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试述沈家本的资产阶级法治主张及其意义。”相关问题
  • 第1题:

    清末主张“平恕”为审断之本的思想家是()

    A.沈家本

    B.张之洞

    C.李鸿章

    D.梁启超


    参考答案:A

  • 第2题:

    下列有关沈家本修律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沈家本主持了清末大部分商事法律的修订

    B.沈家本主持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

    C.沈家本在修律过程中强调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刑法原则

    D.沈家本企图通过修律活动收回治外法权


    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要点是沈家本对修律活动所作的贡献。清末修律始终与沈家本息息相关。沈家本从任刑部补官以来,专攻法律之学。历任山西按察使、刑部左侍郎、大理寺正卿、刑部右侍郎、修订法律大臣等职。沈家本精通中国古代法律,对西方法律的研究也有很深的造诣,他批判总结古今中外法律,是一位具有强烈爱国主义思想的开明官僚。在沈家本主持下,清末对我国的法律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不过需要注意,沈家本并没有参与大多数商事法律的修订,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清末修律的重点是对刑律的修订,在沈家本的主持下,清末制定了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大清新刑律》,可见,B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沈家本在修律过程中,根据西方“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资产阶级刑法原则,反对比附断案,在他起草的新刑律时强调:“旧律之宜变通者,厥有五端”,其中之一就是“删除比附”,可见,C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沈家本修律过程中,英国曾经保证,如果清末实施修律,英国将放弃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沈家本依此力图通过修订法律收回治外法权,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可见,D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当然,张之洞对于沈家本的这种看法持怀疑态度。张之洞指出:西方列强专视国家兵力之强弱,船坚炮利,试图通过修律收回治外法权是不可能的。平心而论,张之洞的看法不无可取之处,但是,这并不能否认清末修律的重要意义。

  • 第3题:

    在中国近代,主张兼重法治与人治的学者是()。

    A沈家本

    B张之洞

    C章太炎

    D劳乃宣


    A

  • 第4题:

    清末主张“平恕”为审断之本的思想家是()

    • A、沈家本
    • B、张之洞
    • C、李鸿章
    • D、梁启超

    正确答案:A

  • 第5题:

    在中国近代,主张兼重法治与人治的学者是沈家本。


    正确答案:正确

  • 第6题:

    明清之际,主张“严以治吏”、“宽以养民”的思想家是()

    • A、黄遵素
    • B、王夫之
    • C、顾炎武
    • D、沈家本

    正确答案:B

  • 第7题:

    判断题
    在中国近代,主张兼重法治与人治的学者是沈家本。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沈家本“会通中西”的修律主张。

    正确答案: (1)将儒家的德主刑辅思想与资产阶级法治揉合在一起论证法的性质和作用。主张以法治国、治民。认识到只有法度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2)执法原则。主张在适用法律时应贯彻统一、平等原则。抨击传统中国法律适用上的特权现象,引进西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原则,提出旗人汉人“一体同科”的主张。另外,从仁恕之心出发,沈家本还提出用法从宽思想,反对严刑重罚。认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已“日趋于轻”,中国应顺应世界潮流,改重为轻。这种轻刑思想较之封建重刑主义思想,是一大历史进步。
    (3)注重法律人才的培养。他认为,只有公正贤良的执法者,才能更好地执行法律。“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主张所有国家官吏,“皆宜知法”,尤其司法官吏,更应具有专门知识,方能胜任自己职责。为此,他设置律学博士,传授法学,又奏请清政府成立法律学堂,并从外国聘请法学家,培养法律人才。
    (4)重视法理学的研究和宣传。认为法学的盛衰与政治息息相关:政治决定法律,法学盛,政未必盛,但法学衰,政则必衰。这一主张对法学的发展起促进作用。总之,“会通中西”的思想具有一定的民主科学性和人民性,具有近代资产阶级法律与法学的进步思想性质,是中国法律思想史的一份宝贵的学术遗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沈家本“会通中外”的法律思想的主张。

    正确答案: (1)实行资产阶级法治主义。他认为实行资产阶级的法治主义,“举全国之精神,胥贯注于法律之内”,就能使国家强盛。他论述资产阶级法治主义的内容甚多,而且还夹杂着儒家的德主刑辅思想。①论法的性质和作用。沈家本沿袭先秦法家的说法,来阐释法的概念。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是衡量天下万事万物的一种客观标准。法律的性质和意义和儒家的民本思想是一致的,“用甚重而其义至精”。法律的作用在于治民和治国。他的思想己经超过了历史上法家法学家所能达到境界。②法随时变,“会通中外”。沈家本认为,法律应该随着古今形势的不同,而为之损益,不能简单袭用。③法须统一、平等。沈家本针对清末制定新律之后,旧律并未废除,新旧参差,轻重互异,提出断罪之律必须统一的主张。④教化为先,以刑辅之。沈家本继承了儒家的法律和教育相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并结合世界发展的潮流,阐明了法律乃道德教化之辅的思想。
    (2)“平恕”为审断之本。沈家本认为法律要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关键在于用法“平恕”,执法“得中”。他用度量衡的客观、公正性比喻用法必须公平。要想做到公平执法,需要有仁恕之心。从这种仁恕之心出发,沈家本还深入研究了中外的刑法制度,提出了反对严刑重罚、用法从宽的思想。他认为要做到公平执法,必须依法断罪,反对比附。在由他主持制订的《大清新刑律》中明确规定:“法律无正条者,不问何种行为不为罪”,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废除比附援引旧制,功不可没。
    (3)“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沈家本深深懂得,有了好的法律,还要有好的执法人,才能推行资产阶级法治。他指出用人之法在于:一所有国家官吏,都应知法;二司法官吏应具有专门学识,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三设置律学博士,教授法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沈家本的资产阶级法治主张及其意义。

    正确答案: 沈家本既是清王朝中力图“变法自强”的谋臣,又是近代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在考订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和法学文献的同时,还热心探索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他认为,实行资产阶级的法治主义,就能使国家强盛。他论述资产阶级法治主义的内容甚多,而且还夹杂着儒家的德主刑辅思想:
    (一)论法的性质和作用
    沈家本认为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是衡量天下万事万物的一种客观标准。同时也认为法律是人民生命所系的大事,决不可等闲视之。他认为,法律的作用在于治民和治国。
    (二)法随时变,“会通中外”
    沈家本认为,法律应该随着古今形势的不同,而为之损益,不能简单袭用。
    (三)法须统一、平等
    沈家本针对清末制定新律之后,旧律并未废除,新旧参差,轻重互异,提出断罪之律必须统一的主张。在适用法律时也必须贯彻统一、平等的原则。
    (四)教化为先,以刑辅之
    沈家本继承了儒家的法律与教育相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并结合世界发展的潮流,阐明了法律乃道德教化之辅的思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沈家本实行资产阶级法治主义的法律思想

    正确答案: 沈家本论述资产阶级法治主义的内容甚多,而且还夹杂着儒家的德主刑辅思想,但最主要的是下面四点:
    1、论法的性质和作用沈家本是沿袭先秦法家的观点来解释法的概念。他说:“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也。”至于法的作用,沈家本认为,法律的作用在于治民和治国。他说:“为政之道,首在立法以典民。”他是极力主张以法治民的。他认为,历史上许多国家的兴衰同其法度的好坏有密切关系,只有“朝政明,而法度立”;也只有法度立,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世未有无法之国而能长治久安者也”。尽管由于时代的局限,沈家本还不能揭示法律的阶级本质,但是,他的思想已经超过历史上封建法学家所能达到的境界。
    2、法随时变,“会通中外”沈家本认为,法律应该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加以补充和修改,不能因循守旧。而且,目前我国介于列强之间,迫于列强的压力,想守也守不住。
    3、法须统一、平等沈家本针对清末制定新律之后,旧律并未废除,新旧参差不齐,对同一种行为的处罚,新律和旧律规定不一,提出了断罪之律必须统一的主张。“犯罪不论新旧,断罪自当一律,不得再有参差。”这是“法须统一”。此外,在适用法律时也必须贯彻统一、平等的原则。沈家本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资产阶级法制原则出发,针对旗人在刑法上的特权,提出应该打破良贱界限,旗人和汉人“一体同科”。
    4、教化为先,以刑辅之沈家本继承了儒家的法律与教育相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并结合世界发展的潮流,阐明了法律乃道德教化之辅思想。他在总结中外法制的经验时,得出了这样的结论:立法、司法都离不开道德教化;只有十分注重道德教化,做到情法两尽,法律才能发挥它应有的社会作用。单纯依靠法律的威慑和镇压,只能是南辕北辙。在他看来,情理二字是新旧法学的共同核心,所以,他认为资产阶级新法学的要旨已经包含在封建旧法学之中了。显然,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资产阶级新法学是以资产阶级民主、自由为基础的法学,它和封建专制时代的旧法学的性质截然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清末法学家沈家本有关实行“资产阶级法治主义”的主要论述。

    正确答案: 沈家本论述资产阶级法治主义的内容甚多,而且还夹杂着儒家的德主刑辅思想。主要表现在:
    (1)论法的性质和作用。沈家本认为,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是衡量天下万物的一种客观标准。但他在阐释法律的性质和意义时,又把它和儒家的民本思想揉和在一起。在沈家本来看,法律的作用在于治民和治国。
    (2)法随时变,“会通中外”。沈家本认为,法律应该随着古今形势的不同而为之损益,不能简单袭用。
    (3)法须统一、平等:沈家本针对清末制定新律之后,旧律并末废除,新旧参差,轻重互异,提出断罪之律必须统一的主张。此外,他还主张打破良贱界限,废除买卖奴婢的制度。
    (4)教化为先,以刑辅之:沈家本继承了儒家的法律与教育相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并结合世界发展的潮流,阐明了法律乃道德教化之辅的思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试述沈家本的资产阶级法治主张及其意义。


    参考答案:

    沈家本既是清王朝中力图“变法自强”的谋臣,又是近代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在考订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和法学文献的同时,还热心探索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他认为,实行资产阶级的法治主义,就能使国家强盛。他论述资产阶级法治主义的内容甚多,而且还夹杂着儒家的德主刑辅思想:
    (一)论法的性质和作用
    沈家本认为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是衡量天下万事万物的一种客观标准。同时也认为法律是人民生命所系的大事,决不可等闲视之。他认为,法律的作用在于治民和治国。
    (二)法随时变,“会通中外”
    沈家本认为,法律应该随着古今形势的不同,而为之损益,不能简单袭用。
    (三)法须统一、平等
    沈家本针对清末制定新律之后,旧律并未废除,新旧参差,轻重互异,提出断罪之律必须统一的主张。在适用法律时也必须贯彻统一、平等的原则。
    (四)教化为先,以刑辅之
    沈家本继承了儒家的法律与教育相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并结合世界发展的潮流,阐明了法律乃道德教化之辅的思想。


  • 第14题:

    简述沈家本“会通中西”的修律主张。
    (1)将儒家的德主刑辅思想与资产阶级法治揉合在一起论证法的性质和作用。主张以法治国、治民。认识到只有法度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2)执法原则。主张在适用法律时应贯彻统一、平等原则。抨击传统中国法律适用上的特权现象,引进西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原则,提出旗人汉人“一体同科”的主张。另外,从仁恕之心出发,沈家本还提出用法从宽思想,反对严刑重罚。认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已“日趋于轻”,中国应顺应世界潮流,改重为轻。这种轻刑思想较之封建重刑主义思想,是一大历史进步。
    (3)注重法律人才的培养。他认为,只有公正贤良的执法者,才能更好地执行法律。“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主张所有国家官吏,“皆宜知法”,尤其司法官吏,更应具有专门知识,方能胜任自己职责。为此,他设置律学博士,传授法学,又奏请清政府成立法律学堂,并从外国聘请法学家,培养法律人才。
    (4)重视法理学的研究和宣传。认为法学的盛衰与政治息息相关:政治决定法律,法学盛,政未必盛,但法学衰,政则必衰。这一主张对法学的发展起促进作用。总之,“会通中西”的思想具有一定的民主科学性和人民性,具有近代资产阶级法律与法学的进步思想性质,是中国法律思想史的一份宝贵的学术遗产。

  • 第15题:

    在中国近代,主张兼重法治与人治的学者是沈家本。

    A

    B



  • 第16题:

    沈家本实行资产阶级法治主义的法律思想


    正确答案: 沈家本论述资产阶级法治主义的内容甚多,而且还夹杂着儒家的德主刑辅思想,但最主要的是下面四点:
    1、论法的性质和作用沈家本是沿袭先秦法家的观点来解释法的概念。他说:“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也。”至于法的作用,沈家本认为,法律的作用在于治民和治国。他说:“为政之道,首在立法以典民。”他是极力主张以法治民的。他认为,历史上许多国家的兴衰同其法度的好坏有密切关系,只有“朝政明,而法度立”;也只有法度立,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世未有无法之国而能长治久安者也”。尽管由于时代的局限,沈家本还不能揭示法律的阶级本质,但是,他的思想已经超过历史上封建法学家所能达到的境界。
    2、法随时变,“会通中外”沈家本认为,法律应该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加以补充和修改,不能因循守旧。而且,目前我国介于列强之间,迫于列强的压力,想守也守不住。
    3、法须统一、平等沈家本针对清末制定新律之后,旧律并未废除,新旧参差不齐,对同一种行为的处罚,新律和旧律规定不一,提出了断罪之律必须统一的主张。“犯罪不论新旧,断罪自当一律,不得再有参差。”这是“法须统一”。此外,在适用法律时也必须贯彻统一、平等的原则。沈家本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资产阶级法制原则出发,针对旗人在刑法上的特权,提出应该打破良贱界限,旗人和汉人“一体同科”。
    4、教化为先,以刑辅之沈家本继承了儒家的法律与教育相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并结合世界发展的潮流,阐明了法律乃道德教化之辅思想。他在总结中外法制的经验时,得出了这样的结论:立法、司法都离不开道德教化;只有十分注重道德教化,做到情法两尽,法律才能发挥它应有的社会作用。单纯依靠法律的威慑和镇压,只能是南辕北辙。在他看来,情理二字是新旧法学的共同核心,所以,他认为资产阶级新法学的要旨已经包含在封建旧法学之中了。显然,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资产阶级新法学是以资产阶级民主、自由为基础的法学,它和封建专制时代的旧法学的性质截然不同。

  • 第17题:

    清末主张变法,提出“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的思想家是()

    • A、谭嗣同
    • B、沈家本
    • C、张之洞
    • D、梁启超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试述李梦阳文学主张及其意义。


    正确答案:他文学主张一个重要前提是反对宋代从理学到文学的所有文化,大力推崇具有新鲜活力的民间歌谣,为公安派文学“性灵说”的先声。

  • 第19题:

    问答题
    谈谈孙中山建设资产阶级法治国家的主张及其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 建立法制国家的主张的主要内容是:由国家制定法律,以保证民主制度;以法律形式规定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司法独立;孙中山的法律思想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法律思想与近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具有重大进步意义,理论相对来说是成熟与完善的。
    一、孙中山的法律思想。孙中山是近代著名的资产阶级革命家。他的法律思想具有反封建性、民主性、民族性、反帝性的特点,其具体表现如下。第一,三民主义的立法指导思想。
    1905年,孙中山在日本东京建立了同盟会,这就是国民党的前身。在同盟会的政治纲领中,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政治主张。后来,孙中山又将它解释为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合称为三民主义,它有新旧之分。
    第二,自由、平等、博爱的法律观
    这个法律观的核心有二点。
    一是批判清朝封建专制的法制。主要是指责专制法律的专横与野蛮、残酷。在这种法制统治下人民没有发言权,司法官吏在案件的审断上,采用主观臆断,人民无处申冤,在刑事案中,对犯罪嫌采用酷刑拷打,逼取口供,在人权上公开现实不平等等。在这里,孙中山要求用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的人权原则,取代封建专治法制。二是主张建设资产阶级的法治国家。他首先认为,民主政治要靠法律来保证,并由法律来规定国家权利的分配,而规定这个国家权利分配的法律,应由国会来制定,实际上是要求国会要有制定宪法的权力。其次认为,要用法律来规定和保障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如选举、集会、结社、出版、言论、诉讼,要以法律来确定男女平等等。他还指出,国民是中华民国的主体,总统,官员都是人民的公仆。他的这些观点,实际上是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体现,虽说孙中山的民主政治原则没有得到实现,但他的这些论述是我国法律思想的宝贵财富。
    第三,五权宪法的权能分治学说
    五权宪法是孙中山独特的宪法思想,是他民权主义的主要内容,其目的是保证人民主权和直接民权。它的核心是将政经与治分开,由人民掌握政权,政府实行治权。这里的政权包括: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治权有: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考试权、监察权,五权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制约。他认为民权的体现机构是国民大会,它行使中央统治权,享有对中央政府官员的选举、罢免和法律的创制、表决权。这有些类似于我们现在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五权宪法是孙中山从西方的“三权分立”政治制度中分割出来的一种政体,即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再分出监察权的考试权,实质上并没有什么创新。他这样分的目的是为了体现直接民权,以实现他所希望的“民有、民治、民亨”的三民主义的国家理想。但由于他的设想脱离了实际,超越了现实,所以,他的规划也不可能得到实现。
    总之,孙中山的法律思想是在融合了中西法律学说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一笔丰富的近代法律思想的宝贵遗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沈家本“法贵得人”的主张

    正确答案: 沈家本认为“善法”和法的执法之人是实行法治的重要条件。他指出,如果执法者选用恰当,即使法令较严也能在执法中体现仁义的精神。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善,即使法令宽缓也会造成不好的结果。为此,他提出了“法贵得人”的主张,具体方法是:
    (1)所有国家官吏,上至中枢长官,下至百里长吏,皆宜知法。
    (2)司法官吏应具有专门知识。
    (3)设置律学博士教授法学;设置培养法学人才的专门学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在中国近代,主张兼重法治与人治的学者是()。
    A

    沈家本

    B

    张之洞

    C

    章太炎

    D

    劳乃宣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述李梦阳文学主张及其意义。

    正确答案: 他文学主张一个重要前提是反对宋代从理学到文学的所有文化,大力推崇具有新鲜活力的民间歌谣,为公安派文学“性灵说”的先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清末主张“平恕”为审断之本的思想家是()
    A

    沈家本

    B

    张之洞

    C

    李鸿章

    D

    梁启超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保网叉郑哈绒而.试论沈家本的资产阶级法治主义的内容指恰然翠优础干较盒碑羞配突。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