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幼儿园聘请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甲有事离开学校,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玩耍,其中乙(5岁)和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乙用石块将丙头部打破,而丙则用笔把乙脸戳伤。为此,丙花去医药费6000元,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脸部受伤的乙的医药费该由谁承担?为什么?

题目

某幼儿园聘请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甲有事离开学校,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玩耍,其中乙(5岁)和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乙用石块将丙头部打破,而丙则用笔把乙脸戳伤。为此,丙花去医药费6000元,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脸部受伤的乙的医药费该由谁承担?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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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甲因外出而委托某乙照看其8岁的儿子某丙。某日,某丙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

    A.某甲承担,如某乙有过错,某乙负连带责任

    B.某甲承担,如某甲无力承担,由某乙承担

    C.某甲承担,因某甲是某丙之父,某乙概不承担

    D.某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2题: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 46~50 题:

    某幼儿班聘请某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问休息时,某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火炉旁烤火。其中某乙(5岁)和某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某乙用石块将某丙头部打破,而某丙则把某乙按在火炉上,某乙被烫伤。为此,某丙花去医药费500元,某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

    第 46 题 某乙的医药费应如何承担?( )

    A.由某甲承担

    B.由某丙的监护人承担

    C.主要由某丙的监护人承担,某幼儿园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D.主要由幼儿园承担,某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民通意见》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某甲作为幼儿园的老师,在课间休息时离校打电话,未尽到看护之责,所以应由幼儿园承担适当赔偿责任。所以选C,排除A、B、D。

  • 第3题:

    甲因外出,将自养的宠物波斯猫交由邻居乙 代管。该波斯猫平时非常温顺。在乙代管期间,其好 友丙带自己3岁的儿子丁来家做客,丁在乙家的地毯 上玩耍时被该猫突然抓伤,为此花去医药费200元,对 该损失,应如何承担?( )
    A.甲 B.乙
    C.丙 D.甲、乙、丙合理分摊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无偿保管人对保管物致人损害的 责任承担问题。对此存在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 为,该损失应当由甲承担,因为甲为该猫的所有人。乙 为无偿保管人,乙无重大过失,故不承担责任。丙巳尽 监护义务,不存在责任分担问题。第二种观点认为,应 由乙承担。因为乙为该猫的管理人,该猫处于乙的控 制之下,应负无过错责任。丙已尽监护义务,不存在责 任分担问题。第三种观点认为,应根据《民法通则》第 127条的规定,由甲、乙负连带责任。第四种观点认 为,在此损害中,甲、乙、丙均无过错,均尽到了自己的 义务,应根据公平原则分摊该责任。本书作者认为,在 该损害事件中,丙尽到了自己的监护义务,不存在责任 分担问题。乙为无偿保管人,且在该保管行为中不享 有任何利益,其不存在承担责任的基础。《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动物致人损害应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 人承担责任不是一种连带责任,而是一种选择责任。 要么由饲养人负责,要么由管理人负责。故由甲承担 责任为宜。因为甲是该猫的所有人,对该猫的损害负无过错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A。

  • 第4题:

    甲丙为邻居。甲喜爱烈性犬,养藏獒一头。一日,甲牵着该犬出门散步。乙为临时工,受丙委托为其修葺院墙。工作中,乙手边一块砖掉落,砸中甲的肩膀,该犬护主,怒而扑向乙。乙身边空无一物,情急之下抓起丙放置在墙边的仿古董花瓶硒向该犬,花瓶破碎,该犬负痛而逃,进入附近的幼儿园,咬伤幼童数人。据查,甲治肩伤花去医药费300元,丙的花瓶约值200元,幼童数人共花去医药费3000元。
    乙情急之下使用丙的花瓶砸伤该犬,致使花瓶破碎()。
    A.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乙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C.应由乙自行承担丙的损失 D.应由甲乙共同承担丙的损失


    答案:B
    解析:
    乙所面临的危险是动物的侵袭,成立紧急避险。《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故。《侵权责任法》第80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甲的烈性犬引起了险情发生,应由甲承担丙的损失,故答案为B。

  • 第5题:

    下列选项中,不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是(  )
    A.甲发现乙一个人忙脱粒,主动帮忙。因谷子分进眼睛受伤,花去医药费10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B.甲见乙拉车上坡非常吃力,主动在车后帮乙推车。乙因受力肩上的皮带松动,致使车后滑撞伤甲,花去医药费5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C.某天傍晚,大雾弥漫,甲、乙在丙家柴火垛旁谈恋爱,丙出门抱柴,甲、乙急忙跑走,丙以为遇鬼惊吓成病,花去医药费1000元,丙请求甲、乙支付医药费
    D.甲拾到一头牛,为了照顾牛花去医药费、草料费若干,后甲请求失主乙偿还


    答案:C
    解析:
    无因管理的认定条件之一就是,管理人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至于管理的后果是否会使本人受益,在所不问,只要管理人主观上试图使他人受益,就应当认定为无因管理,故A项、B项构成无因管理。如果管理效果是他人受益,自然属于无因管理,故D项构成无因管理。但C项表述的情形中根本不存在所谓“受益”还是“不受益”的问题,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 第6题:

    某幼儿园聘请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甲有事离开学校,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玩耍,其中乙(5岁)和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乙用石块将丙头部打破,而丙则用笔把乙脸戳伤。为此,丙花去医药费6000元,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甲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甲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其责任由学校承担,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根据甲的过错事后向甲追偿。

  • 第7题:

    某幼儿园聘请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甲有事离开学校,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玩耍,其中乙(5岁)和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乙用石块将丙头部打破,而丙则用笔把乙脸戳伤。为此,丙花去医药费6000元,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学校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担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本案中,学校的工作人员甲有明显过错,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8题:

    甲在路上遇见仇人乙,遂叫丙和丁共同将乙殴打一顿,乙治疗伤病花去医药费500元。甲、丙、丁应对乙承担的责任是()

    • A、侵权责任
    • B、合同责任
    • C、单独责任
    • D、共同责任

    正确答案:A,D

  • 第9题:

    甲因外出,将自养的宠物波斯猫交由邻居乙代管。该波斯猫平时非常温顺。在乙代管期间,其好友丙带自己3岁的儿子丁来家做客,丁在乙家的地毯上玩耍时被该猫突然抓伤,为此花去医药费200元。对该损失,应如何承担?()

    • A、甲
    • B、乙
    • C、丙
    • D、甲乙丙合理分摊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多选题
    甲是某小学校一年级某班教师。某日上午课间休息时,甲离开,教室里无人看管。其中乙和丙因争夺位置而打斗,结果乙与丙均受到伤害,各花去医药费500元。乙丙医药费的承担者是()。
    A

    B

    乙丙的监护人

    C

    某小学

    D

    乙丙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幼儿甲4岁时,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双亡。甲有爷爷奶奶,身体尚健康,也有一些积蓄。甲还有一个成年哥哥,已经参加工作。甲的父母死亡后,爷爷奶奶和哥哥因甲的监护问题达不成协议,甲只能寄住在幼儿园。2003年2月的一天,幼儿上课期间,幼儿园当班老师刘某外出接待一个朋友,致幼儿无人看管。几个幼儿在教室里追逐打闹。其中甲和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甲将乙推倒摔在椅子上,致使乙头部受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关于乙的医药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幼儿园全部承担

    B

    甲的监护人全部承担

    C

    甲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D

    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甲的监护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某幼儿园聘请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甲有事离开学校,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玩耍,其中乙(5岁)和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乙用石块将丙头部打破,而丙则用笔把乙脸戳伤。为此,丙花去医药费6000元,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学校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担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本案中,学校的工作人员甲有明显过错,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幼儿园聘请某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幼儿班课间休息时,某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炉火旁烤火,其中某乙(7岁)和某丙(5岁)发生打斗,某乙用石块将某丙的头部打破,而某丙则把某乙按在火炉上,某乙烫伤。为此某丙花去医药费1000元,某乙花去医药费4000元。对于某丙医药费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有

    A.幼儿园承担

    B.某乙的监护人承担

    C.某乙承担主要责任,某甲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D.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某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CD

  • 第14题:

    甲、乙系夫妻关系。甲喜欢养宠物,乙讨厌宠物。某日,甲带自己购买的宠物狗散步,宠物狗将路人丙咬伤,花去医药费2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乙对该宠物狗的所有权为按份共有
    B.甲.乙对该宠物狗的所有权为共同共有
    C.丙可以向甲主张医药费
    D.丙可以向乙主张医药费
    E.如果丙知道该宠物狗是甲自己购买的,则丙只能向甲主张医药费

    答案:B,C,D
    解析:
    知识点:共同共有。甲、乙系夫妻关系,他们对宠物狗的所有权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丙既可以向甲主张医药费,也可以向乙主张医药费,同时还可以向他们两人共同主张医药费。

  • 第15题:

    甲丙为邻居。甲喜爱烈性犬,养藏獒一头。一日,甲牵着该犬出门散步。乙为临时工,受丙委托为其修葺院墙。工作中,乙手边一块砖掉落,砸中甲的肩膀,该犬护主,怒而扑向乙。乙身边空无一物,情急之下抓起丙放置在墙边的仿古董花瓶硒向该犬,花瓶破碎,该犬负痛而逃,进入附近的幼儿园,咬伤幼童数人。据查,甲治肩伤花去医药费300元,丙的花瓶约值200元,幼童数人共花去医药费3000元。
    乙掉落砖头砸伤了甲,所以()。
    A.乙应该承担甲的医药费
    B.丙应该承担甲的医药费
    C.对于甲的医药费,乙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D.甲可选择向乙丙中的一人要求赔偿


    答案:B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故应选B。

  • 第16题:

    某幼儿班聘请甲担任幼儿园教师。某日上午,幼儿班课间休息时,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炉火旁烤火,其中乙(6岁)和丙(5岁)发生打斗,乙用石块将丙头部打破,而丙则把乙按在火炉上,乙烫伤。为此丙花去医药费500元,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则对于丙医药费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有(  )。
    A.幼儿园承担
    B.乙的监护人承担
    C.乙承担主要责任,甲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D.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答案:B,C,D
    解析:
    【精解】根据民通意见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据此规定可知:第一,本条中的“单位”范围仅限于幼儿园、学校、精神病院三类,而且这三类单位只承担因过错造成的损害责任,此时属于过错责任而不是无过错责任,这区别于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特别注意:此时法律责任也仅仅为适当赔偿。故A项和D项表述错误。乙和丙都有过错,因此不能由乙或者丙的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故B项表述错误。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监护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而不能由被监护人承担责任,故C项表述错误。

  • 第17题:

    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则(  )。
    A.对于甲的损害,乙和酒店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甲的医药费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C.甲的医药费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甲的医药费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A,C
    解析:
    【精解】解答本题的关键是要区分共同侵权和各自过错,在共同侵权的情形下,行为人的主体具有复合性,行为具有共同性,结果具有单一性。单从行为判断,酒店和乙没有共同行为,故不能认定为共同侵权,只能认定为各自过错,因此,酒店和乙也没有连带责任关系,故排除B项和D项。注意:在各自过错的情形下,要区分主要责任和补充责任。本题中,乙承担主要责任是显而易见的。

  • 第18题:

    幼儿甲4岁时,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双亡。甲有爷爷奶奶,身体尚健康,也有一些积蓄。甲还有一个成年哥哥,已经参加工作。甲的父母死亡后,爷爷奶奶和哥哥因甲的监护问题达不成协议,甲只能寄住在幼儿园。2003年2月的一天,幼儿上课期间,幼儿园当班老师刘某外出接待一个朋友,致幼儿无人看管。几个幼儿在教室里追逐打闹。其中甲和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甲将乙推倒摔在椅子上,致使乙头部受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关于乙的医药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幼儿园全部承担
    • B、甲的监护人全部承担
    • C、甲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 D、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甲的监护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甲是某小学校一年级某班教师。某日上午课间休息时,甲离开,教室里无人看管。其中乙和丙因争夺位置而打斗,结果乙与丙均受到伤害,各花去医药费500元。乙丙医药费的承担者是()。

    • A、甲
    • B、乙丙的监护人
    • C、某小学
    • D、乙丙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幼儿甲4岁时,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双亡。甲有爷爷奶奶,身体尚健康,也有一些积蓄。甲还有一个成年哥哥,已经参加工作。甲的父母死亡后,爷爷奶奶和哥哥因甲的监护问题达不成协议,甲只能寄住在幼儿园。2003年2月的一天,幼儿上课期间,幼儿园当班老师刘某外出接待一个朋友,致幼儿无人看管。几个幼儿在教室里追逐打闹。其中甲和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甲将乙推倒摔在椅子上,致使乙头部受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关于乙的医药费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
    • B、幼儿园承担适当责任
    • C、乙的监护人适当分担责任
    • D、刘某承担主要责任

    正确答案:A,B,C

  • 第21题:

    问答题
    某幼儿园聘请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甲有事离开学校,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玩耍,其中乙(5岁)和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乙用石块将丙头部打破,而丙则用笔把乙脸戳伤。为此,丙花去医药费6000元,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甲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甲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其责任由学校承担,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根据甲的过错事后向甲追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在路上遇见仇人乙,遂叫丙和丁共同将乙殴打一顿,乙治疗伤病花去医药费500元。甲、丙、丁应对乙承担的责任是()
    A

    侵权责任

    B

    合同责任

    C

    单独责任

    D

    共同责任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某幼儿园聘请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甲有事离开学校,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玩耍,其中乙(5岁)和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乙用石块将丙头部打破,而丙则用笔把乙脸戳伤。为此,丙花去医药费6000元,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脸部受伤的乙的医药费该由谁承担?为什么?

    正确答案: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所以乙的脸部受伤主要是由丙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所以乙的医药费主要由丙的监护人直接承担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乙从甲处购买了一辆拼装的小汽车,且未投保任何机动车保险。某日,乙驾驶该车撞到丙,致丙受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关于丙的医药费承担的说法,错误的有(  )。[2011年真题]
    A

    应由甲、乙平均分摊责任

    B

    应根据甲、乙的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C

    应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

    应由乙独立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D,C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51条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