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题目

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 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
  • 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 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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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

    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正确答案:ABCD

  • 第2题:

    陈某没有工作也没有住房,与丈夫张某结婚后,跟张某的老母亲一起居住在张某的房子里。张母年老行动不便,陈某嫌其麻烦,经常趁张某不在家时,不给张母吃饭,用缝衣针扎张母身体。陈某的行为被张某发现后,张某和陈某发生争执,张某一记耳光把陈某打得左耳失聪。陈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张某赔偿其医药费2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5000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如果陈某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出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
    B:张某应当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害赔偿费
    C:张某应当赔偿医药费,不应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费
    D:陈某还可以自己生活困难,请求张某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答案:B,C
    解析: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第3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A表述正确。陈某虐待张母,张某对陈某实施家庭暴力,双方均存在过错。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17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陈某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都将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选项BC表述错误。根据《婚姻法》第42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经济帮助不以困难一方无过错为条件,陈某没有工作也没有住房,属于经济困难,可以行使离婚困难帮助请求权。

  • 第3题:

    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
    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侵权损害赔偿【详解】《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据此,公民张某享有健康权,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影响了张某身体完整和健康,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且因术后感染死亡则侵犯其生命权,因此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据此,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本题中,张某已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据此,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 第4题:

    张某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张某想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B:公司无权拒绝张某查阅会计账簿
    C:公司拒绝张某查阅的,张某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D:公司拒绝张某查阅的,张某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是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所以A选项不正确。如果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公司有权拒绝查阅,所以B选项不正确。公司拒绝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所以C选项正确。公司拒绝股东查阅会计账簿,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即可,并不会对股东造成损害,因此张某无权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5题:

    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2000年,王某和张某的生父母相继去世。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系确的 ( )

    A.张某有被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B.张某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C.张某无权继承养父王某的财产
    D.张某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

    答案:D
    解析:
    《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由于张某已被王某收养,张某无权继承生父母的财产,但可以继承其养父王某的财产。故ABC是错误的。《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故选D

  • 第6题:

    2003年4月1日张某被李某打了一顿,张某当时只觉得疼痛,后来由于疼痛难忍。张某于2003年5月1日到医院检查时发现肋骨骨折,2003年5月10日张某找到李某,要求李某赔偿,李某拒绝赔偿,2003年9月10日张某被人绑架,直至2004年1月8日张某才被解救出来,2004年9月5日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请求权的20年诉讼时效期间从2003年5月1日起算
    B.2003年5月10日,张某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断
    C.2004年3月10日,张某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D.2004年9月5日.张某的请求权已经超出诉讼时效

    答案:B,D
    解析: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张某请求权的20年诉讼时效应从2003年4月1日起算,不应当从5月1日起算.所以A选项不正确。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B选项正确。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张某的1年诉讼时效期间应从2003年5月10日开始计算,2003年9月10日张某被人绑架,不能行使请求权,但是2003年9月10日距离2004年5月10日还有8个月,不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此2003年9月10日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张某被绑架的事实持续存在.直至2003年11月10日仍持续存在,2003年11月11日开始诉讼时效中止.所以C选项不正确。
    2003年11月11日诉讼时效中止,2004年1月8日张某被解救,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从2004年1月8日起再继续计算6个月,即截至2004年7月8日,张某于2004年9月5日提起诉讼,已经超出诉讼时效期间.所以D选项正确。

  • 第7题:

    旅游大巴司机张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李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李某因处理事故耽误了与女友约会,并因此争吵分手。张某同意赔偿全部的赔偿费用,但是李某要求赔一辆新轿车,并赔偿精神损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应当赔偿李某一辆新车
    B.张某应向李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C.张某应消除李某与其女友的误会
    D.法院不应当支持李某的精神赔偿请求

    答案:D
    解析:
    本案属于财产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侵害财产权益不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之内。

  • 第8题:

    不能辨识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张某被公安执勤汽车撞伤,赔偿请求权人是()

    • A、张某本人
    • B、张某的父母
    • C、张某的妻子
    • D、张某委托的律师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单选题
    某美容整形医院在为患者张某实施隆胸手术后造成患者双侧乳房大小不等,医院除应赔偿患者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应(  )。
    A

    恢复张某名誉

    B

    赔礼道歉

    C

    支付违约金

    D

    支付张某精神损害赔偿

    E

    帮张某施行修复手术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陈某没有工作也没有住房,与丈夫张某结婚后,跟张某的老母亲一起居住在张某的房子里。张母年老行动不便,陈某嫌其麻烦,经常趁张某不在家时,不给张母吃饭,用缝衣针扎张母身体。陈某的行为被张某发现后,张某和陈某发生争执,张某一记耳光把陈某打得左耳失聪。陈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张某赔偿其医药费2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5000元。对此,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
    A

    如果陈某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出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

    B

    张某应当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害赔偿费

    C

    张某应当赔偿医药费,不应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费

    D

    陈某还可以自己生活困难,请求张某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第3款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C两项,《婚姻法解释(三)》第17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夫妻双方对家庭暴力的产生均存在过错,无权请求赔偿医药费或者精神损害。
    D项,《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陈某没有工作也没有住房,属于经济困难,可以行使离婚困难帮助请求权。

  • 第11题:

    多选题
    张某到一美容院做美容,美容院使用甲厂生产的“水清”牌护肤液为其做脸部护理结果因该护肤液系劣质产品而致张某脸部皮肤严重灼伤,张某为此去医院治疗,花5000元医药费。关于此事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

    张某有权要求美容院赔偿医药费

    B

    张某有权要求甲厂赔偿医药费

    C

    张某若向美容院提出侵权赔偿.可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

    美容院若向张某承担了责任,则其可以向甲厂追偿

    E

    张某只能自认倒霉


    正确答案: A,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旅游大巴司机张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李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李某因处理事故耽误了与女友约会,并因此争吵分手。张某同意赔偿全部的赔偿费用,但是李某要求赔一辆新轿车,并赔偿精神损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某应当赔偿李某一辆新车

    B

    张某应向李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C

    张某应消除李某与其女友的误会

    D

    法院不应当支持李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 B
    解析: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严重精神痛苦,受害人因此可以就其精神痛苦要求金钱上的赔偿,以对受害人予以抚慰并制裁不法行为人。《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中李某遭受的侵害是财产权而非人格权或身份权,故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第13题:

    小牛在从甲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将石块扔向路上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致使乘客张某受伤,张某经治疗后脸上仍留下一块大伤疤。出租车为乙公司所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张某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害

    B.甲小学和乙公司应向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张某有权要求甲小学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

    D.张某有权要求小牛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


    正确答案: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本题中,小牛的侵权行为发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因此,甲小学没有过错,所以不承担责任,B、c的说法错误。另外,因为出租车是在正常行驶,所以乙公司不承担责任,A的说法错误。《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由此,张某有权要求小牛的监护人承担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由此,张某有权要求小牛的监护人赔偿精神损害?D的说法是正确的。

  • 第14题:

    2003年4月1日张某被李某打了一顿,张某当时只觉得疼痛,后来由于疼痛难忍,张某于2003年5月1日到医院检查时发现肋骨骨折。2003年5月10日张某找到李某,要求李某赔偿,李某拒绝赔偿。2003年9月10日张某被人绑架,直至2004年1月8日张某才被解救出来。2004年9月5日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请求权的20年诉讼时效期间从2003年5月1日起算
    B:2003年5月10日张某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断
    C:2003年9月10日张某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D:2004年9月5日张某的请求权已经超出诉讼时效

    答案:B,D
    解析:
    20年诉讼时效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不是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张某请求权的20年诉讼时效应从2003年4月1日起算,不应当从5月1日起算,所以A选项不正确。2003年5月10日张某要求李某赔偿,即要求李某履行义务,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中断,所以B选项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张某的1年诉讼时效期间应从2003年5月10日开始计算。2003年9月10日张某被人绑架,不能行使请求权,但是2003年9月10日距离2004年5月10日还有8个月,不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此2003年9月10日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张某被绑架的事实持续存在,直至2003年11月10日仍持续存在,2003年11月11日开始诉讼时效中止,所以C选项不正确。2003年11月11日诉讼时效中止,2004年1月8日张某被解救,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诉讼时效应继续计算,从2004年1月8日起再继续计算6个月,即截至2004年7月8日,张某于2004年9月5日提起诉讼,已经超出诉讼时效期间,所以D选项正确。

  • 第15题:

    王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王某因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
    A.医院侵犯了王某的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
    B.王某有权要求手术医生向自己赔礼道歉
    C.王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D.王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答案:B
    解析:
    考点:精神损害赔偿
    讲解:医生误将王某肾脏摘除,侵害了王某的身体完整性与正常的身体功能,王某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同时,因为医院过失导致王某死亡,侵害了王某的生命权。故A项正确。医生的诊疗过失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医院向王某承担侵权责任,医生本人不向王某承担侵权责任,故没有向王某道歉的法律义务,B项错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巳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巳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本题中,王某在生前诉讼中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王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其精神损害赔偿,故C项正确。关于丧亲之痛的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据此,在自然人被侵权致死的情形,死者近亲属有权就其丧亲之痛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D项正确。

  • 第16题:

    张某与某旅游公司签订了旅游合同。张某乘坐旅游公司的旅游车时,由于司机疲劳驾驶,旅游车发生车祸,张某致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旅游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B:张某只能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旅游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张某有权要求旅游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D:张某要求旅游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后,还可以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要求旅游公司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张某与旅游公司签订了旅游合同,旅游公司应保证张某在旅游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张某在旅游过程中致残,有权要求旅游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约责任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因此A选项不正确。张某乘坐旅游公司的旅游车,由于司机疲劳驾驶发生车祸,导致张某残废,旅游公司侵害了张某的人身权,张某有权选择要求旅游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选择旅游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所以B选项不正确,C选项正确。张某只能选择要求旅游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不能要求旅游公司同时承担两种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17题:

    张某到一美容院做美容,美容院使用甲厂生产的“水洁”牌护肤液为其做脸部护理,结果因该护肤液系劣质产品而致张某脸部皮肤严重灼伤,张某为此去医院治疗,花去近5000元医药费。关于此事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有权要求美容院赔偿医药费
    B、张某有权要求甲厂赔偿医药费
    C、张某若向美容院索赔,可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美容院若向张某承担了责任,则其可以向甲厂追偿

    答案:A,B,C,D
    解析:
    《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内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故A、B、D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张某身体受到侵害,他若向美容院索赔,可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C正确。

  • 第18题:

    张某母亲患心脏病住院手术,术后病情没有明显好转。张某家庭生活困难,迟迟不交住院费,并与医护人员发生肢体冲突。院方报警后,民警恰当的做法有:

    A.与张某交流谈心了解实际情况和困难
    B.协调医院适当减免张某母亲医疗费用
    C.告知张某拖欠费用医院可能向法院起诉
    D.告知张某不交医疗费用公安机关有权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答案:A,B,C
    解析:
    张某母亲病情未好转且家庭困难,考虑到其实际情况,此时民警应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了解其具体困难,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调医院适当减免医疗费用,同时也应告知其应尽的义务,医院的医疗费用是必须要偿还的,否则,医院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D项:患者家属不交医疗费用,属于民事经济纠纷范畴,医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公安机关无权就此采取强制措施。故排除。因此,选择ABC选项。

  • 第19题:

    张某1岁时被王某(男)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2012年,张某的生父母、王某相继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B:张某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C:张某无权继承养父王某的财产
    D:张某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

    答案:D
    解析:
    《收养法》第2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本题中,由于张某已被王某收养,张某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财产,但可以继承其养父王某的财产。故A项、B项、C项错误。

  • 第20题:

    李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投保了车辆责任险。某日其醉酒驾车,将行人张某撞残。张某起诉李某,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李某败诉。保险公司应支付的款项有哪些?()

    • A、保险赔偿金
    • B、诉讼费
    • C、张某伤残鉴定费
    • D、张某的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A,B,C

  • 第21题:

    单选题
    嫩模张某在十里屯“慰衣库”试衣间与男模李某发生性关系,李某擅自用手机将全程录像。后李某未经允许将录像上传到微信朋友圈传播,导致张某受到同事、亲人的歧视和排斥。事后李某向张某书面承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尚未支付。但张某无法经受此种打击跳楼自杀身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李某未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

    B

    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身体权

    C

    李某并未侵犯张某的隐私权

    D

    张某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未经许可擅自制作或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是侵害肖像权民事责任构成中最主要的损害事实。所谓使用,并不仅仅指商业上的利用,而是包括一切对权利人肖像的公布、陈列、复制、销售等使用行为。
    B项,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权利。李某的行为并未破坏张某身体组织的完整,也未排除张某对身体支配,没有侵害身体权。
    C项,隐私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个人信息、个人私事和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李某擅自披露、公开张某的个人私事,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D项,《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隐私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李某侵犯张某的隐私权,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8条2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虽然尚未支付张某已经跳楼自杀身亡,但李某已经向张某书面承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因此张某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 第22题:

    多选题
    张某到一美容院作美容,美容院使用甲厂生产的“水洁”牌护肤液为其做脸部护理,结果因该护肤液系劣质产品而致张某脸部皮肤严重灼伤,张某为此去医院治疗,花去近5000元医药费。关于此事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张某有权要求美容院赔偿医药费

    B

    张某有权要求甲厂赔偿医药费

    C

    张某若向美容院索赔,可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

    美容院若向张某承担了责任,不可以向甲厂追偿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BD三项,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张某可以向甲厂或者美容院要求赔偿医药费,如果张某向美容院请求赔偿,美容院在承担了责任之后,可以向甲厂进行追偿。
    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②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③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因为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了侵害,张某可以向美容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第23题:

    多选题
    陈某(男)和张某(女)自由恋爱期间,经张某同意,陈某为其拍摄多张裸照。后二人因性格不合分手。陈某遂将热恋期间拍摄的裸照上传至“海角一号”社区网站,网友争相下载,顿时成为娱乐头条新闻。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网友恶语侮辱,张某实在难以忍受,跳楼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陈某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

    B

    张某及其近亲属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及相应律师费用,有权要求陈某赔偿

    C

    “海角一号”社区网站应当与陈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张某的近亲属可以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未经许可擅自制作或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是侵害肖像权民事责任构成中最主要的损害事实。此处所谓使用,并不仅仅指商业上的利用,而是包括一切未经权利人许可,对权利人肖像的公布、陈列、复制、销售等使用行为。
    B项,《网络侵害人身权益解释》第18条第1款规定,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第20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C项,《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基于该网络信息侵害人身权益的类型、明显程度以及社会影响程度,可认定“知道”该侵权行为,网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D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本题中,被侵权人张某已经起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继承。

  • 第24题:

    多选题
    小牛在从甲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将石块扔向路上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致使乘客张某受伤,张某经治疗后脸上仍留下一块大伤疤。出租车为乙公司所有。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

    张某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害

    B

    甲小学和乙公司应向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张某有权要求甲小学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

    D

    张某有权要求小牛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


    正确答案: D,C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本题中,侵权行为人小牛为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监护人赔偿医疗费用。另外,由于出租车是在正常行驶,所以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②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③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由此,张某有权要求小牛的监护人赔偿精神损害。