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普通法法系的主要特点是:
(1)以英国为中心,英国普通法为基础。普通法法系的形成和发展是以英国为中心呈放射线式向世界各地传播的,英国普通法是基础,英语是传播的媒介和工具,英联邦是加强成员国之间联系和维护统一的纽带。
(2)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判例法最主要的特征是遵循先例。起初,遵循先例只是英国法院的一种惯例。后来被作为正式的原则加以确立,遂被其他普通法法系的成员所接受。19世纪末以来,制定法大量增加,地位日趋重要。但普通法法系国家的法典、法规通常在体系和结构上缺乏系统性和逻辑性;一个法典的颁布并不意味着该领域先前存在的法律失去效力;法典和法规的适用要受法官解释的限制,只有法官加以适用,它们才成为真正的法律。
(3)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普通法法系国家保留了较多的传统法律制度,在英国,往往几百年前的法律仍有效力,法官在处理案件时甚至求助于数百年前的先例。
(4)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民司法实践中,无先例可循时,法官可以创造先例;有先例的场合,法官也可通过区别的技术,对其进行扩大或限制性解释,从而发展先例中的规则。制定法的适用也要受到法官解释的限制。因此,普通法往往被称为“法官法”。
(5)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判例法与制定法并存,许多古代法律与现代法律同样有效。这主要是由于缺乏系统的分类造成的。
(6)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普通法法系更强调程序法的重要性。在中世纪英国,诉讼程序表现为以令状制为基础的诉讼形式,并形成了“无令状则无权利”原则。不同令状具有不同的实体法规则,实体法规则“隐蔽于程序法的缝隙中”,没有独立的地位。在当今英国和美国,程序法仍决定着法律的发现和适用;“正当程序”的原则得到充分的强调,许多法院判决和立法往往因违反程序要件被宣布无效。其程序法的主要特征是对抗制诉讼。
(7)重视经验和实际应用。普通法法系强调的是经验和法律的实际应用,而不是逻辑和抽象的概念和原则。在19世纪中叶以前,英、美的法学教育工作者要主不是由大学承担,而采取行会式的职业学徒制,所有的法学家都是法官或律师或具有从事司法实践经历的人。
(8)独特的概念术语和技术风格。英国法有些概念术语是由法官们在司法实践中独创的,很难为其他法系的人所理解。在制作判决的技术风格上,推理形式采用归纳法,每个判决都很长,判决以法官的个人名义分别做出,如有不同意见,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
更多“试论述普通法法系的主要特点。”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以及法律意识和法律实践的特点等因素,可以把法分为不同的法系。目前运用比较广泛的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又称作( )。

    A.普通法系、判例法系

    B.普通法系、法典法系

    C.罗马法系、法典法系

    D.罗马法系、普通法系


    正确答案:C

  • 第2题:

    判例作为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存在于:( )。

    A.普通法法系

    B.罗马法系

    C.社会主义法系

    D.罗马法系和普通法法系


    正确答案:A

    「考点」英美法系「解析」在民法法系国家,判例在法律上或理论上不被认为是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判例在法院审判中可以有重大参考作用,但只能被认为是非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在普通法法系国家,判例被认为是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即上级法院(甚至本法院)以前类似案件的判决,作为前例,对下级法院(甚至本法院)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制定法与判例法并行存在,相互作用。

  • 第3题:

    试论述普通法法系的主要特点。


    参考答案:

    普通法法系的主要特点是:
    (1)以英国为中心,英国普通法为基础。普通法法系的形成和发展是以英国为中心呈放射线式向世界各地传播的,英国普通法是基础,英语是传播的媒介和工具,英联邦是加强成员国之间联系和维护统一的纽带。
    (2)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判例法最主要的特征是遵循先例。起初,遵循先例只是英国法院的一种惯例。后来被作为正式的原则加以确立,遂被其他普通法法系的成员所接受。19世纪末以来,制定法大量增加,地位日趋重要。但普通法法系国家的法典、法规通常在体系和结构上缺乏系统性和逻辑性;一个法典的颁布并不意味着该领域先前存在的法律失去效力;法典和法规的适用要受法官解释的限制,只有法官加以适用,它们才成为真正的法律。
    (3)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普通法法系国家保留了较多的传统法律制度,在英国,往往几百年前的法律仍有效力,法官在处理案件时甚至求助于数百年前的先例。
    (4)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民司法实践中,无先例可循时,法官可以创造先例;有先例的场合,法官也可通过区别的技术,对其进行扩大或限制性解释,从而发展先例中的规则。制定法的适用也要受到法官解释的限制。因此,普通法往往被称为“法官法”。
    (5)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判例法与制定法并存,许多古代法律与现代法律同样有效。这主要是由于缺乏系统的分类造成的。
    (6)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普通法法系更强调程序法的重要性。在中世纪英国,诉讼程序表现为以令状制为基础的诉讼形式,并形成了“无令状则无权利”原则。不同令状具有不同的实体法规则,实体法规则“隐蔽于程序法的缝隙中”,没有独立的地位。在当今英国和美国,程序法仍决定着法律的发现和适用;“正当程序”的原则得到充分的强调,许多法院判决和立法往往因违反程序要件被宣布无效。其程序法的主要特征是对抗制诉讼。
    (7)重视经验和实际应用。普通法法系强调的是经验和法律的实际应用,而不是逻辑和抽象的概念和原则。在19世纪中叶以前,英、美的法学教育工作者要主不是由大学承担,而采取行会式的职业学徒制,所有的法学家都是法官或律师或具有从事司法实践经历的人。
    (8)独特的概念术语和技术风格。英国法有些概念术语是由法官们在司法实践中独创的,很难为其他法系的人所理解。在制作判决的技术风格上,推理形式采用归纳法,每个判决都很长,判决以法官的个人名义分别做出,如有不同意见,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


  • 第4题:

    :以判例作为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是( )。

    A. 罗马法系

    B. 社会主义法系

    C. 罗马法系和普通法系

    D. 普通法系


    正确答案:D
    以判例作为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是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罗马法系.又称大陆法系,以制定法作为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社会主义法系一般属于大陆法系。据此,答案为D。

  • 第5题:

    普通法系


    正确答案: 又称英美法系,是指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以普通法为基础的、与以罗马法为基础的民法法系相比较而存在的一种法律制度。

  • 第6题:

    英美法系又称()

    • A、普通法系
    • B、民法法系
    • C、罗马法系
    • D、单轨法系

    正确答案:A

  • 第7题:

    论述普通法系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以日尔曼法为历史渊源;
    (2)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3)法官对法律的发展举足轻重;
    (4)遵循先例原则和判例汇编具有重要意义;
    (5)在法律体系上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6)诉讼中心主义;
    (7)以归纳法为法律推理方法。

  • 第8题:

    大陆法系也叫做普通法系。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分析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区别?


    正确答案: (一)、大陆法系的特点是:
    1.普遍采用成文法。它在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化;
    2.法律的实施以法律条文为依据,由法官加以引证和解释。
    普通法系的特点是:
    1.采用判例法,实行“先例约束力原则”;
    2.重视程序化。
    (二)、对工业产权的认定不同。大陆法系是某些协议必须以适宜的方式经过公证或注册后方能具有强制执行力;而普通法系是只要能够提出证据证明其存在就可以认为是有约束力的。
    (三)、不可抗力的解释不同。在普通法系国家里不可抗力指的是一些自然灾害;而在大陆法系国家里指的是不仅指自然灾害,还包括不可预见的人类行为引起的干扰。

  • 第10题:

    以判例作为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是()。

    • A、普通法系
    • B、罗马法系和普通法系
    • C、罗马法系
    • D、社会主义法系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论述普通法法系的主要特点。

    正确答案: 普通法法系的主要特点是:
    (1)以英国为中心,英国普通法为基础。普通法法系的形成和发展是以英国为中心呈放射线式向世界各地传播的,英国普通法是基础,英语是传播的媒介和工具,英联邦是加强成员国之间联系和维护统一的纽带。
    (2)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判例法最主要的特征是遵循先例。起初,遵循先例只是英国法院的一种惯例。后来被作为正式的原则加以确立,遂被其他普通法法系的成员所接受。19世纪末以来,制定法大量增加,地位日趋重要。但普通法法系国家的法典、法规通常在体系和结构上缺乏系统性和逻辑性;一个法典的颁布并不意味着该领域先前存在的法律失去效力;法典和法规的适用要受法官解释的限制,只有法官加以适用,它们才成为真正的法律。
    (3)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普通法法系国家保留了较多的传统法律制度,在英国,往往几百年前的法律仍有效力,法官在处理案件时甚至求助于数百年前的先例。
    (4)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民司法实践中,无先例可循时,法官可以创造先例;有先例的场合,法官也可通过区别的技术,对其进行扩大或限制性解释,从而发展先例中的规则。制定法的适用也要受到法官解释的限制。因此,普通法往往被称为“法官法”。
    (5)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判例法与制定法并存,许多古代法律与现代法律同样有效。这主要是由于缺乏系统的分类造成的。
    (6)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普通法法系更强调程序法的重要性。在中世纪英国,诉讼程序表现为以令状制为基础的诉讼形式,并形成了“无令状则无权利”原则。不同令状具有不同的实体法规则,实体法规则“隐蔽于程序法的缝隙中”,没有独立的地位。在当今英国和美国,程序法仍决定着法律的发现和适用;“正当程序”的原则得到充分的强调,许多法院判决和立法往往因违反程序要件被宣布无效。其程序法的主要特征是对抗制诉讼。
    (7)重视经验和实际应用。普通法法系强调的是经验和法律的实际应用,而不是逻辑和抽象的概念和原则。在19世纪中叶以前,英、美的法学教育工作者要主不是由大学承担,而采取行会式的职业学徒制,所有的法学家都是法官或律师或具有从事司法实践经历的人。
    (8)独特的概念术语和技术风格。英国法有些概念术语是由法官们在司法实践中独创的,很难为其他法系的人所理解。在制作判决的技术风格上,推理形式采用归纳法,每个判决都很长,判决以法官的个人名义分别做出,如有不同意见,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以下体现20世纪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融合趋势的选项正确的是()
    A

    民法法系开始大量采用判例法的形式

    B

    普通法系不少人开始强调制定法优于判例法

    C

    普通法系也开始出现制定法,但仍强调判例法在适用中的至上地位

    D

    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已不存在明显区别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行政法是特权法,是大陆法系国家的产物,在普通法系国家没有普通法院与专门法院之分,一切案件都由普通法院管辖。因此,普通法系国家不存在所谓的行政法。()


    参考答案:错误

  • 第14题:

    目前运用比较广泛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大陆法系又叫做( )。

    A.普通法系、判例法系

    B.法典法系、判例法系

    C.普通法系、法典法系

    D.罗马法系、法典法系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


    参考答案:

    是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法律体系,主要代表是英、美国的法律,是当代主要法系之一。


  • 第16题:

    判例作为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存在于(  )。
    A.罗马法系
    B.社会主义法系
    C.罗马法系和普通法系
    D.普通法系


    答案:D
    解析:
    【精解】在罗马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中判例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只有在普通法系中判例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

  • 第17题:

    在西方各国具有重要影响的法系()。

    • A、阿拉伯法系
    • B、普通法系
    • C、罗马法系
    • D、印度法系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以及法律意识和法律实践的特点等因素,可以把法分为不同的法系。目前运用比较广泛的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又称作()。

    • A、普通法系、判例法系
    • B、普通法系、法典法系
    • C、罗马法系、法典法系
    • D、罗马法系、普通法系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大陆法系又称()

    • A、民法法系
    • B、习惯法系
    • C、判例法系
    • D、普通法系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英国法律属于()法系。

    • A、大陆法系
    • B、阿拉伯法系
    • C、普通法系
    • D、印度法系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普通法法系又称为()

    • A、罗马法系
    • B、英美法系
    • C、法典法系
    • D、民法法系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英美法系又称()
    A

    普通法系

    B

    民法法系

    C

    罗马法系

    D

    单轨法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论述普通法系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以日尔曼法为历史渊源;
    (2)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3)法官对法律的发展举足轻重;
    (4)遵循先例原则和判例汇编具有重要意义;
    (5)在法律体系上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6)诉讼中心主义;
    (7)以归纳法为法律推理方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

    民法法系的形式主要是制定法;普通法法系的判例法和制定法都是法的形式

    B

    民法法系的法的体系中,实体法和程序法界限清楚;普通法法系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往往结合在一起

    C

    民法法系有公法与私法之分;普通法法系对公法和私法的区分不明显

    D

    民法法系的司法体系比较清楚.普通法法系则不然

    E

    民法法系采用辩论制;普通法法系采用审问制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