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应当凭外汇局出具的()为C类企业办理贸易进出口付汇或开证手续,以及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第1题:
对于代理进口业务,代理方为B类企业且进口可付汇额度不足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支出登记。银行凭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办理()
第2题:
企业办理异地开证、付汇时,须凭下列()单证到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类别为“异地付汇”的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第3题:
银行办理A类企业付汇,对于按规定应先办理登记的贸易支出,银行应凭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办理()
第4题:
金融机构凭“登记类别”为“B类企业超额度”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为企业办理付汇、开证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时,无需实施()。
第5题:
金融机构在办理货物贸易B类企业付汇、开证、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当进行电子数据核查,通过监测系统扣减其对应的可收付汇额度。
第6题:
金融机构对外汇局“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中B类企业进行贸易收支审核时,应注意()。
第7题:
未凭登记表为C类企业办理收付汇
未凭登记表为B类企业办理超额度收付汇
未凭登记表为B类企业办理额度内收付汇
超登记表登记金额收付汇
为不在名录企业办理收付汇
第8题:
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均需进行电子数据核查
直接凭外汇局出具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为B类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B类企业超过外汇局核定可收、付汇额度的,凭外汇局出具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为其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必须通过外汇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签注《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使用情况
第9题:
企业贸易外汇收入应当先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
A类企业完成国际收支申报后方可结汇或划转
经办行通过监测系统扣减企业对应的可收汇额度后,为B类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超过出口可收汇额度的,凭外汇局出具的《货物贸易外汇登记表》办理收结汇
C类企业凭外汇局出具的《货物贸易外汇登记表》办理收结汇
第10题:
付汇
开证
出口贸易融资放款
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超过可付汇额度的贸易外汇付汇
超比例或超期限转口贸易支出
转口贸易项下付汇、开证
90天以上延期收付款
第13题:
C类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支付或开证手续前,应当持书面申请(说明需登记的事项和具体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银行需凭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办理贸易外汇支付业务()
第14题:
银行为B类企业办理付汇,对于电子数据核查超过可付汇额度的支出或按规定应先办理登记的贸易支出,银行应凭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办理()
第15题:
金融机构为B类企业办理()项下付汇、开证或待核查账户结汇或划出手续时,无需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第16题:
B类企业可付汇额度不足的,金融机构应凭外汇局出具的《登记表》办理付汇或开证手续,同时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第17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金融机构应当对其贸易收支进行以下哪项操作()
第18题:
一般贸易
退汇
转口贸易
转卖业务
第19题:
加盖企业公章的备案申请函
进口合同
代理协议(委托代理项下)
外汇局规定的单据
第20题:
对
错
第21题:
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
B类企业超可收、付汇额度的贸易外汇收支;
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出金额超过相应支出金额20%(不含)的;
外汇局认定其他需要登记的业务。
第22题:
审核合同、发票后办理收付汇
审核外汇局出具的《登记表》后办理收付汇
审核合同、发票并进行电子数据核查后办理收付汇
审核外汇局出具的《登记表》并进行电子数据核查后办理收付汇
第23题:
必须审核企业是否在名录中,并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与分类状态
对企业提交的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对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要进行电子数据核查
对于C类企业超过外汇局核定可收、付汇额度的,要凭外汇局出具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为其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