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维尼最具风格的法律理论是()。A、关于法律本质的论述B、关于法律发展阶段的论述C、关于法律制度的论述D、关于法典编纂的论述

题目

萨维尼最具风格的法律理论是()。

  • A、关于法律本质的论述
  • B、关于法律发展阶段的论述
  • C、关于法律制度的论述
  • D、关于法典编纂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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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杜威关于教育本质问题的论述:


    参考答案:

    阐述杜威关于“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经验的改造或改组”的具体内容。


  • 第2题:

    简述科尔伯格关于道德发展阶段的论述。


    答案:
    解析:
    科尔伯格提出儿童道德认知发展存在三个水平、六个阶段:(1)前习俗水平这一水平的儿童的道德判断着眼于人物行为的具体结果和自身的利害关系。包括两个阶段: ①服从与惩罚的道德取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以惩罚与服从为导向,由于害怕惩罚而盲目服从成人或权威。道德判断的根据是是否受到惩罚,缺乏是非善恶的观念。 ②相对功利的道德取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对行为好坏的评价首先是看能否满足自己的需要,有时也包括是否符合别人的需要,稍稍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把这种关系看成类似买卖的关系,认为有利益的就是好的。(2)习俗水平这一水平的儿童的特点是:能了解、认识社会行为规范,意识到人的行为要符合社会舆论的希望和规范的要求,并遵守、执行这些规范。包括两个阶段:①人际和谐(或好孩子)的道德取向阶段:此阶段的儿童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导向,对道德行为的评价标准是看是否被人喜欢、是否对别人有帮助、是否会受到赞扬。为了赢得别人的赞同,当个好孩子,就应当遵守规则。②维护权威或秩序的道德取向阶段:此阶段的儿童以服从权威为导向,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守法。(3)后习俗水平该水平特点是:道德判断超出世俗的法律与权威的标准,而以普遍的道德原则和良心为行为的基本依据。包括两个阶段:①社会契约的道德取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认识到法律、社会道德准则仅仅是一种社会契约,是大家商定的,是可以改变的。一般他们不违反法律和道德准则,但不用单一的规则去评价人的行为,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②普遍原则的道德取向阶段:此阶段的个体判断是非不受外在的法律和规则的限制,而是以不成文的、带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原则:如正义、公正、平等、个人的尊严、良知、良心、生命的价值、自由等为依据。 科尔伯格在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研究的基础上,以两难故事法对儿童道德认知发展进行了追踪研究,并细化了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各个阶段,在分析这三个水平的时候,可以将三个水平与皮亚杰提到的道德认知发展的三个阶段联系起来。在分析这六个阶段的时候,要明晰每一个阶段儿童进行道德判断的标准。

  • 第3题:

    论述关于幼儿美术教育目的理论的工具论和本质论的利弊所在。


    正确答案: 工具论是以儿童为本位的目的论,将美术教育的目的定位在儿童的一般发展上,强调学前儿童美术教育顺应儿童的自然发展,主张儿童通过自发、自由的自我表现和创造来认识周围世界,发展自我,建构健全人格。这是工具论值得肯定的地方。这种理论的局限性是,儿童在表现潜能时,往往容易陷入缺乏指导的境地,自由创造也难以实现。而本质论者提出的儿童美术的学习并非自然成长的结果,美术对儿童最重要的贡献是属于美术本质的,不应该剥夺儿童能够从美术中得到的东西,但是,过分强调美术教育的系统性,势必限制了美术活动中儿童在创造力和自由个性表现方面的发展,这是本质论的不足之处。

  • 第4题:

    萨维尼最具风格的法律理论是()。

    • A、关于法律本质的论述
    • B、关于法律发展阶段的论述
    • C、关于法律制度的论述
    • D、关于法典编纂的论述

    正确答案:A

  • 第5题:

    关于美国《法律重述》的正确论述的是()。

    • A、 它是由美国最高法院整理编纂的
    • B、《法律重述》主要是州法
    • C、现已出版的数十卷《法律重述》中包括宪法的内容
    • D、它是美国的制定法

    正确答案:B

  • 第6题:

    论述王国维关于文学创作审美特征的主要理论。


    正确答案: (1)境界说是王国维文学思想的核心,境界说吸取了西方新的理论,并和中国传统文论相互融合,是王国维文论思想的经典,其理论阐述主要集中在《人间词话》一书中。
    (2)文学创作的关键在于境界的创造,境界是真景物与真感情的辩证统一和生动的艺术表现。境界说的本质就是情与景、物与我的内在统一。
    (3)境界的分类:其一,造境与写境。这是从创作方法着眼的。二者相当于理想与写实两派。其二,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前者突出主体观念性,具有强烈的感情动态,可称之为宏壮;后者是审美主体摆脱世俗生活之欲的拘束,传达出平静的感情心态,可称之为优美。其三,隔与不隔。语言尽其物象和感情就是不隔,语言描绘出的物象模糊、感情含混则是隔。其四,境界的大小与高低之分。这是针对主体表现境界所选取的物象不同,大与小不是评价文学作品的标准,但高与低却是。其五,诗人之境与常人之境。诗人能够用语言文字表达对外物的感受而成为艺术境界,常人只能感受生活真实的境况,而不能进行文学创作。
    (4)境界说具有哲学化、人格化、美学化的色彩,为传统“意境说”作了总结。

  • 第7题:

    《学记》的精华在于()。

    • A、关于教育作用与教育目的的论述
    • B、关于教育制度的论述
    • C、关于教育教学原则的论述
    • D、关于学校管理的论述

    正确答案:C

  • 第8题:

    论述我国法律关于林权的规定。


    正确答案: (1)林权,又称森林所有权,是指森林法律关系的主体对森林、林木或者禁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我国《森林法》将林权分为国家林权、集体林权、机关团体林权和公民个人林权。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外,森林资源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即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胡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悠扬。
    (3)部分森林、林木、林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这类森林、林木、林地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除此之外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都不得转让。转让的限制条件之一,就是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4)我国法律对林权的保护,主要采取确认权属、返还非法占有、排除防碍、赔偿损失等措施。

  • 第9题:

    问答题
    论述我国法律关于夫妻遗产继承权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内容:
    ①合法的配偶身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只有婚约的男女之间、姘居的以及非法同居的男女之间、已经离婚的男女之间不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依法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已经领取结婚证尚未同居时一方死亡,或是已经提起离婚诉讼未获有效离婚裁决时一方死亡,生存方都可以配偶身份享有遗产继承权。
    ②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然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其继承权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代理配偶一方行使继承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一般不得代理放弃继承权。明显损害继承人利益的代理行为无效。
    ③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时,应先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共有财产,确定遗产范围,防止侵害生存方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
    ④我国实行限定继承制度,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死亡配偶个人债务,生存配偶不必清偿,自愿代为偿还的除外。⑤依照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有子女、父母的,生存配偶一般应按份额均等原则与他们共同继承;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没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的,由生存配偶单独继承;
    ⑥《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中当然包括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⑦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尤其是妻子一方)不论再婚与否,均有权处分继承的遗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关于美国《法律重述》的正确论述的是()。
    A

     它是由美国最高法院整理编纂的

    B

    《法律重述》主要是州法

    C

    现已出版的数十卷《法律重述》中包括宪法的内容

    D

    它是美国的制定法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哪些是邓小平国防与军队建设理论的基本内容()。
    A

    关于国防建设军队建设的总目标的论述

    B

    关于战争观和方法论的论述

    C

    关于注重质量建军,走精兵之路的论述

    D

    关于人民军队的建军宗旨的论述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论述王国维关于文学创作审美特征的主要理论。

    正确答案: (1)境界说是王国维文学思想的核心,境界说吸取了西方新的理论,并和中国传统文论相互融合,是王国维文论思想的经典,其理论阐述主要集中在《人间词话》一书中。
    (2)文学创作的关键在于境界的创造,境界是真景物与真感情的辩证统一和生动的艺术表现。境界说的本质就是情与景、物与我的内在统一。
    (3)境界的分类:其一,造境与写境。这是从创作方法着眼的。二者相当于理想与写实两派。其二,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前者突出主体观念性,具有强烈的感情动态,可称之为宏壮;后者是审美主体摆脱世俗生活之欲的拘束,传达出平静的感情心态,可称之为优美。其三,隔与不隔。语言尽其物象和感情就是不隔,语言描绘出的物象模糊、感情含混则是隔。其四,境界的大小与高低之分。这是针对主体表现境界所选取的物象不同,大与小不是评价文学作品的标准,但高与低却是。其五,诗人之境与常人之境。诗人能够用语言文字表达对外物的感受而成为艺术境界,常人只能感受生活真实的境况,而不能进行文学创作。
    (4)境界说具有哲学化、人格化、美学化的色彩,为传统“意境说”作了总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学记》的精华在于()。

    A.关于教育作用与教育目的的论述

    B.关于教育制度的论述

    C.关于教育教学原则的论述

    D.关于学校管理的论述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论述当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特点。


    答案:
    解析:
    关于资本主义法律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学界有不同认识。总的说来,当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不同于以往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干预。国家不再只是充当“私有财产守护神”的被动角色,而是积极参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自由资本主义法律制度通行的绝对私有权和契约自由的原则受到一定限制,国家在“保护社会利益”的名义下逐渐进入传统的私人领域。随着国家对经济生活干预的加深,传统的“公法”、“私法”的界限被打破,出现了所谓“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的现象。
    (2)福利国家制度。为了缓和阶级矛盾,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取了福利国家政策,在住房、医疗、最低工资、失业救济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立法,因而出现了“社会立法”的新领域。与此相适应,法律原则也开始由单纯强调“形式公正”向同时也注意“结果公正”方面转变。
    (3)加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随着行政权的扩大,国家经常发布一些具有倾向性的模糊的政策和原则引导司法,使之能够适应变化着的社会环境,有更大的灵活性。自由资本主义时代那种日益严格、细密、限制法官自由裁量的法律规定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4)行政立法和授权立法的作用日益增加,议会立法的中心地位日渐削弱。表现为:一方面,现代政府职能的扩展和激烈的国际竞争需要加强行政机关的权力,另一方面,各种针对特殊主体、特殊事项、特殊时期和特殊地区的立法大大增加。法律的系统性出现某种程度的危机。
    (5)违宪审查制度的普遍建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国家普遍建立了违宪审查制度,有的设立了宪法法院、行政法院或宪法委员会,也有的以普通法院代行违宪审查职能,对法律和其他地区性文件的合宪性进行审查。这一方面加强了法治,另一方面又可能削弱传统上的分权原则。除此之外,在法律内容的其他方面,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法律也有许多变化,如从“过错责任”向“严格责任”、从“个人本位”向“个人…社会本位”的发展等等。
    总之,资本主义法律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发展,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当然,只要基本的社会生产关系不变,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本质和基本价值取向也不会发生质的变化。

  • 第15题:

    哪些是邓小平国防与军队建设理论的基本内容()。

    • A、关于国防建设军队建设的总目标的论述
    • B、关于战争观和方法论的论述
    • C、关于注重质量建军,走精兵之路的论述
    • D、关于人民军队的建军宗旨的论述

    正确答案:A,C

  • 第16题:

    试论述拉兹的法律功能理论。


    正确答案:(1)拉兹认为,全面认识法的功能,首先应规则功能和社会功能。
    (2)法律的规则功能来源于其规则性,指引人们的行为,分为确定性指引和不确定性指引。
    (3)法律的社会功能是指由诸多法律所确立和规制的法律制度,分别承担并完成着各自的社会作用。
    (4)法律的社会功能分为直接功能和间接功能。
    (5)直接功能是由法律的遵守和适用所确保完成的功能;间接功能是指体现在人们行为的态度、情感、意见和风尚之中,它并非法律的适用本身,而是法律试图获得的结果。

  • 第17题:

    论述夏朝的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是以禹命名的夏朝奴隶制刑法的总称,其具体内容已无从查证。据后人追述,夏朝已经有"五刑",共三千条。
    (2)"威侮五行,怠弃三正"。这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战争令,即军令〈甘誓〉中一条罪名。
    (3)"昏、墨、贼,杀"。 其中的昏、墨、贼是夏朝的三个罪名,杀是刑名。"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4)"吕命穆王,训夏赎刑"。夏朝已经有了赎刑。当时用青铜来赎罪。

  • 第18题:

    论述仲裁法的基本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仲裁法的基本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六个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必须以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为依据,仲裁机构也必须以此为受理依据的制度。
    (2)或裁或审制度。是指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当事人有权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或者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或者不达成仲裁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一裁终局制度。是指仲裁机构受理并经仲裁庭审理的纠纷,一经仲裁庭裁决,该裁决即发生终局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能向其他仲裁机构再申请仲裁。
    (4)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仲裁员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公正裁决时,不参加该案的仲裁审理而更换仲裁员的制度。
    (5)不公开审理制度。是指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只允许双方当事人、代理人、证人、翻译人员等参加,不对社会公开,不允许群众旁听,也不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6)开庭审理与书面审理相结合的制度。这是指仲裁审理方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书面审理为例外,二者相结合的制度。书面审理必须以当事人双方达成不开庭审理的协议为前提条件。

  • 第19题:

    德国历史法学派代表萨维尼的主要观点有:()

    • A、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产物
    • B、认为《法国民法典》只是已有法律的编纂
    • C、无论编纂者如何努力,法典都会留有空白与遗漏
    • D、法律是分阶段发展的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问答题
    论述我国法律关于林权的规定。

    正确答案: (1)林权,又称森林所有权,是指森林法律关系的主体对森林、林木或者禁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我国《森林法》将林权分为国家林权、集体林权、机关团体林权和公民个人林权。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外,森林资源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即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胡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悠扬。
    (3)部分森林、林木、林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这类森林、林木、林地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除此之外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都不得转让。转让的限制条件之一,就是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4)我国法律对林权的保护,主要采取确认权属、返还非法占有、排除防碍、赔偿损失等措施。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论述夏朝的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是以禹命名的夏朝奴隶制刑法的总称,其具体内容已无从查证。据后人追述,夏朝已经有"五刑",共三千条。
    (2)"威侮五行,怠弃三正"。这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战争令,即军令〈甘誓〉中一条罪名。
    (3)"昏、墨、贼,杀"。 其中的昏、墨、贼是夏朝的三个罪名,杀是刑名。"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4)"吕命穆王,训夏赎刑"。夏朝已经有了赎刑。当时用青铜来赎罪。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学记》的精华在于()。
    A

    关于教育作用与教育目的的论述

    B

    关于教育制度的论述

    C

    关于教育教学原则的论述

    D

    关于学校管理的论述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萨维尼最具风格的法律理论是()。
    A

    关于法律本质的论述

    B

    关于法律发展阶段的论述

    C

    关于法律制度的论述

    D

    关于法典编纂的论述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简述萨维尼关于法律制度要素的观点。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