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金世宗完颜雍确定"议贤"的条件是()A、因他人犯罪而缘做的B、犯公罪,即因公罪无私曲者C、有大贤德者D、恪尽职守,夙夜在公者”相关问题
  • 第1题:

    有配偶者重婚即构成重婚罪,但犯重婚罪的人不一定都有配偶者。()


    参考答案:错误

  • 第2题:

    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唐律疏议》日:“私曲相须,公事与夺,情无私曲,虽违法式,是为公坐……、私罪,谓不缘公事私自犯者。虽缘公事,意涉阿曲,亦同私。”


    正确答案:
    (1)这段话是唐律中关于公罪和私罪划分的原则。所谓“公罪”,多是因公务上的关系丽犯的罪,一般是由官吏的过失行为构成的。所谓“私罪”,主要有两种:一是和公事根本无关而违法犯罪的;二是利用职权而贪赃枉法或牟取私利的,虽与公事有关,也以私罪论处。所以,私罪均由官吏的故意行为所构成。
    (2)唐律之所以区分公罪和私罪,是为了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判处刑罚。其基本原则是犯私罪者从重,犯公罪者减轻。
    (3)唐律之所以要对公罪从轻处罚,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封建官吏在执行职务时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以加强封建国家机关的统治效能。

  • 第3题:

    下列关于唐律中公罪和私罪说法正确的是?


    A.缘公事致罪就是公罪

    B.“公罪”处刑从重

    C.“私罪”处刑从轻

    D.不缘公事,私自犯者是私罪

    答案:D
    解析:
    唐律规定官吏"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为"公罪";"不缘公事,私自犯者",或"虽缘公事,意涉阿曲"的为"私罪"。"公罪"处刑从轻,"私罪"处刑从重。

  • 第4题:

    《唐律疏议·名例》中说:“诸八议者,犯死罪者,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德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请就此予以分析。


    答案:
    解析:
    (1)这段话说明的是唐代封建贵族官员在法律上“议”、“当”的特权。
    (2)“议”即“八议”,也就是对八种特权人物犯罪实行优待的法律规定。但犯“十恶”大罪的,不用此律。“当”即“官当”,也就是允许以官爵当徒罪,一般公罪比私罪加当徒一年。
    (3)“八议”、“官当”的刑罚原则源于儒家的“礼有等差”的思想,是儒家思想在传统法律中的集中体现。中国传统法律将传统伦理道德与法律相融合,实现礼与法的统一,“礼法合一”。
    (4)表明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具有身份法与伦理法的特征,对官僚贵族的特殊法律保护集中体现了法律中的等级身份性质。

  • 第5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犯罪已发及已配而更为罪者,各重其罪”;“已发者,谓已被告言;及已配者,谓犯徒已配,而更为笞罪以上者,各重其后之事而累科之。”规定的是( )

    A.累犯
    B.共同犯罪
    C.自首
    D.立功

    答案:A
    解析:
    唐律刑法适用上规定了累犯加重原则。

  • 第6题: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

    • A、行为犯
    • B、结果犯
    • C、行为人实施完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即构成既遂
    • D、被组织者在行为人的组织下偷越国(边)境成功,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即构成既遂

    正确答案:A,C

  • 第7题: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或()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


    正确答案:方法行为;结果行为

  • 第8题:

    应自杀者的要求,协助自杀者实现自杀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
    • B、故意杀人罪的从犯
    • C、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
    •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

  • 第9题:

    下列人员,构成毒品再犯的是()。

    • A、张某,因毒品犯罪被判过刑,又犯走私毒品罪
    • B、王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刑满释放之后又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 C、李某,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在假释期间又犯强迫他人吸毒罪
    • D、赵某,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过刑,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引诱他人吸毒罪

    正确答案:B,C

  • 第10题:

    多选题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
    A

    行为犯

    B

    结果犯

    C

    行为人实施完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即构成既遂

    D

    被组织者在行为人的组织下偷越国(边)境成功,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即构成既遂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有配偶者重婚即构成重婚罪,但犯重婚罪的人不一定都是有配偶者。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应自杀者的要求,协助自杀者实现自杀的行为构成()
    A

    故意杀人罪

    B

    故意杀人罪的从犯

    C

    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唐朝刑罚适用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公罪从重,私罪从轻

    B.类推制度就是指“轻其所轻,重其所重”

    C.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

    D.共同犯罪,刑不累加


    正确答案:CD
    解析:考查要点是唐朝的刑罚适用原则。唐律规定:“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的行为为公罪,即官吏囚公事而犯的罪。对“不缘公事,私自犯者”,或者“虽缘公事,意涉阿曲”的行为定为“私罪”,即官吏因私事或者假公济私而犯的罪。公罪从轻惩处,私罪从重惩处。可见,A项表述错误。《店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者,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这就是有关类推制度的规定,该规定称为“轻重相举”或者“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轻其所轻,重其所重”是指在有违伦常教化犯罪处刑上明显偏轻;而对于直接危害封建统治、封建君主的犯罪,处刑都普遍加重。这是明朝的刑罚适用原则。注意:不要把“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混淆记忆成“轻其所轻,重其所重”,可见,B项表述错误。按照唐律规定,犯“十恶”者,不在议、请,减、赎之列,即“十恶”大罪不适用“八议”,因此,C项表述正确。唐朝对于共同犯罪,采取“以重者论”的原则,即采取重罪吸收轻罪、刑不累加的处断原则,因此,D项表述正确。

  • 第14题:

    下列有关唐代公、私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缘公事致罪”就是公罪
    B、“不缘公事私自犯者”属于私罪
    C、公罪从重处罚,适用“官当”时,一个官职对公罪比私罪少当一年徒刑
    D、这种划分和秦代将犯罪划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原理基本相同

    答案:B
    解析:
    (1)唐律区分公、私罪的原则。唐律规定公罪从轻,私罪从重。所谓公罪是指“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即在执行公务中,由于公务上的关系造成某些失误或差错,而不是为了追求私利而犯罪。所谓私罪包括两种:一种是指“不缘公事私自犯者”,即所犯之罪与公事无关。另一种是指“虽缘公事,意涉阿曲”的犯罪,即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如受人嘱托,枉法裁判等,虽因公事,也以私罪论处。适用官当时,也要区分公罪和私罪,犯公罪者可以多当1年徒刑。唐律之所以要区分公罪与私罪,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各级官吏执行公务、行使职权的积极性,以便提高国家的统治效能;同时,防止某些官吏假公济私,以权谋私,保证法制的统一。因此,A、C项错误,B项正确。(2)秦律中的“公室告”与“非公室告”。秦律把杀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犯罪称为“公室告”,官府对此必须受理。但是,秦律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对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子女强行告诉的,还要给予处罚。与此同时,提倡官吏主动纠举罪犯,同时鼓励罪犯投案自首,用以减少官府侦缉与追捕的困难。可见秦律是根据告诉权的不同,将犯罪分为“公室告”犯罪和“非公室告”两类。而唐律公、私罪是对官吏犯罪所做的分类,依据的原则明显不同。D项错误。

  • 第15题: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其轻罪虽发,因首重罪者,免其重罪;即因问所劾之罪而别言余罪者,亦如之……即自首不实及不尽者,以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死者,听减一等。其知人欲告及亡叛而自首者,减罪二等坐之;即亡叛者,虽不自首,能还归本所者,亦同。其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即事发逃亡,若越度关及奸,并私习天文者,并不在自首之例。”


    答案:
    解析:
    (1)这段文字反映了唐朝的自首原则。自首制度在秦汉时期就已经存在,唐朝继承了历代自首减免刑罚的原则,并使之进一步完备。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凡是犯罪未被告发而自首的,免其罪。因轻罪被告发而自首其重罪的,免其重罪;因此罪被审而另言别罪的,免其别罪……自首不真实或者不彻底的,按照其所隐瞒的罪行和情节处刑;但是应当处死刑的,减刑一等。知道他人将要告发,或者同伙亡叛将要案发而自首的,减刑二等;亡叛的虽未自首,但是能够返回当初亡叛之处的,减罪二等。但是对于杀伤他人、不能返还原物、案发后逃亡、无公文过关以及强奸和私自研习天文的,不在自首范围。
    (3)唐律关于自首及其处断原则的法律规定,意在巩固封建统治,稳定社会秩序,以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
    (4)唐律关于自首原则无比详尽的规定,不仅表明唐朝刑法适用原则的重大发展和法律的完善,也说明了唐朝用刑持平和立法技术的高超。

  • 第16题: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犯罪已发及已配而更为罪者,各重其事”。“诸盗经断后,仍更行盗,前后三犯徒者,流二千里,三犯流者绞。”


    答案:
    解析:
    (1)该段文字反映的是唐朝关于更犯或累犯加重原则。唐律所称累犯,即是更犯,是指在犯罪已被告发、审判和刑罚执行期间重新犯罪的情形。
    (2)该段文字的含义是:犯罪已被立案起诉或判决执行,又犯笞刑以上新罪,将前后所犯罪行累计,数罪并罚;凡是盗罪经决断后,仍然继续行盗,如果前后三次所犯之罪均应处徒刑的,就不以其中的一个重罪处罚,而是处以上一种刑罚的流刑二千里。如果前后三次所犯三罪均应处流刑的,则处绞刑。
    (3)唐朝法律所指的累犯,是指盗犯,且是指三次以上犯徒罪或流罪而言。因其多次犯罪,屡教不改,危害很大,故唐律采用累犯加重处罚。唐朝法律对于累犯之所以作出详细的规定,反映了唐朝统治阶级对于盗罪的高度重视。盗罪,对于历代封建王朝来说,危害都是很大的,因为盗罪会动摇封建统治的根基,这也是历代王朝对盗罪严加防范的主要原因。
    (4)但是,在唐朝以前,还没有像唐律这样对盗罪作出详尽的规定,并且把该罪的处罚上升为一项刑罚的适用原则,的确说明了唐律高超的立法技术。

  • 第17题:

    请说明下面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的固有特点的角度进行评析。
    "诸八议者,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 下,减一等。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


    答案:
    解析:
    [详解]
    八议是指封建贵族官僚中的八种人犯罪后,须“议其所犯”,对他们所犯罪行实行减 免刑罚的制度,表现出封建特权法律思想的鲜明特征。“八议”制度源于西周的“八 辟之议”的主张,曹魏时期“八议”正式人律,形成“八议之制”。根据《唐律疏 议?名例》中“八议”条的注疏,享有这一特权的人包括:(1)议亲,即皇亲国戚, 包括皇帝祖免以上亲,太皇太后、皇太后總麻以上亲,皇后小功以上亲。(2)议故, 即皇帝的亲密故旧。(3)议贤,即“德行”可供人效法的贤人君子。(4)议能,即具有杰出军事、政治才能的人。(5)议功,即对国家有卓越功勋的人。(6)议贵,即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以及有一品爵位的人。(7)议勤,即为国家服务极其勤劳的人。(8)议宾,即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凡属以上这八种人,犯死罪时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理,必须将其犯罪事实及应享受特权的理由上报皇帝,由皇帝交朝臣“集 议”后,由皇帝作出裁决,一般均可免除死罪;若犯流以下的罪,则可直接减一等处罚。但是犯“十恶”者不得适用八议的规定。
    官当,指凡议、请、减以下的官员,犯徒以下罪,若是私罪,五品以上,一官可抵徒 刑二年,五品以下九品以上,一官可抵徒刑一年;若是公罪,则各可多当徒刑一年。 唐律还规定,凡一人有多种官爵的,可以先以高者当,再以低者及历任官当。“若罪小官大,罪轻不尽其官,则可留官收赎;若罪大官小,官不尽其罪,余罪亦可收赎。” 因官当而免官者,一年以后仍可降一级任用。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唐律中规定的这一整套办法,已将各级官僚贵族的特权上升为 系统、规范而详密的法律制度,办法多种多样,使得不同等级的贵族官僚犯罪时,均 可通过适用相应的法律条文来逃脱或减轻法律对自己的制裁。这就是中国传统封建法制的“身份法”特点。其源于儒家所倡导的“礼有差等、贵贱不愆”的思想,是封建伦理道德与国家统治力量的结合。

  • 第18题: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关于此句下面的解释或说明比较恰当的有()。

    • A、此句大意是:看见贤德的人就要想着向他看齐,看见不贤德的人就要自己在内心做自我反省而引以为戒。
    • B、此句中的“贤”:指贤德者,德才兼备的人。
    • C、此句中“思齐”:指想与贤人看齐,即见到德才兼备的人就要向他看齐。
    • D、此句是老子名言。

    正确答案:A,B

  • 第19题:

    有配偶者重婚即构成重婚罪,但犯重婚罪的人不一定都是有配偶者。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对“议亲”“议贤”制度重新作了解释和规定,抑制了女真贵族和外戚的势力。

    • A、完颜阿骨打
    • B、完颜雍
    • C、金世宗
    • D、耶律楚材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多选题
    依照《唐律疏议》,“同居相为隐”原则在适用中的例外情况有()
    A

    犯谋反罪者

    B

    犯谋叛罪者

    C

    犯杀人罪者

    D

    犯盗窃罪者

    E

    犯谋大逆罪者


    正确答案: E,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填空题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或()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

    正确答案: 方法行为,结果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唐律中公罪和私罪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真题]
    A

    缘公事致罪就是公罪

    B

    公罪处刑从重

    C

    私罪处刑从轻

    D

    不缘公事,私自犯者是私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唐律规定公罪从轻私罪从重。所谓公罪是指“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即在执行公务中,由于公务上的关系造成某些失误或差错,而不是为了追求私利而犯罪,如“擅赋敛”而无私人获利者,处罚从轻。所谓私罪包括两种:一种是指“不缘公事私自犯者”,即所犯之罪与公事无关,如盗窃、强奸。另一种是指“虽缘公事,意涉阿曲”的犯罪,即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如受人嘱托、枉法裁判;虽因公事,也以私罪论处。适用官当时,也要区分公罪和私罪,犯公罪者可以多当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