    C.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给郝某
    D.房屋应重新归张某

    答案:B
    解析:
    房屋的所有人出卖该房,就同一标的物分别同两个人达成协议。但是,同刘某的合同签订后,办理了产权移转登记,发生了移转所有权的效果。不动产的所有权的移转是要式行为,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移转。且基于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一旦移转就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郝某只能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 第15题:

    某研究生将一些发表在国际刊物的学术论文进行全文翻译后,作为自己的文章在国内刊物进行再发表。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6题:

    李某向某期刊投稿但未被采用,后来李某在某网站上发现了自己的文章,但文章中自己的署名被网站删除了,张某将该文章下载后供自己学习使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该期刊未经李某许可擅自将李某的文章公布在网站上,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
    • B、网站应该向李某支付报酬,并应该在文章中给李某署名
    • C、张某应该向李某支付报酬,并承担侵权责任
    • D、张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李某已经发表的作品,不构成侵权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著名学者霍金于2004年面对世界各国著名的物理学家当众推翻了他1975年赖以成名的黑洞理论,承认黑洞并非可怕的物质“终结者”,崩溃的星球形成的黑洞其实不会吞噬和消灭一切物质,而会保留被吞噬物体的些微痕迹,最后以残破的形式“吐”出来。该案例最突出地反应了一名合格的学者应具备的()。

    • A、诚信品行
    • B、严谨作风
    • C、科学方法
    • D、责任意识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小王一天收到某出版社寄来一封信,称其在某刊物上发表的一篇文章被该社收入已出版的文集中,特寄100元稿费,并致谢意。请问小王是否可以告出版社侵权?


    正确答案: 小王可以告出版社侵权。

  • 第19题:

    做一名合格的科技工作者包括以下素质()

    • A、诚信品行、严谨作风、科学方法、责任意识、人文素养
    • B、诚信品行、严谨作风、科学方法、责任意识
    • C、诚信品行、严谨作风、责任意识、人文素养
    • D、诚信品行、严谨作风、科学方法、人文素养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问答题
    李某因患“易性癖”做了变性手术。某晨报记者郝某经李某同意对其作了采访,并为李某拍了照片。后来郝某将采访后写的文章以李某的真实姓名发表在该晨报上,并配发了为李某拍摄的照片。文章见报后,郝某又将此文投到某杂志发表。此文在李某工作所在地引起轰动,李某承受不了来自各方面的舆论压力,被迫离开了该地。李某向法院起诉,称郝某文章的两次发表是对其个人隐私的大曝光,使其无法工作生活,侵害了他的名誉权。 郝某答辩称:文章所涉及的情节和事实都是真实的,谈不上侵犯名誉权。 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形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认定郝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 郝某的答辩隐含的前提是什么?

    正确答案: 郝某的答辩隐含这样一个前提:凡是育扬他人真实情况的行为都不构成名誉侵犯。
    解析: 郝某在答辩中以文章所涉及的情节和事实都是真实的为由,称自己的行为谈不上侵犯名誉权,郝某的答辩暗含这样,一个前提:凡是宣扬他人真实情况的行为都不构成名誉侵权。郝某的答辩构成这样一个三段论推理:  凡是宣扬他人真实情况的行为都不构成名誉侵权;郝某的行为是宣扬他人真实情况的行为;所以,郝某的行为不构成名誉侵权。

  • 第21题:

    多选题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侵犯著作权人身权的有(        )。
    A

    李某未经张某许可将张某十年前写给自己的信件交给某期刊社发表

    B

    王某将自己创作的散文署名“小草”投给某期刊社,期刊社登载时署了王某的真名

    C

    编辑李某在加工书稿时对书稿体例和错别字进行修改

    D

    某期刊编辑以自己给作者提供了写作思路并对文章的语言文字进行了润饰为由,在文章上加署自己的名字

    E

    某期刊编辑未经作者同意将近期报纸上的一篇文章摘编了3/5 后登在该期刊上


    正确答案: C,B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李某自学英语多年,经常做笔译练习。李某同事赵某常在报刊上发表一些文章。李某为了提高翻译水平,常将见到的文章顺手拿过来做翻译练习。一次李某将赵某在报纸上发表的一篇文章进行翻译。赵某见到李某翻译自己的文章,便提出李某这样做未经自己许可,是侵犯自己的著作权。李某辩称:自己只是做翻译练习,并不打算发表,但赵某坚持认为李某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并要求李某今后不得再翻译自己的作品。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李某是否侵犯了赵某的著作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李某没有侵犯赵某的著作权。
    赵某对自己撰写的文章依《著作权法》第2条,第9条,第11条享有著作权。一般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作品。但是《著作权法》为了有利于文化传播,对著作权人的权利作了一些限制,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合理使用制度。其中一项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属于合理使用。结合本案来看,法律规定的3个条件李某都符合。其一,必须是为了个人目的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非单位、集体或多人的使用目的,李某为提高自己的翻译水平而使用赵某的文章属于此类;其二,必须是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否则,即使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目的也属侵权,赵某的文章刊登在报纸上属已发表作品,李某用来练习符合规定;其三,必须尊重著作权人除使用、获得报酬外的其他权利,李某只是利用赵某的文章做翻译练习,无发表的打算,也未擅自行使其他权利,符合这一条件。所以,李某并未侵犯赵某的著作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某研究生将一些发表在国际刊物的学术论文进行全文翻译后,作为自己的文章在国内刊物进行再发表。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